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行转型研究

澳门银行转型研究

黄桂良[1]2011年在《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差距逐步扩大,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区域金融差距的变动趋势与演变规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基于经济增长收敛理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因果互动理论,研究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存在性和实现机制,并对粤港澳区域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为国内其他区域制定金融发展战略、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提供参考依据。首先,在新古典增长模型中引入金融发展变量,构造一个包含金融部门的区域经济模型,揭示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阐释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存在性及其内在机理。研究表明,在区域经济金融体系达到稳态以前,区域内部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与金融发展速度呈现正比例关系的变动态势;当区域经济金融体系处于稳态时,各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等于金融发展速度。由于各经济体金融发展速度与初始金融发展水平成反比,长期而言落后地区金融发展速度高于发达地区,区域金融发展趋于收敛。接着,基于区域经济增长收敛实现机制的理论,探讨资本流动、金融创新扩散和制度创新等叁个机制促进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内在机理、作用途径以及实现条件。研究结果表明,资本流动机制是指在资本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下,资本从发达地区流向欠发达地区,从而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金融创新扩散机制是指金融创新从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扩散和传播,提高了落后地区的金融运行效率,从而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制度创新机制是指金融制度创新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引导金融资源流入落后地区,加快落后地区的金融发展速度,促进区域金融发展趋于收敛。然后,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的收敛性进行实证检验。计量结果表明,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存在显着的收敛性。1979-2009年,粤港澳各城市人均贷款余额的变异系数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区域金融发展存在6收敛。1979-2009年,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具有显着的p收敛性,而且港澳回归以来收敛速度更快。1979-2009年,港澳珠叁角区域金融发展存在着俱乐部收敛。进一步,本文对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实现机制进行实证检验。计量结果表明,资本流动是促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重要实现机制。1986-2009年,香港对广东的资本净流入规模越大,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σ收敛的特征越明显。金融创新扩散是促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另一个重要因素。1985-2009年,香港银行卡业务创新向广东的扩散使得粤港澳区域金融效率差距趋于缩小;而粤港澳区域金融效率差距的缩小促进了区域金融发展σ收敛。作为重要制度创新,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对于粤港澳区域金融发展收敛具有促进作用。基于1979-2009年数据的计量结果表明,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使得粤港澳人均贷款的变异系数趋于下降,促进了粤港澳金融发展σ收敛。最后,本文基于区域金融收敛实现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从促进区域内资本流动、引导金融创新扩散、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等角度,提出加快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地区间金融的协调发展。

苏锦榕[2]2007年在《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全球金融创新的浪潮中,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增强客户忠诚度、提高银行竞争力、更好地管理客户风险、提高银行风险对冲和管理能力的重要业务方式。本文首先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况及其背景和特点。与主要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相比,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并不发达,这与澳门经济发展特点、金融及银行体系结构密切相关,也与澳门居民个人理财观念、理财习惯不无关联。本文重点对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并对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指出应抓住机遇,转变理财观念及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发展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郑晶福[3]2001年在《澳门银行转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澳门地域虽小,但五脏俱全,拥有相对完整、独立的政府架构和经济架构、独立的金融制度,本地发行的货币是澳门经济得以维持相对独立的必要条件,也构成澳门微型经济体系下金融保险业的主要特色。金融保险业、旅游博彩业、出口加工业及建筑地产业并称澳门四大经济支柱,是澳门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行业。金融业作为澳门四大经济支柱产业之一,金融保险业、不动产,租赁及向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值澳门1998本地生产总值(GDP)中所占的比重为26.8%(1996年为25.2%)本澳商业银行按新法例可从事全能业务银行,即成立证券子公司、保险子公司等,只是澳门的商业银行由于澳门当时的客观环境因素影响,一直以分业模式而不是以混业模式发展。回归我国以后,澳门的商业银行应以发挥其全能业务银行为目标转型,来迎接网络新纪元时代的来临,善用分行网点,把分行业务科技化处理,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如证券买卖、信托基金、信用卡、保险、以至发展电子银行业务,并积极发展理财中心网络,从利息收入业务为主,转变为利息和非利息并重混业经营的银行。

罗增庆[4]2013年在《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粤港澳税收合作研究》文中提出广东和香港、澳门山水相连、血脉相通,历来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贸易关系。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标志着粤港澳经济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发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态势日益突显。在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我国不仅对外加入了区域性经济组织,国内也组成了不同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经济的合作必然促使税收的合作,而广泛的税收合作,必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的共同发展。而粤港澳经济合作包含着丰富的实践,对粤港澳税收合作的必然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的分析,将有助于对税收合作进行分析,也将有助于促进广东省与港澳税收合作的发展。粤港澳叁者的关系十分特殊,既非国家内部的“省际”关系,也非国与国的“国际”关系。所以,无论是一国内部的地区间税收合作理论还是国家间的税收合作理论都不能够直接运用。在这个背景下,深入研究粤港澳经济合作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分析粤港澳税收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设计粤港澳税收合作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一方面可以充实现有的税收合作理论,另一方面也为在中国特殊国情下进行的这种特殊的税收合作提供思路。本文由绪论、主体六章构成。具体结构及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在提出问题的基础上,首先对相关文献进行阐述: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税收合作,突出阐述税收合作的地位与作用,包括增加贸易利益、对抗利益主体、解决市场外部问题、公共品提供以及实现公平与效率等;二是粤港澳经济一体化概念的提出及相关研究,这些研究从经济地理、经贸关系、金融等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具有价值的探索,但多数论着都没有直接从税收角度对此开展研究;叁是税收合作的相关研究,多数学者认为税收合作能够增进国家(地区)间的福利水平;四是对相关文献进行评价,发现对于主权国内部的税收合作,由于处于同一税收制度下,学者们研究的不多,而对于同一主权国下不同税制的合作,已有的研究就更少了。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进而说明本文的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最后指出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第二章是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与区域税收合作。经济区域化使税收的外部经济效应增强,总结其他区域性经济组织税收合作的过程、经验和教训,对于国内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章首先分析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重点分析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动因,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进展与趋势。第二,对地区经济一体化下税收冲突或矛盾增多的必然性进行分析,并阐述其税收冲突的负效应,主要表现为阻碍了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大幅降低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效力以及加深国家间的税收分配矛盾等。第叁,介绍区域税收合作的国际经验,主要是欧盟的税收合作经验,以及税收合作自主性协调和非自主性协调的机制,并从关税、间接税、直接税合作进行效应分析。第叁章是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基础条件、现状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本章从地理关系、人口流动、经贸往来、金融合作等方面分析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同时剖析粤港澳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主要来自内部矛盾积累、国家政策调整、国际环境变化带来的经济转型压力。第四章是粤港澳税收制度分析。首先对广东税收制度从所得税、货物与劳务税进行分析,得出广东税制结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采用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划定所得征税权等特点;其次分别对香港、澳门的直接税、间接税税收制度进行分析,得出香港税制结构以直接税为主、征税面窄、税种少、税负轻、单一实行所得来源地原则等特点,而澳门则呈现专营税地位突出的特点。第五章是粤港澳税收合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存在的问题。在已有经贸、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方面研究的基础上,首次从税收合作的角度进行选材,本章对粤港澳税收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必要性体现在提升粤港澳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可行性则基于粤港澳税收合作具有实践基础、相互依存的经贸关系、中央地方的重视力度以及合作涌现新平台。同时本章还对粤港澳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税收利益合理分配、国际避税、双重征税、偷漏税等问题。第六章是粤港澳税收合作的原则、定位与路径。粤港澳税收合作是发生在主权国内部地区之间的合作,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税收合作不同;粤港澳税收合作是叁种税收制度的合作,与国内同一税收制度下省际之间的合作、省内之间的合作不同。本章从粤港澳税收合作的效率和公平原则谈起,分析粤港澳税收合作的特点,提出粤港澳税收合作的战略定位,最后以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为案例,从所得税、货物及劳务税、税收征收管理叁个方面分析粤港澳税收合作的路径。第七章是粤港澳税收合作的政策建议。第一是改进税收合作协调机制,既要搭建税收交流和合作平台,也要发挥税务部门推进区域税收合作的积极性;第二是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设立粤港澳税收合作示范区、明确中央给予政策支持的内容;第叁是完善地方配套措施,包括完善税收服务、加大地方支持力度等。

吴尧[5]2004年在《澳门近代晚期建筑转型研究》文中指出19世纪中叶开始,澳门逐步进入近代晚期的发展之中,经历了巨大而深刻的转型过程,这种转型表现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澳门城市和建筑的发展也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澳葡政府推行新的殖民政策逐步揭开了这场变革的序幕,澳门延续了几百年的政治格局被打破。在这样背景下,澳葡政府开始了新的城市建设。殖民扩张和填海造地工程极大扩展了澳门城市面积,形成了新的城市边界,为以后大规模的建设打下了基础;随后又进行了大规模新城区开发、旧城改造、港口建设、“改良风景”等一系列工程。建筑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面貌。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多元经济体系的建立,新增了一大批与之相适应的建筑类型;建筑风格也日趋多元化;新的建造技术和新材料的出现,又促进原有营造方式发生改变;相应的建筑管理机构也逐步完善,出台了许多相关管理制度,改变了之前自发的建设状况。 至20世纪20年代,澳门城市和建筑发展基本完成了向现代化整体转变。澳门近代城市和建筑在经历了早期平稳演进和近代晚期的蜕变,通过综合汇聚于此的各种文化,发展形成出独具魅力的多元共生的澳门文化,逐渐形成了并确立了自己独有的城市和建筑特点。

王瑜[6]2012年在《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的传播及其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课题研究旨在系统地考察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及其影响的历史进程。通过建筑的物质化形态,结合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与人文环境,分析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的背景、途径、特征与影响的史实,探讨岭南建筑文化与外来建筑文化的互动关系,揭示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及其影响的内在机制、规律性,并探讨全球化语境下岭南建筑文化与外来建筑文化互动的发展趋势与对策。论文从历时性的角度将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的传播及其影响的历程划分为叁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古代时期,从16世纪中叶至1840年,是外来建筑文化传入岭南的初始时期;第二阶段为近代时期,从1840年至1949年,是外来建筑文化与岭南建筑文化之交汇与交融的时期;第叁阶段从1949年至今,是外来建筑文化与岭南建筑文化之融合与共生的时期。古代时期,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的传播与影响局限于两个区域,一是澳门,自葡萄牙人1557年租借并定居澳门起,西式建筑逐渐传入澳门。二是清朝“广州十叁行商”贸易时期的广州十叁行,西方各国商馆的建设将西式建筑引入广州。古代时期传入岭南的西式建筑展示了完全不同于岭南的建筑文化,但受限于历史条件,西式建筑基本自成一体,传播与影响的范围有限,对岭南传统建筑并没有产生根本性的影响。近代时期,在“西学东渐”的社会环境下,外来文化对岭南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表现在社会价值、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以及语言等方面。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的区域广泛,从岭南的中心城市直至五邑、潮汕、梅州等侨乡,对岭南建筑的影响涉及城市建设、建筑类型、建筑形式、建筑技术等方面,同时,外来建筑文化的影响从外在的形式等物质层面逐渐深入到思想层面,对岭南建筑的近代化转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代时期,岭南建筑文化与外来建筑文化的互动逐渐增强。20世纪50年代,岭南的现代建筑创作探索已显示了西方现代主义建筑的影响。20世纪60至80年代,将西方现代主义建筑与岭南传统庭院相结合的设计创作,使岭南涌现出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优秀的现代建筑。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全球化的社会发展,西方建筑多元化的思潮传入,以及外国建筑师的设计作品不断出现,岭南建筑逐渐进入多元化的发展阶段。论文探讨了外国建筑师在当代岭南的建筑创作实践。选择世界着名建筑师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设计的广州体育馆,以及英国建筑师扎哈·哈迪德设计的广州大剧院进行解析。分析指出外国建筑师在岭南的创作实践更直接与直观地将西方多元的建筑理论与设计方法传入。然而,外国建筑师在岭南的创作实践具有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作用,需要以辩证与理性的态度去面对。论文在考察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与影响的范式,总结与揭示了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传播的基本规律,同时指出在全球化语境下外来建筑文化传播的多元化,以及建筑文化趋同的现象。因此,岭南建筑文化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筑创作立足于岭南,从岭南传统建筑文化中吸取养分,探索岭南建筑文化核心精神的现代表达。

林广志[7]2005年在《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文中提出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通常为澳门史学界所忽略。本文基于丰富的史料并运用以史料重现史实的方法,首次对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由此将澳门史的研究从古代史延伸至近代史,从一般性的中葡关系史拓展至澳门本土的华人华商史。 本文主要涉及了鸦片战争后澳门华商崛起的背景,华商作为晚清澳门最大的商贸群体对澳门经济近代化的推动与贡献,一批着名的华商家族的不同道路,华商组织的近代化进程与华人社会形态的变迁,华商崛起后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度参与所导致的晚清澳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华商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的影响,华商在晚清政治漩涡中的态度和作为及其生存之道等重大问题。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一、鸦片战争之后,澳门所有经济领域都已被华商控制,华人经济已由早期的附庸型转变为主控型,澳门的经济命脉完全掌握在华人手中;二、1880年之后,随着华商担任澳葡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职务,早期清一色的澳门葡人政治已发生松动,华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其“政治表达”;叁、华商组织从妈阁庙开始,在经历了若干阶段后,至澳门商会的成立,逐步完成了其近代化的进程;四、晚清澳门华人社会完成了从渔农社会向商业社会的转型,在氹仔、路环二岛,保甲组织仍长期作为澳葡政府城市治理的辅助力量。与此同时,华商阶层的伦理观及其行为对华人社会习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华商对澳门多元化文化局面的形成也做出了重大贡献;五、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华商既加入葡籍,又捐官纳粟,并深度介入晚清中国政治风云,其“双重效忠”的心态和行为,成为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华商特有的生存之道。 根据上述研究和发现,本文认为,晚清澳门的经济就是华人的经济,澳葡政府制定的一整套的法规章程,都是围绕华人及其商业的需要而展开的;作为“澳门之魂”,华商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参与与贡献,推动了晚清澳门向近代化乃至现代化的过渡;华商之于晚清澳门的重要性告诉人们,作为一个新的学术课题,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问题仍值得澳门史学界广泛关注和大力开拓。

陈文祥[8]2016年在《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简称“两岸”)从以往的间接经贸往来,到现在的直接贸易往来,经贸往来密度并未因为政治因素的干扰而锐减,反而因为大陆地区的改革开放,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赴大陆地区投资设厂,使得两岸经贸往来更加密切,而台湾地区也渐渐接受大陆地区发展现况,也开放企业可以直接往来与直接投资,更增进两岸经贸的紧密关系,再辅以近年来两岸签署了许多协议、备忘录,为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铺设通道。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世界国际组织的不断努力中,通过制定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也使得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开始逐渐协调、趋同、统一,如国际统一私法协会(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fication of Private Law)制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是世界上一部非常具有经典性与代表性的国际商事合同总则部分的统一法,使得各国家或地区的商事合同法律制度更进一步地朝法律一体化趋势发展。而欧盟在更大的程度上,从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共同体逐步发展,迄今不仅实现了内部统一的大市场,也逐渐实现成员国间的法律一体化,是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的最佳典范。在非洲地区也有以欧盟为典范,成立所谓的“非洲商法协调组织”(the Organization for the Harmonization of Business Law in Africa),且制定了多部统一商法,实现成员国间的法律制度一体化,增进商业交易的透明度、确定性及可预测性,促进非洲内部间与地区间的贸易往来以及吸引外国的直接投资,推动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票据是非常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不仅具有汇兑、支付、结算等功能,更重要地还具有信用、融资、担保及节约货币等功能。如果两岸票据能够相互流通,将在未来两岸经济互动中,扮演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之一,不仅可以提供企业所需的信用及资金,协助企业发展与转型,也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流动性与安全性;在宏观层面,还可以健全中央银行发挥宏观调控的机制,促进两岸的经济稳定发展。因此,本文以实现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为背景,对于“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进行研究。首先,提出两岸票据市场有关“顺汇形式票据”相互流通的相关问题,并分析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由于两岸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差异性,说明两岸票据制度如果未能一体化,即便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票据开始相互流通之后,仍会产生法律适用问题,造成适用不同法域而产生不同的审判结果,有违公平、平等原则,且由于两岸票据法律制度设计理念不同,造成票据功能的彰显有所不同,如果未能将两岸票据法律制度一体化,也会造成票据可使用与可发挥的功能受限,不利于企业通过票据作为交易的支付条件,发挥票据信用、融资及担保的功能,将阻碍两岸票据流通与使用,不利于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与顺畅运作。其次,援引世界各国家票据制度一体化历程以及欧洲一体化等等的成功典范作为参考论据,并将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法律一体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建构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的基础理论,并借鉴欧盟法中条例的效力理论,认为如果两岸共同签署《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应赋予该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及优先地位;同时,为确保制度一体化的持续性、有效性及适用的一体性,对于制度所产生的问题,通过两岸司法交流,达成共识,由法院为统一解释;对于疑难案件也由法院通过会议决议作出统一适用标准,实现司法保护制度一体性。再者,为实现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通过票据理论与实务运作,具体比较分析两岸票据法律制度、两岸票据融资与担保制度的差异性。最后,为使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能够顺畅运作,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共同的票据制度作为遵循的运行机制。为此,本文更进一步从保障两岸票据当事人的票据权益及节约交易费用的视角为出发,提出解决之道:即草拟一份《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建议稿作为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依据,也可作为两岸协商的范本。两岸签署《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两岸企业直接使用票据融资与担保的问题,并节约交易费用。此主要目的与其精神始终贯穿于本论文之中。《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是两岸在对等、平等、公平与互惠原则基础上的一种制度创新的选择与制度性的安排。此种制度性安排的目的,即在于作为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运行的共同遵循依据,既解决两岸票据实体法冲突问题,也解决两岸票据冲突法中准据法适用的问题,是一种折衷的第叁条道路,打开两岸票据相互流通之路,期望达到制度性安排的最佳边际效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节约交易费用。而在两岸共同签署《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并通过各自内部程序接受该协议后,赋予该协议具有直接效力与优先地位,使得两岸票据当事人的票据权益能够获得充分保障,确保两岸票据市场一体化能有序运行,充分发挥两岸票据的效益,推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王红霞[9]2003年在《建立中华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及框架安排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首先系统研究了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动因、特点及理论的新发展,值得指出的是,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常见于各种教科书及研究文献,本文并没有重复叙述这些理论,而力图从政治、经济、外交等各种因素、动机综合分析和归纳在不同阶段,不同国家和地区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因及选择,借此总结出一般的规律,以便为我国的区域一体化战略寻求理论支持。本文接着通过分析香港、澳门、台湾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以及两岸四地的现实的经济依存依赖关系,得出两岸四地自发的现实的经济一体化已经发展到相当水平,迫切需要在政策层面进行协调和制度安排为现实的经济一体化深化发展提供制度的保障。中国大陆面对日益扩大和不断深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难以置身其外,并且作为域外国家已经受到其他区域集团的贸易转移效应的消极影响。因此作为政治大国和经济大国,无论是从全球战略还是从地区战略的角度,都需要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中华自由贸易区的创建是符合两岸四方经济发展规律的现实选择,应成为新世纪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中之重。本文在以上分析创建中华自由贸易区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现存的各种疑虑进一步分析了其建立的可行性。包括与WTO规则、“一国两制”原则的符合,对港澳自由港制度的影响,及不同政治体制下各地政府功能的协调等问题。并借鉴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两岸四方经济贸易关系的现实和特点,对中华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安排提出建议和初步设计,并重点研究了中华自由贸易区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安排及原产地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蔡克斌[10]2001年在《信息科技对澳门银行业的影响及其发展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信息科技的飞跃发展,对传统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银行正面临着信息优势减弱、业务非中介化和机构同质化的威胁。而欧美网络银行的急速发展,对传统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邻近地区香港利用信息科技创新金融业务也对澳门银行构成了竞争,并带来了争夺客户的威胁。究竟澳门银行业需要立即开展网络银行业务,还是继续采取观望的态度?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利用规模经济理论就信息科技对传统银行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讨了金融服务机构在信息科技方面应用的现状及网络银行经营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而分析澳门银行业经营的现状,指出利用信息科技开展电子银行及网络银行的必要性。再介绍了汇丰银行的信息科技架构及应用策略,从中找出可供澳门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澳门银行业开展网络银行业务所面对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未来的发展目标及策略建议。

参考文献:

[1]. 区域金融发展收敛: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D]. 黄桂良. 暨南大学. 2011

[2]. 澳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D]. 苏锦榕. 暨南大学. 2007

[3]. 澳门银行转型研究[D]. 郑晶福. 暨南大学. 2001

[4]. 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粤港澳税收合作研究[D]. 罗增庆. 吉林大学. 2013

[5]. 澳门近代晚期建筑转型研究[D]. 吴尧. 东南大学. 2004

[6]. 外来建筑文化在岭南的传播及其影响研究[D]. 王瑜. 华南理工大学. 2012

[7]. 晚清澳门华商与华人社会研究[D]. 林广志. 暨南大学. 2005

[8]. 两岸票据制度一体化协议研究[D]. 陈文祥. 中国政法大学. 2016

[9]. 建立中华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及框架安排研究[D]. 王红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3

[10]. 信息科技对澳门银行业的影响及其发展策略研究[D]. 蔡克斌. 暨南大学.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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