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24首诗”作者之间的论争_二十四诗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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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诗品》作者论争小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二十四论文,作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02)02-0029-4

原传唐代司空图所撰《二十四诗品》,是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但自1994年以来,有关它的作者及其产生时代却发生了一场声势颇大的文学论争:有人认为它的作者是明代的怀悦,有人认为是元代的虞集,也有人极力维护司空图本人的著作。迄今,已经发表有关论文二十多篇,在两次国际学术会议上,曾有热烈的讨论,《中国诗学》在1997年7月发表了一组专栏文章。这场文学论争的意义十分重大,因为《二十四诗品》的产生时代如果的确需要大大推后,那么,现有的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学批评史乃至美学史将因之而改写。同时,这场文学论争的意义还在于:考据辨伪学重新登上了文学研究的至高点,研究者必须凭材料说话,凭证据说话,在铁的材料面前,一切眩人眼目的新奇理论都显得苍白无力。因此,每一位中国古代文学研究者似乎都应该对这个热点或多或少地予以关注。本文试图从文献考证的角度对这场文学论争中的一些重要观点作出评述,并对其中的某些问题提出点滴补充材料和意见。

一、陈、汪辨伪之破与立

复旦大学陈尚君先生是这场文学论争的始发起者,他约请汪涌豪先生合作撰写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辨伪》一文,在1994年浙江新昌召开的唐代文学会和1995年江西南昌中国古代文论会上予以披露,引起强烈反响。该文的主要观点有破有立,破之者曰:《二十四诗品》非司空图所作;立之者曰:《二十四诗品》乃明人怀悦所作《诗家一指》之一部分。

陈、汪《辨伪》主要提出了三大理由:其一,《二十四诗品》与司空图论诗宗旨不同。其二,明万历以前未有人见过《二十四诗品》。其三,《二十四诗品》在明末托名司空图系出于对苏轼诗论的误会。要提出这三条理由,需要长期积累的文献功底和严谨科学的工作方法,诚属不易。当然,事出草创,难免千虑一失;后出转精,正属文学研究发展之必然。

时至今日加以检讨,第一条理由在理论的层面探讨问题,见仁见智,难以确立客观的评判尺度。比如,汪涌豪先生认为《二十四诗品》通篇充盈道家气息,而司空图一生中儒家思想始终占有主导地位(参见汪氏后续论文《论〈二十四诗品〉与司空图诗论异趣》,而祖保泉先生则认为儒家思想、禅宗思想在司空图后半生的思想领域里兼而有之,不能只肯定前者而否定后者。(见祖氏论文《〈二十四诗品〉是明人怀悦所作吗?》)。这种争议出自学者个人观察和理解的角度不同,难以定出谁是谁非的客观标准。

第二条理由需加以修正,由于在万历以前的诗格著述中发现佚名的《二十四诗品》,此条宜改作“根据迄今发现的材料,万历以前无人得见署名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这条理由的材料依据是颇为充实的,反对者迄今尚未取得重要突破。

第三条是对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所说“自列其诗有得于文字之表者二十四韵”的理解问题,目前分歧颇大,主要有三种意见:王运熙先生支持陈、汪之说,认为“苏轼所谓二十四韵,肯定是说司空图摘引了他自己的两句一韵的二十四个例子”(见《〈二十四诗品〉真伪问题我见》)。祖保泉、陶礼天反对陈、汪之说,认为“二十四韵实指二十四首诗,是每首从一个韵部中选字押韵的诗。作为苏轼对司空图诗味外之旨的体会,只有《二十四诗品》足以当之”(见《〈诗家一指〉与〈二十四诗品〉作者问题》)。张少康先生指出,“二十四韵”指司空图二十四联诗句,这一点确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但目前还不能绝对排除苏轼所说“二十四韵”有指《二十四诗品》的可能性,可以存疑(见《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正伪问题之我见》)。

《辨伪》一文所立的正面结论是明人怀悦作《二十四诗品》,由于新材料的发现,这一结论已不能成立。说详下。

二、张健之订正及新说

北京大学张健先生1995年5月发表《〈诗家一指〉的产生时代与作者——兼论〈二十四诗品〉作者问题》一文,表示同意陈、汪所提出的《二十四诗品》非司空图作的观点,但认为明人怀悦作《二十四诗品》的结论是错误的。他另外提出《二十四诗品》的作者有可能是元代的虞集。

张健先生所依据的材料是相当过硬的,他指出明初赵为谦在《学范》中引用过包括《二十四诗品》在内的《诗家一指》,其时代早于怀悦七十余年,这就从根本上否认了怀悦作《诗家一指》的可能性。张健还考查出明初有三人:怀悦、杨成和史潜分别据写本刊刻过《诗家一指》,并在后续的论文《从怀悦编集本看〈诗家一指〉的版本流传及篡改》中梳理了明代诗格著述的流传情况。但张健据史潜刻本《虞侍书诗法》以及文中“集之《一指》”的提论,论证《二十四诗品》的作者可能是虞集,则结论还有待商榷。

陈尚君先生在后来发表的《〈二十四诗品〉》辨伪追记答疑》文中承认:“怀悦不是《一指》的作者而仅是编者,已基本可以证定,拙文中的有关部分,应予以订正。”体现了学者的求实风范。但他同时认为“虞集说”尚不足以成为定论。

三、张柏青之用韵分析

安徽大学张柏青先生1996年发表《从〈二十四诗品〉用韵看它的作者》一文,通过比较《二十四诗品》、晚唐诗、司空图诗、虞集诗的用韵特点,指出:从纵的方面来看,《二十四诗品》用韵不同于宋词、元曲,而与唐诗、司空图诗的用韵相和;从同一韵系来看,《二十四诗品》用韵不同于按“平水韵”用韵的虞集诗,而与按《切韵》韵部用韵的唐诗、司空图诗完全相和。尤其是《二十四诗品》用韵较宽,如《缜密》一品“支、脂、之、微”通押,而现存司空图诗赋也用韵较宽,有“支、脂、之、微”通押的5例。

从用韵情况分析,《二十四诗品》出于司空图的可能性大,出于虞集的可能性小。不过,尽管诗文用韵可以反映时代不同语音变化的特点,但是,有复古倾向的诗人用韵往往刻意模仿古人,这样的诗文便不能反映其当代的语音特点。因此,用韵分析的方法尽管是科学的,一般来说也只能作为考证结论的内证之一。

四、王步高之避讳质疑

王步高先生1997年发表《二十四诗品非司空图作质疑》一文,其中从避讳学的角度提出质疑说,《二十四诗品》中“豪放”一品有句云:“天风浪浪,海山苍苍。”“海山”者,元武宗之名讳也。如果《二十四诗品》真是出自虞集之手,那么,虞集作为对封建礼教十分看重的文人,他在诗中竟直用当朝皇帝的名讳,乃是不可思议的。

我们知道,元代避讳不如宋金繁复,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即有“元帝后皆不讳名”之说。但是,一般受封建礼教浸染甚深的士人,仍然会尊崇传统而避讳的。《元史·程巨夫传》即载:“巨夫名文海,避武宗讳以字行。”虞集出身名门,乃南宋名相虞允文四代孙,本人思想道学气甚重,其在诗文创作中不避帝讳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此,我以为王步高先生的这条质疑相当有力。

五、张伯伟之杂纂说

前此陈尚君和张健都认为《诗家一指》的作者即是《二十四诗品》的作者,南京大学张伯伟先生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张伯伟发表了《元代诗格伪书考》和《从元代的诗格伪书说到〈二十四诗品〉》两篇文章,考察了元代诗格类书籍构成的一般特征,认为《诗家一指》是一部从唐、宋及元代初期的诗论中抄撮编纂而成的书,非出于自撰。质言之,《诗家一指》是伪书,但其中的材料《二十四诗品》则不一定是伪的,而且可能来源甚早。至于其出自唐、宋,抑或元初,则迄今尚不能得出确实的结论。

在“怀悦说”被否定,“虞集说”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张伯伟之说不失为一种较稳妥的看法。

六、祝尚书发现之新材料与束景南之辨伪

四川大学祝尚书先生查检《全宋文》资料,发现一篇宋人王晞写于嘉泰四年的《林湖遗稿序》,其中有“全十体,备四则,该二十四品,具一十九格”之语。如果这篇序文是真实的,那就可以证明怀悦本和杨成本《诗家一指》题注中所说“《诗家一指》出自《沧浪诗话》之前”是有根据的。不过,杭州大学束景南先生已发表《王晞〈林湖遗稿序〉与〈二十四诗品〉辨伪》一文,考证王晞《林湖遗稿序》是一篇伪作。束先生的考证尽管言之成理,但并无版本依据。因此,这篇文章实在值得继续深入探究。

七、两点补充意见

以上,我们主要从文献考证的角度对这场文学论争的进展情况作了简要的评述。在经过许多专家学者努力之后,可以想见,时至今日要在此问题的研究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是非常困难的。但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继续努力探究也是非常必要的。笔者在关注这场文学论争的同时,自己也作了一些文献调查和思考,下面,拟提供两点不成熟的补充材料和意见:

(一)《二十四诗品》在何时列在司空图名下,何时脱离诗格著述而独立,应予继续探讨。陈尚君、汪涌豪《辨伪》一文指出,今知《二十四诗品》最早之刊本有三,皆刊于明季。一是吴永《续百川学海》本,二是毛晋《津逮秘书》本,三是宛委山堂刊一百二十卷《说郛》本。这三种皆为丛书本。我们发现明末有一种总集也刊载署名司空图《二十四诗品》,尚无人提及。明人贺复征编辑《文章辨体汇选》卷四百三十九收录粱钟嵘《诗品序》和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此书入清仅存抄本,浙江巡抚采进,收录入《四库全书》,现载于台湾影印版《四库全书》第1402册-1410册。《四库提要》据书中贺复征自撰《道光和尚述》知贺复征天启中曾入蜀,可见贺复征的生活时代是明末。这条材料固然不能使署名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年代提前,但也可辅助证明在明代末年司空图著《二十四诗品》已得到社会的公认。同时,贺书将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紧接钟嵘《诗品》之后,也表明《二十四诗品》已脱离诗格著述而独立行世。

(二)沿着张伯伟的思路前进,继续探讨元代诗格著述的材料来源。比如,原题作元人杨仲弘的《杜陵诗律》,程千帆先生《杜诗伪书考》已考证其出自南宋林越的《少陵诗格》。又如,南宋魏天应著有《论学绳尺》一书,“是编辑当时场屋应试之论,冠以论诀一卷,所录之文,分为十卷。凡甲集十二首,乙集至癸集俱十六首,每两首立为一格,共七十八格”。其随题立格的方式,应该对题作元人范德机的《木天禁语》、《诗学禁脔》诸书颇有影响。看来,不仅仅局限于《诗家一指》,而是对元代的诗格著述作全面广泛的追根溯源工作,必将有助于解决《二十四诗品》的作者问题。

最后,我们要谈到一个可喜的现象:在这场文学论争中,许多学者体现出求实求真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学者们在文章中不没纤芥之善,哪怕是引用在师友言谈通信中别人提出的材料或观点,也要列出别人的大名。为了学术进步,学者们不搞资料封锁,常常互相寄赠珍贵材料影印本。这种高风亮节,令人赞赏不已。可以相信,只要能够保持这样良好的学术氛围,不仅《二十四诗品》的作者问题最终能够得到解决,而且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和文学批评研究,也是大有希望的。

(附记:本文涉及材料截止于1997年,后续的讨论意见另文再议。)

[收稿日期]20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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