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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吹过,林木扬的碎发在风中凌乱,我看着他的微侧脸,忽然觉得,林木扬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少年,只是传闻把他夸张化了。
七月,太阳火辣辣的毒,耐着炎热翻开练习册,以及记着杂乱笔记的笔记本,咬着笔头做练习题。
这是我在高二每一天的生活。
无奈得不像样。
——事实上,撇开这些,大多数时间,是发呆度过的。想想自己一片迷茫的未来,想想中午要吃点什么,想想补完课的假期怎么安排,以及,想想林木扬。
林木扬是个少年,耀眼如阳光那般的少年。
我没有夸张,这是事实。
你可以去问问八中的女生,她们对林木扬的评价,会比我夸张几十倍——此少年,长相清秀帅气,海拔超人,背影好看,家庭条件优越,会打篮球,会踢足球,噢噢,传闻还会打架。
因此,林木扬是八中所有女生倾慕的对象,包括我。
这是个秘密,不可言说的秘密。
可是,我倾慕林木扬,不是因为刚刚的那一大堆他的优点,而是,某个很特别的理由。
我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遇见他的,在学校废弃的,已经长满杂草的小花园。我正抱着书,打算去那儿看书的时候,他已经在那儿了。
准确地说,是已经睡在那儿了。
阳光洒在他盛传帅气无比的脸上,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
之前有谁说来着,阳光是最容易晃花人眼的东西。
这句话真对。
在阳光下看着林木扬脸庞的瞬间,我不可救药地倾慕他了。
我是叶朵拉。
我正在暗恋林木扬。
这是属于我的小秘密。
林木扬总说“随便”。“下午去踢球吗?”“随便。”“中午要吃什么?”“随便。”“这件外套怎么样?”“随便。”……被问到类似问题时,大多时候,他都是微抬头,瞥你一眼,然后朱唇微启,懒散地吐出两个字,“随便”。
天知道,八中女生最喜欢这种范儿的男生了。她们总说,这种爱理不理的男生,就是小说里男主角的最佳人选。可是,人生又不是小说。
我翻了个白眼给她们,顺便送了两字儿,庸俗。然后转身就走。
我去了小花园。
林木扬果然在这儿,依旧是睡着的,肚子上放着本书,《先知》,纪伯伦的。书页微有卷曲,夹了书签,他看过的样子。
“这丫太有文化了!”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原谅我的肤浅,作为一个高二在读学生,我只凑合读完了《红楼梦》与《水浒传》,这是我觉得,最有文化的书了。
我才发现,林木扬除了不错的长相,还有内涵。
我设想过与林木扬的第一次邂逅,我指的是他对我的邂逅。
最学院的一种,学校运动会,他参加完某个项目,我穿着校服挥动着小手旗,给他送水递毛巾。最羞涩的一种,下午放学,装作扭脚,企图让他送我回家,再以此为基点,请吃饭,请喝奶茶,请吃饼干。最霸气的一种,直接冲上去,冲他嫣然一笑,然后说,“啊,同学,你长得好像我朋友……”
我沉浸在自己的臆想里,不知不觉地扬起了嘴角。
事实上,我和林木扬的相遇,不同于我臆想的任何一种。那是一个很简单而明媚的故事,内容积极向上,励志而热血……咳,扯远了。
故事是这样的——
某年某月某日,我从被窝中自然醒来,于是迟到,同其他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高高矮矮地被罚站,我特别特别幸运地,和林木扬肩并肩。
我正拽着衣角掩饰自己的不淡定,眼前就出现了一只黑色耳塞,林木扬说,“要不要听歌?”
我怔了一下,“好……好啊。”
“随便啦。”照旧的慵懒的调子,我却有受宠若惊的味道。
林木扬的未知电子产品里,全是小清新的歌,从陈奕迅到王菲,到陈绮贞,或是未知歌手,通通的乐风,均一的小清新。
噢噢,我暗恋的少年挚爱小清新。
后来林木扬被他班主任拎走的时候,耳塞里一曲还未完,他索性将兜里的手机塞进我手里,指着他所在的教室门,“你听吧,等下还我就是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笑了,握着他的手机,在教导处门前,笑得似个傻子。我还偷偷看了他的手机壁纸,花底蓝字,“我是良民”。
林木扬说,他是良民。哈哈,好可爱的孩子。我在内心这么腹诽。
早自习上完,我整理好仪容,去林木扬教室还他手机。他被同学叫出教室时还在睡觉,被打扰,显然有些不满,抬头望了我一眼,皱着眉走出来。
我把手机递给他,笑着自我介绍,在内心排练了无数次的对白,“喏,谢谢你的手机——我叫叶朵拉,七班。”
他拿到手机,耐着性子听完我的自我介绍,便转身回座位,手扬了扬,万年不变的调子——“随便啦。”
在某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旷了课。
体育课。理由是,老师,我特殊情况,不方便。
我叼着雪糕棒出现在教学楼下,如此天气,舔一支雪糕,在教学楼下吹吹风,看看不远处在太阳煎熬下训练的同学们,是多么惬意而享受的事。
然后我就看见了林木扬,他在校门口同校警僵持着。他要离校,校警不让,他要回教室,校警又特拽地冲他喊,你走啊,你不是要走嘛。
林木扬索性就站在那里,歪着头看着校警。
我忽然就于心不忍了,拿着手里老师给我开的请假证明,冲上去,拦住校警即将挥过来的拳头。我说,老师,我们有假条的。
校警特不屑地冲我身后的林木扬哼了一声。
我将证明塞过去,拉着林木扬就跑,一溜烟地奔出校门。
我不仅旷了课,还无假离校了,用的还是老师开的特殊情况证明……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已经同林木扬一起站在离校门数百米外的大街上了。
“为什么帮我?”林木扬这么问我。
我为什么帮他?因为看见他被校警为难,于心不忍,加暗恋倾慕他?
这种时候,我很乖地保持了难有的沉默。
他瞥了我一眼,皱眉,“随便吧,谢谢了。”然后,抛下我这恩人,拦了辆出租车绝尘而去。
这是他第几次抛我而去来着……没多想的,我也拦下出租车追上去。出租车上,计价器不停地跳啊跳,我的心疼得滴血。
车在一条偏僻的街上停下,一下车,就看见一个台球厅。
我看着林木扬迈进去的背影,顿住步子,忽然没了底气。
那一天,旷课外加无假离校的我,迈着步子慢悠悠地走回家,原因是钱包里已经没钱了。
我是叶朵拉。我偶尔为林木扬犯下傻。
夜晚两三点的时候,我趴在铺了碎花床单的床上醒来。
空调安静地吹出冷风,萦绕着房间的每个角落。我盯着空调外壳上绘着的花,没了睡意。我爬起身,特无趣地翻衣柜。
翻啊翻,翻出了好多我自己都已遗忘的衣服。海军范儿的深蓝上衣,纯白的工字背心,牛仔的短裤,甚至还有某个寂寞时买的丝袜,红色的。
我望着地板上散落的这些衣服,胡乱地搭配一通,穿着我的帆布鞋邋遢地出门。
夜晚两三点,父母早已睡下,只要声响不大,我算是自由的。
莫名的,我去了那日跟着林木扬到的那家台球厅,要了一张台子,也不打,坐在台上舔雪糕。
脑子里每想一次林木扬,我就舔一大口雪糕,把我的暗恋小破事儿狠狠地吞进肚子里。我望着地上我丢下的四支雪糕棒,拿着第五支,在内心告诉自己,吃完这一支就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儿继续奔我缥缈的前程。
第五支舔完的时候,出事了。我跳下台子正要走,一群人就拥了上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看着那群人颜色各异的头发,忽然就笑起来,嘴边喃喃着林木扬。
很久以后,我想起那天,会捂着肚子在床上笑到打滚。我是把林木扬当成奥特曼了吗,会觉得,这么喊着他,他就会出现,带我安全逃离。
可是,那天我念到第五声,林木扬就真的出现了。他穿了件花格子衬衫挡在我身前,就像之前我把他挡在身后。
他说,“让开。”肯定的句式。
痞子们挑衅地看着我和林木扬,许久,扔过一支台球杆,“打一局?赢了你带走,输了,都留下来。”
“随便。”还是随便,从不变过的随便。
一局开始,一局结束。林木扬特小说情节地带走了我,他还很拽地双手插在兜里走在前面,领着我出台球厅,又不知从何处推来一辆山地自行车,一脚跨上去,皱着眉看我。
我站在林木扬的自行车上,踩着他自行车的踏板,双手撑着他的肩,在大半夜里吹着冷风穿梭在各个大街小巷。
我问他,“为什么帮我。”
他像我那日一样沉默,许久,才吐出两个字,“随便。”
好吧,随便。
我还同林木扬核实了那些关于他的传闻,我说,学校传闻你家境优越,他说,还好吧,就那样儿。问到会打篮球、踢足球,他说,只是会而已。
“传闻中,你还特会打架。”
“传闻而已。”
凉风吹过,林木扬的碎发在风中凌乱,我看着他的微侧脸,忽然觉得,林木扬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少年,只是传闻把他夸张化了。
林木扬送了我回家,站在我家楼下打量我的打扮,皱眉,“不好看。”
我拽着衣角,的确觉得今儿的造型特脑残,于是很乖巧地点头,有礼貌地道谢,“今天,谢谢咯。”
“随便啦。”
果然。
我是叶朵拉。站在自行车上,撑着林木扬的肩,我觉得,我的青春真美好,美好得要死了。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对林木扬,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而过,不留印记。他甚至都不记得我。
某年某月某日,我在校外偶遇林木扬,然后端着两杯奶茶咧着嘴冲他笑,我把为他准备的那一杯递给他时,他皱着眉问我,你是……生疏到不行的对白,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不记得我们曾共用一只耳塞,不记得我曾帮过他,他曾救过我。
我倾慕的少年,我对于他,不过是个陌生人,路人甲罢了。
我将奶茶一把塞给他,落荒而逃。
——我真的,一点都不难过。
——你是否记得我,本就不重要。
其实,暗恋,只是一种心态。与对象无关。
只要,我记得,我曾暗恋过你,就好。
我是叶朵拉。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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