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比较警察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警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公安大学公安基础部副教授 王大伟)
【内容摘要】 文章通过对世界各国警察比较研究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描述,呼吁在我国创立比较警察学。文章拟定了比较警察学的中文及英文概念;介绍了西方比较警察研究的方法;阐述了比较警察学研究的现实作用;初步勾画了创立比较警察学的理论框架;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警研究的几个阶段,坚信我国有可能担当起创立比较警察学的历史重任。
【关键词】 比较警察学 概念 历史 框架
一、概 念
(一)创造一个英文概念。英文中没有比较警察学一类的概念。与比较警察研究相似的概念,在英文中为Comparative policing,直译为比较警务。Comparative的含义为:由对两种事物或两种观念的对比而进行评价其相似与差异。Policing的含义为:警察工作与警察行为。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创造一个英文词。即:Comparative PolicingStudies。按中文标定为“比较警察研究”或“比较警察学”。其含义为:比较警察研究是警察科学中的重要分支之一。它通过对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警察行为之对比,研究其差异与共同点。通过对比方式,划分警察模式,寻找影响警察发展的若干本质因素,说明造成差异与共同点的原因,从而揭示警察自身发展的规律。
(二)一门新学科诞生的主客观指标。英语在描述“学”这个词中比汉语要谨慎的多。英语中“学”一般是拉丁文ology作后缀,如criminology(犯罪学)。但从未见过以ology结尾的任何有关比较警察的词汇。
从客观指标分析,一门新学科的诞生,需要有明确的概念,相对独立的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基本的理论框架,一整套独立的学术名词集群,独立的研究机构与一定规模的研究人员,全国性、洲际国际学术团体与组织,相当数量的专门著作与出版物。
从主观条件分析,一个学科的诞生,需要主客观条件的同时齐备。有时主观条件比客观条件更加重要。主观条件包括继承性与归属性。继承性,即该学科不是由某个人的存在或某个学术团体的存在而存在的。如果某个代表人物不存在之后,社会仍公认该学科的价值,该学科才有资格为独立的学科。归属性是指整个社会的主观承认,以及把该学科放在什么地位。如果某学科不能在国家与社会承认的学科网络中找到自己的地位,这门学科也不能算独立了。
从上述主客观条件分析,在世界范围内,比较警察学尚没有诞生。
《公安学基础理论研究》一书中有“警察比较学”一词,按中文习惯,能否把比较一词放在前面,如“比较教育学”、“比较法学”等等。笔者认为,应标准化为“比较警察学”。中文的比较警察学定义可暂时按上述对英文概念的界定,待日后不断修订与补充。
二、比较警察学的研究方法
比较警察学的研究方法,源于社会学的比较方法。物理学家采用不同的实验方法,在有控制条件的实验室进行研究。而社会学则更多地依靠“宏观试验室”,即对整个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地分析、比较。约翰·海金(John Higgins)1981年指出:“在基本的水平上,研究与盲人摸象差不多。摸一个部分多是错误的认识,两个部分就好一些,如果要彻底搞清楚一个事物,就必须采用多层次的比较研究方法”。比较的方面越多,结论就越清楚,越精确。
西方比较警察科学的方法主要有二种:
(一)两个以上国家警察制度的比较。此方法开始最早。警察机关内部进行跨国比较警察科学研究的先例开创于1915年。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瑞曼德·佛斯代克(Fesdick),于20世纪初到欧洲考查了各国警务。他的有关比较警察的论文于1915年发表。论文中,他论述了英国警察组织与欧洲大陆国家警察组织之间的区别,开创了警察模式的先河。国际警察比较的理论研究是近30年的事,班屯(Banton,1985年)比较了五个国家,即英国、美国、荷兰、爱尔兰共和国和印度的警察。
(二)针对某一特定的警务工作专题的跨国比较,这种比较又叫专题比较。这方面的代表是现代警察起源论的研究。爱姆斯雷(Ensley,1983年)比较了英法两国在1750至1870年间新警察诞生的历史条件;米勒(Miller,1977年)讨论了19世纪纽约市警察局与伦敦大部分警察局在诞生初期的动因、交叉和分离;傍池(Punch,1985年)比较了英国、美国、荷兰三国的警察腐败问题;麦耶(Meyer,1985年)分析了本世纪各国警察罢工问题等等。
三、西方比较警察研究的现状
直到本世纪70年代初,欧美警察科学研究还主要局限于本上警察学的范畴,80%以上的研究是关于美国警察的,20%是针对西欧各国的。因此,70年代以前,美国警察研究占统治地位。美国人在研究中,以一种唯我独尊的高傲势态俯瞰世界各国的警察。只知有美国,不知有世界。比较警察科学在那时是很不发达的。1983年警学家傍池说:“美国人目空一切,彻底忽视了世界其它各国的警察制度。”[1]比较警察研究是一门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的科学。70年代后期,这门学科突然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并获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
(一)《比较警察学若干理论问题》(Comparitive PolicingIssues),英国人R.I.梅拜撰写,1990年出版。该书详细比较和阐述了法国、荷兰、加拿大、日本、前苏联、中国、古巴、香港等8个国家和地区警察体制和特征。这在西方比较警察研究中是不多见的。该书的主要贡献是奠定了一些比较警察学的基本理论。
(二)《警察世界》(Policing the world),英国人Roy.D.英格兰屯撰写。该书理论性不强,属于一种手册性工具书。它按英文顺序列举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组织情况。每个国家按警察起源、组织机构、警种、武器、警服、警衔等分类论述。该书配有大量警察照片,资料性很强,是一本实用的小型警察百科全书。
(三)《制服背后——英美两国警察制度比较》(Behind the Uniform),英国人麦肯西(Mckenzie)撰写。该书作者是英国警察研究专家,具有博士学位,在美国长期居住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该书对两国警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比较,层次多,参照系多,资料翔实。
总之,西方比较警察学的著作可分为:一类为初级形式,包括手册式多国资料汇集,以及本土警察组织机构的著作;二类为中级形式,即两个国家之间的多侧面,深层次比较;三类为高级形式,包含一定的理论阐述,模式分析和概念创造。第一类著作产生于70年代,第二类著作产生于90年代。纯粹的理论专著尚未问世。
四、国际比较警察研究中的四种人
在国际比较研究中共有四种典型的人员,即:移民、征服者、参与者以及借鉴者。
移民,其英文含义为:“离开自己的家园,定居于新的环境。”这里的移民指早期的移民,他们是从英国或法国等已建立起现代制服警察的国家移居到新大陆,或移居到还未建立警察制度的国家。例如,早期移民把英国的警察制度,即以社区为主的自治体警察移植到了美国。法国移民把法国的警察制度,即大陆派的、军事性质的警察带到了其它国家。
征服者,共有两类:一类是古代战争中的征服者,另一类是早期殖民主义者。例如古罗马的征服者把罗马法系随战争一直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国家。这就是后来形成大陆警察模式的基础。又如法国殖民主义,把法国大陆式警察模式强加给很多非洲殖民地国家。移民是用自愿的方式介绍和移植本国的警察制度的,而征服者是以强迫的手段把本国的警察制度强加给他国的。
参与者,又叫“加入者”。例如欧洲共同体12国正在建立统一的欧洲警察。1992年,12国之间取消了边境控制,允许人财物自由流动。取消边控之后,犯罪也随之自由地流动。为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欧共体警察必须加强彼此的了解和协调。研究各国的警察体制,成为欧共体警察合作的基础。此外,到1997年,中国政府将根据中英有关协议正式收回香港的主权。一国两制的构想,体现在警察体制上,就必须充分地相互了解。为此,近几年,香港警察机关多次派出高级领导人到大陆参加学术会议以便了解情况,为1997年的回归做必要的准备。
借鉴者,指在现代警察科学研究中,主动研究它国警察体制和警务改革中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东西,获得启迪,或移植、或模仿。例如,邻里守望制就是源于美国,后来移植到西欧。社区警务也是欧洲向美国学习的。
在上述四种实践工作者的比较研究中,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也有许多失败的教训。无论是移植还是借鉴都应实事求是,从本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冷静分析,有舍有取,生搬硬套,盲目照搬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以征服者为例,二次大战后,美国人曾用美国警察模式去改造日本,结果以失败而告终。梅拜指出:“国际比较警察学的基础是,一个国家的警察制度不可能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另一个国家去。”上述实践者的经验和教训对改革开放的中国公安机关无疑是有启迪作用的。
五、开展比较警察学研究的现实作用
开展比较警察科学研究,其重要的现实作用有:
(一)在比较中发现自身的优势,在比较中确立自尊。比较的过程,首先是一个自我发现、自我确定的过程。如果没有比较,我们自己的许多创造发明,自己的优势反而不知道。例如:世界上任何一本英文警察研究的专著,都明确地写道:世界上第一支制服、职业警察诞生于英国伦敦桥畔,1829年内政大臣罗伯特·比尔创立了伦敦大都市警察。1991年夏天,英国艾克赛特大学警察研究中心主任比尔·塔夫曼在访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时曾提出:世界警察史应改写。世界最早的制服警察是中国辽金时代的“警巡院”。比尔的话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热烈反响。公元916年,我国就建立了专业化的职业制服警察。其中,警(察)、巡(逻)与今天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其职能统一于专门机构,有特定的制服,全日制工作等特点,辽代警巡院与罗伯特·比尔的伦敦大都市警察几乎没有多大的区别。而后者却落后近900多年。现在中国仍不难见到铸有“上京警巡院验”印记的辽代铜镜,这是当时警察为管理市场而设立的专业检验职能的凭证。
关于我国警察科学自身的优势不仅限于古代。我国人民警察与西方发达国家警察比较,无论在警察科学基本理论,还是实际操作等诸多领域都有许多独到之处。我们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缺少的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密切的鱼水般的警民关系;形成网络的全社会性的综合治理;独具特色的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教育与改造工作;强调学历教育,中高级警察院校与干部培训自成体系,等等。总之,历史注定要让中国人,这个不仅创造了四大发明,而且创造了先进的社会管理体系的古老民族,在古今世界警坛上担当起一个辉煌的角色。
(二)了解与引进现代西方警察科学,与世界警察科学接轨。应当看到,尽管我们十分重视对西方警察科学研究的动态追踪,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很多研究人员对西方警学的基本概念、基本框架还不够了解,形成了中西警察研究两张皮的现象。这种差异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公安研究是中国人的骄傲,是世界警学的一颗明珠,它要发展,要走向世界。因此,它与西方警察科学研究的接轨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西方警察科学可分为基础理论与实用技术两大类。由于现代科学技术交叉,西方不人为地把警察科学分为人文或自然科学。西方警察基本理论的著作很多,英国艾克塞特大学警察研究中心的硕士生必读书有数百本之多,分为9大类:1.警务比较(政治与警务,警务研究,社会警务,警务改革等);2.犯罪与违法(社会混乱论,失业与犯罪,环境与犯罪,犯罪高发区,亚文化理论,激进犯罪学,标志论,马克思主义犯罪学等);3.警察工作程序比较(实践工作,主动提前警务,反应警务,目标管理理论,警民关系,国际警务合作,平民化警务风格等);4.治安;5.当代警务(经济学的警务观点,统计学与警务,效益与效率,少数民族警务问题,向谁负责,警察私有化);6.国际恐怖主义;7.各部门的警务合作(社区合作,被害人支援,公共关系,犯罪预防,青少年管理,毒品与少数民族问题媒介论);8.刑事司法制度比较;9.警察管理。
(三)把握世界警务改革的大趋势,为深化公安工作的改革服务,为当前的对敌斗争服务。第四次警务革命是对原有警察组织结构、理论观念平衡状态的巨大冲击。笔者认为它所涉及的改革范围大致有以下10个方面:
1.在警力方面,从人财物的巨增转向无增长改善论。强调警察的发展应偏离高警察比例、高度装备现代化的美国模式。把改革的重点放到社区,面向公众。以社会人力资源做为警力的后备,以质量胜数量。
2.在装备方面,从追求“机器人”模式转向追求“传统的更夫”模式。重新重视警察服务意识的培训与警察道德的修养。
3.在警务风格方面,从以单一的被动警务,转向重视主动警务。主要西方国家已把工作重点从快速反应转向预防犯罪。强调调查研究在先。以预防为主,警察走出岗亭、了解群众、组织群众。
4.在工作重点方面,从单一的巡逻与刑侦转向社区警务。由于传统的警务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收效甚差,警察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警务上来。在警察作用的辩论,即“反犯罪战士”与“社会服务员”的功效中,逐步扭转单纯的战士形象,塑造战士与服务员的双重形象。
5.在衡量标准上,从单纯重视犯罪率与破案率到多种指标综合评估。不仅重视警察部门自己的统计,也重视社会的反应。正确地评价、科学地衡量警察工作,参考被害人调查、公众安全感、公众对警察工作的评价与对警察工作满意程度等多种参数,综合判断、全面评价。
6.在力量的主体认识上,从以警察为主体到以社会为主体,逐步认识到产生犯罪的根源在于整个社会,打击犯罪的主体也在于整个社会。警察在抑制犯罪的斗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不是决定性的作用。树立自我警务与全民皆警的观念。
7.在领导体制上,中央集权与地区自治的差距越来越小。以英美为代表的地区自治警察正在向加强全国统一协调、统一领导的方向发展。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中央集权警察逐步向分散权力,建立地方警察的方向发展。
8.在警务合作方面,从单一的警察行动,逐步向地区与洲际的警察行动发展。除了交流信息、协调行动式的国际刑警组织外,国际与洲际的实质性警察合作正在开展与不断发展。欧共体的共同警察与共同边境就是很好的例证。
9.在警察队伍的性质方面,军事化与平民化警察的差距逐步缩小,军事化与平民化互相包容。
10.在对待私人警察方面,国家警察与私人警察共同发展。警察私有化的趋势明显。由于私人警察具有可节省开支、补充警力、进入私人企业与住宅、行动灵活、便于招募等优势,英美两国私人警察队伍现已比在编国家警察数多出两至三倍。
六、中国有可能担当起创立比较警察学的历史重任
(一)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警研究的三个阶段。自70年代末以来,中外警察交流飞速增加,对外警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
初期,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这是对外警察交流的开创阶段。出访团组逐步增加。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坚冰初开,举步艰难。中外警察交流间隔多年,我们在警务工作硬件上的差距较大,因此,看到的多是装备器材现代化的一面,在基础理论探讨上相对少一些,但也有一些高水平的研究。
中期,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这是对外警察交流逐步发展,承上启下的阶段。随着交流面的扩大与出访团组的倍增,交流与研究的焦点从初期的偏重硬件转移到注重警衔、体制、工资、培训、警察与公众人数比值等软件方面。1985年公安部第四研究所成立,内设外警研究室,并创办了学术杂志《世界警察参考资料》,为外警研究提供了系统的资料窗口。以后,我国又重返国际刑警组织,对外交流不断扩大与深入。
近期,90年代中期至今。这是警察理论研究蓬勃发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为比较警察学的问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人才准备。中国警察学会与各级地方学会,及各专业理论委员会的成立,形成了警察科学理论研究的强大队伍。由中国警察学会所主办的1992年上海全国学术研讨会与1995年北京丰台学术研讨会,极大地推动了警察科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同时公安部部属院校相继开设了世界警察、中外警察学比较等课程。公安系统的各家出版社出版了《英美警察科学》等理论与体制介绍的系列丛书几十本近千万字。《世界警察参考资料》、《现代世界警察》等几种外警研究刊物也出版了近千万字的外警研究文章。在公安部外事局、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四所、各部属院校与地方各级警察院校中,逐步形成了一支外警研究的主力军。一批在国外学习警察科学的留学生学成回国,又为这支队伍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并使之在警务科学研究的前沿上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1995年6月,公安部四所设立中外警察比较研究室,定编9人。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比较警察为研究内容并命名的科研实体,具有战略意义。这一阶段,无论从中外比较研究的文章、著作的数量,还是从研究队伍的广泛性与人数的绝对数量上看,中国都走在世界的前列。历史呼唤着中国承担起创立比较警察科学的重任!
七、比较警察学的框架
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警研究的经验与材料积累,结合西方警学界的文字材料,笔者勾画比较警察学的框架如下:
(一)概论
(二)比较警察学的研究方法
(三)警察学基本理论比较
(四)历史比较
(五)体制比较
(六)具体警务工作比较
(七)统计数字比较
根据上述七个方面可把比较警察学归纳为四大块,即概论(总论,研究方法);基本理论(各种理论流派);体制与历史;警务工作(又叫警察勤务)。更可以简化为两大体系,即警察哲学之比较与警察勤务之比较。警察哲学(Police philosophy)即警察科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包括警务风格论、限制动用武力论、警务伦理学、警察定义研究、无增长改善论、新警察模式论、满意决定警务论、警察亚文化论、警察合法论、警察中立论、预防警务论、警察效益论、角色冲突论、警察管理学理论、体制模式分类理论等等。警察勤务(police operation)即警务活动的种类,或叫基本工作,如巡逻、社区警务、警力分布、后勤装备、警务评价体系、警务合作、刑事侦察、人员培训、领导体制等等。
总之,上述的七个方面、四大块与两大体系为比较警察学的理论体系提供了三种理论模式。
八、创建比较警察学的基础工作
比较警察学能否脱颖而出,能否被整个公安理论界乃至整个社会所承认,除了社会需要这一强大动力外,主要取决于本学科的基础工作。
(一)人才队伍。在中国警察学会及各地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公安部外事局、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公安部第四研究所、公安部直属各院校、各省地市人民警察学校中,聚集着一大批有志于外警研究的专门人才。其中有公安战线上的老领导、老前辈;有长期从事外警研究的专家学者;有出国留学学习警察学学成回国的中青年学者。这是一支相当宝贵的人才队伍,发现专门人才,组织专门人才,应是创建比较警察学的基础工作中的关键。应逐步地通过各种形式将上述人才组织起来,组织学术团体,开展研讨活动。例如,待条件成熟可在中国警察学会中成立比较警察研究专业委员会;在各种中外比较警察学术刊物中,组织、物色特约撰稿人队伍。
(二)学术著作。公安机关各出版社已陆续出版了介绍外国警察的系列丛书,如《美国警界内幕》、《美国社会中的警察》、《英国警察》、《现代日本警察》、《世界警察大全》等,还出版了一些外警理论专业著作,如《英美警察科学》、《现代警察管理》、《外国警察法规选编》等。今后应有步骤、有重点地出版比较警察学的系列丛书。一类是纯比较的著作,如《比较警察学》、《中外警务改革趋势比较》等;另一类是介绍外警的专题论著,如《外国警察巡逻》、《外国警察社区警务》、《西方警察哲学》、《西方警察队伍建设》、《西方警察法制》等。
注释:
[1]梅拜,《比较警察问题》,Billing & sons公司,1990年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