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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在美加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成立的。1988年1月1日美加自由贸易区协定正式生效,美加自由贸易区建成。1991年6月,美、加、墨西哥就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举行谈判。1992年8月,三国正式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正式启动。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出现的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拥有3.7755亿人口,近8.62万亿美元的GDP。
1.贸易自由化。取消关税,以1991年7月1日执行的税率为基点,10年内逐步取消关税。三国所有工业品关税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10年内在北美取消,美国出口到墨西哥的农产品的关税在15年内逐渐取消。除了关税以外,墨西哥将取消非关税壁垒以及其他贸易扭曲的限制,如当地成分、当地生产和出口业绩要求等。在关税减让上,美加关税削减幅度大,而墨西哥幅度小。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美对墨产品进口平均减税84%,而墨对美产品仅平均减税43%。此外,对墨竞争力较弱的肉、奶制品、玉米等产品均安排了较长的过渡期。在非关税壁垒取消规定方面,墨西哥让步的较多一些。贸易自由化的特点是先实施工业品贸易自由化,后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2.投资自由化。NAFTA取消重要的投资障碍:成员国不得对其境内的投资者规定经营条件,如出口水平、最低的国内含量、对本国供应者的优惠待遇、进口受出口收入的约束、技术转让以及要求产品在指定地区生产等;成员国保证各成员国投资者利润、销售所得、借贷支付等转移自由;不得直接或间接征用协定成员国企业的投资。其他成员在一成员国开设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并保证不得实施非歧视待遇。根据协定,美加投资者可以在墨西哥境内设立金融机构,墨西哥可根据协定通过协商限定美加机构所占市场比例。2000年以后,墨西哥可以对银行和证券部门实行临时性保护。
3.广泛的领域合作。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涉及商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环境合作、劳务合作等。贸易商品将在15年内分四个阶段减免。在商品市场准入方面,美、加对墨照顾多。在资本市场准入方面,墨让步大。在知识产权方面,NAFTA根据GATT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和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墨西哥开放重要的政府采购市场,为美国供应者提供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机会。制定《北美劳工合作协定》,为改善北美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水平提供了独特的三国之间的机制;制定《北美自由贸易区环境合作协议》,促进建立在相互合作与支持的环境、经济政策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环境目标和NAFTA目标的实现。
4.全面、灵活地规定重要产品(能源、化工产品等)、敏感产品(纺织品、服装、汽车及零配件、农牧产品、奶制品、糖等)实现贸易自由化的时间表及相关政策扶持规定,在原产地规则方面,NAFTA规定,汽车、轻型卡车以及零部件北美地区含量为62.5%,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北美地区生产纺织品和服装可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5.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确保协定有效实施。(1)设立北美自由贸易区委员会,定期评审三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研究特定的问题,监督北美自由贸易委员会;(2)秘书处,为自由贸易委员会提供帮助,其他部门提供行政支持;(3)专家组,专门负责某一领域工作,主要解决某一领域问题,或提供咨询意见。此外,还设立专门委员会和工作组,如,环境合作委员会、北美劳工合作协定、边境合作委员会等具体机构处理NAFTA不同领域的问题。
6.争端解决机制。总的解决争端原则是:NAFTA、WTO及其随后的协定以及由此签定的任何协定引起的争端,争议方可自由选择任一种NAFTA或WTO来解决,除非被诉方提出按NAFTA的争端解决程序解决争端的要求。NAFTA规定了对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有效评审程序。NAFTA建立了争端解决的机制。如果发生争端,经协商不能得以解决,双方可诉之于三边自由贸易协会,如协会不能解决问题,可成立仲裁小组,在争端仲裁后,如果败诉方不服裁定,胜诉方可以采取报复措施。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
在2001年11月举行的第五次东盟中国政府首脑会议上,朱镕基总理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张,得到了东盟国家的积极响应。次年11月,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于2003年7月1日正式生效,确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届时将形成一个拥有17亿人口,近20000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额的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1.货物贸易自由化。按框架协议规定,2003年7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行WTO最惠国关税率,2010年和原东盟六国建立贸易自由区;而东盟新成员建成的时间为2015年。区内货物贸易分为三类,即早期收获类(农林水产等)、正常类和敏感类。规定了不同的起止时间和降税速度,早期收获产品从2004年初开始下调农产品关税,2006年完成,实行零关税;正常类产品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削减关税,东盟老成员到2010年,新成员2015绝大多数产品达到零关税;敏感类产品根据自身安排依据相互同意的最终税率和最终时间削减或取消;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简化和协调关税程序,但仍保留各自对非成员国的贸易保护政策。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标准、认证定价、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缺乏科学依据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非关税措施的实施要求透明和便于有效管理。
2.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业自由化的基本原则是在GATS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成员国彼此间服务业合作,减少服务贸易限制,逐步实现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中国和东盟国家适当放宽服务业贸易限制,特别要加强旅游服务、分销服务、商务服务方面的合作,对金融、保险和电讯等服务业将按照GATS规范和WTO承诺稳步推进。服务贸易的规定大致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待遇原则,设立营业处的条件、数量限制、保留条款和限制条款等。
3.区内投资安排及便利化措施。中国东盟在增加投资规则和管理的透明度、建立投资制度等方面将加强合作,促进区域内资本流动和增强对区外FDI的吸引力。框架协议规定,在2010年前,对自由贸易区内所有成员国的投资都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并向成员国开放所有产业,2020年起则适用于所有投资者。框架协议规定了例外、暂时例外和敏感领域和开放时间。对于新东盟成员给予了适当的时间宽限。为了促进投资合作,协议规定了贸易投资便利措施。具体包括提高透明度、消除非关税壁垒、简化海关程序、相互承认标准即肯定性评估程序等。促进商务人员往来,促进商界及贸易政策对话,促进便利信息和通讯技术产品的贸易及电子商务,致力于采纳共同标准和实施技术合作,以提升各国的应用水平,促进贸易的发展。
4.多层次全面性的合作。中国东盟合作领域广泛,包括货物贸易、劳务、金融、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林业及其产品、能源及次区域开发等领域,并确定了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及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在自由化的实施上采取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的原则。贸易商品将在10年内实现关税逐步减免,截止2015年完成。2003年开始,我国对来自6个国家500到600种农产品的减税幅度基本上达到了零关税。中国和泰国的水果蔬菜零关税协定已正式开始实施。在关税减让方面,中国让步大一些。贸易自由化的特点是先实施早期收获产品中的农产品自由化,后实施正常类产品和敏感类产品的自由化。服务领域提前减税项目已在协商之中,合作领域由重点到全面,合作对象由易到难,以避免东盟部分成员和中国间的不适应。此外,中国与东盟除了加强经济合作外,还拓展了非传统领域的合作,如打击跨国犯罪、禁毒等领域,反对恐怖主义及地区安全等。
5.对东盟新成员制定了灵活措施。对东盟新成员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及灵活性。2001年中国宣布向老挝、柬埔寨和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给予非WTO东盟成员国享受WTO最惠国关税率。2002年11月,中国还宣布免除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家全部或部分债务等。为推进建立中国自由贸易区,中方出资500万美元资助湄公河通航问题,中方以援助的方式承建昆明——曼谷公路老挝境内1/3路段。中方对建设泛亚铁路持积极态度。
6.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及标准规则,保证框架协议的有效实施。CAFTA的目标由四个不同层次的协商机制进行推进。(1)首脑会议,最高层会议。由成员国的元首或政府首脑参加,一年一次决定指导原则与重大决策;(2)部长会议。确定发展方向与合作内容,目前已有财长会议、外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3)高官会议。负责日常活动。(4)联委会及专家组。负责具体领域的工作。CAFTA的标准以东盟自由贸易区为基础,与WTO倡导的贸易自由化宗旨和目标相一致,同时,它在市场开放程度上比WTO更进一步。此外,协议还就原产地规则、配额外税率的处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配套的组织结构及规则是自由贸易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
三、两大自由贸易区的比较分析
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欧自由贸易区因组建的国际经济背景、成员国构成情况、所制定的政策内容及运作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各具特色,具体说,它们的区别主要有:
1.采取的经济一体化模式不同。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有南北型、北北型和南南型三类。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典型的南北型区域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墨西哥与美国和加拿大分别在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进行分工,美加专业化于生产并出口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墨西哥专业化于生产并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各成员国在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的同时,将会推动区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美加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部分传统产业向墨西哥转移,而将朝阳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留在国内发展,如计算机、半导体和电子仪表产业。产业结构调整也给墨西哥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技术含量相对而言较高的资本重组也提高了墨西哥的资本有机构成和效率,缩小与美加经济发展的差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属于南南型区域经济组织。区内成员国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和政策导向等方面相似。产业优势均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上,在国际分工中处于同一层次,使得成员国之间相对优势比较小,存在着同构性产品之间的竞争,而且市场也主要依赖于美日欧市场,市场竞争也突出,但中国沿海、中部和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层次性与东盟10国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又决定了中国与东盟呈现出产业内的互补性,为合作奠定了基础。比如,针对新加坡在金融、航运及高科技产业的优势,我国可在服务业和先进产业中开展合作,形成水平型分工和垂直型分工相结合的形态,马来西亚和泰国制造业具有优势,可发展电子电器行业和机电制造业中的产业内贸易,与印尼、越南在基础设施、能源工业方面展开合作,发挥中国的优势。在这一竞争与合作关系中,只要各国政府政策正确,处理协调恰当,成员国经济将得到快速发展。
2.核心国不同。北美自由区以美国为核心国,就经济实力而言,美国占北美地区域2/3的人口和90%的经济实力,加拿大仅占7%的人口和8%的经济实力,墨西哥拥有26%的人口,但经济实力则不到2%,美国处于第一层次,加拿大居于第二层次,墨西哥处于第三层次。美国在对内对外事务上拥有绝对发言权。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主导权不是掌握在一个国家手中,而是属于区内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即东盟。在东盟国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都远比不上中国,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其实力与中国非常接近。在国际上涉及东南亚事务中东盟一直发挥着主导作用。为此,在商议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时,中国同意保留东盟的核心地位,并对东盟中不发达成员实行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就一体化实践来看,没有一个核心国的引导,一体化的进程就会迟缓,东盟经济的脆弱和缺乏核心国引导有很大关系。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核心国确定势在必然。
3.两大区域经济组织的性质不同。北美自由贸易区属于紧密型的区域经济集团,区内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削减关税,15年时间实现零关税,并逐步减除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服务、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区内自由流动,对非成员国仍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关税率,并规定了严格的原产地规则。据此防止非成员国利用转口贸易方式在低关税成员国获取额外的收益,NAFTA的高效运行实现了预期目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如何定位,是紧密型的,还是开放型的,目前面临选择。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内的次区域经济组织,应采取开放型的形式,因为APEC一直奉行开放的区域主义,然而这种形式的合作容易造成议而不决,使得合作效率低下,而且会使成员所获得的实惠较少,引起成员不满。建立机制化,紧密型的自由贸易区,仅对成员作出优惠安排,将有利于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使各成员国获得最大的利益,提高合作效率,加快一体化的发展。但目前区域内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受社会制度、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等方面差异的制约,甚至为了维护民族利益而形成新的贸易壁垒。因此,在开放型与紧密型之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面对艰难抉择。
4.争端解决途径不同。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了解决争端的有效程序。成立了一个三边自由贸易委员会,定期评审三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研究特定的问题。如果在一定时限内争端不能协商解决,自由贸易委员会进行调解,还不能解决问题,就由仲裁小组作出裁决,败诉方不服裁定,胜诉方可加以停止义务或报复。从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来看具有较强的效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目前尚未建立争端解决机制,完全由争端方协商解决。框架协议规定了倾销反倾销、补贴反补贴等规则以及标准原则与WTO的一致性,为各成员国处理贸易纠纷提供了依据。当区内WTO成员国相互发生磨擦和冲突时,依照WTO的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加以处理;当区内WTO成员国与非WTO成员国产生争端时,往往是利用WTO规则、国际惯例及框架协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争端;区内非成员国之间的矛盾纠纷,一般依照国际惯例、框架协议有关规定及相关国具体情况加以处理。
5.合作范围不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涉及到商品贸易、劳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及服务业贸易自由和投资自由化。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相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但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而且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也仅仅是把目标局限在建立自由贸易区上。经济上合作内容主要涉及贸易投资、金融、技术、信息及环保等领域,其中又包括加速贸易投资和技术转让,鼓励技术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技术合作,推动工农业合作,加强中小企业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加强货币合作和金融监管,以防金融风险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中国积极参加东盟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子东盟的建设;医疗卫生方面,开展非典、禽流感、艾滋病等防治方面的合作;此外还涉及非传统领域的合作。
6.所受制约程度的差异。北美自由贸易区尽管受到经济发展差异、贸易磨擦、主权国家意识等因素制约,但成员国地理上毗连,社会制度、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方面相同或相似,经贸关系异常密切。在政治军事上保持着长期的同盟关系,一体化进程顺利。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所受的制约因素相当复杂。表现在:(1)社会制度不同。中国、越南、老挝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其他成员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2)经济。成员国存在着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和转型经济体制。体制及发展水平不同。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上看,新加坡为3万美元,而缅甸、柬埔寨仅有260美元,两者相差100倍。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的较大差距使得各经济体在追求经济开放、经济合作上分歧很大。(3)民族、文化、宗教的差异。区内成员国民族成份复杂、世界三大宗教包括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在本地区都有广泛的影响;文化传统则包括儒家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等。(4)复杂的战略安全因素。区内存在南中国海主权争端、台湾问题等直接影响着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友好关系。(5)社会犯罪问题、环境问题的困扰。由于历史及地域特点,东南亚国家毒品走私、劫持人质等跨国犯罪活动异常猖獗,环境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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