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合作人才培养的影响因素研究_人力资本论文

企业参与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才培养论文,高职论文,因素论文,校企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企业角度来看,它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动力究竟来自哪里?很多文献将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实质性合作视为企业“基于专用技能投资”的契约关系。[1]持有这种观点的国内外学者包括Christian Dustman[2]、徐兆铭[3]、耿洁和黄尧[4]等。但上述学者却未能很好地解释:在现实的校企合作当中,为何相同的高职院校与不同企业存有不同水平的合作行为?或者说,如何解释不同企业的专用技能(人力资本)投资差异?

       本文将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专用技能人力资本为分析视角,通过企业微观样本数据研究企业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水平的影响因素。

       一、理论分析框架

       1.企业人力资本专用性与技能需求。

       由于企业中的每项工作都涉及专用技能或者专门知识,所以不同企业存有不同的专用技能或专门知识:在人力资本专用性少的工厂中,工作范围很窄,技术性操作很少,需要的是工人重复、单调的操作技能;而在人力资本专用性大的工厂中则表现为工作和技术技能范围的扩大,强调的是处理“非常规操作”和知性(intellectual)技能。在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程度低的企业中通常存有通用技能的需求;而在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程度高的企业中往往存有专用技能的需求。[5]

       2.企业所需技能专用性与获取方式。

       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的“契约计划图”可以分析企业“所需技能专用性”与技能获取方式之间的关系:企业所需技能专用性越高,专用技能(专门知识)的转换成本也越高。在不考虑制度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企业技能投资的动力差异首先来自技能专用性(或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也就是说,企业所需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越强,企业越倾向于投资专用技能;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越弱,企业越倾向于购买通用技能。[6]

       3.企业技能获取方式与校企合作。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动力来源于交易成本的节省。交易成本随着专用性、重复交易频率和交易不确定性(安全保障措施)三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类型的交易对应不同的治理结构。[7]所以,当企业面临技能短缺的时候,可有如下三类投资选择:一是企业内训或企业办学;二是市场外购或企业内聘;三是与院校合作培养人才。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面对技能专用性程度高、需求稳定的技能短缺,企业才会进行实质性技能人力资本投资;在面对交易不稳定的专用技能时,企业一般只进行非实质性投资。而上述投资行为呈现了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两大模式——非实质性合作和实质性合作。[8]

      

       下列因素可能(因为)影响到交易频率进而影响到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稳定性。

       (1)合作持续时间。

       重复交易程度是企业确定人力资本投资大小的重要影响因素,长期合作往往优于短期或一次性合作。所以,校企之间合作时间越长,合作次数越多就越容易形成互信关系,从而有利于企业开展深层次校企合作行为。

       (2)合作策略。

       国外学者通常将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程度分为“替代策略”和“投资策略”。与此相对应,国内学者将企业技能获取分为“低成本策略”和“投资策略”。[9]区分“替代策略”或“投资策略”的指标是历届顶岗实习生的留用率——从历届顶岗实习生中留用比例高的企业采取的是“投资策略”,反之则为“替代策略”[10]。采取“替代策略”的合作企业往往从减少成本的角度,倾向于采取非实质性的校企合作(例如纯粹的顶岗实习);采取“投资型策略”的企业则往往采取实质性校企合作:留用应届实习生来获取当前急需技能;或根据未来技能需求缺口与院校签订“订单培养”协议。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

       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水平与企业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专用技能获取策略相关。研究假设如表2所示。

       2.研究设计与数据说明。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专项调查。调查的步骤是首先从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收集到总计113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数据资料,然后就其中的3793家校企合作企业总共12272次校企合作项目通过网络、电话开展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类型、企业成立时间、是否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所属行业①。

       (1)模型与因变量说明。

       本文首先研究企业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对校企合作行为的影响,被解释变量

为各种校企合作行为的水平,采用如下三个模型对影响合作水平的企业主体各种特征的差异进行估计。

      

       模型1:

      

       模型2:

      

       模型3:

      

       公式1是在不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解释变量X(技能专用性)对被解释变量

的影响;公式2是在分析不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解释变量X(合作稳定性)对被解释变量

的影响;公式3则综合了上述两种情形。

代表了企业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行为与合作水平,涵盖了如下两类合作:①深层次合作培养人才:包括企业接受毕业生就业(

)和合作订单培养(

);②浅层次合作培养人才:包括企业接受顶岗实习生数量(

)、合作开发课程(

)、合作开发教材(

)、企业支持学校兼职教师(

)、企业对学校捐赠教学实训设备等(

)。

       (2)自变量说明。

       企业所属产业和行业:根据周礼的研究,本文分别引入三大产业、行业门类和行业大类作为虚拟变量(

)来分析行业因素对校企合作的影响。

       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规模判定标准,本研究将

作为不同企业规模(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的虚拟变量。

       企业性质与类型:为研究的聚焦,本文将企业性质与类型自变量(虚拟变量

)简化为国有(含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技术采用:根据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研究将“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为解释变量(虚拟变量

)来分析企业技术采用特性对校企合作的影响。

       企业校企合作策略:本文虚拟变量

将企业留用率区分三种合作策略:留用率低于20%的为“市场策略”(或“替代策略”);高于80%的为“投资策略”;居中的为“混合策略”。

       校企合作历史:本研究分别以“合作时间超过5年”和“合作时间低于5年”作为解释变量(虚拟变量

)来分析校企合作历史因素对校企合作的影响作用。

       三、实证检验与分析

       1.企业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对校企合作的影响。

       (1)企业所处产业(行业)差异的影响。

       表3的回归结果表明,第二产业的企业在大多数校企合作行为中的水平更高。因此,假设1A基本通过验证。

      

       表4的回归结果发现,以农林牧渔业为常数项,不同行业门类在9种不同的校企合作行为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①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为代表)在绝大多数的校企合作行为上优势明显;特别是制造业(本文假设1B在此可以验证通过),采矿业则在合作订单培养方面优势明显;②劳动密集型行业(以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为代表)的合作行为以“用人”为特征(以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接受毕业生为主);③具有较强专用人力资本的现代服务业(以信息传输和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教育、卫生行业为代表)的合作行为特征表现为“培养人”(合作订单培养、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支持学校兼职教师等);医疗卫生企业在支持学校兼职教师方面优势明显。

      

       至此,本节验证了假设1中的所有指标:由于企业所属产业、行业存有不同的技能人力资本差异,一般来说,资本技术越密集的产业(或行业)其技能人力资本专用性也越强,企业与高职的校企合作行为越趋向于实质性合作,合作水平也越高。

       (2)企业规模差异的影响。

       以合作企业规模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表5的回归结果发现:以中型企业为基准(常数项),大型企业的校企合作水平更高。因此,假设1C得到验证通过。

      

       (3)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影响。

       以企业所有制类型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回归分析结果(见表6)发现:外企在绝大多数的校企合作行为中比国企、私企的合作水平更高;私企在合作订单培养方面比国企显著。假设1D和1E得到验证,而假设1F未能通过。

      

       (4)企业技术采用特性的影响。

       本研究以校企合作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为解释变量(虚拟变量)的回归结果显示(见表7):高新技术企业在实质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水平显著(假设1H通过)。

      

       2.企业合作策略和历史对校企合作的影响。

       (1)企业合作策略的影响。

       本文引入留用率指标并区分了企业三种校企合作策略:“市场策略”(留用率低于20%)、“投资策略”(留用率高于80%)和“混合策略”(留用率为20%~80%)。回归结果显示(见表8),采取投资策略的企业多数校企合作行为明显优于采取市场策略的企业;而采取市场策略的企业仅仅在接受顶岗实习学生合作上显著高于其它企业。

      

       (2)合作历史的影响。

       本部分以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时间超过5年”和“合作时间低于5年”为解释变量(虚拟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回归分析结果如表9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校企合作历史超过5年的企业在所有合作行为方面显著优于合作时间低于5年的企业(常数项)。至此,假设2所有指标通过。

       3.“投资型”企业与实质性校企合作。

       本部分将证明假设3:和控制因素相比,人力资本专用性强并且采取合作策略的企业(本文定义为“投资型企业”)对参与高职院校实质性合作有显著影响。

       表10的回归结果发现,和作为控制变量的院校因素(是否“国家示范院校”)相比,自变量为“投资型”企业的虚拟变量对企业接受合作院校毕业生、与合作院校订单培养这两个实质性合作指标影响显著,而对于接受顶岗实习学生这一非实质性合作指标影响不显著。因此,假设3得以通过。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本文可以将主要结论与政策启示总结为如下三点:①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动力首先来自企业自身对专用技能人力资本投资的内在需求,而企业技能投资需求大小主要受企业所属行业、技术采用、企业规模、所有制等因素的影响。②除了专用技能需求,校企合作水平还受企业合作策略、合作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只有“投资型企业”才有可能与高职院校开展实质性校企合作;而小微企业、劳动密集企业的合作动力主要在于降低生产成本。③从政策启示上来说,政府和高职院校都需重新反思各自在校企合作中的角色。校企合作不仅仅是一项教育政策,还是一项技能形成政策,而技能政策工具的着力点应在于人力资源等政府多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与院校开展基于专用技能形成的合作。

       注释:

       ①分别通过江苏工商局、地税局及企业官网调查获取的数据资料,笔者注。

标签:;  ;  ;  

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合作人才培养的影响因素研究_人力资本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