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学”的多副面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国论文,面孔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国”在学术领域,正在进行着“跨界”之旅,从史学界进入文学界,“民国文学”似在以当仁不让的历史权力与惯性,重审、重构“现代”文学的景观风貌。在对固有文学史命名产生诸种质疑的同时,“民国文学”向人们描绘了一个独特而又美好的研究图景或范式。它呈现出“民国”的多副面孔,构建着同中有异的历史叙事:有的面孔幻化成一个中性时空,尽量避免事先的价值判断与意义设定;有的面孔意在探寻一种文学的生长机制,挖掘“民国”之于“现代文学”的独特意义;有的面孔是在宏阔的视野下,先描摹出“民国文学传统”的“脸谱”,然后以此为据,作“区域化”的跟踪与梳理,以期构造一脉相传的大文学史观。
一 “民国”:顺应历史惯性的中性时空
有研究者认为,“现代文学”这个旧称已破坏了文学史的“原生态”,导致文学现象“品种”单一,生存空间狭窄,严重影响了文学生态的多元与丰富。重新给“现代文学”起名,日渐形成自觉的呼吁。张福贵先生开门见山地说:“如何对三十年的中国现代文学称谓实质上是一种文学史的命名。命名虽然也包含某种性质判断,但不是具体研究,只是为了对研究对象内涵和外延的共同确认,是获得一种研究的共名。因此,这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一个前提。”①
他认为,命名“只为了研究对象内涵和外延的共同确认,是获得一种研究的共名”,所以他指出很多人不是将“现代文学”看做是一种“历史性的时间存在,而是一种性质、一种意义、一种价值观”②。以致他们囿于“新与旧”、“现代与传统”二元对立的思维中,将一个时代文学的丰富性进行“修剪”,来适应一种既定的思想史和革命史的单一评价,这种只从单一的“意义”或某一主流价值观念出发的“现代文学”命名,其结果则会使“无比丰富的文学史单一化并由此导致文学史文本的片面性”③。从而出现了从“意义”回到“时间”的呼吁。他认为时间概念具有自然属性,从一个时间段的起点到终点是最广阔和最完整的历史时空,在这个时间段内存在的任何文学现象,都可能成为文学史的内容,“时间性概念又具有中间性,不包含思想倾向,没有主观性,不限定任何的意义评价,只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研究的时空边界”④。
这里对“民国”时间属性的刻意强调,宛然使“民国文学”变成了东来佛祖手中的“后天袋子”,凡是在“民国”时空中存在的文学现象及其文本,凡是能叫上名字来的,统统收入囊中。但从既有对“三十年”文学史的命名来看,过去、现在以及不远的将来,文学史命名也不可能近乎中性且完全排斥某种“意义”的渗入。关键问题是,这种“意义”的渗入以及时空的划分能否帮助我们更进一步切近一段文学史的“本真面貌”。文学史的划分与命名,也并非只是给研究者提供一个明确的时空边界而与具体的文学研究无涉。“民国文学”的提出如果不是来自对“三十年文学”的具体研究,它又从何处而来呢?
给“三十年文学”重新起名,除了受到某时段文化精神氛围的影响,“命名”既来自具体的文学研究,反过来,又影响着被重新“命名”的文学研究。对“现代文学”来说,自从这一学科确立以后,每次文学史的命名,在给出某种“意义”或“性质”的判断之外,同时更伴随着一种文学研究“眼光”或“视角”的更换,一种不同于以往研究方法的替代与确立。这一点无论在宏观的文学史叙事还是具体的文学对象研究中,都得到了体现。“现代文学”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则是最具特征的“命名”。前者演变为以阶级维度替代民族维度,最后形成以政治与阶级的分析方法来评价文学史,展开具体文学的研究;而后者则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放的“世界文学”视野中,意欲打通近代、现代与当代,在“整体观”中寻找文学自身的演变规律,但“二十世纪”命名的关键是“背后的文化理想。说白了,就是用‘现代化叙事’来取代此前一直沿用的阶级斗争眼光”⑤。
命名的转变来自于文学研究方法意识的转变,同时命名之后又加强与巩固了这种转变,并最终形成了文学研究方法的流转。
对于“三十年文学”来说,“民国文学”要取得进一步发展空间,不能仅仅满足于划一个较为明确的时空边界,容纳多少文学史现象,更不能对具体的文学研究不管不问。与“现代”相比,古代文学的“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时代,毕竟已是风吹黄沙,只剩下一片苍凉的落寞,但是,我们刚从20世纪走来,那里依然存有我们的血热与体温,散播着我们的情感与记忆。在这个意义上,“民国文学”最为关键的是否就是寻找一种重新回到那个时代文学“原貌”的有效路径与方法?提炼“民国的现代”从而为更好地理解文学精神的演变提供更为真实的参照,以及更为精准的提出问题的方式呢?
二 “民国”:一种文学的生长机制
如果说“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追求的是一种自然属性的中性时空,以多元、开放的姿态来包容具有整体性与规律性的文学史现象,是“去意义化”的命名,那么,与之不同的是,在明确“民国”所具有的时空边界的同时,李怡先生又赋予“民国”一种“特定的规范文学的意义”,“民国”之于文学“不仅是时间的概念,同样也属于意义的概念,那种不能为‘新文学’、‘现代文学’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所表达的意义概念”⑥
较之其他“民国文学”的倡导者,李怡先生更具方法论上的自觉。他追求一种“切合中国社会文化实际生态的阐述方式”,并进而关注这样的问题:作为政权形态的“民国”,“为文学的发展演变提供了什么可能?在什么意义上促进了文学的发展,又在什么意义上限制了文学的可能?”于是,在“民国文学”之外,他又提出了“民国机制”⑦一说。它至少体现为“作为知识分子的一种生存空间的基本保障,作为现代知识文化传播渠道的基本保障以及作为精神创造、精神对话的基本文化氛围”⑧。而“民国文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深究,例如“民国经济形态”、“民国法制形态”、“民国教育制度”以及民国时期形成的“独特的精神气质与人文性格”。⑨
但是,“民国”并非1949年之后的“共和国”,它是部分与形式上的“完整”与“统一”,而非整体与实质。“民国机制”虽然较之既有的文学研究视角更切近文学发展的历史生态,但在向纵深展开的过程中,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视角,以致在某种程度上,就连“民国”都无法完全涵盖的部分,这就是1840年代出现直至1945年才收回的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中国的“飞地”、被称为“国中之国”的租界。其中,又以上海租界影响最大。⑩
在将“民国”作为方法的文学研究中,之所以强调上海租界对“三十年文学”研究的重要性,是因为上海租界对近、现代中国来说,它作为一个“独异的社会实体”,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乃至社会心理、人的行为方式等都给当时中国社会以重要影响。
毫无疑问,西方列强在中国设立租界,明显侵犯了中国主权的完整,成为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桥头堡”,更甚者,上海租界当局从1850年代至1920年代,利用数次战乱的机会,不断侵夺中国对租界的主权管辖,以致上海租界逐步设立了主管租界市政的行政机关“工部局”(法租界为“公董局”)、立法机构“纳税人会议”、审判机构“会审公堂”(辛亥革命后,上海租界当局更是侵夺了审理华洋案件的混合法庭会审公廨,此后,只要在租界内发生的案件,无论华洋,均由租界审理),乃至拥有独立的治安武装力量“巡捕房”,军事武装“万国商团”。在租界内,中国政府的行政法令基本上失效。中国军队不能进入租界,甚至“借道”都被禁止。这样,就使英、法、美的领事能够按照西方组织国家机器与城市运行的“西方经验”来管理、运作上海租界,被称为“国中之国”。但另一方面,在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时期,上海租界的存在均成为另一股政治力量,使当时的中国呈现出多种势力的对抗或合作,一种多元格局的此消彼长,为政治活动、言论出版等提供了更多的自由空间。
在经济上,租界显然受着西方资本主义的侵略,但另一方面,上海租界又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诸如技术、设备、资金、电力、交通通讯、保险等便利的条件与环境,使民族资本得到了发展。1933年上海工业资本总额占全国40%,工人占43%,总产值占50%。1948年,上海工厂数占全国54.95%,工人占53.84%。解放前夕,上海已同世界近一百个国家和地区、三百多个港口有经济联系和贸易往来,1894年、1933年和1936年,上海分别占全国外贸总值的53.44%、53.77%和55.56%。国内埠际贸易上,1936年上海对全国各通商口岸贸易总值达九万亿,占全国的75.2%,1940年上海比重为88%。金融上,1936年上海有华资银行58家,占全国总数35%。(11)成为全国民族工业生产中心、中国对内、对外的贸易中心、全国的金融中心。
以当时报纸来说,“亦以上海报纸为最有声光……凡事非经上海报纸登载者,不得作为证实,此上海报纸足以自负者也”。“是上海报纸发达之原因,已全出外人之赐,而况其最大原因,则以托足租界之故,始得免婴国内政治上之暴力”(12)。陈独秀虽然日后在《新青年》上“四论”上海社会,将当时之上海臭骂了一顿,但在1914年的《甲寅》杂志上,却对上海租界发出如此感叹:“且观域内,以吾土地之广,惟租界居民得以安宁自由。”(13)
自1845年上海租界设立之初到1919年前,上海公共租界与法租界均没有颁布新闻出版法。直到上海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政府丧权辱国之行径日益强烈,上海租界当局害怕这股浪潮日益高涨,欲阻止马克思主义在上海租界内的广泛传播时,才于1919年6月由法国驻沪总领事韦尔登发布了“上海法租界发行、印刷、出版品定章”,这是上海租界史上最早的新闻出版法。1919年7月10日,英美租界在纳税西人特别会议上通过了“印刷附律”议案,但这只是通过了“议案”而非“印刷附律本身”,还未形成一个正式有效的成文法。而在五卅运动后,上海领事团于1926年宣布不再在纳税人会议上提出此案。(14)上海法租界虽然实行了新闻出版法,但对整个上海租界来说,仍然是从事“活动”较为自由的地方。
如果说新文化、新文学头十年的中心在北京,那么这个“中心”从一开始便面临着由诸多方面带来的动荡与不安。1927年前后,北洋军阀政府已经处于崩溃边缘,经济极度匮乏,拖欠教育经费日趋严重,加之政治压迫,血案频发。这样,包括北京在内的大批知识分子,从四面八方汇聚于“东方巴黎”这个东方大都市,继续从事文化文学活动。例如从北京来的有:鲁迅、徐志摩、丁西林、叶公超、闻一多、饶孟侃、胡适、沈从文、胡也频、丁玲等;从北伐前线退回上海的有郭沫若、沈雁冰、蒋光慈、阿英、孟超等人;从国外回到上海的有夏衍、朱镜我、李初梨、成仿吾、冯乃超、彭康、王学文、沈起予等;还有从东北沦陷区来的萧军、萧红、端木蕻良,四川来的沙汀、艾芜,湖南来的叶紫等等。这几乎是现代作家在上海的大聚会。
20世纪初年的上海,已显现出全国文化、文学领跑者的姿态。据统计,自1845年设立上海租界至1899年,在这半个多世纪里,译成中文的西书共556种,其中由上海翻译出版的就达473种,占总数的85%以上(15),成了名副其实的传播“西学”的窗口。而在上海出版的近代文学期刊,则占全国总数的83.3%,上海在晚清出版的创作小说,至少占全国总数的61.6%,同期上海出版的翻译小说,至少占全国总数的84.7%。(16)
20世纪20年代尤其是30年代,租界化的上海达到了鼎盛时期。它在工业生产、贸易、金融、交通、讯息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资本主义文化生产的机制,加之租界所具有的政治活动缝隙与较为自由的言论空间,大批知识分子在上海租界的汇聚,这便使上海在30年代成为中国文化文学的中心。以致“在某种意义上,当我们说30年代文学,几乎实际上就是指30年代以上海为中心发生的一些文学事实”(17)。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1930年代的上海文学,实质上就是上海租界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影响下的30年代租界文学。换句话说,上海租界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且造就了1930年代中国文学的风貌,作为“民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左翼文学、民族主义文学、自由主义文学以及新感觉派文学的发生与展开,在物质基础、政治法律、文化精神以及交通、讯息等方面,提供了当时之中国的其他城市无法提供的条件。无论对“民国文学”还是“民国机制”来说,上海租界是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一个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视角。
事实上,上海租界的影响又不止于“现代文学”,正如有学者指出“研究近代上海是研究中国的一把钥匙;研究租界,又是解剖近代上海的一把钥匙”(18)。
三 “民国”:“大中华”文学史中的“传统”
如果说强调“时间性”的“民国”与文学生长机制的“民国”,它们所关注的时空只限于1912——1949年文学史实,那么,丁帆先生在其文章中所倡导的“民国文学”,除了关注以上时空所发生的文学史现象外,他更为关注的是一种作为“传统”的“民国”,即与古代中国文学有质的区别的、新的文学传统——“民国文学传统”。他认为,这一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中华民国的建立,尤其得到资产阶级民主核心价值理念“三民主义”以及“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的滋养,更在“民国”的政治理念与法律制度上得到了保障。
张福贵认为,即使从“意义”概念的角度来看,“民国文学”与“共和国文学”之间也有着本质的差异性。乃至于以“政治文化”来划分的“民国文学”与“共和国文学”本身便含有“免去关于二者关系的许多争论”(19)的意图。但是,丁帆先生却着意于“民国文学传统”的延续与追踪,强调核心问题在于“民国”作为中国社会转型和中国文学转型变革的重要“纪元”,其文学与中国古代文学进行“断裂性”切割之后,“民国文学传统”在1949年的“改朝换代”中,并没有在本质上改变其内在与外在的特征。(20)这样,丁帆提出“民国文学”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企图从“民国政治文化”与其所形成的文学传统的角度来凸显“民国文学”与“共和国文学”的连续性,重新打通“现代文学”与“当代文学”。
另一个不同则在于,在传统与地域的视角上,丁帆认为在1949年以后“民国文学”在大陆突变成了“共和国文学”,但在台湾地区,同样没有结束,仍然是“民国文学”,这样,他所倡导的“民国文学”,实际上既包括1912—1949这一时空的文学史,同样还包括1949年之后的“共和国文学”与台湾文学(民国文学)。但是,作为统摄依据的“民国文学传统”在1949年以后,在丁帆那里,似乎更侧向于一种与政治体制相抗争的人文批判精神,与1912年—1949年的“民国文学传统”相比,则显得“狭窄”了许多。
事实上,从1980年代以来,文学史研究界对于中国近、现、当代文学史,始终存在着“打通”与“再分段”的争论与纠缠。“打通”的努力总是在一种世界文学发展脉络的广阔视野对照下进行,以西方“现代化”发展进程为主要依据,“返回”文学并探索文学自身内部发展规律为旨归,构建百年文学“现代性”历史叙事;“再分段”更多地着眼于政权交替给予文学不同的规约,并以此凸显不同政权下文学的不同性质,实现百年来文学研究领域的“分而治之”。以上两者均有合理性,但似乎总是各执一端。
此处“民国文学”有“分”有“通”,而归于“通”。“分”则是断定“晚清”姓“旧”,“民国”姓“新”;“通”则是以“民国文学传统”来既通“现代”与“当代”,又通1949年以后的“大陆”与“台湾”。此“通”之举,较之以往,可谓之“大通”,呈现出一种“通之又通”的宏阔文学史图景。
但在“通”之余,却依然存在着问题。它的最大问题不在于“晚清”姓“旧”,“民国”姓“新”的坚定及其论据充分与否,而在于“通”之依据——“民国文学传统”,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传统,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政治理念?是“自由、平等、博爱”的人文精神价值?它等同于“五四”新文学传统?抑或是一种与政治体制相抗争的人文批判精神?是以上各种“元素”的化合还是其另有“特质”?而一旦形成这样一种传统,它在1949年之后的大陆与台湾又是如何发展与演变的?即使我们阐明与理清了“民国文学传统”的内涵与演变,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面对1912年至当下的文学史实,我们如何切实地撰写一部贯穿这一“民国传统”的“中华大文学史”呢?
四 “民国文学”——走向主体性的本土化知识生产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文化意识氛围中,中国社会的各部门均在“改革”中朝着美国式的“现代化”开放。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目光便自然地抛向了大洋彼岸。如果说,“五四”时期经日本、英、美、法、俄以及较为弱小的民族国家那里引进文化理论资源,显示了开放的意识与胸怀的话,那么,在经历了一味照搬苏联模式之后的“改革开放”,又极端地将目光完全投向了英、美的“现代化”理论。结果西方资源成为看待中国问题的首选理论资源。
这种状况虽然早有人提了出来,我们对此也反思过,吊诡的是,这种反思依然是以西方理论为标准,或修改或批判。直到现在,我们似乎仍然没有找到以“中国理论”作为“首选理论资源”来解决“中国问题”的有效途径。
这里,至少存在着以下问题——知识生产中主体性的弱化、问题意识本土化的陷落、参照系的单一化。
此处的主体性,是一种立场与定位,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强化,“他者”的存在不能构成对“自我之主”的任何削弱与代替,是一种平等共存理念上的主体显现;问题意识的本土化,并非狭隘的、排外的民族化或传统化,而是在开放、多元的视野下,将问题放在中国本土的现实经验中,通过中国人自身切实的在地经验与情感,给予认识、思考与解决;参照系的多元化,乃是跳出封闭、单一、排他的思维方式,实现经验参照的开放与多元。它又分为“外部多元”与“内部多元”,前者是指以英美等“西方经验”为参照系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同属亚洲文化圈内的日本、韩国、朝鲜、印度等国的“现代”经验,与英美经验相比,中国与亚洲各国在近代的历史中,拥有更为趋近乃至相同的历史记忆与情感结构,此中经验与教训可以彼此借鉴与交流,而当下的亚洲研究,也正以此来寻找自身的“方法”,探寻一条自身发展的道路;后者乃是进入“问题”后,基于“现代”的眼光并不对其他认识途径构成无意识屏蔽的前提下,以一种社会学的综合视野来透视(文学)本土问题,并以此来构建源于在地经验的认知模式。
“民国文学”之所以引起我关注的兴趣,就在于“民国”比“现代”更具本土经验的主体性,使既有的文学研究有一种走向“主体性的本土化知识生产”的可能性。一种比“现代”更为多元与包容且更切近在地血脉经验的“民国”方法。换言之,“民国”之于文学研究意欲发挥更大的效力,它就必须兼具知识生产中的主体性、文学问题的本土化以及参照的多元化。如此的“现代”文学研究,或许我们可称之为知识生产的“民国化”模式。
注释:
①④(19)张福贵:《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学世纪》(香港)2003年第4期。
②③张福贵:《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文艺争鸣》2011年7月号。
⑤查建英主编《八十年代:访谈录》,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28页。
⑥⑨李怡:《从历史命名的辨正到文化机制的发掘——我们怎样讨论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意义》,《文艺争鸣》2011年7月号。
⑦何为“民国机制”?“准确地说,民国机制就是从清王朝覆灭开始,在新的社会体制下,逐步形成的,推动社会文化与文学发展的诸种社会力量的综合,这里有社会政治的结构性因素,有民国经济方式的保证与限制,也有民国社会的文化环境的围合,甚至还包括与民国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的精神导向,它们共同作用,彼此配合,决定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特征,包括它的优长,也牵连着它的局限和问题。随着1949年政权更迭,一系列新的政治制度、经济方式及社会文化氛围出现,民国机制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中国文学在新的机制中发展,需要我们另外的解释。”见李怡《民国机制:中国现代文学的一种阐释框架》,《广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⑧李怡:《民国机制:中国现代文学的一种阐释框架》,《广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⑩上海英租界设于1845年,上海美租界设于1848年,英美租界在1863年合并,称为上海公共租界,直到1943年交还中国。上海法租界设于1849年,1943年“交还”汪伪政府,直到1945年才由中国政府正式收回。
(11)(15)唐振常主编《上海史》(前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第11页。
(12)姚公鹤:《上海闲话》,吴德铎标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8—129页。
(13)陈独秀:《爱国心与自觉心》,《甲寅》第1卷第4号,1914年11月10日,第6页。
(14)陈正书:《上海租界最早的新闻出版法》,《上海史研究》(二编),唐振常、沈恒春主编,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第65—68页。
(16)陈伯海、袁进主编《上海近代文学史》(引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17)旷新年:《1928年:革命文学》,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84页。
(18)陈旭麓:《上海租界与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陈旭麓文集》(二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03页。
(20)丁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断代谈片》,《当代作家评论》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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