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论文

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论文

模拟法庭教学法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安勇华

(榆林学院 政法学院,陕西 榆林 719000)

摘 要: 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实践教学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最接近真实审判,最能锻炼法律实践运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旨在通过形式化的模拟审判引导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重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当下大力倡导素质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法学应用型人才的社会背景下,倡导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改革,对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实现法学教育教学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分析当下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在认真总结模拟法庭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找出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所在,并根据笔者多年的法学教学和实务经验,提出一些改革性建议,旨在抛砖引玉,期望对法学实践性教学改革有所启迪。

关键词: 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教学;困境;改革

1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概述

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之一,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就是通过模拟法院的开庭审判模式,通过让学生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亲身参与法庭审理,将学生平时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让学生熟悉法庭审判流程,提高实践应用能力,最终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模拟法庭教学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突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由过去的被动学习模式转入主动学习模式,在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学生必须扮演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律师等角色参与法庭审理,因而必须考虑其扮演的角色利益,考虑怎样更好地为所扮演的角色利益服务,考虑怎样才能为所扮演的角色获得最有利的诉讼效果,然后根据角色利益收集材料,分析案情,总结争议焦点,寻找最充分的、最有利于当事人的、最能证明案件诉求的证据,设计出解决案件的最佳方案,然后通过模拟法庭审判程序,控辩双方对案件争议焦点提出自己的观点,双方就自己提出的观点,从事实、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诸多环节展开激烈辩论,这种教学模式不仅激发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而且还激发了学生学习动机,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模拟法庭教学与传统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模拟法庭教学的实践环节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能力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必由之路。

2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国外法学院早已普遍使用,但在国内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广泛的推广,虽然国内很多法学院系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对模拟法庭的硬件进行了改善,但对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研究相对落后,目前仍然处于一个摸索探究阶段。虽然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不同程度地引入了这一教学模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目前或多或少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较普遍的问题是大多偏向于形式化,过多注重于表演,而偏离了培养实践操作能力这个主要目的。

2.1 模拟法庭在国外的适用情况

从国际上看,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早已被广泛引进到法学院校的课堂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美国的各个大学中早已被广泛应用,并且形成了在法学院内部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审判模式比赛,有时也会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模拟法庭审判模式比赛。在英国的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综合性大学进行为期三年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法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实务教育,在法学院的培养过程中,主要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法律诊所教学模式和案例示范教学模式。近年来,有些国家的法学院校定期举办国际模拟法庭大赛,如美国举办的杰瑟普国际模拟法庭比赛、日本举办的亚洲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奥地利举办的维也纳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比赛等等。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已在国外运用多年,并已经具有了一套成熟的运行机制,已经成为法学院校培养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重要环节。

在数学教学中学生是课堂中的主体,也是进行数学自主学习的重要实施者,要实现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就需要加强对学生兴趣的吸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在实际的数学教学中很多学生都对数学知识的学习没有积极性,在课堂上只是遵从教师的安排进行学习,不愿意自主进行深入的探索,有的学生由于数学知识过于抽象和复杂,距离学生的实际生活较远,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甚至让不少学生产生抵触心理,不愿意学习数学知识,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使得数学课堂不能有效实施教学目标。

2.2 模拟法庭在我国的适用情况

在我国,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虽然起步较晚,但这种教学模式很快在法学院校迅速推广,很多院系投资建立了模拟法庭实验室,有的法学院校对该教学方式较为重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举办了首届高校模拟法庭竞赛,比赛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11所高校参加,各法学院校法学才俊汇聚一堂,展开唇枪舌剑的法学辩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比赛圆满结束,取得了较好的学习交流效果。2000年,清华大学法学院代表中国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亚洲杯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并获得第二名,这是我国法学院校首次参加国际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近年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在学校内部定期举办模拟法庭比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可以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是培养社会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重要方法,这种教学模式在我国法学院系的教学中已被广泛引进采用,但总体来讲,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摸索阶段,引进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与国外那些知名的法学院校的模拟法庭教学情况相比,我们国家的模拟法庭教学,目前仍然存在问题,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3.1认识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应的物质和制度保障

在很多大学,尤其是一些地方性高校,对法学这一专业本身不太重视,至于法学专业用什么模式教学更是关注太少,所以不少高等院校的模拟法庭教学很不正规,模拟法庭教学仅仅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鉴于此种认识,对于模拟法庭教学课程安排不够合理,课时难以保障。模拟法庭教学、法律诊所、律师实务等课程授课时间有限,这些课大多安排在大四的第一学期,这段时间学生都忙着准备司法考试、考研、考公务员、找工作等,模拟法庭授课时间很难有效保证。此外,模拟法庭教学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模拟法庭的教学需要具备完善健全的实验基地,这是保障模拟法庭教学能不能开展的最起码条件,到目前为止很多院校连最起码的场所、道具都没有,如此情况,模拟法庭教学很难取得应有的效果。

模拟法庭的课程安排与学生自己的日常安排发生冲突,现在有不少法学院校把模拟法庭课安排在大学四年级第一学期,但是大四学生都忙于准备司法考试、考研、找工作,来参与上课的人数严重不足,有的学生不来上课,有的学生虽然来上课,但是参与意识不高,模拟法庭教学课时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致使模拟法庭教学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同时模拟法庭审判过程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固定程式,随意性比较大,大多数指导老师只重视诉讼程序的掌握,而忽视模拟法庭审判前准备环节和庭后的评议总结环节,更忽视庭审过程中实体问题的处理,走形式、走程序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显然不利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突发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3.2 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目的单一,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能够胜任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既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同时还要具有极强的责任心,但是目前大多数法学院校缺乏高水平的模拟法庭指导老师。首先,目前大多数院校,缺乏“双师型人才”,模拟法庭授课老师自己没有亲自开过庭,缺乏庭审经验,只能凭教材照猫画虎,依葫芦画瓢,最终只能是形似神非;其次,存在人才引进机制不够畅通,不够成熟的情况,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聘用兼职指导老师渠道不够畅通,引进人才数量也十分有限。

主要完善酒店的用人制度,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选择因人设岗还是因岗设人,要做到岗位分工明确,对各个岗位进行有效合理的分配,固定工作内容可以让员工熟悉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且有助于促进各个岗位根据管理目标进行工作安排和实施,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3.3 缺乏专门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师

很多院校存在重理论教育轻实践教育的情况,领导对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没有明确的办学思路,没有成熟的制度保障。大多数院校的模拟法庭教学,一般情况下,由代课老师提前布置案例后学生在课下准备一下,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大多数教师只关注学生能不能把模拟法庭审判程序顺利完成,在模拟活动中有没有掌握基本的诉讼理论,而并不太重视学生审判活动中如何询问当事人,怎样进行有效举证质证,怎样总结争议焦点,怎样就争议焦点展开有效辩护,怎样就庭审中出现的突发情况适时应变。虽然学生在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中能达到熟悉诉讼程序的目的,但对学生洞察问题本质的能力、发现争议焦点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适时应变的能力等培养严重不足。法学专业教育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法学专业教育要促进学生理论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法学专业教育要突出高度的专业化特征,要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根据目前国内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有条件的法学院系应该开设模拟法庭的必修课程,把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纳入教学计划进行规范管理,并应制定出台健全完善的制度,确保教学活动能够顺利完成。比如尽快制定出台《模拟法庭教学操作规程》《模拟法庭教学管理办法》《模拟法庭教学参与人员操作指南》《模拟法庭文书制作格式规范》等,通过上述制度建设将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流程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对课时安排、人员配备、物质保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迹可查,只有将模拟法庭教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实践课程进行设置,并制定出台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实现对模拟法庭教学的科学管理,模拟法庭教学才能取得应有的实践教学效果。

3.4 教学模式不够规范

虽然有些法学院校很重视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方法,但是由于对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区别认识不到位,又加上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不少模拟法庭教学实际上办成了某种形式的“大学生辩论赛”。在模拟法庭教学中控辩双方学生进行唇枪舌剑的辩论,场面上看起来很热闹,结果看似很圆满,但往往辩论偏离主题,纠缠于法学概念的争论,实际上对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来解决实务问题的作用不大,没有发挥出模拟法庭教学应有的作用。

模拟法庭教学要配备专门的,设施完备的教学活动场所,教学活动场所设置要符合《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模拟法庭审判活动所用道具应按照正式法庭的样式进行制作和摆放,模拟法庭活动场所要具有正式法庭应有的一切标志,活动场所正中央要悬挂国徽,桌子上要摆放参诉人员身份标志牌,要购置法袍、律师袍、检察官制服,司法警察制服,其他参与庭审人员要求穿正装。为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需要,条件允许的法学院(系)应加强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模拟法庭中的应用,对模拟法庭的教学过程进行同步录像,这样便于学生课后进行观摩和老师的点评。通过对每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将一些好的开庭资料保存下来,便于以后模拟法庭教学参考。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将使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更加规范,使审判活动更富有严肃性。这样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崇敬感、敬畏感和对法律职业的自豪感,能够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4模拟法庭教学的出路

4.1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科学完备的配套制度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从物质上、制度上、人员配置上都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进行主管。要培养出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把实践教学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来抓,必须有相应的岗位和管理者,有相应的人员配置。目前很多院校大多没有专门的岗位和人员负责,更没有专门的领导主管。

4.2 强化物质保障,设置独立的模拟法庭实验室

(3)状态3(t1~t2):在t1时刻,主开关S1关断,因C1限制了S1关断时的电压变化速度,所以S1在关断时处于零电压软关断状态.然后Lr与C1和C2进入谐振状态.当uC1变化到E时,iLr增大至极值IA,本状态结束.

考虑k(2或3)维定位场景,使用N+1个移动无线传感器来定位一个移动的未知目标。将第i个运动的传感器的位置和速度表示为已知的si,i=1,…,N 和未知目标的位置和速度分别表示为 x 和参考传感器用s0表示,可将TDOA和FDOA测量模型表示为[10]:

4.3指导教师要勇于自我革命,锐意改革

模拟法庭教学对指导老师提出更高的要求。从事模拟法庭教学的老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也要具有比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所以指导老师要勇于打破传统教学模式,改变自己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指导水平。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跟以往以老师为本位,学生为辅的模式不一样,模拟法庭教学要求指导老师改变以往的授课模式以及和学生的交流和沟通模式,教师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教案,照着自己备好的教案内容,把自己在本学科里的研究成果,或学术界里的理论观点以讲授的方式一股脑地灌输给学生。模拟法庭教学是以学生为主,老师辅助指导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要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结合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由于学生存在个体差异,对案件的理解不同,所以最终给出解决问题的结论也各不相同,指导老师要针对学生在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出现的各种状况随时指导,及时应对,这就要求教师转换角色,转变观念,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知识储备量,要求老师要有亲身办案经验和技巧,要求指导老师经常参与司法实践活动,要建立与司法界的密切联系,这种教学模式对于指导老师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所以要求指导老师敢于自我革命,敢于打破传统,敢于探索革新。

4.4加强模拟法庭教学过程的程式化、规范化、科学化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模拟法庭教学没有一个规范化的教学模式,大多数院校都处于摸索探究阶段,导致模拟法庭教学随意性比较强,大多流于形式。

要想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进行模拟法庭审判活动前,第一步,要进行精心的课前准备。参与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学生可以通过老师介绍、到法院旁听、通过观看影视资料等方式熟悉诉讼程序,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够自己制作庭审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在模拟法庭审判前要对庭审所需要的各种法律知识、法律文书和庭审技能以及道具都做好充分的准备。第二步,精心选择经典案例。在熟悉诉讼程序步骤,能够制作简单诉讼文书并掌握一定诉讼技巧后,要精心选择经典案例,一个典型案例能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参与意识。指导老师要从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机构收集典型案例,建设案例库,并不断更新库存案例。选择适合的案例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凡是案情过于简单的案件,其法庭审理过程较为简单,无法形成学生激烈地辩论,但是如果案例难度过大,情节过于复杂,涉及法律问题过于宽泛,学生一时又难于把控,使学生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所以指导老师要用心选择一些经典案例,有时需要对选择的案件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将其核心内容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出来,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第三步,按角色进行分组。案例准备好后,将按照庭审所需角色,将全班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或者原告组、犯罪嫌疑人组或被告组、辩护人组或代理人租、证人租、鉴定人组等,分组后每组学生对案件进行组内认真讨论,并记录每个同学的不同观点,然后去伪存精,组内拿出最佳方案,方案确定好以后开始起草制作开庭所需要的各种诉讼文书。第四步,要认真组织好模拟法庭教学审判过程。模拟法庭最关键的阶段就是开庭审理阶段,进行模拟法庭活动时指导教师应随机从每个组抽选出代表,使其代表本组参与活动。参与审判活动的学生选好后,学生要迅速进入所扮演角色的状态中,所有学生按照各自所扮演角色的任务,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是为维护国家、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各项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法院正式开庭的程序进行,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组织,不仅要重视程序的顺利进行,而且要对实体问题、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的辩论。对于在开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教师只能旁听审判,不得参与、干涉和阻断审判程序进行,要充分信任自己的学生,放手让学生独立完成审判活动。第五步,活动结束后指导老师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总结,首先组织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让学生自己指出活动中的优点、缺点,然后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以第三人的立场发表观点看法,其次在学生自评和互评后再由指导老师就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点评,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中肯、专业、细致的点评,对于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方面予以表扬,对于不足部分进行分析总结,指出原因所在并提出改进措施,通过活动后的及时总结,扬长避短以便在以后的活动中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当天入住法国。转天我们一起到了拿破仑为奥斯特里茨战役而建的凯旋门,到了这位仁兄要祭奠祖父的地方……那天因法国的“黄背心”骚乱处于初始阶段,从而警方的戒备使凯旋门周边异常冷清。在初冬清晨的静谧中,我没去探究叫“解放”的同胞是怎样祭奠祖父,但我,一个华夏子民,在心里一起祭奠着,祭奠为了人类和平而长眠于异国他乡的先人……

5结语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教育正由传统的知识教育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综合性应用型教育转变,尊重学生,关注师生互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增强学生主体意识,自主创新意识,成为现代教育的使命,而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方法,只要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相信不远的将来定能突破模拟法庭教学改革的瓶颈,一定能取得教学改革的重大突破。

参考文献:

[1]肖永平.美国的法律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6):88-96.

[2]徐胜萍.美国法律教育的特点与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04(12):52-53.

[3]邹育理.从美国的法律教育谈“判例教学法”[J].现代法学,2000(2):139-141.

[4]袁毅超.英美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从历史的角度[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

[5]邓建民,李 芽.论法学实践教学形式的完善和更新[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10):122-126.

[6]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35-46.

[7]刘泽军.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J].中国高等教育,2006(12):44-45.

[8]兰 刚.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2007(8):38-39.

[9]袁明圣.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政策调整[J].法学杂志,2006(1):125-127.

[10]贵立义.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4(6):85-87.

The Predicament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oot Court Teaching

AN Yong-hua

(School of Politics and Law, Yulin University, Yulin 719000, China)

Abstract :Moot court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form of practical teaching of law, and it is a better teaching model closest to the real trial, which can train legal practical ability. Moot court teaching aims to guide students’ understanding and application of law through the modal simulation trial, focusing on training students’ ability to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present social background that quality-oriented education is advocated and applied talents of law with high quality are trained,reform of moot court teaching is of important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students’ legal knowledge, train their legal attainments and practical operation ability and achieve the teaching goal. By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of moot court teaching, this paper finds out problems, analyzes the caus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reform based on the writer’s years of experience in teaching and practice, which aims to provide some inspiration for the practical teaching of law.

Key words :moot court teaching; practical teaching; predicaments; reform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3871(2019)04-0041-05

DOI: 10.16752/j.cnki.jylu.2019.04.011

收稿日期: 2018-11-21

作者简介: 安勇华(1973-),男,陕西府谷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刑法研究。

(责任编辑:季潇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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