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3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利有了很大的发展,水利移民社会保障问题也经历了很长的一个发展阶段,随之而来的水库移民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了。为了实现水库移民在社会保障补偿方面公平性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研究了几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简要说明了如何提高水库移民的社会保障,提高普通的公民的社会权益。
关键词:水库移民;社会保障
水库移民是因新建水库而引起的较大数量的、有组织的人口迁移和社会重建活动[1]。移民迁移工程包含着移民迁移、社会系统重建和收入恢复的过程。在社会系统重建和收入恢复过程中,移民可能因为土地过少、收入过低、移民内部收入差距过大、移民同当地居民的社会整合效果差等原因而引发社会风险。社会保障具有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增强社会稳定等积极作用。针对移民工程活动中可能诱发的各种社会风险,为移民提供社会保障十分必要。以下以温州珊溪水库龙湾区移民安置点社会经济调查为例,探讨在移民系统重建和收入恢复过程中移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及构建的基本体系。
1.建立水库移民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1.1制度的目的建立该制度的目的是解决水库移民搬迁后遇到的经济社会问题,保证移民基本生活,保障移民经济社会发展多重目标实现。使移民群体平稳渡过转换时期,重建生产、生活系统。是水库移民安置的重要手段之一。不同的学者对建立该制度的目的有不同的表述,但都体现了3个方面的内容,即: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补偿性和扶贫意义,是一种移民长期补偿机制,旨在化解非自愿性的水库移民所面临的经济社会风险。
1.2保障项目的内容现有的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实践,都存在保障项目内容过少的问题,基本上只停留在对当期的老年人提供养老金的层次。在理论研究领域,对保障项目涵盖的内容也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较早期的研究参照现代社会保障学中社会保障系统包含的内容,涵盖项目非常广泛,没有提出可供实际操作的具体项目。后期有文章在对移民意愿和经济承受力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保障项目包括移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一些社会优抚项目。可见,在保障项目的设置上,都坚持考虑的问题是满足移民最基本、最迫切的需要,使保障水平在业主、政府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并且符合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
1.3资金来源和主体责任从实践和理论的角度看,水库移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虽然有悖于国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精神,但符合水库移民的实际情况。这既是水库移民自身情况决定的也是这一制度中各主体的责任决定的。
水库开发的业主是水库工程的发起人,将在水库建成后受益,应是主要供款主体;政府在水库建设和建成后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移民提供社会保障实现了政府利益再分配的职能,也应是主要的供款主体;如果是水电工程,则享受电能的所有用户也应是供款主体,他们供款的方式就是支付更高的电价;而移民是利益受损方,应该是受补偿和补助的对象,而不是主要供款者,只是在保险项目中,为体现社会保障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防止骗保和虚增保费支出现象的出现,要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有些学者提出,移民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一部分作为个人缴费,但实际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不属于移民个人,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如果实行移民社会保障,业主也就不需要先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再由政府收回来,而是直接分期给付,所以这笔资金不能算作移民个人的缴费。
2.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设想
2.1基本原则我国很多水库基本都位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途径少,收入低,移民生活不富裕,移民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此外,我们国家现在仍处于发展阶段,各个方面都需要财政扶持,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也很重。基于上述基本情况,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①层次性;②多样性;③循序渐进;④公平与效率兼备。
2.2构建体系在遵循移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笔者认为:移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该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具体应该分为两个层次。
第1层级:基本保障。在移民开始搬迁到生计得以恢复的阶段,移民原有的、稳定的社会经济系统被破坏,移民开始迁移到陌生环境,经济适应能力弱,生活不稳定。在移民生活水平较低时期,移民家庭经济基础差,经济再发展能力不足。这个时期移民最需要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基本保障适用于移民开始搬迁到生计恢复前阶段或移民生活水平较低时期。按照社会保障缴费共担的原则,水库移民也要相应地缴纳部分社会保障费用。
该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两个社会保障项目。社会救助应该优先考虑贫困救助和最低收入保障;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此阶段,仅需开设养老、医疗和失业3种保险子项目,以满足移民低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
第2层级:全面保障。该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适用于移民生计恢复之后或移民生活水平较高时期。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从低层级向高层级不断递增的。水库移民在生计得以恢复,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对较高层级的社会保障有所需求。同时,在这个时期的移民自身收入水平也已可以负担相应的、较高层次社会保障费用。在此阶段,水库移民社会保障体系在有区别的基础上要逐步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接轨。
这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第1层次的基础上逐步健全,逐渐形成,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4个保障项目。其中,社会保险可以逐步扩展到包括工伤和生育在内的全部保险子项目。
2.3资金筹集
(1)资金由水库建设(管理)单位和移民共同筹集。我国城镇社会保障资金由企业、国家和个人3方承担。其中,企业出资一部分存入劳动者个人账户,另一部分存入共有账户,劳动者缴费全部存入个人账户。国家财政对共有账户进行支持。水库移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仿效该筹资方式:水库建设(管理)单位出资,其中部分资金存入水库移民个人账户,另外部分存入共有账户;在福利刚性定律指导下,移民个人应该承担部分个人账户费用。此外,地方财政也应给予适度支持。
水库建设(管理)单位社会保障出资可以从移民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以及以后水库收益中划拨。具体方法为:水库效益出现前,由水库建设(管理)单位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提取相应的费用投入进移民社会保障账户;待水库经济效益产生后,水库建设(管理)单位从库区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资金投入进移民社会保障账户[6]。水库建成后的经济收益包括防洪收益、灌溉收益、供水收益、养殖收益和旅游等收益。以珊溪水库为例。珊溪水库以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有发电和防洪等综合收益。其经济收益包括灌溉收益、城市供水收益,发电收益和防洪等收益。每年,水库的总经济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在保证库区维护的基础上,从库区总收益中划拨部分资金支撑移民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可行的。
(2)筹资采用部分积累模式。同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相比,部分积累制的资金筹集模式有如下优点:积累金有限,容易为投资市场和金融市场吸收,增强社会保障资金增值能力;不易受到通货膨胀影响;保险费率适中,减轻水库移民负担。
参考文献:
[1]陈建峰.水库移民安置社会风险评估若干问题之商榷[J].贵州水力发电,2011,25(5):7-9。
[2]徐俊新施国庆关于水库移民补偿中的几个问题[J].2008,(5)
论文作者:庞旭东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7
标签:移民论文; 水库论文; 社会保障论文; 收益论文; 项目论文; 社会论文; 层次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