近代广西西方宗教慈善事业述评_传教士论文

近代广西西方宗教慈善事业述评_传教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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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是个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的历史悠久,有二千多年历史的佛教和道教,有六百多年历史的伊斯兰教,也有近代传入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佛教和道教在近代并不盛行,倒是外来的宗教如天主教和基督教在近代中国开埠后迅速传入,并发展为影响广泛的宗教。这些外来宗教在广西广泛开展传教活动,同时,还开展各种慈善事业以争取更多的人入教。这在近代广西史上是很有影响的。

广西外来宗教主要有天主教和基督教及其各个派别。

天主教最早传入广西是明万历十三年,意大利耶稣教会传教士罗明坚入境传教,但很快被驱逐出境。清初也有传教士在南明政权中活动,但均影响甚微。鸦片战争后的1854年,法国传教士马林进入广西西林传教,因作恶多端,被官府所杀,于是法国以西林教案为由,挑起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中国签下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取得了在中国传教的权利。天主教在广西迅速地传开。为争取群众入教,各教区的教会纷纷兴办各种慈善机构和推行善举。到广西解放前,广西有天主教堂116座,教徒约35000人,遍及48个县市,设有3间医院,100多个小型诊所,1间育婴堂,2间孤儿院,2间养老院,1间托儿所。[1]

基督教自咸丰五年就开始在中国活动,但均遭民众反对而被赶出广西。到1886年后,英国圣公会凭借1876年签订的《中英烟台条约》取得的特权在北海传教,随后,基督教及其各分支纷纷传入广西,计有浸信会、宣道会等12个教会。它们在各地建教堂传教,接受当地民众入教,发展教务,并开展各种慈善活动,以吸引更多的人入教。 在1882 年至1943年这60多年里,基督教共有5570名教徒,遍及67个市县,有280 处堂点作基点,开办了11间医院,76所学校,2间孤儿院,2间瞽目院等慈善机构。[2]

天主教、基督教这二大宗教在向群众宣传教义时,注意以行善的手法来体现宗教的教义,以吸引更多的群众入教。

天主教在传教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民众的抵制或不理解,为了打开局面,他们加强宗教攻势之外,还针对一般群众有病无力医治的情况,开设医院或诊所,免费为民众治病,或只收成本。如北海的广慈医院就是较大的一个医院,设有科室8个,病床130张,医生护士共13人。医院经费除酌情收取医药费、手术费外,其余的由教会经费中支出,医院的宗旨为慈善救济。[3]

教会还针对社会上麻疯病人受遗弃的情况,开设了2个麻疯病院, 一为1905年设立的南宁麻疯收容所,一为扶绥县亭凉麻疯院,这两所医院均以收治麻疯病人为对象和宗旨,进行免费救治。亭凉麻疯院开设于1938年,有工作人员10人,平房5栋,茅房7间,病人70—80人,有医生护士专职医治。病人每三天可得糙米2斤,2钱食油。病情轻微者可劳动自给。院内所需开支均由教会支出。[4]

另外,各种小型诊所如南宁天主堂诊所、贵县博爱堂诊所、平南诊所、合浦天主堂医务所、涠洲岛天主堂卫生所等,它们均收治普通民众,实行免费收治或低价治疗。

天主教会还设立育婴堂、孤儿院,收养弃婴。如设立于1920年的北海育婴堂和1877年的涠洲岛孤儿院,均为收养社会上弃婴、流浪儿的专门机构,由修女管理,经费由教会拨专款资助。柳州天主堂托儿所亦为同类机构,设于1921年,由神父戴天恩利用联合国救济总署的救济款开办,免费收容150名五六岁贫苦儿童进行抚育和教导。 教会还办了一些养老院,以收容无依无靠的老人,如贵县善德堂养老院(1921年设立),收养了10余名老人。北海养老院于1937年开设于广慈医院内,收养了十几名老人,经费由教会供给,每月发给每人15斤大米。[5] 光绪三十二年天主教把卫生堂改为养老院,收养老、弱、残10余人。[6]

基督教会及各分支除勤于布道外,还开设医院、麻疯院等医疗机构,用医务来推动传教工作,以便赢得民众的好感,吸引大批信徒。北海普仁医院于1881年,到1930年发展为一个有医生护士21人,病床70张,年门诊近万人的大型教会医院。医院行医面向大众,费用视患者经济情况而定,酌情收取。经济困难者可以免费接受医治。医院各项开支均由英国圣公会差会供给,另加上热心教徒的捐赠。梧州西医院(1899—1954年)经常向民众施医赠药。南宁的道救医院(1907—1953年)、桂林道生医院(1911—1950年)均有同样善举。梧州思达公医院(1902—1951年)在施医赠药的同时,还于1938年对日军轰炸梧州期间的受难伤者予以免费收治,抗战结束后得到国民党中央的嘉奖。南宁的小乐园医院在抗战期间南宁遭空袭时也派出医士前往受难地点救治伤民。桂林浸信会医院在1938年桂林空战时受炸,医务人员仍然坚持开业救治伤民。1948年,医院还作出决定,将30%的经费用作贫民免费金。[7]

教会还举办麻疯医院。1889年创办了北海普仁麻疯院,收治麻疯病人,经费来自教会资助、国际麻疯救济会的援助和生产收入,政府补助也占其中一部分。1889—1950年医院共收治病人299人。[8]

教会还设立了孤儿院、瞽目院等慈善机构。孤儿院有北海信义孤儿院、梧州梧光孤儿院。北海信义孤儿院建于1940年,由粤南信义会在合浦开办,收养13名孤儿,由传教士负责照料。1947年,教会又利用联合国救济总署的救济物品及捐款扩建了孤儿院。1948年,院育有儿童14名,弃婴10名,由3名工作人员负责哺育。梧州梧光孤儿院建于1948年, 系梧州基督教联合会受广州华南美华福利会所托而开设,收养9—15 岁的儿童,由2名教员负责教学文化、劳动。 经费由广州华南美华福利会提供,每名孤儿每月支给25元港币作生活费,后增到27元,收养人数由35名增至50名。[9]

瞽目院是专为盲童设立的慈善机构。桂平的耀心瞽目院建于1887年,由桂平宣道会创办,招7—15岁盲童入学,供给食宿,教学文化, 做手工活。据1937年广西教会调查表(基督新支——耶苏教)统计,“瞽目院学生24名,职教会5人,另桂平的福音堂还没有耀心院, 收养女生13名。”[10]1925年贵县信爱会牧师施天恩夫妇在贵县县城创办了该院,招收7—15岁失明男女童入学,有学生三四十人,多为女性, 由教会免费提供衣食和住宿,经费由美国基督教总会和美国福利会提供。盲童入院后学习盲文、文化、读圣经、唱圣诗,学拉风琴,并教以编织、鞋、缝纫等手工,半工半读。基督会的分支派系马内利医药普会也进入广西,在南宁设立了马内利医院,院内医生常游行各地施医,他们针对社会弃婴太多的现象,还设立了一间孤儿院,使26 个儿童受到抚养。 到1924年,以马内利医药差会与传道会合并,继续进行医院和孤儿院的工作,并扩大了规模。[11]

外来的宗教在广西传教之余,广开善路,大倡善举,这对广西社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一、各种慈善性质的支委会医院、诊所、麻疯院以及孤儿所、养老院等慈善机构,收治了社会上一批贫困有疾无医之人以及无依无靠的孤儿寡老,让他们得以治病、养生,这对于稳定社会有一定的作用。如天主教设立的柳州托儿所收养了150名儿童, 而在柳州十三万人口的城市中,估计每年有150—200名婴儿被抛弃,某些农村中更有杀婴的恶习。[12]教会的托儿所尽管收养的儿童数量对于大量的社会弃婴而言,是极少的一部分,但毕竟挽救了许多幼小的生命。天主教活跃在农村的医士对来医诊的农民精心医治,每年就诊人数竟突破38000人次。[13]

第二、各种社会慈善机构为后世的福利机构作了很好的示范。教会的医院用医术实现了传教的目的,传教士医生在广西的医疗活动在客观上也把西医知识传入广西,为广西培养了一大批医务人员,这应予以肯定。如他们设立的医院在解放后被人民政府接收,为人民医院打下了基础。再如基督教的分支桂南浸信会,其组织分为传道部、慈善部、教育部。慈善部本不属于专职慈善机关的办理部门,但“联会中教友有遗孤无人抚养者,介绍入两广恤孤院。老大无人倚靠之兄妹,荐入两广联会安老院。瞽目残废之可怜者,介绍入两广慕光院。社会有患麻疯症者,送入大衾岛麻疯院,出钱出力,以协助两广联会之慈善机构……对于同工们,教友们的衣物损失救济,医药救济,水旱灾救济……尤尽劂职。”[14]

基督教宣道会在桂平创办的耀心瞽目院和美国传教士施天恩、杨天华夫妇在贵县创办的耀心瞽目院,以收教盲童为己任,教以盲文以及文化、谋生技艺,有专人负责照料。这可以说是广西最早的盲哑学校,为后来广西特殊教育开了先路,也作了示范。

外来宗教所做的慈善活动固然有它积极的一面,但我们不能过高评价它,这些慈善活动开展胆有着深刻的原因的,教会所做的慈善活动的根本目的还是出于传教考虑,借行善事而扩大教会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入教。早在1834年美国第一个传教士医生伯驾到中国来活动之前,基督教会就确定了把医疗事业作为在中国扩大教会影响的手段。美国基督教差会的负责人司弼尔认为:“我们的慈善事业,应该以直接达到传播基督福音和开设教堂为目的。……因此,作为一种传教手段,慈善事业应以能被利用引人入教的影响和可能为前提。要举办些小型的慈善事业,以获得较大的传教效果,这要远比举办许多的慈善事业而只能收获微小的传教效果为佳。”[15]这话就明确地指出了教会兴办医院等慈善机构的用意。在广西,桂南浸信会联会创办的思达医院就是“秉承基督博爱之精神,以医病传道为宗旨,博施济众,有口皆碑,站在桂南区事业最重要岗位。”[16]这说明了教会是借医院救治病民的同时还对民众进行思想宣传,以拉拢民众入教。

因为教会在广西的传教遇到许多困难,最大的是民众不信任。而一味强拉民众入教,势必会引起风潮,于是教会在选址作教堂时不得不因“那时风未开,租铺不易,每藉施医赠药为名,才可租得成,至租得时,开办必须兼施医赠药,不然,难免风潮呀!”[ 17] 最早的传教士是1897年美国长老会付尔敦医生,他想传教而被怒潮驱逐。1899年,斐约翰牧师夫妇来到桂平,他们采取了柔的手法,借1902年的饥荒行善,“几个县的庄稼无收,粮食供应逐渐耗尽,……困苦的人们濒于绝境。父母们卖儿女,……父母们常常带他们(男孩子)到礼拜堂,流泪哀求收留他们,救活他们的性命……因此有一群儿童留在教堂里。在饥荒之年,被人憎恶的教堂变成发救济粮的中心……传教士们这次的工作把人们心中反对情绪驱散,饥荒过后,传教士们得到了很多的地位,生命得了救护的群众几乎把他们当神敬拜。”[18]以上这些例子充分说明了教会开展慈善事业借以达到传教的目的。因为教士的目的是为传教,因而慈善事业中诸如对孤儿的收容,教士注重的是拯救孩子的灵魂,在通常情况下,育婴堂、孤儿院自身能力有限,设备和保育措施不足,加上许多担任照料工作的修女对育婴保健不在行,因而育婴堂、孤儿院里孩子们的死亡率很高,如柳州救济总署负责人在现实面前也不得不承认教会自办的此类机构里孤儿的死亡率达到60%。[19]为此我们应有个清醒的认识。

综观上述,西方宗教在广西的传播往往是传教与行善两者相结合而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对此,我们应在客观的认识上予以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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