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的相关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消费市场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角度来看,这是十分及时的英明决策。因为扩大内需,关键在居民消费;而启动居民消费,无论从长远还是从目前来讲,农民消费是十分重要的方面。正如李子奈、顾强生先生指出,如果说中国在建国后的二十多年主要依靠农民把他们应该得到的钱用于国家积累,使国家走上了初步工业化的道路,那么今后则要主要依靠农民花钱消费使国家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农民的消费水平受制于他们的收入水平。因此,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收入成了几年来中央政府的重大任务。但这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政府的努力成效有限。那么,该如何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应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90年代以来影响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做一实证的分析。
一、GDP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间的数量关系
(一)GDP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之间的数量关系
诚如有的学者所说的那样,农村市场是中国最大的市场,农民的消费对GDP的增长有着较大的拉动作用。选择GDP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AC)两个指标,利用1985—2000年的数据(本文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期及《中国经济年鉴2001》),运用最小二乘法,我们可配出如下双对数方程:
lnGDP=1.28+1.36lnAC
(1)
最小二乘法估计的主要数值如表1:
表1
从方程(1)的各项检验指标来看,模型的经济意义及统计检验均合乎要求,拟合效果非常好,显著性也很好,经二阶差分后,DW值表明方程已不存在序列相关性。方程中解释变量的系数说明,在1985—2000年时段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变动1%,GDP就相应正向变动1.36%,也可理解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1%,对GDP的拉动力为1.36%。
(二)GDP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之间的数量关系
同样,选择GDP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AC1)两个统计指标,利用1985年—2000年数据,可配出如下双对数方程:
lnGDP=1.45+1.17lnAC1(2)
最小二乘法估计的主要数值如表2:
从方程(2)的各项检验指标来看,模型的经济意义及统计检验也都合乎要求,拟合效果非常好,显著性也很好,DW值表明方程不存在序列相关性。方程中解释变量的系数说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每变动1%,GDP相应正向变动约1.17%,同样也可理解为,家庭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加1%,对GDP的拉动力为1.17%。
(三)简单的比较
由以上方程(1)、(2),我们可看出,就GDP对消费支出的反应弹性而言,对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弹性系数为1.36,稍高于其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弹性系数1.17,由此说明,从扩大内需、促进GDP增长的角度看,目前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意义重大。城乡这种对比也表明,至少在目前,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比开拓城镇消费市场更为重要。
二、城乡居民消费函数模型
不少学者先后对中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函数模型进行了相关研究,有的学者遵从相对收入假设,有的则应用了生命周期假设,也有的应用了持久收入假设,但大部分学者都应用了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设。本文也根据绝对收入假设理论来建立中国居民的消费函数模型。按照该理论:消费由收入唯一决定,消费与收入之间存在稳定的函数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将增加,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即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根据这一理论假设,可以建立如下消费函数模型:
Ct=a+bYt+Ut t=1,2…,T
其中Ct表示消费额,Yt表示收入,a,b为待估参数,Ut为随机扰动项。从经济意义上讲,a0为自发性消费,b为边际消费倾向,于是有0<b<1,a>0。本文在建立中国居民的消费函数模型时,采用的统计指标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AC)、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AY)、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AC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AY1)。下面分别建立中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函数。
(一)农村居民的消费函数
按照绝对收入假设理论,利用1985—2000年的数据,可配出如下方程:
AC=54.06+0.76AY(3)
最小二乘法主要估计值如表3:
表3
从以上数据来看,R-squared的值为0.998,表明方程(3)的拟合效果非常好,从显著性看,常数项C的显著性指标为0.056,比一般要求的0.05仅高了0.006,在建立应用经济模型时,常数项的检验可放宽要求,故常数项的检验通过。经二阶差分后,DW值为2.09,表明方程已不存在序列相关性。因此,方程(3)的各项统计检验和经济意义检验通过,可作为中国农村居民的消费函数来分析。由此可知,中国农村居民的消费主要由其纯收入决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同时从方程也可知,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约为0.76,即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增加1个单位,其消费将增加0.76个单位,只要提高农民纯收入,就能相应提高他们的消费支出,从而将扩大内需,促进GDP增长。
(二)城镇居民的消费函数
同样,按照绝对收入假设理论,利用1985—2000年数据,可得出如下方程:
AC1=121.23+0.78AY1(4)
最小二乘法主要估计值如表4:
从统计检验指标看,方程(4)的拟合效果非常好,显著性很好,方程也不存在序列相关性,各项统计检验通过,经济意义合理,可作为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函数来分析。我们从方程可知,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由其可支配收入决定,边际消费倾向约为0.78,表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1个单位,其消费将增加0.78个单位,这表明城镇居民只要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其消费增加也将是非常可观的。
(三)简单的比较
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由于农民完全没有社会保障,所以他们与城镇居民相比,有着更高的边际储蓄倾向,也就是更低的边际消费倾向。但对比中国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函数,我们发现,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只比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低了约0.02,说明上述认识是没有根据的。因此,在目前不断提高公务员工资,扩大下岗工人再就业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同时,应注重提高农民的收入,因为农民的消费潜力同样是巨大的。
三、影响农民纯收入相关因素的实证分析
显然,农民纯收入=收入-成本,故考虑影响农民纯收入的因素必须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着手。从收入方面看,农民的收入可分为来自农业和来自非农业两方面,其中,影响农民农业收入的因素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产业结构、国家及农民对农业的投入。但经实证分析发现,国家及农民自身对农业的投入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影响很小,这可从目前国家对农业投入过低中得到解释。影响农民非农业收入的指标有: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城市化水平。有的学者同时运用这两个指标作为农民收入影响因素模型的两个变量,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实际上就是给农民提供了更多从事非农业的机会,从而使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这个指标得到提高,两个指标具有很强的相关性,用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这个指标就足以反映影响农民非农业收入的因素。另外,从成本方面看,农民付出的成本由生产费用和缴纳税费及集体承包费等构成,故影响这几项费用的因素均可能影响到农民的纯收入。经实证检验,成本方面的因素对农民的纯收入影响并不显著,故在最后模型中没有体现。
因此,作者在实证分析后认为,影响农民纯收入的因素主要是: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业产业结构、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这四个因素对应的统计指标为: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PI)、农作物总播种面积(ZBZMZ)、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重(BZMZB)、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NALB)。利用1985—1999年数据,用最小二乘法可配出如下双对数方程:(5)
lnAY=-96.440+0.479lnPI+7.878lnZBZMZ+0.975lnBZMZB+1.114lnNALB
最小二乘法主要估计值如表5:
表5
从以上检验数据看,方程(5)的拟合效果很高,达0.996,各项变量的显著性均很强,只是LNBZMZB的显著性稍稍差了一点,但也在允许的范围内。D.W值为1.579,查表发现其值属不能确定的情况,不能由D.w值判定方程是否存在序列相关性。因此,必须用其他方法进行序列相关性检验。采用回归分析法进行检验,由
ET=lnAY-(-96.440+0.479lnPI+7.878lnZBZMZ十0.975lnBZMZB+1.114lnNALB)得各年的残差值ET,由散点图可看出,ET和ET(-1),ET(-2)存在线性关系,用最小二乘法可得方程:
ET=-0.013+0.031ET(-1) (6)
(-1.509) (0.175) R[2]=0.0025(方程下圆括号内为对应的t值,下同)
ET=-0.01+0.188ET(-1)+0.027ET(-2) (7)
(0.327) (0.619) (0.891)R[2]=0.028
方程(6)、(7)的拟合效果极差,显著性也极差,因此,我们可以判定,方程(5)不存在一阶、二阶序列相关。一般认为,若不存在一阶、二阶序列相关,则一般也不会存在高阶相关。因此可以说,方程(5)不存在序列相关性。综上,作者认为,方程(5)可以用作分析农民纯收入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模型。
方程(5)各项变量的系数表明,在这四个主要因素中,对农民纯收入影响最大的还是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当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变化1%时,农民的纯收入就要正向变动7.878%,说明我国农民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农业收入,与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的现实相符。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这一变量的系数为1.114,表明当这一变量变化1%时,农民的纯收入将正向变动1.114%,这说明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非农业收入的增加或减少将造成农民收入较强的波动,这也与现实相符。从方程也可看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程度对农民纯收入有较强的影响,弹性系数接近1,因此,要提高农民纯收入,继续坚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必要的。另外,我们从方程(5)中也可看出,相对而言,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变动对农民纯收入变动影响较小,弹性系数仅为0.479,这与我国农产品价格近几年上涨缓慢,价格已接近高位相符。
四、几点结论与政策含义
由上述实证分析,我们可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1.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都对GDP增长有强的拉动作用。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加1%,对GDP的拉动力为1.36%。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增加1%,对GDP的拉动力为1.17%。显然,前者的拉动效果更好一些。
2.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消费都由其纯收入决定,但城乡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略有不同。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约为0.76,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为0.78,比前者略高了0.02。
3.在影响农民纯收入的诸多因素中,最主要的是如下四个因素: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程度、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其中,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影响最大,其变化1%,将引起农民纯收入约7.88%的变动;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数占农村总劳动力的比重的影响居其次,其变动1%,将引起农民纯收入变动约1.114%。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程度的影响居第三,其变动1%,农民纯收入相应变动0.975%。农产品收购价格变动的影响相对最小,其变动1%,只引起农民纯收入约0.479%的变动。
对应这三点结论,我们可解读出如下政策含义:
1.要扩大内需,促进GDP增长,就要想方设法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其中特别需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
2.要扩大城乡居民的消费,必须提高城乡居民的纯收入,在提高城镇居民纯收入的同时,更应注重提高农村居民的纯收入。
3.要提高农村居民的纯收入,首先必须坚持保护耕地、退耕还草、退耕还林等政策,预防洪涝灾害,保持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稳定和不断增长;其次,应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乡镇企业,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引导农民有序地从事非农业;第三、在农业内部,在保证粮食供给的前提下,应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第四、保持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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