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分银行建设与自学考试制度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分论文,自学考试论文,制度论文,银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回日期】2012-11-17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79(2012)06-0040-05
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国际机构的推动下,终身学习的理念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与推进。其中,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的学分银行,不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且已经在某些领域开始了实践探索。如最近被批准的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开放大学和上海开放大学,更是把学分银行的建设作为广播电视大学向开放大学转型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必要保障。由于开放大学是一个不设入学门槛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因此,为了保证其学业内容及成果的“含金量”,就必须对它所开设的课程、学生修学的学分乃至最后的学业证书进行认定,而这就需要有一个具有权威认定功能的机构来予以承担和完成(程千,2012)。学分银行即是具备这种认定功能的权威机构,一些国家已通过实践证明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黄欣等,2011)。因此,就当前的状况而言,如果我们要组建开放大学,就必须同时组建一个具有“第三方”身份和学业质量鉴定功能的权威机构(如学分银行),并对此进行认证,否则开放大学就无法正常运作,甚至更无从实现它的“开放性”。而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学分银行作为鉴定与积累学习者学习成果的机构,同时也对构建现代终身教育体系起着重要作用。因为,架起沟通学校与学校外教育的“立交桥”,连接与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并实现围绕人的一生组织教育活动的理想,全都依赖于上述机构的功能与作用的发挥。为此,无论是开放大学的组建还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学分银行的设置与建设都已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关键时刻。
无疑,要进行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或创新,首先需要理论工作者的仔细研究和深入论证,同时也需要政策决策者的谨慎考量与运作。但最近国内却出现了一哄而起、跑马圈地式的发展态势。不仅一些刚组建的开放大学在忙于论证,甚至一些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乃至民营机构也在“蠢蠢欲动”。这一发展态势不仅会使学分银行的制度建设在尚缺乏理论研究和实践试点的状况下陷入无序与盲目发展的困境,而且一窝蜂似的“创办”,又会造成机构重复设置、资源严重浪费及缺乏法律认证与权威性的弊端。换言之,建设学分银行因为涉及具有公信力的学历证书的认定及学分的积累,所以它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而具体设置又必须基于一定的基准并得到法律授权,同时为了使学分银行做到公正、公平和具有公信力,承担的机构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及相应的运作经验(杨黎明,2005)。而对上述诸如此类的问题若不展开深入而细致的探讨与研究,学分银行的建设就将陷入一种“误撞、误闯与误导”的混乱状态。对此,笔者以为,已经开展了近三十年自考工作的教育部自考办,可以通过改革与转型而成为具有权威性的统筹机构来承担学分银行建设的重任。
以下本文就从学分银行的概念、内涵与功能出发,来探讨其建设的基本条件与原则,并就当下中国设置学分银行的可行性及自学考试制度转型,提出些许可资参考的观点与建议。
学分银行的基本功能和设立条件
就学分银行的概念来看,顾名思义,其是借鉴或模拟银行的储蓄功能或特点而对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进行鉴定和管理的一种模式或体系。就其本质而言,学分银行就是对学习者无论是通过正规还是非正规的学习途径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证、转换和积累,并允许学习者将学分按照一定标准“兑换”学历、学位、职业或岗位证书乃至其他学习成果的管理模式(覃兵等,2009)。通过对学分银行概念的基本分析,可以看出其又具有以下三项核心功能:
1)学分的认定及转换。这不仅是学分银行具有的基础性功能,而且也是实现其他功能的基本前提。所谓认定及转化,是指对学习者通过各种学习途径所获得的学习成果依据一定的标准判断其是否具有“含金量”和具有多少“含金量”,以及可以转换成某一层次的多少标准学分并进行积累。简言之,学分的认定及转换,就是指学分银行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判断学习者通过各种学习途径所获得的学习成果是否可以进行学分积累,以及可以在何种层次上以何种标准进行积累的过程。这一重要功能及制度创新,也将使我国刚刚挂牌建立的开放大学的“开放”理念能够得以实现,并保证其正常的运转。因为开放大学的入学机制和学习理念是“开放”、“自由”,如入学者无需参加入学考试,认定的学习成绩可以“通兑”学分,这就使其不能按照常规的方式对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及学习结果进行传统的考核与评价。不过这里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学分银行的功能与内涵其实还不仅局限于正规学习的学分认定及转化,也不仅限于开放大学的学习与考核上,其实它所涵盖的范围和对象的面更广,即,凡各种正规或非正规的学习活动,都可以包含在内并实施认定、积累与兑换。
2)学分的积累。其相当于银行的储蓄,指的是对学习者不同阶段、不同途径获得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与累加。但需要说明的,一是这种积累并不是把已有的学分与新获得的学分简单相加。虽然已经明确学分银行可以对学习者通过各种学习途径获得的学分进行积累,但在学分积累之前首先需要对所学内容进行价值定位和层次内容等方面的分类鉴定。换言之,学分银行的学分积累应当是在统一的标准之下、同一层次之间以及同一内容定位的新旧学分相加,或是转换为标准学分后再累计。二是这种积累的时效限制问题。即某些学科的学分或某些技能的认定,是否具有时效性,若过了时效是否需要重新认定的问题。
3)学分的兑换。正如银行储蓄,有“储”就有“兑”,学习者在学分银行存储的学分,应当是可以进行兑换的。但是如果将学分银行仅限于开放大学的学业成绩管理,那么这种存兑就比较简单与直接,即在同一层面的不同专业或时间段内予以兑换即可。但诚如上述,学分银行还需对不同类型乃至不同层次的学分进行积累与兑换,不仅是正规开放大学的学分,也有指向职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明的学分,甚至还包括一般市民参加具有鼓励性质的终身学习活动的记录。对此则需要制定兑换“规则”,针对不同层次的学分积累,设置相应可供兑换的如学历、职业资格证明、物质奖励、参加学习活动的优惠等等,以使学分兑换呈现多样和灵活的特点。
总之,所谓学分银行就是模拟银行系统对学习者的“学习财富”进行管理,而若越是还原学习者的学习本质,则学分银行就越可以超越对正规性大学的学习成绩进行管理的狭隘定义,而从更广义的范畴去推进所有学习者正规或非正规的终身学习,并真正架构起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发挥其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若论及现代学分银行创想的产生及发展,当前最具代表性的当属韩国学分银行制度。1995年,韩国教育改革委员会向国会提交了《关于促进开放式终身教育社会和教育体系的新设想》的报告,报告建议采用学分银行制度。1996年1月,韩国教育开发院正式提出了学分银行制度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1997年1月,经国会批准,韩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学分认证的法律,该法律规定凡学习者想要获得学分认证,就必须在学分认证评价机构中修取专业学分认证所必需的、并获得评价认证的学习课程,而教育机构想获得学分评价认证资质,必须进行资格申请方才有效。尔后,韩国教育部依据以上法律又发布了非大学入学的成人学生以时间制学生登陆的试行条例——《时间学生登陆制的实行指南》,并在一些学校开始实行。同年9月,《总统令第1548号》颁布,该令指定韩国教育开发院为学分银行制度建设的主管机关。1998年2月,《教育部令第713号》又制定出台,该令又具体规定了关于学分认证必须依据的法律及具体实施规则(覃兵等,2009)。韩国学分银行制度在具体的建设与实施过程中,非常注重质量的监控,其一方面由韩国教育发展研究院根据社会的需求与学科发展,制定专门的课程标准,并详细规定具体的教学手段、目标以及要求;另一方面,任何在正规教育机构以外获取的学分,都必须经过韩国教育开发院的严格认定与认可方才有效(黄欣等,2011)。目前,韩国的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及实践均取得了巨大成功,至2010年经韩国学分银行注册的人数累计已达到555489人,而至2011年的第一学期止,已有250000名学习者通过学分银行获得了学位,其中副学士学位91786人,学士学位159116人,而且获得学位的人数增长迅速,每年都有约50000人获得学位(朴仁钟,2012)。需要特别引起关注的是,韩国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无论是最初的提案还是尔后的具体实施,都经过了学术界的充分论证并在法律的严格体系与框架下予以制定与实施,这样一种法律的权威性与举国体制的统一性,就保证了这一制度实施在政策上的通畅性与连贯性。
通过对以上学分银行功能的分析及国外经验的简要回顾,笔者以为,若要在我国进行建设就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与原则:
1)必须经过教育部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授权,即学分银行必须有权进行学分的认定、积累和学习成果的转换,而且这种授权应当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换言之,任何机构若要想获得学分认证与评价的机会,就必须经过授权机构的认可,这一规则的建立将有助于保障学分认证的合法性、独立性与权威性。就韩国的做法来看,其学分银行的运作完全是通过制定法律及颁布总统令的形式来进行授权,这种通过法律的制度设计将有助于对多种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并有助于对通过多种学习途径获得的学习成果进行学分的认定、转换与积累。同时韩国还规定,若其他教育机构想要获得学分评价的机会,则必须经过资质申请与认定方才有效,这一举措也保证了韩国学分银行的一元化建制。
2)学分银行必须是一个具有“第三方”身份的独立机构,它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不能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这一特征可以保证学分银行的认证、积累及转化的过程不受任何干扰与影响,从而获得公正的结果,继而保证其权威性与公信力。就韩国的经验来看,其主管学分银行的教育开发院是成立于1972年的韩国财团法人,其与学校等教育机构没有任何直接的利益关系,体现的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教育科研机构的特征(韩国现代中国研究会,1996)。
3)创建或承担学分银行建设的机构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质,即必须具有承担过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化的经验,并能够设立一定的标准来对学习者所获得学分进行公正与公平的认定和度量,同时依据国家标准进行转换、积累和兑换。如韩国的教育开发院在其被授权主管学分银行之前,即已拥有了219名研究人员,并已与韩国各市、道的教育厅开展过密切合作,并还组织过韩国第四、五、六次中小学课程和国定教育计划的编制,对制定课程政策和编写教材有过深入研究(韩国现代中国研究会,1996)。这一背景保证了机构的独立性,同时也使其具备了进行学分认证的资质。
4)创建学分银行的机构还必须具有法律授权,从而获得权威的公信力,并通过自身诚信和规范管理的建设来赢得社会的信誉,由其认定的学分才能够被社会所普遍认可,同时能够真实地反映学习者的学习经历、学习成果和学习质量。仍以韩国为例,其教育开发院于1992年曾获韩国文化最高奖——世宗文化奖,1994年又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捷克共和国教育部柯米尼亚斯奖,这一社会声誉保证了其在国内外拥有的充分信誉和在公众心目中的诚信力(韩国现代中国研究会,1996)。
依托自学考试制度设立学分银行的有利条件
毋庸置疑,设立学分银行不仅需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同时也需要投入巨大的社会资源,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才能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唯有教育部自考办具有这样的法定资质和办学经验。教育部自考办长期以来从事学生自学、国家考试和学历学位的认证和授予工作,从本质上来说与学分银行具有相同的工作性质。自学考试制度已在我国运行了三十年,不仅取得了丰硕成果,而且也积累了丰富的运作经验。教育部自考办承担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学分银行的学分积累与认证机制可以互为融合、合而为一,从而达到资源有效整合和避免机构重复设置的弊端。具体地说,若依托自学考试制度来建设学分银行,具有以下四项优势:
第一,自学考试制度在运行理念和实践模式上都与学分银行十分接近,前文已指出,自学考试制度与学分银行具有本质上的契合度,这里的契合主要是从两者的实践模式及其比较中所得出的。简言之,自学考试制度实施的是开放式的入学机制,采取的也是灵活的弹性学习模式,因此又被称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及“各种教育形式的万能接口”等(王海东等,2011)。换言之,两者不仅运行模式相似,而且教育理念也十分契合。这一相似性也为依托自学考试制度来承担学分银行的职能奠定了前提条件。
第二,自学考试制度已经成功运转了三十多年,有丰富的本土经验,其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起来的高效管理系统,为其进一步实现改革与转型创造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众所周知,自20世纪80年代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以来,参加自学考试的学员已经超过了5500万,获得学历的学员也已超过950万,开考专业达到近800种,可谓是成果丰硕,贡献卓越(王海东等,2011)。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教育部自考办已经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高效可靠的运行模式。就目前来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都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并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相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管理日常的自考工作。因此,从现实的状况来看,教育部自考办已经设立了覆盖全国、深入基层的管理网络,若由其承担建设学分银行的任务,则以上完备的管理网络和丰富的运作经验,都可以为学分银行的具体运转提供重要的支持,从而省去大量从头开始摸索建设的时间与精力。此外,教育部自考办已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专业与课程体系,并涵盖了12大学科门类5000多门课程,这也为学分银行设置通向学历教育的积分及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海东等,2011)。
第三,教育部自考办将国家考试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唯一手段,虽然评价方式较为单一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保证了评价的质量,同时也保证了其在社会上的信誉与公信力。教育部自考办的命题组织、考试实施、成绩公布均实行全国统一管理,有着严谨的组织管理系统来确保评价质量的公平与公正,从而也确保了学生获得的学分是真实、可靠、可信的,由此也保证了开放教育宽进严出的原则得到了真正的落实。截至2009年,自考办已组织全国统考课程命题733次、试卷13875套(王海东等,2011)。教育部自考办在长时间的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信誉与公信力是其承办学分银行建设的巨大助力与有效保证。由于开放大学实行的是无门槛的入学机制,因而如何保证学生的学业水平及运用怎样的标准去予以认定,就成为开放大学能否成功运作的关键。而教育部自考办的经验与取得的成果则无疑为消解这一难题打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第四,教育部自考办还早已实现了与其他教育形式的沟通与衔接,并努力通过各种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助学,这对其进一步实现改革与转型也极为有利。如自学考试制度认可学习者通过非正规教育途径获得的学分,学习者只需提供自己修习某门课程的材料证明,即可免试获得同类课程的学分。与此同时,教育部自考办还加强了与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的衔接,如考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就可以取得替代部分学历教育课程的资格并自动获得学分。此外,教育部自考办还鼓励社会各类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广泛的社会性助学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600个助学单位开展面对自考生的各种形式的教学和培训,这也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国的教育形式(王海东等,2011)。而就学分银行来看,其所追求的就是打通各种教育形式之间的壁垒,鼓励各种学习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并对其学习成果予以认定、转换、积累和兑换。无疑,两者虽名称不同、功能各异,但其追求的促进终身学习的目标却是一致的。
自学考试制度的转型
然而,自学考试制度与学分银行制度毕竟具有不同的功能与属性,若要由教育部自考办承担建设学分银行的任务,笔者以为自学考试制度还必须完成七个方面的转型。
第一,延长自学考试考籍的记录时效,扩充自学考试考籍记录的功能,实现对各类学习者的各种学习结果与学习经历的认证与记录。自学考试制度的考籍与学分银行中学习者的学分银行账户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里的改革关键是扩大认证群体,既要面向以获得学历为目标的学员,又要涵盖参与正规、非正规教育的一般学习者;而且不仅要对指向学历的学分进行认证和积累,同时也要对一般学习者的终身学习过程及其学习成果进行记录及奖励。
第二,改变以往自学考试以学历为主的认证方式,引入终身学习的理念,即把学历教育与其他正规、非正规的终身学习都纳入认证、记录与积累的范围。换言之,自学考试制度向学分银行的转换,首先需要增加学历以外的其他认证形式,如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社区的终身学习活动,乃至一定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等都应纳入学分认证的范畴。诚然,不同的学习内容达成的认证结果及获取的评价标准也是不同的。简而言之,就是要扩大对学习的认证范围,并拓展所需认证学分的实质内涵、丰富学分认证的层次性和可转换性。
第三,改革自学考试制度既有的课程标准,逐步建立具有终身学习意义的学分银行的认证与转化标准。换言之,学习者通过各种学习形式获得的学分仅代表了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层次与不同的水平,因此尚不能进行机械的积累和兑换,还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转化,即必须转换成具有相同层次、相同水平和相同等级的学分才能进行积累与认证。目前,自学考试制度已经建立了涵盖范围比较广泛而统一的课程标准,但自学考试制度的课程标准是依照高等教育的课程标准建立的,并不适合职业技能及其他非正规教育途径获取的学习成果。因此,要在终身学习理念的指导下,对自学考试制度原有课程标准进行改革和扩充,使其能够对应不同的学习方式并对不同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认证与转换。
第四,必须改变自学考试制度单一目的性的目标定位。自学考试制度除了同学校合作之外,还应当加强同技能认定、职业资格授予及其他具有学习结果资质认定单位的合作,实现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与优化。换言之,学习者在学分银行所积累的学分,经过认证转化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进行多种形式的兑换,既可以兑换为学历、学位,也可以兑换为技能证书、资格证书,甚至还可以把学习经历兑换为一定的物质奖励、资质证明或素养证明等。
第五,积极借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管理的现代化。自学考试制度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管理经验,这可以为今后学分银行的运作、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与自学考试制度相比,学分银行要涵盖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者,并记录其终身学习的经历与学习成果,工作量和工作的复杂程度都会急剧上升。因此,管理也将变得非常庞杂,这就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支持,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国的、涵盖各种教育形式的服务平台,实现现代化管理,保证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开放地进行学习与学分积累。
第六,必须加强诚信监督,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构与制度,履行监督学分认证过程的职责。由于通过学分银行,学习者可以通过各种学习方式获取并认证学分,而且所获得这些学分可以通过转化之后,换取学历、学位以及各种技能资格证书。因此,为了保证学历、学位及证书的质量,确保学分的“含金量”,就必须对学分获取过程进行认证,学分转化也必须采取更为统一和严格的标准,同时对执行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违规、违法的学分操作进行严厉的惩罚与制裁,这样才能保证学分银行对终身学习的促进作用,否则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负面影响。
第七,前面所论及的改革与改变,都不是单凭一家机构就可以实现的,还必须要协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国家政府部门的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为了保证改革与制度衔接的有效建立,政府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或者扩充原有部门机构的功能,使其具有协调各种教育资源的能力。此外,进行自学考试制度转型,实现学分银行建设,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应当对国外已有学分银行系统进行深入研究与比较,吸取其成功经验,避免其失败教训,并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之后谨慎推行。
一言以蔽之,学分银行是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它能够建立起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促进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同时提高民众终身学习的积极性及学习成果的“含金量”。根据我国终身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和本土的实践经验来看,建设学分银行行之有效的途径是依托我国相对成熟的自学考试制度,并通过对教育部自考办的改革与转型,来进行各类学习成果的有效评估,以最终实现学分的认证、转化、积累与兑换的目标,从而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