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段泳[1]2000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围绕“入世”与我国农业的关系展开谈论。首先从我国“入世”后农业将面临的国际环境入手,详尽分析了国际农业政策环境,以及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论文第二部分,从资源总量、投入产出、制约因素、发展趋势等诸方面对我国农业现状进行了细致的剖析。接着在对“入世”会对我国农业造成何种影响进行了辨证考察之后,最后提出了我国农业应对的政策和改革措施。
曾令良, 韩桢[2]2001年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与发展中国家——兼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文中提出经过乌拉圭回合后 ,以《农业协议》为核心的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得以形成 ,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本文阐释了这一农产品贸易安排的体系及其核心规则 ;通过对乌拉圭回合后发展中国家贸易实绩的考查 ,揭示了这一农产品贸易安排的局限性 ;剖析了农业贸易后续谈判的基本矛盾 ;并认为 :尽管农业问题是我国入世谈判的难点 ,且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众说纷纭 ,无论是否或何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我国都必须加速农业市场化进程及其法律保障 ,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对外部冲击的应对能力。
曹宁[3]2005年在《加入WTO与中国农产品市场开放》文中研究表明文章首先从世界贸易组织所构建的国际农产品贸易框架入手,介绍了世界农产品贸易协议、新一轮农产品贸易谈判的动态和中国的入世承诺。其次作者在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的原理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提出了完全分工和部分分工两种贸易模式。通过实证分析,并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指出中国不能完全放弃处于比较劣势的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而应在适当进口该类农产品以缓解资源约束的同时,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扩大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和出口。最后文章系统分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农产品市场带来的深刻影响,并就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制定相应的策略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共分五章:世贸组织农产品贸易协定与中国入世,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入世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总体影响,农产品市场开放下中国农业发展的目标与对策以及本论文的总结。
卢光明[4]2005年在《基于纠纷管理的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组织治理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系统分析了国内外贸易环境因素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详细阐述了引发我国农产品出口频繁遭遇各种贸易纠纷的原因。就外部因素而言,进口国相关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要求本国政府对我国农产品进口制造各种贸易纠纷,限制我国农产品的进口:从内部环境因素来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出口企业、政府对出口市场的管理等方面还不成熟,尤其是与一些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对手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贸易纠纷,基本上都可以从其中的某一方面、或从这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中找到原因。所以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管理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够在提高我国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减少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的目的。 利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本文首先把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遭遇的贸易纠纷界定为是进口国各种利益集团相互作用的结果;是进口国相关产品的生产者,进口商,以及政府对各种国内和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平衡的结果。以此作为本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成立由农产品出口企业、相关各政府部门、以及广大生产农户组成的“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管理组织”。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要动员和整合国内各种力量,在与进口国各相关利益集团之间展开既合作又竞争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进口国的利益,实现进口国的“国家价值”,从而达到影响进口国各相关利益集团的力量平衡与对比,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贸易纠纷的目的。国际贸易与其他类型的交易形式一样,是建立在交易方之间互利基础之上的;尽管在国际贸易中有许多约束性的规则(尤其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但是当贸易国面临各种潜在、或现实的利益诱惑时,贸易国就会在违约和守约之间做成本和收益的权衡,最终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做出守约和违约的抉择。 这是从外部市场环境方面来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纠纷产生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农产品遭遇各种贸易纠纷的原因,指出进口国国内各相关产品的主要生产商在面临我国进口产品的冲击时,会通过对本国政府施加压力而制造贸易纠纷,限制我国产品的进口。而进口国政府除了要对国内的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做出回应外,政府本身也会从维护自身利益与国家利益的角度制造各种贸易纠纷,实现其利益。而进口国是否制造贸易纠纷、制造什么样的贸易壁垒、如何执行这样的贸易限制政策都与进口国这些社会力量的对比有直接的关系。
吴险峰[5]2002年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化肥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在广泛调查研究中外化肥行业生产、消费和贸易的基础上,剖析了加入WTO对中国化肥行业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总结了化肥企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据此提出了我国化肥行业的应对策略。明确了化肥行业调整产权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升级的战略重点,制定了强化农化服务和改进分销渠道的基本战略。 本文对我国化肥行业当前的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企业内部改制改革、市场营销管理和行业未来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袁毅[6]2004年在《WTO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与改革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系统分析加入WTO对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和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趋势、模式和代表国家农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并选择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采用问卷调查和典型调查方法研究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主要障碍,探讨我国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对策与建议。重要结论如下: 1、根据WTO的农业规则对政府管理的刚性约束原则以及WTO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总体要求与WTO规则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基本任务的要求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适应WTO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政府必须致力于实行市场化的经济管理方式;政府必须致力于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公共事务的透明;在国家治理方面,政府必须致力于法治化;政府必须致力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借鉴对国际经验的分析,提出了我国农业管理体制向现代型转变的8个重点: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调整农业保护的政策;树立“大农业”观念;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强社会化服务:政府观念转变——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完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决策机制完善——透明化;提高农业行政效率。 2、采用问卷调查法,选择黑龙江、山东、重庆的有关县、乡、村一级干部和群众为代表,从对WTO认识、政府组织结构、管理职能、决策能力与机制、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了富有创新性的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基层对WTO的熟悉程度总体停留在了解和熟悉的人在53.5%-67.1%之间。不同区域表现出对WTO的熟悉程度不一致,山东和重庆对WTO非常熟悉的比大庆高出约15%。(2)现有的农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障碍可归结为八个方面:行政机构组织臃肿、职能不清(选择“职能范围太小、有些事情管不了”的问卷在山东省占48.7%,重庆市占62.6%,大庆市占28.1%);行政干部队伍的能力及素质不适应新的要求,问卷显示县、乡政府农业管理干部素质一般;决策能力欠缺、透明程度不够;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且区域差异很大;农产品流通机制亟待加强,全国不同区域满意的比例为39.0%-52.6%,不太满意的占34.8%-42.1%:农业社会化服务薄弱,问卷认为技术服务薄弱、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山东占53.9%,重庆占63.0%,大庆占44.9%);农业保护缺乏力度,行政干部认为农业保护机制较好的比例高于群众,说明农业保护未能落到实处;农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黄季焜[7]2012年在《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文中提出一、研究背景、目的和基本结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世界及中国自身经济的影响最近两年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一系列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影响的预测研究报告(Anderson,1997;Wang,1997;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998;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99)相继出版,更是成为报刊、新闻媒介报道的热点。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的总体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贸易自由化也会在国内各部门和各利益群体间带来不同程
谌姿[8]2004年在《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的发展:优势及对策》文中指出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中国农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要抓住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带来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要应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国农业如何选择发展道路,确定发展对策是关系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本文从农业产业系统的构架出发,对当代农业产业发展理论(规模经济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资源禀赋理论、农业增长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比较分析,奠定了中国农业发展的理论基础。运用这些理论,对中国农业的基本状况,农业产业的基本结构,比较优势和竞争劣势,以及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进行了全面剖析。文章认为:人均占有耕地少,是中国农业的劣势所在,劳动力多又是突出优势;其次,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区位优势产品也具有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思路,确立了四项基本对策:(1)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4)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
肖文兴[9]2012年在《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到近九亿农业人口的生存问题和全国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农业进行扶持和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农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对农业进行保护,确保入世后的农业产业安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非常紧迫。农业产业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农业在经受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时,能够基本上不受威胁、干扰和破坏而保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不会引发国内农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它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业竞争力是保障农业安全的基本手段。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产业安全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新形势下的挑战,如外资对我国农业的控制增强,潜在风险增加;国际农产品市场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影响日益加深,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不容乐观;我国农业产业链不发达,产业整体竞争力受到制约等。经济全球化通过金融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贸易投资全球化加剧了全球农业产业的竞争。一些开放度高、缺乏有效调控手段的产品受贸易和外资进入影响大,产业安全状况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其中羊毛、棉花、大豆是较为典型的三个品种。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作物所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一些,包括棉花、糖料作物和油料作物;在粮食作物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玉米、大豆和大麦。而小麦和大米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入世会对水果、蔬菜和畜产品带来有利影响。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冲击大于机遇。根据何维达和何昌(2002)的研究,中国农业在2001前基本安全,本文改进研究方法,借鉴全球最具权威性的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机构IMD和WEF在整合国际竞争力的多指标体系时的方法,建立农业产业安全评价模型。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探索性的结论:根据本文的研究,加入“WTO”后,2002-2009年,中国农业的安全度虽然有所下降,但中国农业仍然是“基本安全”,接近“不安全”的边缘,因为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增加,需要建立预警机制,采取防范措施。与其他一些研究者的结论基本一致。而且,首次对湖南农业产业安全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问卷调查。同时,编写了附录一的案例:“中国反贸易壁垒第一案”。根据农业产业安全评价的五个安全度区域及其状态标识本研究创新地设置相应的预警灯信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其它国家农业保护政策启示我们:应完善我国的合规性贸易壁垒体系,有效保护我国农业;产业保护与产业结构的优化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扩大内需和开拓国际市场应并重,重视对农业的合理支持;保护手段力求多样化和灵活性;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程序性规定,加强国内农业保护;运用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和规定,加强对本国地方名特农产品的品牌保护。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下,我国要全面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农业创新体系;建立农业保障体系,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行乡镇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加速农村城市化建设;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利用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推进农业税制改革和国家财政支持,合理利用外资。我们必须要构筑起确保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防火墙”,树立“大开放”、“大发展”、“大安全”的农业产业安全观,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于扩大开放的相互依存中促进大发展,于大发展的相互合作过程中谋求大安全。但是,农业产业安全具有其产业特色所要求的特殊性,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树立新的国家产业安全观;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统一规划农业产业安全体系,建立专门的产业安全机构;建立灵敏有效的安全预警系统,防范产业安全风险;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利用决策机制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用好用足WTO赋予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积极进行发展战略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充分利用WTO贸易救济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实施多元化出口战略,出口国家、出口产品多元化;中国农业企业要做大做强,建立完整自主的产业链条,形成自主品牌,自主定价体系,降低对外依存度,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抵御外部冲击,保障产业安全。
许旭[10]2003年在《WTO框架下农民增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加入WTO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大事件,将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加入WTO,既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农业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入WTO,中国将与世界农业的联系更加紧密。市场竞争也将由国内竞争转向国内、国际双重竞争,农业资源将由国内配置转向国内、国际双重配置。加入WTO后,我国农业是受到冲击最大的行业,这是不争的事实,已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一致认同。系统地研究当前农民增收问题尤其是“入世”以后的影响,探讨在WTO框架下农民增收的动力机制和实施对策,对巩固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论文立足于对我国近年来农民增收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具体剖析了农民增收缓慢的实际因素和理论依据,对加入WTO后对农民增收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最后在WTO框架下,从实际出发提出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D]. 汪段泳. 河南农业大学. 2000
[2]. 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与发展中国家——兼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J]. 曾令良, 韩桢. 法学评论. 2001
[3]. 加入WTO与中国农产品市场开放[D]. 曹宁.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05
[4]. 基于纠纷管理的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组织治理研究[D]. 卢光明. 浙江大学. 2005
[5].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化肥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吴险峰. 中南大学. 2002
[6]. WTO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与改革模式研究[D]. 袁毅. 甘肃农业大学. 2004
[7]. 贸易自由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C]. 黄季焜. 国情报告(第二卷 1999年(上)). 2012
[8].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的发展:优势及对策[D]. 谌姿. 中国农业大学. 2004
[9]. 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D]. 肖文兴. 湖南农业大学. 2012
[10]. WTO框架下农民增收问题研究[D]. 许旭. 湖南农业大学.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