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集聚与东道国利益:一个空间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道国论文,经济学论文,框架论文,利益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6X(2007)08-0012-07
国际直接投资如何影响东道国的利益,一直为经济学家们所关注。传统上,经济学家研究国际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主要是沿着两条路径进行的。一条路径是贸易理论分析,主要研究外国投资的直接效应,如要素回报、就业和资本流动等;另一条路径是产业组织理论方法,着重探寻外国投资的间接效应或外部效应。但无论是贸易理论分析还是产业组织理论方法,对于国际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利益的影响都尚无定论。
本文旨在运用新近发展的空间经济学理论和模型来解释中国利用外资的实践,以期在理论上更好地认识外国投资与东道国利益的关系。
一、假设和模型
(一)基本假设
考虑一个2×2×2模型:两个国家(X国和Y国),两个部门(制造业M和农业A),两种生产要素(资本K和劳动L)。我们的问题是:资本由一国流向另一国,对流入国的企业利润、国民收入以及产业关联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基本假设如下:[1][2]
(1)首先考察两个国家的对称情形,即两国具有相同的贸易自由度、规模和要素禀赋;然后放松假设,考察两国贸易自由度相同但规模和要素禀赋不同的非对称情形。
(2)制造业在报酬递增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生产差异化的产品,每个企业只使用1单位的资本作为固定成本,每单位的产出需要α[,m]单位劳动的可变成本,因此企业的成本函数可以写成r+ω[,L]α[,m]x,其中,r和ωL分别为资本和劳动的报酬,x是企业的产出。农业满足瓦尔拉斯条件(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只使用劳动生产同质产品,且生产1单位农产品需要α[,A]单位的劳动。制造业运输存在“冰山”型交易成本,即τ运送单位产品只有1单位到达目的地,农产品的运输则不存在交易成本。
(3)资本在两个国家可以自由流动,但资本的所有者不能在国家间流动;而且,资本的全部收入都必须返回其所有者所在国进行消费,因此资本的使用国和资本的所在国可以分离。劳动不能在国家间流动,但可以在一国内部自由流动。在世界范围内,资本和劳动的供给是固定的,分别记为K[,ω]和L[ω];X国的资本禀赋、劳动禀赋、资本禀赋占世界的份额以及生产中使用资本的份额分别记为K,L,S[,k]和S[,n](由于单位制造品需要单位资本作为固定投入,因此,S[,n]也代表该国的制造业占世界的份额),Y国的变量则用“*”表示。
(4)经济中的每个人具有相同的偏好,代表性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具有柯布-道格拉斯形式:
式中,E仅包括要素收入,因为在垄断竞争框架下,企业可以自由进出,均衡时企业的利润为零。进一步地说,垄断竞争也意味着采用边际加成定价是企业的最优选择,因此(考虑制造品的运输成本):
命题1:一国的支出(即市场规模)越大,则企业的利润越大,对资本的吸引力也越大。
笔者将在下面证明,S[,E]并不受资本流入多少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外商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东道国的巨大市场。
同时由式(3)计算可得:
也就是说,当东道国的资本使用量超过对称分布时(即两国资本禀赋相同)的使用量时,东道国的企业利润将会减少,资本的报酬也相应降低,资本将从东道国流回母国。而当贸易完全自由时,两国的资本利润率相等,资本没有流动的激励。
(三)外商投资与东道国的国民收入
命题3:一国的收入取决于该国的要素禀赋存量,而与资本流入的多少无关。
由式(4)可知,东道国的收入由其劳动和资本禀赋的加权平均决定,只要劳动禀赋和资本禀赋确定,该国的收入就可以确定下来。资本的流入对东道国的国民收入没有影响,原因在于资本的所有收入都必须返回其所有者所在国进行消费。
(四)外商投资与东道国的产业关联
遵循CP模型(core-periphery model)的特别动态方法,[4]考虑资本流动方程:
则资本不流动的长期均衡可能形成两国的资本报酬相等的对称结构,也可能形成资本都集中在一国的中心—外围结构,即:
根据式(3)和式(5),我们可以求出资本空间分布的决定条件[4]:
只要满足式(6),将实现长期均衡,即资本不流动。
命题4:一国收入的空间分布决定了资本的空间分布;而且,收入的微小增加将促使资本更大比例的流入(因为),此即本地市场放大效应。
在CP模型中,要素的流动将产生前后向关联的累积循环作用:生产的转移将促使支出(收入)的转移,而支出的转移则进一步吸引生产的转移。[3][4]自我强化的累积循环作用将使一个地区实现经济集聚并成为富裕的中心地区,而另一个地区则沦为外围。考虑命题3和命题4,我们得到了命题5。
命题5:资本的跨国流动并不能产生累积循环作用。
资本的跨国流动导致了没有支出转移的生产转移,这割裂了需求(后向)关联;而支出与资本的区位决定无关则切断了成本(前向)关联。根本原因在于资本能够自由流动,但资本的所有者不能自由流动,资本的所有收益必须返回资本所有者的所在国进行消费。因此,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如果不能吸引大量相关产业的集中并与国内企业形成产业关联效应以实现自我强化的累积循环作用,那么除了获取就业和税收的好处之外,东道国从外国资本身上所获甚少。
(五)东道国对外商投资的宏观调控
这意味着,在东道国是大国的情况下,如果实行完全的贸易自由化政策,东道国将吸引所有的资本流入,从而成为制造业集聚的中心;反之,东道国将沦为外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大国情形下,完全的自由化政策将使东道国成为制造业中心,但这很可能是一种虚假繁荣。因为外国的资本收益将完全返回其母国进行消费,东道国制造业份额的增加并没有导致其国民收入相应的增加。
在其他条件对称的情形下,如果一国是资本丰裕的国家,即便其对制造品采取禁止性贸易政策,资本也将从资本丰裕国流向资本稀缺国。反之,则反是。原因在于农业部门并不受任何贸易政策的限制,资本总是倾向于流向竞争较少的地方。
这说明,无论大国采取什么样的贸易政策,都不可能使其丧失工业化;相反,在国际资本流动的情况下,不适当的贸易政策倒可能使小国完全专业化分工于农业部门,从而沦为工业化的外围。
二、对中国利用外资实践的讨论
自1993年起,我国成为接受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02年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接受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单从绝对规模的角度来看,中国确实已经成为利用外资的大国。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也不容否认。然而,从笔者的基本理论模型的结论出发,看到的也许是外资在中国的另一面现象。
根据命题1,笔者的基本结论是,外商投资东道国的主要目的是获取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对此,任何来华投资的外资企业都没有掩饰过对中国巨大的国内市场及其潜力的青睐。但国家却据此于1987年制定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并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尽管目前关于这一战略成功与否的各种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论尚存在巨大的分歧,但大量的事实已经表明,该战略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外商来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市场控制,而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就是实行技术控制、技术垄断和技术锁定。即便技术转让,也多为落后于发达国家的非高科技的、劳动密集的二三流“适宜性”技术,并通过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延长其产品生命周期。外商对核心技术则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在中国相关企业或行业间扩散,避免培植未来的竞争者。同时外商通过设立自己的研发机构,不断削弱中方原有的研究与开发部门,非但使中方无力实施技术赶超,反而造成中国企业大量的逆向技术扩散。[6]中国的彩电业、手机业、汽车工业、航空工业等就是最好的例证。而中央政府及时开出“自主创新”的药方,也是对“以市场换技术”战略失误的最好注脚。原因再简单不过,外商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东道国的市场,没有向东道国传播技术的义务,新近的实证研究再次证明了这一点。[7]
命题2得出的结论很好理解,随着东道国资本的大量流入,激烈的竞争效应将使资本的利润率下降。以汽车行业为例。汽车是中国引进外资比较多的制造业之一,截至2004年底,汽车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共3404个,合同外资金额为151.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1.85亿美元。随着外资的不断进入,国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尽管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但利润率则由2003年的9.11%急剧下降到2004年的6.85%和2005年的4%,低于整个制造业4.46%的平均水平。尽管不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但外资大量进入造成的过度竞争肯定是汽车制造业利润率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命题3的主要结论是,资本的流入对东道国的国民收入没有影响。这看起来似乎让人难以理解,因为人们往往发现,那些外资流入比较多的地区,GDP增长往往比较快。但对GDP的片面迷信使人们忽略了资本收益大多被汇回其母国的事实,这使FDI很难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通过图1对全国八大区域1992-2004年间的FDI存量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的比较可以发现,尽管各区域吸引的FDI存量有所差异,但各区域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却倾向于收敛。特别是东部沿海和南部沿海区域吸引的FDI存量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六大区域,但它们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却并不明显高于其他区域。如果考虑到东部沿海和南部沿海区域相对于其他区域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外资收益并非完全汇回其母国的事实,这基本可以说明,资本的流入对东道国国民收入没有太大的影响。
命题4和命题5的结论说明,外资在东道国难以产生累积循环作用,从而不能与东道国的企业形成有效的产业关联,特别是后向关联(向东道国企业购买产品)。这将使东道国无法成为真正的制造业集聚中心。外资扩散技能、知识和技术的重要渠道是它们与当地企业之间形成的后向关联。[2]这能够促进充满活力的国内企业的成长,而国内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后向关联因此对发展中国家特别重要。那么,外资企业与中国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关联是问题的关键。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进出口比重日益上升的趋势来看,外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偏向进出口的,这就意味着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关联不够紧密。特别是在外资企业在华采取垄断性并购方式的情况下,一般会直接消灭企业以获得市场份额,或将其变为自己的下属企业,专事加工,这样就根本无法与中国企业建立产业关联,更不用说获得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了。尽管在某些产业有着当地采购的硬性规定,但效果却很有限。例如,中国的“国产化”政策规定,汽车工业中的外国子公司必须在当地采购40%~50%的投入品。一些外国子公司为达到这一目标,其中有很多是通过引导外国供应商在中国投资实现的。比如,2000年上海大众公司向外国子公司进行的当地采购所占比重为26%。这就意味着诸如“当地采购”、“当地含量”等政策规定并不能使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建立有效关联。同时,根据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对苏、锡、常等地的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配套情况展开的调查,发现60%的外资企业在当地都有两家以上的配套企业,而本土配套企业数约占配套企业总数的40%。[8]这意味着该地区外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建立起的产业关联大约只有24%。因此,至少从目前来看,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的产业关联是很有限的。
图1 1992-2004年八大区域FDI存量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比较
说明:京津区域包括北京和天津;北部沿海包括河北和山东;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辽宁和吉林;东部沿海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南部沿海包括广东、福建和海南;中部区域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北区域包括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西南区域包括四川(重庆)、广西、云南、贵州和西藏(西藏没有外商直接投资)。
资料来源:1992-1998年数据来自 《新中国统计资料五十年汇编》;1999-2004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5年各卷。
命题6~命题8则说明,当东道国是资本要素禀赋稀缺的大国时,拥有较大的贸易政策空间对资本流入实施宏观调控,从而成为制造业的集聚中心。毫无疑问,中国符合这种情形。因此,中国采取“两税合一”等政策逐步取消外资优惠待遇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我们应当看到,由于资本的收益要汇回其母国消费,以外商直接投资为形式的单纯的制造业生产转移并不能成为真正的制造业集聚中心。例如,对苏州的案例研究表明,外资主导的加工制造业模式,尽管在经济发展初期能迅速推动当地产业结构的演进,但是也极易导致当地产业结构高度化的失衡,形成外资挤压性的二元化发展格局[8]。在某种情况下,还会进一步引发本土企业空心化和边缘化的危机。因此,政府应考虑制定适当的政策促进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形成有效关联,以加强外资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技术溢出。
三、小结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应用空间经济学的方法和视角,就外商投资对东道国利益的影响进行了新的诠释:在短期内,东道国的国民收入主要取决于其国内要素禀赋的存量,与外资流入的多少并无直接关系;在长期内,外商投资也不能在东道国产生累积循环作用,从而不能形成有效的产业关联效应。而在东道国是大国的情形下,东道国可以运用较大的贸易政策空间对资本的流动实施宏观调控,从而成为制造业的集聚中心。笔者运用这一结论对中国利用外资的实践进行了理论分析。但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并没有给出相应的实证分析,这将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收稿日期]200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