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依法治国论文,布局论文,地位论文,作用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其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性战略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支撑和保障,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环节,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同推进和全面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与作用。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性环节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全面确立宪法、法律在国家生活中的至高无上权威,全面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过程中的价值与作用,让法治文化、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全面融入国家治理和公民生活的全过程。而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还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的落实,都须依托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因为有全面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才成为有机统一、相得益彰的战略布局。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全面依法治国 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本身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内容。法治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社会发展程度的体现。全面小康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价值高扬,法治融入治理实践各层面,并成为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方式的社会。而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形成并运行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①。这就意味着,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将法治融入国家治理与公民生活的过程,因而其必然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过程。 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环节的推进,显然离不开法治价值的指引和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此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之福祉为目标诉求,而人民权益之保障、福祉之实现,根本上要依靠法治的力量。只有全面确立和发挥法治、法律的价值与作用,“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②等小康社会目标才确实值得期待。如果说建立在法治意义上的权利保障才是现实的权利保障,那么,只有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小康社会才是实在的小康社会。 (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关键依托于全面依法治国 就全面深化改革而言,它与全面依法治国被称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由此,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之相辅相成关系可见一斑。不仅如此,全面深化改革对全面依法治国还具有极强的依赖性。或者说,只有依托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这“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才能发挥其现实效用。这一方面在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③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完善各领域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也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全面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而确保各领域改革都能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能够从法治价值、法律制度等方面,指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从而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稳健、快速推进。 就全面从严治党而言,从严治党关键是依规治党,即依据根据宪法、法律制定的党内法规体系治党,就是要将党的权力、党的活动规范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这就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都强调通过具有至上权威的宪法、法律来规范和控制权力主体及其行为。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必然需要依托于全面依法治国。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提升整体的规范意识和控权环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完善宪法法律,设定党的活动的整体框架,从而指引全面从严治党;此外,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具体保障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二、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依法治国能够指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向,能够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导航”、“助力”和“护航”。④ (一)全面依法治国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导航” 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能够通过加强法律规则、原则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规范指引。众所周知,法律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引导人们的行为并加强人们的行为预期。而全面依法治国,能为人们提供更加明确的规范指引,确保人们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理性地选择其行为路径与行为方式。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能通过弘扬法治精神、理念,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价值指引。正如前文所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归根结底是致力于人民权利福祉的实现。而法治不只是规范体系,还是以人权保障为根本追求的价值体系。因而,唯有全面依法治国,弘扬法治价值与精神,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始终坚持理性的路径与方式。 (二)全面依法治国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 一方面,法律是公民意志的结晶,是为公民普遍遵循的共同规则,“是统合改革分歧、最能为各界所认同的最大共识”⑤。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就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因而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主体认同力量的过程。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实质上是通过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强化保障公民之主体地位与主体权利的过程。而实现公民主体地位与主体权利之关键在于保障公民在公共决策中的参与;即“从政策议程的设定到政策的执行,都应该有公民的参与”⑥。显然,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在确认公民的参与权利、健全公民参与制度、拓展公民参与渠道的基础上,真正有效落实公民参与;从而增进公共决策的理性,强化民众对公共行动的认同、配合与支持,进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增进民主的力量。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过程,是保障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过程。因此,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确保在党的领导下,既加强权利主体与权力机构的合作协同,也强化人大、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权力机构之间的监督制约上的协同治理,进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多元协同的强大力量。 (三)全面依法治国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护航” 其一,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夯实保障和维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法律制度体系。其二,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行政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其三,全面依法治国通过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司法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守护。其四,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社会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的思想、行动等方面的支撑。其五,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专业队伍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其六,全面依法治国通过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执政党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根本性保证。 三、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既有利益集团对改革的阻挠重重,各种矛盾与挑战也空前迸发,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弘扬法治共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领域建设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才能有力地破解改革障碍、化解社会矛盾、回应各种挑战,从而全面保障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改革的深化。⑦ (一)全面依法治国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⑧,市场经济体制应当是建立在法治意义上的制度体系。尽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尚较为薄弱,且传统计划经济仍对市场经济建设存在较大负面影响。尤为突出的是,我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政府的市场经济管理能力不足,“审批过多和监管不力并存”⑨,以致严重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效率;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意识与能力、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仍然相当匮乏,以致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形、制约市场经济活力的因素仍大量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所面临的这些问题根本上应归结于法治导向、支持与保障力度的不足。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构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具体而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意义主要包括:其一,有利于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市场经济主体法律意识、公平竞争意识与能力的提升,为市场经济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主体条件。其二,有利于通过促进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市场经济改革发展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其三,有利于通过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的市场监管行为,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方向引领、资源调控、秩序维护、政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其四,有利于通过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机关在产权保护、市场纠纷化解、市场经济关系协调等方面的作用。其五,有利于通过调动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参与能力,以及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市场经济的改革发展增进力量。 (二)全面依法治国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其关键在于落实公民参与,彰显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权利与主体价值。显然,民主政治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强调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12)也就是说,只有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顺利推进,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才能获得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方面,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才能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13)另一方面,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在法治基础上稳定持久地规范与约束公权力,才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而在法律制度层面有力地遏制和预防腐败,确保国家权力机制运行的人民性。 (三)全面依法治国能促进社会体制改革 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离,是法治建立的基础。而法治的推进又进一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公民社会在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已获得茁壮成长,也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然而,我国社会体制仍较滞后,社会组织的培育及其作用的发挥仍处初级阶段,社会矛盾化解方式不科学、社会不公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情势下,全面依法治国,健全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机制,乃至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促进民间组织发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激发社会活力,已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四)全面依法治国能推动文化体制改革 伴随着文化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要性的日益提升、文化软实力在国家综合国力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增大,加强文化建设,实施文化强国战略,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然而,受滞后文化体制的制约,我国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已遭遇越来越多的困境与挑战。因此,全面依法治国,建立健全适应我国现代文化治理需要的法律机制,(14)无疑应成为我国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具体而言,一方面,良好的文化体制应是通过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化权利保障等领域健全的文化立法构筑起来的制度体系。(15)全面依法治国,能在立法层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互联网领域立法等文化法的出台,从而建立健全以规范文化管理秩序为基础,以繁荣文化市场为目标,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核心,以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为重点的文化法律机制,进而为我国文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与制度支撑。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能够从行政、司法、社会等多层面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进程,提供法治化的促进与保障,从而确保我国文化建设之正确方向和科学走向。 (五)全面依法治国能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16)。而我国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生态文明制度的建立,关键都有赖于法治的确认与保障。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层面,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战略部署。 实质上,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从法律层面厘清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关系、行为与责任机制,才能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切实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17)。同样,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在法治轨道上强化行政机关在生态保护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和行政效果,发挥司法机关对生态保护的引导与维护能力,增进社会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参与力度与参与效度。(18) 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治理状况,直接关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兴衰成败。党的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强调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领域,加强党的自身治理;其实质就是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党内法规规制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将党的活动规制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因此,全面依法治国能够通过推进法律文本、法律制度的完善及法治价值的弘扬全面推动从严治党。 (一)全面依法治国从党员干部的思维观念、作风等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弘扬,让党员干部获得法治精神、理念的熏陶,从而促进党员干部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的提升,法治思维的形成。另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在党员干部中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促使其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更重要的是,全面依法治国,始终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而其能通过法律权威,保证并强化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推动党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工作作风的深入践行。 (二)全面依法治国通过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健全,实现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常态化 一方面,宪法法律是广大党员干部所必须遵循的底线性规范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推动宪法法律制度的完善能够从国家宪法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另一方面,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而党内法规体系正是党内治理的具体依据。这就意味着,全面依法治国能够通过不断完善与强化党内法规体系,从而不断推进党的各项制度机制的健全,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支撑;严格规范党的各项活动,全面从严治党也因此拥有更加坚实的支撑、保障和动力。 ①参见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②习近平:《促进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新华网,2013年6月6日。 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④周叶中:《中国国家治理形态的全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远战略意义》,《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2期。 ⑤张红:《中国梦是法治梦,以法治凝聚改革新共识》,《人民论坛》,2013年第27期。 ⑥[美]佩特曼:《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⑦周叶中:《中国国家治理形态的全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远战略意义》,《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2期。 ⑧(10)(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⑨王荣:《打造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7日。 (1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1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4)参见蔡武进:《文化治理需要健全法律机制》,《人民日报》2014年9月10日。 (15)周叶中、蔡武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立法初论》,《法学论坛》,2014年第5期。 (1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1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18)周叶中:《中国国家治理形态的全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远战略意义》,《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2期。标签:法律论文; 市场经济论文; 小康社会论文; 从严治党论文; 四个全面论文;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市场经济地位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公民权利论文; 法律主体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宪法监督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 时政论文; 法治中国论文; 生态文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