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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企业,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尤其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的风险管理对其生存和发展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深入研究风险管理理论,强化对经济实践中的风险管理,首先应给风险这个概念下一个比较规范和科学的定义。
一、国外风险理论学派的风险定义
最早对风险进行系统研究的是美国学者哥伦比亚大学威雷特博士(Allan.H.Willett),他在其1901年向哥伦比亚大学提交的博士论文《风险及保险经济理论》中对风险下了如下定义:“所谓风险就是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他的博士论文是研究经济风险的杰作,至今仍成为研究风险的古典文献。
美国经济学家、芝加哥学派创始人奈特(Frank Heyneman Knight)在其1921年出版的名著《风险、不确定性及利润》中,非常重视存在于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要素,提出只有不确定性才是真正利润的源泉的风险学说,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
美国保险学家欧文·颇费尔(Irving Pfeffer)在其所著的《保险与经济理论》(1956)一书中则指出,把风险定义成不确定性是自相矛盾的。他把风险和不确定性定义成:“风险是危险状态的集合,由概率加以测定,与此相对应,不确定性通过信念程度来测定。”换言之,风险是客观状态,不确定性是心理状态。
明尼苏达大学教授、著名的风险管理学家小阿瑟·威廉姆斯(C.A.Williams.Jr)在其代表作《风险管理与保险》(1964)中,给风险下的定义是:“风险是关于在某种给定的状态下发生的结果的客观疑问”。也就是说,风险是人们对未来结果所持有的疑问,这种疑问是在人们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所有结果及其相应发生的概率都了解的情况下仍然会抱有的疑问。
后来,他又对风险作了修改,定义成:“风险是在给定的情况下特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的变动”。(第5版,1985,P4)
二、风险是一个系统
上述四种国外主要的风险学派代表人物对风险的定义都反映出以下三层含义:(1)风险和不确定性、概率是有区别的;(2)风险是客观的,不确定性是主观的;(3)风险是可以测定的。因而他们在风险概念科学化和规范化方面作出了贡献。但是笔者认为,上述的风险定义只反映了风险的某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只反映了风险的某些要素而不是风险本身,正如砖、瓦、木头是房子的要素而不是房子本身一样。因此应该用系统论的观点来认识和研究风险。
根据系统观点,任何事物都是由一定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有机整体,风险也不例外。某种经济行为存在某种风险或某种资产存在某种风险,一般包括发生风险的原因、风险的对象、风险损失的变动三部分。如果没有发生风险的原因,风险也就不会存在;如果风险不会涉及任何人、财产或活动,同样对人没有损害,风险也不会存在;如果没有风险损失变动,即损失是确定的,同样不存在风险。因此风险是一个系统,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现象。笔者认为风险系统是由风险原因、风险对象和风险损失变动三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整体,离开任何一种要素,风险都不会存在,这三者是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下面对风险要素及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从认识论角度作一简要阐述。
(1)风险原因
识别和确认风险产生的原因,是理解风险本质和风险管理对策的基础。从认识论角度讲,风险产生的原因一般可以归纳成无知(由人类知识的不完全决定)、偶然(由事物的本质决定)、变化及利益的冲突(由人的偏好和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三类。
“无知”是决定论的风险原因。就风险产生的根源,决定论的风险无知学说以为,风险的存在在于人类的无知。这里的无知,指知识的不完全或不完善,并以为,宇宙是有严格的秩序,宇宙的所有现象都是事先由各种原因严格决定的,任何事故和现象,如果离开了事物间的因果关系就不会发生。如果人类具有准确确认发生某种灾害征兆的知识,那么灾害什么时候发生就被严格地确定下来了。但是,人类并不能完全认识自然界包罗万象的因果法则,因而风险并不是偶然的,而仅是人类知识的不完全造成的。
按照上述观点,处理风险的关键在于“无知”的最小化或知识达到最大程度的完全化,即人类最大限度地向知识完善化发展。古典经济学派的关于完全竞争理论,就是在假定信息是完全的基础上的理论模型,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是不存在的。决定论的风险原因学说,给人一种不自然的显得愚蠢的感觉,但是,在科学、宗教、哲学及其它生活领域,决定论的风险观念至今仍然占有一席之地,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偶然”是不确定性原理的风险原因。对风险产生的根源,不确定性学说的观点和决定论的风险无知观点完全相反,它认为风险是偶然的,随机的,因而人类是难以准确预测和把握的。
不确定性原理说明风险是事物本质的产物,并不单单是由于人类无知而产生的。不论人有多么聪明,多么有洞察力或使用测试工具多么精巧,风险是不能完全预测和确定的。所以可以讲,正因为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不会发生什么,所以事物的结果是偶然的。保险实践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事先进行了周密的统计分析后而发生的灾害和没有进行统计分析而发生的灾害相比,尽管损失的状况也许得到改善,但是风险没有除去这一点并没有发生变化。
“变化和利益的冲突”风险原因论认为,在现实经济系统中,风险产生的根源除了上述所讲的人类知识不完全和风险产生的根源偶然性之外,还有变化和利益冲突两个因素。根据前面的风险定义,在绝对静止状态上风险是不存在的。所谓静止就是一切都不变的同义语。但是光有变化也不一定产生风险,因为,如果事物变化是有规律的,事物发生的结果就可以较准确地预测和确定下来,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而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是现实企业和个人产生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同的人对相同的事物偏好是不同的,往往是离散的和矛盾的,而且在这个资源有限和人类需求无限的现实条件下,决定了人们之间利益矛盾的经常性,因此在企业或个人设法按其利益和偏好进行经营活动时,风险就产生了。经营活动产生的损失不管是根源于无知(决定论),还是根源于偶然性(不确定性原理),经济利益的冲突无疑给经济行为增加了很多可变的因素,左右了风险损失发生的时刻和量的不确定性。动态风险或投机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人们预期的不一致和利益的对立所引起的,因此动态风险或投机风险可以说是由人与人的利益矛盾产生的。静态风险或纯粹风险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由人与自然的对立产生的。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对于动态风险或投机风险的管理对策,可以借鉴博弈论和决策论来控制风险;静态风险和纯粹风险可以由保险或一般的风险管理方法来控制。
(2)风险对象
风险对象是指处在风险之中的人、物和活动,即风险可能损害的对象。在风险管理中,对风险原因进行识别后,必须对风险对象进行确认。风险对象既可以是有形的,如厂房、设备、原材料等,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时间、信誉、地位、生命等;既可以是经济形态的,如资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专利、商标等,也可以是社会形态的,如生命、名誉、权力等。风险对象的形态不同,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手段也就不同。如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风险防范和处理在方法、手段上就有很大区别。如果风险的存在没有威胁的对象,也就无所谓风险,因为风险总是意味着可能给人们的经济利益带来伤害和损失。比如股市有风险,而对于没有进入股市的人来说就没有风险。
(3)风险损失的变动
风险损失是风险对当事人影响的基础,风险是在某种给定情况下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的变动。损失的变动是一种概率分布,风险是反映不确定性的整体特征。如果可能发生的损失(结果)只有一种,则损失变动为零,从而风险为零;如果有多种损失的可能,则风险不为零。变动程度越大,风险就越大。风险损失是风险的基础。没有损失的风险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损失是确定的,也就没有风险,风险是考虑所有损失的总体特征。
三、对风险的定义的探讨
在风险管理中,必须对风险原因、风险对象、风险损失变动进行识别,也是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风险确认的重要性在于如果不能进行风险确认,风险管理就无从谈起,那么实际发生的损失不得不全部由自己无条件承担。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困难性表现在风险不容易识别,同时风险要素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难以及时准确把握。
根据这个推理,上述种种风险定义显然只是对其中的风险要素的认识和描述,而不是对风险的整体的认识。具体体现如下表所示:
因此,针对上述风险定义的局限性,笔者根据系统论观点,对风险概念进行如下定义:
所谓风险是指特定主体在特定期间内,由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变动性和复杂性,使特定主体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的变动。
笔者认为这个定义包含了风险的全部要素,在整体上反映了风险的客观性、相对性、异变性和可测算性等风险特点。同时在风险管理上与其管理过程相适应,更符合其管理特点。因为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一整套技术和过程来完成的,风险识别就是对风险原因要素和风险对象要素的识别,风险评价就是对风险损失要素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