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旅行社论文,模式论文,电子商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旅游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性:绝大多数旅游产品具有不可转移性,较少涉及实物运输;旅游产品具有的个性化、信息化、时令化等特征更适合、更需要实施电子商务。有关研究指出旅游产业与电子商务具有天然的适应性[1]。另据悉iResearch(艾瑞咨询)推出的《2009-2010年中国网上旅行预订行业研究报告》①统计显示,2009年中国网上旅行预订市场规模为37.4亿元,相比2008年的29.4亿元同比增长27.2%。近十年国内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国旅行社数量以20%的增长速度发展,目前我国已有近6万家旅行社②,旅游业的营业总收入已成长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力量。
在旅游业的整个价值链中其主要构成部分有:旅游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航空公司等)、住宿与餐饮部门在内的旅游产品供应商、旅行社和旅行者。作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的旅行社是旅游行业的中间商,整合旅游企业酒店、航空公司、旅游景点等相关企业的产品,以信息产品的方式提供给旅行者,为旅行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的一条龙服务。旅行社开展电子商务可以提升整个旅游产业的效率并保证适当的公平,同时使价值链变为价值网络[2](见图1)。
图1 电子商务模式下旅游业的价值网络
旅行社开展电子商务的首要前提是必须选择恰当的商务模式,因为商务模式是企业实施其赖以生存的业务活动的方法,企业的商务模式决定了企业在价值链中的位置[3]。按照不同的标准,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代表性的几种划分方法是:2006年,杨路明在《电子商务概论》(科学出版社)一书中对电子商务的划分提出的五种标准,分别是①按照商业活动的运作方式分类;②按照开展电子交易的范围分类;③按照商务活动的内容分类;④按照使用网络的类型分类;⑤按照交易对象分类。目前关于讨论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的文章相对来说还比较匮乏,在大部分文章中又存在些许问题,概括的来说主要包括两类:第一,虽然标题为旅行社模式研究,但主要内容不是讨论模式而是探讨旅行社在电子商务进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包括:①不够重视;②观念制约等),然后讨论旅行社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该如何去做,从而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二,虽然论文是探讨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但是在讨论中对电子商务类型划分标准不统一,例如,首先按照商业活动运作方式划分,分为“砖瓦+水泥”、“鼠标+水泥”等,然后笔锋一转又按照交易对象划分,分为“B2C”、“C2C”等来进行讨论,这样的文章就显得有点混乱,逻辑不清,因为它违反了逻辑学上划分的基本要求之一“划分标准要统一”。本论文竭力避免了上述两类问题:首先,文章紧扣题目,在讨论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现有模式的基础上,探讨性的提出新的模式并加以分析,同时对旅行社该如何选取电子商务模式也做了简要论述;其次,文章中对电子商务模式的划分标准只有一个,按照交易对象划分;最后,按交易对象划分电子商务模式的方式在电子商务界是较为普遍认可的、更易于理解、接受的划分方式。另外,由于我国中小规模旅行社占到总数量的80%以上,所以研究中小型旅行社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电子商务对旅行社行业的影响分析
自从1994年我国接入互联网,网民人数就一直在迅猛增加,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已突破3.5亿,见图2。
图2 中国网民数量
可见网络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蕴含着无限的商机,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网民数量有望进一步增加,与此同时网上交易额也在逐年增加,2010年我国网购市场规模将达到4900亿元③。这对旅行社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它为旅行社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数用户,随着中产阶级休闲旅游的增长、信用卡的普及和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的在线旅游市场正在急速增长。
据艾瑞咨询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的在线机票、酒店和打包旅游产品预订收入将同比增长27%,达到47.5亿人民币(折合6.958亿美元),而这一数字在2013年将攀升到90.1亿人民币。“越来越多的客人转向互联网进行旅游预订”,Cavender如此告诉AFP(金融理财师),而且预计在线预订所占的市场份额在两年以内将达到15%-16%④。
根据CNZZ的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内地共有4.92万家与旅游行业相关的网站,这比2009年1月份统计的网站数增长了31.74%⑤。很多中小型旅游企业目前都纷纷投入于在线旅游经营中,从同程网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旅游电子商务模式对传统旅游业务模式的替代趋势表现明显。以中小旅行社为例,2003年,绝大多数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和业务操作都采用传统的电话传真、人工外联的形式。2004年,同程网对部分会员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通过先进的网络方式进行的业务合作,在被调查旅行社中已经占据了20%左右的份额;而2005年,这个数字逼近50%。2006-2007年部分非常重视电子商务的旅行社已经对原有业务结构、流程进行了彻底的变革与重组,在所有业务中网络业务超过了80%。简而言之旅行社的电子商务之路越走越远。
三、当前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
(一)中小型旅行社的B2B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见图3)。目前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旅行社的B2B模式主要是基于第三方平台而实施的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或其他旅游企业之间的在线交易。
图3 B2B电子商务模式
当前提供旅行社B2B在线交易的最大的第三方平台是同程网(www.17u.net),据其创始人吴志祥[3]介绍说,创建同程网初衷正是为这些中小旅游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和交易的平台。属于同程网会员的旅行社在同程网的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与达成交易。大量的询价和报价信息是最为旅游业内人士所关注的,而且很多商机就蕴含在这些询价和报价之中。同程网的出现,改变了以前旅行社和旅行社以及其他旅游企业以电话联系、发传真报价、做报纸和杂志广告、参加旅游交易会等这些传统的交流方式,可以有效地用信息化、网络化来解决旅游业内的产业链上各环节的沟通与合作,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同程网2003年7月推出了国内旅游网站的第一个诚信档案——网上名片,给所有收费会员制作诚信记录名片,一方面有助于会员旅行社树立自己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旅行社的非法行为,因为其他商家可以通过该名片了解他的信用状况,从而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4]。
然而由于国内旅游业的B2B电子商务模式出现较晚,当国外的Expedia、Priceline以及中国的携程、e龙等这些在线旅游巨头在B2C领域获得了成功的时候,以同程网为主要代表的第三方平台才独辟蹊径开拓B2B市场,该模式在运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众所周知做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站的收入大多靠会员费、广告费以及交易佣金。B2B平台为了维持网站正常运营与发展壮大,必然要大量吸收会员,才能有源源不断的会员费、广告费以及交易佣金作为收入来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同样会员的加入也是为了达成交易而来,为商业利润而来的,会员的投资是需要有回报的,可是随着会员队伍不断庞大,旅游B2B平台的流量却不足以支持如此数量的会员,当付费会员发现交易无法达成,商业利润只有少数企业才能实现时,就会选择退出,会员费随之中断,网站收入就会大量流失,旅行社的B2B的壮大发展也就受到相应的影响。另外,在B2B模式中交易对象只涉及商家,未涉及最终消费者,所以在该模式下,未能形成完整的价值链,从而最终消费者得到的实惠难免会打折扣。
(二)中小型旅行社的B2C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5](见图4)。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
图4 B2C电子商务模式
据统计数据显示,不少旅行社自己的网站在长假期间接到的订机票和酒店的网上订单和自助游的网上报名,都比平时大幅增加了。有的旅行社网络营销的收入已占其总营业收入的近30%。在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旅游业B2C电子商务模式的网站有:艺龙网(www.elong.com)、携程旅行网(www.ctrip.com)、悠哉旅游网(www.uzai.com)、春秋航空旅游网(www.china-sss.com)等。在这些网站中又分为两种模式,其一是作为第三方提供交易平台而存在的其典型代表是携程旅行网(www.ctrip.com)和艺龙网(www.elong.com);其二是自有站点,没有依托第三方,自己本身就是旅行社,网站是自己的门户网站。其典型代表是:春秋航空旅游网(www.china-sss.com)和悠哉旅游网(www.uzai.com)。不管哪种模式这些网站都是使旅游者能够足不出户就获得网站提供的各种服务,为旅游者远程搜寻、预订旅游产品等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有效解决了距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旅行社来说,B2C模式意味着取消了中介渠道而直接对最终客户服务。近年来旅游网上预订发展的热火朝天,市场规模逐年大幅增加,所以说未来旅行社能否在B2C模式交易中获取顾客信任、培养一批忠诚的客户群,直接关系到旅行社在新一轮的发展浪潮中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先机,见图5。
图5 2003-2013中国旅游网上预订市场规模①
当前B2C模式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客户忠诚度普遍不高、在线完成交易率还偏低、网络用户对旅行社网站缺乏信任等,大多旅游者光顾这些只是搜索和浏览,而非预订。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社会的信用机制外,主要归结于旅行社网站构建存在问题,没有很好的达到互动的效果,例如当旅游者访问该网站预订路线时,当在预订流程过程中产生疑惑时,若网站方不能及时有效的与该旅行者沟通,为其排忧解难,很可能就造成该旅游者放弃预订。在旅游者看来“安全性”在整个预订过程中是最为重要,其次才是“低费用”[6]。
由于开展电子商务的旅行社较多,竞争比较激烈,这种模式下旅行社如果不能很好的营销自己,占据一定的市场范围,就很可能被市场所抛弃。另外,虽然该模式下旅行社直接面向旅游者,降低了旅游者预订的费用,但是没有体现出来作为中介的旅行社,在交易上对上游旅游产品供应商采取电子商务的形式;这样一来,就会出现旅行社从旅游产品供应商处购买的旅游产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状况。就目前旅行社开展电子商务的状况来看,流于形式的较多,而真正为企业带来收益的甚微。
(三)中小型旅行社的C2B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
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ustomer to Business)即C2B(见图6)。C2B最先由美国流行起来的消费者对企业模式,该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用户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的弱势地位,使之享受到以大批发商的价格购买单件商品的利益。
图6 C2B电子商务模式
旅游电子商务中的C2B模式是由旅游者提出需求,然后由企业通过竞争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或者是旅游者通过网络结成群体与旅游企业讨价还价,也就是拼客旅游。其好处是可以分摊成本、共享优惠、享受快乐并可以从中结交友。这种模式主要是通过电子中间商(专业旅游网站、门户网站旅游频道)进行,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是反向拍卖(竞价拍卖的反过程),即旅游者提供希望得到的服务或产品的要求以及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旅行社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旅游者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产品或服务的购买。第二种是网上组团,即旅游者提出他设计的旅游线路,并在网上发布,吸引其他相同兴趣的旅游者从而组成一个旅游团,这样可以增加与旅游企业议价和得到优惠的能力。旅游C2B模式是一种需求方占主导地位的交易模式,它体现了旅游者在市场交易中的主体地位,对帮助旅游企业更加准确和及时地了解旅游者的需求、对旅游业向产品丰富和个性满足的方向发展起到促进作用[7]。
由于C2B模式对旅行社来说实施成本较高:一方面旅行社需将传统业务搬到网上这部分就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这种游客“点菜”,企业竞标接盘的方式,加剧了旅行社行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压榨了其接盘利润。就目前旅行社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来看,采取这种模式的还比较少,有待进一步发展;不可否认的是从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层面上来看,这是一种较好的模式。
(四)中小型旅行社的C2C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ustomer to Customer)即C2C(见图7)。这种交易方式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旅游者通过网络平台来销售或交换产品。这些产品可以是交通票、旅游纪念品、旅游线路行程、旅游经验也可以是具有产权的实物如酒店、汽车等。可以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地向全国各地及世界各地的旅游者进行购售、交换、租赁。例如,有些中青旅的员工在博客或其他网络平台(淘宝网等)上,发布旅游线路、酒店、机票等信息,与上网寻找相关产品的消费者联系后进行交易。
图7 C2C电子商务模式
该模式在国内还处于原始或者萌芽状态,当前国内旅游C2C模式主要是以“黄山国际假日广场”为代表的C2C酒店(Customer To Customer Hotel),将具有独立产权的各间酒店客房分别出售给业主,各业主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住宿权自主销售、自由交换的酒店,旨在实现时间换空间、空间换时间,其口号是“贴身C2C酒店,交换住遍全世界”。从其发展初衷来看,优势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有“按需交换”的意思,这种模式在理想状态下资源可以自由交换,从而实现最佳资源配置,但是其所倡导的理念在现阶段并未得到全部实现,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B2B、B2C、C2B、C2C这四种模式中,从价值链的观点来看均为不完成的价值链,因为它们缺少另外一个交易对象,除此之外,将它们作为一个个独立的模式来看还有一些不甚如意的地方。为了更好地了解这几种模式,特将各模式整理后作比较分析,见表1。
四、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探讨
电子商务领军人物马云指出:所谓的电子商务B2B、B2C、C2C和C2B模式的划分都是人为的,实际上这三者之间并没有我们所想象中的那么巨大的差别。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电子商务模式中其关系可以用图8表示。
就目前旅行社电子商务网站来看,其实也没有局限于某一种单一模式,例如,同程网虽然是B2B的领军企业,但它同样可以办理B2C的业务。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旅行社作为旅游企业与旅游者的中介,在其所实施的商业模式中也理应包括上游旅游企业和下游最终旅游者,只有这样旅行社才能有效地在旅游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与最终旅游者的需求之间进行整合,以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所以旅行社可以考虑实施集B2B、B2C、C2C和C2B四种模式于一体的综合型电子商务模式。这样在同一个平台上就可以实现不同交易对象的交易需求,由于在互联网这个特殊领域存在着“拥抱标准”,即用户越多就越聚集的现象是对网络中实现信息正反馈的结果。所以综合型模式在聚集人气的同时降低了交易费用,另外也有利于该网站的营销。综合型电子商务模式具体来说就是在原有的两个交易对象中,增加第三个交易对象,以使电子商务模式更符合企业、客户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目前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发展的程度可将现阶段旅行社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下面具体讨论分别适合在这三个阶段实施的综合型电子商务模式:B2B2C、C2C2B和B2C2C,这三种模式具有代表性,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又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旅行社的B2B2C电子商务模式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电子商务模式中第一个B指的是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指是的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是表示消费者(见图9);作为模式核心的第二个B即电子商务企业,它既面向上游茫茫众多的供应商,又面向最基层数以亿计的消费者,通过统一的经营管理对商品和服务、消费者终端同时进行整合,是广大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为供应商和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是互联网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B2B2C的来源于目前的B2B、B2C模式的演变和完善,把B2B和C2C完美地结合起来,通过B2B2C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构建自己的物流供应链系统,提供统一的服务。B2B2C是一种新时代的电子复合商务模式,它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优势就是“复合”。
图9 B2B2C电子商务模式
旅行社在该模式中作为第二个B(即电子商务企业存在),它整合第一个B(即旅游企业酒店、航空公司、旅游景点等相关企业)的产品,设计旅游线路,以信息方式提供给C(即旅游者)。该模式适用于有能力建设电子商务平台的旅行社或旅行社联盟,由于在B2B2C模式中旅行社拥有众多的上游产品供应商,同时面向最终旅游者,所以旅行社和旅游者在该平台上的选择空间更大,可以有效地进行价格对比,从而预订最适合自己的旅游产品。
(二)旅行社的C2C2B电子商务模式
C2C2B(Consumer to Consumer to Business)电子商务模式是以消费者为核心,消费者主导的交易模式,让消费者与消费者结合,让消费者与企业结合,这样一来消费者不仅可以推荐消费者,还可以推荐企业商家,从而建立自己的销售联盟和消费者联盟(见图10)。
图10 C2C2B电子商务模式
该模式是C2C与C2B模式组合的优化与完善,旅行社作为B(即商家)而存在,同时这个B内在包含了旅行社与其他旅游企业间的B2B业务,C1(消费者1)与C2(消费者2)之间可以进行商务活动,它集C2C和C2B的优点于一身,同时又有效地克服了二者的不足。例如C1与C2可以线上或线下讨论线路,然后拼团,作为组团旅游者对旅行社实施C2B电子商务活动,很好的体现了电子商务环境下个性化定制的特点。该模式主要适用于专注于某一区域业务的旅行社,由于细分市场专业性强,能有效满足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另外这种模式给旅游者与旅游者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了平台,使C2C的过程更容易实现,而且扩大了交易的空间范围,即使网站方不能及时的与旅游者在线交流,旅游者也可以从在线的其他旅游者处得到帮助,这样一来有效地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三)旅行社的B2C2C电子商务模式
B2C2C(Business to Chanel to Customer)电子商务模式,是为企业提供网络直销渠道,网店老板作为消费者,从平台上进货,顾客(终端消费者)购买后,由企业直接发货(见图11)。对于网店来说,没有库存,货卖出后再付款,风险几乎为零。对于供货厂家来说,这是一个网上直销的平台,免去了传统供货渠道的繁琐,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享受其足不出户、低价、高效的在线预订方式。也就是说在这个模式中旅行社和网店二者合作共同承担了旅行社实施电子商务的成本投入,同时共同分享其带来的收益,降低了各自运营风险,而消费者具有同样的满意度。
图11 B2C2C电子商务模式
在旅行社B2C2C模式中,旅行社作为B(即商家)而存在,他将自己所提供的信息产品通过C(即渠道)发布,C(即B旅行社的客户,包括最终消费者和旅游产品提供者)获得“渠道”发布的信息产品,经过协商与“渠道”达成交易,“渠道”通知旅行社达成交易。该模式与B2B2C模式有相似之处,但在该模式中旅行社不需要做网络信息平台,只需将传统业务搬到“渠道C”上,进行信息产品的在线销售,适合于信息化初期的或还没有能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旅行社。
(四)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的选择方式
虽然旅行社实施电子商务具有必要性,但是不同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以及发展阶段采用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而不应该一味地追随模仿,只有这样企业发展才能越来越好。Michael Rappa⑦ 认为商务模式明确了一个公司开展什么活动来创造价值,在价值链中如何选取上游和下游伙伴中的位置以及与利益相关者达成生产收益的安排类型。由此可以看出商务模式与企业业务流程密不可分,是企业在业务流程活动利用Internet创造价值的方法组合。所以根据企业应该根据业流程来选择电子商务模式。根据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发展的程度可将现阶段旅行社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下面对这三个发展阶段的旅行社的电子商务模式选择逐一讨论。
1.初级阶段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选择方式 电子商务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旅行社是指旅行社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制作网页,将旅行社有关信息在网上发布,但是信息更新缓慢,虽然有的具有在线定制的功能,但不够完善缺乏安全保障,主要还是依赖于电话咨询订购。网上业务最终还是靠线下完成。这类网站主要是一些地方性的小网站。可以说这些旅游网站只是流于形式,仅仅起到树立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的作用,并没有进行真正的商务活动。对这类旅行社来说想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激烈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必须改变这一线上宣传,线下交易的现状。我认为B2C2C的电子商务模式对这类旅行社来说最为适合,从前面的讨论中我们知道在这个模式中,旅行社只需要把自己传统的业务搬到“渠道”上,然后有该“渠道”来负责它的电子商务流程。这样对旅行社来说实施电子商务经济负担和人力资源负担都不大;对网站方来说由于是专业做“渠道”,业务方面会更为精炼;对价值链中的其他要素来说能够享受更为优质、专业的服务。
2.中级阶段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选择方式 旅行社实施电子商务发展到中级阶段是指旅行社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制作网页,通过网络与外界交换信息,在网站上提供大量的旅游综合信息和旅行社产品信息,并支持在线预订,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内部网(Intranet),完善信息技术和基础设施,企业内部管理也实现电子化。但由于在线支付对网络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在这一阶段还不能实现所有业务的电子化。处于该阶段的旅行社,我认为有两种模式可供选用:其一是与其他旅行社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创建交易平台,采用B2B2C的电子商务模式。这样的好处是:①旅行社之间相互合作,有利于整合优势资源,同时有利于客户获得较多的信息,在这些信息中有效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做出更为适宜的选择。②由于旅行社充当交易平台能够保持与上游旅游企业的合作关系,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扩充上游产品供应商的数量。其二是针对某一旅游资源地开展业务的旅游行社来说,可以采用C2C2B的电子商务模式,因为这类旅行社对旅游资源地较为熟悉,收集信息获得资源方面都存在其他综合型旅行社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它能够对旅行者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快速反应(Quick Response),从而更好的提高客户满意度、忠诚度。
3.高级阶段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选择方式 旅行社电子商务发展到高级阶段是指旅行社凭借强大的后台信息处理能力和电子商务对旅行社合作伙伴的产品整合能力,整合现有企业资源,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并进行电子商务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满足旅游者的个性化需求,企业所有业务均通过互联网来完成,而且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移动通讯也得以利用。就目前中小型旅行社发展状况来看,只有少数旅行社在某一方面的业务活动中进入了电子商务的高级阶段,例如,芒果网(www.mangocity.com)、携程旅行网(www.ctrip.com)等机票在线订购业务,已经实现了在线查询、预订、支付、出票(或退票)这一流水线的电子商务全过程。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应该完善已有网站功能,实施B2B2C的电子商务模式,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众多的上游旅游产品供应商,而且由于发展相对来说较为超前,在业内知名度较高,同时在消费者中口碑较好。总之,具有实施B2B2C模式的条件,在实施该模式后,通过统一的经营管理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终端需求进行整合,然后有效配置后,进行针对性的市场营销。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最终实现所有业务的都进入电子商务的高级阶段。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这三种模式中均包含了旅游业价值链中的所有要素,实现了在以旅行社为桥梁的基础上,旅游业的电子商务化。为了更好地理解各种电子商务模式及旅行社的选择方式,现将各商业模式的特点及应用对象整理后做比较分析,见表2。
五、结语
本文基于当前中小型旅行社电子商务模式及问题分析,探讨了三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分别适宜于电子商务发展到初、中、高三个阶段的中小型旅行社,这将有助于旅行社思考如何在众多的电子商务模式中准确地进行定位然后采取何种电子商务模式。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新的模式也会不断涌现,对此中小型旅行社应该对自身有准确的定位,选择或构建最适合自己的电子商务模式来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不是盲目的追随。
本论文一个主要的观点是基于价值链的完整性,而在现有两个交易对象的模式中增加第三个交易对象,从而产生了交易中的第三方(中间商),这与电子商务取消中间商、实现产品提供商与产品最终使用者直接交易的目标相违背,这是本论文的不足之处。造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旅行社本身在旅游业中就是作为一个中间商存在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模式中三个交易对象的必定逐步转变为两个交易对象。另外,在新模式的探讨中仅从理论上作分析,缺少可行性分析及实例论证也是本论文的一大缺憾。因此在该论文探讨的基础上,创新的构建回归两个交易对象的旅游业电子商务模式以及合理选择电子商务模式,将是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注释:
① 资料来源:http://www.ectoday.cn/html/hangyexinwen/B2B/2009/1231/13247.html.
② 数据来源:据据同程网http://www.17u.net/qybl/list_sort1.html整理得到。
③ 数据来源:凤凰网(http://tech.ifeng.com/trends/detail_2010_05/13/1512847_0.shtml).
④ 资料来源:环球资讯(http://www.traveldaily.cn/news/37900_21.html.).
⑤ 资料来源:http://it.sohu.com/20100308/n270668800.shtml.
⑥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www.iresearch.com.cn):市场规模指将旅行预订运营商佣金营收规模总和,即OTA规模。
⑦ Michael Rappa:美国北卡州立大学高级商业分析院商业模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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