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鸿宇
(山西省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 037009)
【摘要】 目的:了解鼻罩式CPAP应用于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中的临床效果。方法:从我院儿科就诊并确诊为小儿重症肺炎患者中随机选取67例作观察组,给予鼻罩式CPAP治疗,另选取67例作对照组,给予高频喷射呼吸机吸氧,对比给氧前、给氧后患者体征变化情况。结果:观察组疗效、血气分析结果等均优于对照组,且鼻罩式CPAP给氧缩短了疾病治疗时间,降低了治疗费用,减轻了患儿家长负担,更易被患儿接受。结论:鼻罩式CPAP操作简单、方便,在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的治疗中可帮助患儿顺利渡过危险期,效果显著。
【关键词】鼻罩塞式CPAP;小儿重症肺炎;呼吸衰竭;临床效果
【中图分类号】R7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06-0236-02
我院将鼻罩式CPAP与高频呼吸机吸氧进行效果对比,以找出对患儿抢救时最科学、可行的给氧方法,为临床提供更多研究依据。本文主要回顾性分析整个研究对比过程,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来我院儿科就诊、并确诊为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吸衰竭患者134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7例),其中观察组男34例,女33例,年龄2-9岁,平均(5.8±1.6)岁,I型呼吸衰竭42例、Ⅱ型呼吸衰竭25例;对照组男29例、女38例,年龄4-11岁,平均(6.2±1.7)岁,I型呼吸衰竭45例、Ⅱ型呼吸衰竭22例;患儿均表现为呼吸困难、伴呼吸暂停、鼻翼扇动、口吐白沫、哭闹、三凹征明显、烦躁、意识模糊,且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呼吸学组制定的重症肺炎诊断标准[1],两组患者各方面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符合临床对比研究条件。
1.2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抗生素抗感染、镇咳化痰治疗,并使用活血类、纠正水解质紊乱、酸碱平衡治疗,部分病情严重患儿可适当给予雾化治疗,保证患儿呼吸系统的畅通性,最后给予不同小组患儿不同吸氧方法。
观察组:给予鼻罩式CPAP辅助呼吸。采用Fisher&Paykel牌的鼻罩式CPAP呼吸机,其具有吸入气温湿化功能,设定参数压力8-10cm水柱,流量6-12L/分氧浓度控制在30%-100%,治疗24h左右查看疗效,如患儿体征有改善,则可坚持此标准不变,若未出现明显变化,则应增加吸入氧浓度,若鼻罩式CPAP治疗无效,且PaO2<60mmHg,PaO2/PaO2<300,则需为其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治疗。
对照组:给予高频喷射呼吸机吸氧。频率控制为100-140次/min,氧流量3-5L/分,吸呼比1:1.5。给氧24h左右查看疗效,如患儿体征有改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或减少给氧量。
1.3判定标准
依照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呼吸学组制定的重症肺炎诊断标准[2],其临床表现主要为:(1)1、婴幼儿:体温高于38.5℃,呼吸频率高于50次/min,发热、哭闹严重,胸壁吸气性凹陷;呼吸呻吟、鼻翼扇动、不喜进食、间歇性呼吸暂停、呼吸呻吟等;2、年长儿:体温高于38.5℃,呼吸频率高于50次/min,发热、哭闹严重,发绀、有脱水征、鼻翼扇动、呼吸呻吟;(2)动脉收缩压低于90mmHg;(3)排尿量低于20ml/次或80ml/4次;(4)X胸片显示患者双肺或多肺叶受累。
呼吸衰竭的主要特征为:动脉血气分析PaO2降低,PaCO2升高,SpO2降低。
1.4观察指标
氧疗前后血气分析情况、住院时间、无创通气时间、住PICU时间、治疗经费、总有效率。
1.5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氧疗后患儿6-12h气促与呼吸困难消失,呼吸、心率恢复正常(呼吸低于30次/min,心率低于100次/min),SPO2高于95%,血气分析结果恢复至正常范围值;有效:氧疗后患儿6-12h临床症状、呼吸、心率等情况均有所改善;无效:患儿病情无任何变化,并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治疗后症状得以改善。
1.6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表示,采用x?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氧疗前后血气分析情况比较
从下表1数据可看出,治疗前后的血气值指标变化差异较大(P<0.05,见表1),具有统计学意义。
2.2两组住院时间、无创通气时间、住PICU时间比较
观察组患儿到治愈所用住院时间为(12.69±8.36)d、无创通气时间为(2.6±1.53)d,住PICU时间为(6.19±3.56)d、花费(12058.46±6547.32)元;对照组患儿到治愈所用住院时间为(17.36±8.76)d、无创通气时间为(2.38±1.31)d,住PICU时间为(7.24±3.08)d、花费(1503.18±5586.41)元;前后时间、花费金额等比较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3两组总有效率比较
观察组显效60例(89.55%)、有效4例(5.9%)、无效3例(4.4%),总有效率95.52%;对照组显效52例(77.61%)、有效6例(8.95%)、无效9例(13.43%),总有效率86.56%,使用鼻罩式CPAP治疗效果更好,比较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重症肺炎多因肺部组织严重病变出现弥散障碍、血流比例失调与肺泡通气、肺内分流等病理变化[2]。通常情况下,一般给氧方法根本无法达到改善患者体征之效,而CPAP是在自主呼吸条件下,提供一定的压力水平使整个呼吸周期内气道均保持正压的通气方式,无需创建人工气道,避免了因人工气道带来的各类并发症,CPAP可增加人体肺泡功能残气量,防止肺不张,增加肺顺应性,改善通气/血流比值,改善肺部氧合,提高SpO2值,可预防肺泡萎缩。我科CPAP呼吸机为鼻罩式,其提高了患儿应用的舒适性,避免了鼻塞对鼻翼的损伤。 本文将鼻罩式CPAP给氧与高频喷射呼吸机给氧展开疗效对比,结果表明,鼻罩式CPAP给氧治疗前后学血气分析结果值更趋于正常,住院时间、无创通气时间、住PICU时间更短,总有效率更高,降低了经费开支,明显优于高频喷射呼吸机给氧。可见,虽然鼻罩式CPAP、高频喷射呼吸机二者均可应用于临床给氧治疗,但因鼻罩式CPAP带有温湿化装置、吸入氧浓度及PEEP调节便捷、准确等优点,在临床的应用范围更广。
【参考文献】
[1] 李婉丽.小儿重症肺炎合并呼衰心衰的急救和护理[J].黑龙江医药,2012,5(5):775-777.
[2] 喻文亮,钱素云.小儿机械通气[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年:270-271.
论文作者:幸鸿宇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6/29
标签:呼吸论文; 患儿论文; 肺炎论文; 重症论文; 血气论文; 时间论文; 小儿论文; 《医药前沿》2015年第6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