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优先理解方式的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素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优先理解方式
(“V”表示动词,“N”表示名词,“双”表示双音节)是现代汉语里一种常见的同形异构结构,既可以表示动宾结构,又可以表示定中结构。如“出租汽车”,用作动宾结构表示一种动作行为,用作定中结构表示一种事物概念。
优先理解方式,指在不同的歧义候补选项中具有优先性的理解方式。就大多数同形异构的而言,虽然具有动宾、定中两种理解方式,但这些理解方式的优先度并不等同,即大多数同形异构的
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单义的可预测性”。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以量化的手段为依据,重点考察制约歧义
优先理解为动宾抑或定中的因素。
二、问卷方案与操作方法
(一)问卷方案
问卷调查的内容:以153个具有不同程度结构类型“动宾—定中”歧义的为测试材料,有5种可供选择的理解方式:动宾、动宾>定中、定中>动宾、定中、不能说(“>”表示优先理解)。被试共计21人,是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系本科生(15人)及研究生(5人)。
(二)操作方法
对优先理解方式的量化判定,本文是根据问卷结果中不同理解方式被优先选择的人数的多少:被优先选择的人数越多,说明其作为优先理解方式的可能性越大,被优先选择的人数越少,说明其作为优先理解方式的可能性越小。不同理解方式被优先选择的人数的差距越大,说明
的单义的可预测性越强,歧义度越小,相反则
的单义的可预测性越弱,歧义度越大。以“调查老师”为例,问卷结果如下:动宾:6
动宾>定中:4
定中:2
定中>动宾:9
不能说:0
“动宾”被优先选择的人数是“动宾:6”与“动宾>定中:4”的加和,共计10人;“定中”被优先选择的人数是“定中:2”与“定中>动宾:9”的加和,共计11人,这两个数值之间的差值是1,表明“调查老师”在理解上的偏向性模糊,单义的可预测性很弱,歧义度大。
三、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因素
张国宪从名词的生命度、定指度、控制度、语义角色,动词的及物性、动性的强弱、动词的语义制约,结构节律的语法重音和音步等三个方面对的理解因素进行了开创性的深入考察。本文在张研究的基础上,考察制约
优先理解方式的因素。
据考察,制约优先理解为定中抑或动宾的因素主要有16种,下面分别论述。
1.名词的典型性
典型名词构成的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相对显著,非典型名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相对显著。例如“登记日期”与“登记图书”,“日期”、“图书”都是“登记”的受事成分,但是“日期”是时间名词,是非典型名词,“图书”是“具体物”名词,是典型名词,“登记图书”具有明显的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登记日期”则具有明显的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问卷调查表明,在21位被试中,“登记图书”有19人优先理解为动宾,“登记日期”有14人优先理解为定中,可见名词的典型性对
结构类型的制约。
2.名词的概念层次
概念层次较低的名词构成的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相对显著,概念层次较高的名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有所增强。例如“保护熊猫”与“保护动物”,“熊猫”语义内容具体,概念层次较低,“动物”语义内容抽象,概念层次较高。“保护熊猫”、“保护动物”的优先理解方式虽然都是动宾,但它们的优先度不同,前者理解为动宾的优先度大于后者。问卷调查表明,21位被试都认为“保护熊猫”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而认为“保护动物”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的被试有所减少,有14位。“保护熊猫”与“保护动物”,动词相同,名词的不同之处在于“熊猫”是“动物”的下位概念名词,可见,名词的概念层次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
3.名词的控制度
具有[+定向]语义特征的动词与不同控制度名词组配而成的,其结构类型具有不同的偏向性。名词所具有的这种权利方式是制约某些
优先理解方式的关键因素,
的优先理解方式要以符合这种已被社会定型了的权利模式为标准。例如“教育专家”,“教育”是低向动词,即要求其受事成分的权力要低于施事,当其后接具有较高权力的名词“专家”时,所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定中。测试表明:“教育专家”有20人优先理解为定中。
动名之间的权力模式是在组配中呈现出来的。比如“保卫干部”,“保卫”是高向动词,单独的“干部”似乎也具有一定的控制度,但相对于“保卫”而言是低控制度名词,因此“保卫干部”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
有时,名词的控制度对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会使典型性因素让步。比如“调解特使”与“调解群众”,按照典型性因素,典型性较高的名词“特使”更易优先激活动宾关系,典型性较低的名词“群众”相对而言更易优先激活定中关系。但是,由于“调解”是低向动词,“特使”是高控制名词,“群众”是低控制度名词,因此“调解特使”优先理解为定中,“调解群众”优先理解为动宾。
对于权力模式不明显的而言,名词控制度的制约力会大大减小。如“调查老师”,“老师”可以是调查者,也可以是被调查者,“调查”与“老师”之间没有明显的权利模式,这时控制度因素对“调查老师”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力减小。
4.名词的定指度
名词的定指度对采取何种优先理解方式有较强的制约力,高定指度名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动宾,如“学习雷锋”,低定指度名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定中,如“学习人员”。
名词定指度对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还表现在当动词对与之组配构成动宾关系的名词的定指度有具体要求时,违反这种要求,
的优先理解方式会发生改变。例如“重复动作”,“重复”指“又一次做(相同的事情)”,因此“重复”的词义内容要求其宾语成分通常是高定指度名词,如“重复他的话”,当“重复”与定指度特征不明显的光杆名词组配时,定中理解的倾向性增强。测试表明,“重复动作”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共计15人,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只有5人(有1人认为“不能说”)。可见,由于光杆名词“动作”不能满足“重复”对宾语成分定指度的具体要求而导致其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有所增强。
当定中、动宾两种理解方式的优先度相当时,名词的定指度是决定优先理解方式的重要因素:如果把
中的名词理解为高定指度名词,这时
表示个体事物,是“单指”名词,
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如果把
中的名词理解为低定指度名词,这时
表示某类事物,是“通指”名词,
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单指、通指)。例如“翻译小说”,优先理解方式不具有强预测性(11人优先选择动宾,10人优先选择定中),这时人们对“翻译小说”中“小说”的定指度的理解方式,是决定不同被试优先选择何种结构类型的一个关键因素。
5.动词的典型性
典型动词构成的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相对显著,非典型动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有所减小。例如“搜查城市”与“访问城市”,二者的优先理解方式都是动宾,但动宾作为优先理解方式的优先度不同:“搜查城市”理解为动宾的优先度比“访问城市”显著。测试表明:“搜查城市”优先理解为动宾的有17人,没有被试优先理解为定中,“访问城市”优先理解为动宾的有12人,优先理解为定中的有7人,说明“搜查城市”理解为动宾的优先度更高。这与“搜查”是具体动作动词而“访问”是抽象动作动词有关(具体动作动词、抽象动作动词),具体动作动词的典型性高于抽象动作动词,由其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更加显著。(注:动词的典型性因素还有其他表现,如及物与否、变化性特征的强弱等。由于受这些典型性因素制约的
在结构类型上的单一性倾向比较显著,如:不及物动词构成的
是结构类型单一的定中结构,如“工作经验”;变化动词构成的
在结构类型上具有比较明显的单一动宾结构的倾向,如“打倒目标”。鉴于本文讨论的
是具有歧构倾向的
,因此对对于上述这些对
结构类型的单一性有较强制约力的动词的典型性因素不作过多讨论。)
6.体貌因素
人们在理解时,是否对其中的动词在理解上加入了一些体貌因素是制约理解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加入体貌因素,理解方式偏向定中。据考察,在
理解过程中对动词加入的体貌因素主要有两种类型:已然体和未然体。例如“推荐演员”,如果把“推荐”理解为完成体,“推荐演员”相当于“推荐上来的演员”,理解方式为定中;又如“学习文件”,如果把“学习”理解为未然体,相当于“准备用于学习的文件”,理解方式也是定中。对于不同的
,其中的动词优先理解为完成体还是优先理解为未然体有比较明显的倾向性,如“推荐演员”,优先理解为未然体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即“准备推荐的演员”,“学习文件”通常也不会优先理解为已然体“学习了的文件”。
当对中的动词按照已然体或者未然体的体貌方式进行理解时,其中的名词在定指度因素的理解方式上会同步降低,即通常理解为通指名词。例如:“推荐演员”加入体貌因素之后,通常理解为“推荐上来的演员”,而不大理解为“推荐上来的一位演员”;又,“改良玉米”加入体貌因素后通常理解为“改良了的玉米”,而不大理解为“改良了的一种玉米”。这说明,在
的理解上,动词的体貌与名词的定指度有一定程度的互斥性,在理解时强化动词的体貌因素就会削弱名词的定指度。因此,当被试在理解
时,如果对其中的动词加入体貌因素,那么其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选择就是定中,如果对其中的名词加入强定指度因素,即理解为单指名词,那么被试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选择就是动宾。因此,对于那些优先理解方式的倾向性不是十分显著的
而言,人们在理解上是优先处理动词,即加入体貌因素,还是优先处理名词,即加入定指度因素,将决定着人们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选择。
7.动词的常规用法
动词的常规用法对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最明显的表现在某些带小句宾语的动词以及某些带双宾语的动词上。
对于带小句宾语的动词而言,当小句宾语中的主语成分是非典型名词时,动词与这个非典型名词构成的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增强。如“期望寿命”,“寿命”与“期望”组配时,“寿命”的常规句法位置是“期望”所带的小句宾语中的主语,如“期望寿命活到100岁”。“期望寿命”这种
组配形式不能满足上述动宾组配的常规用法,因此被迫理解为定中的倾向增强。测试表明,“期望寿命”优先选择动宾的只有1人,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4人。由于“期望寿命”不符合动宾组配的常规句法模式,有6位被试认为“不能说”。可见,人们在理解
时,动词的常规用法是一个参照点,当
在构成上与这个参照点悖离较大时,人们的理解方式会发生改变,同时理解难度也会增大。
对于带双宾语的动词而言,当其与充当直接宾语的非典型名词构成,并且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对直接宾语所表示的事物概念具有下位分类的能力时,
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增强。例如“支援物资”、“请示报告”、“委托业务”,按照动词的常规用法,“支援”、“请示”、“委托”应表述为动词带双宾语的情形,如:支援学校一批物资、请示校长一份报告、委托公司一项业务,“支援物资”、“请示报告”、“委托业务”不能满足动宾组配的常规句法形式,在理解上被迫转向定中的倾向有所增强。据测试结果,“支援物资”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7人,“请示报告”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9人,“委托业务”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1人。
对动词常规用法的违背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定中理解倾向的增强,但是
是否以定中结构为优先理解方式还要受到其他条件的制约。如“期望小王”,在组合形式上也有悖于动词的常规用法,但其优先理解方式不是定中。这说明,动词常规用法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是一种驱动性的制约力量。
8.动作对施事的凸显度
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对施事成分的凸显度对其构成的的优先理解方式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凸显施事成分的动词构成的
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相对较强。例如“欣赏节目”与“广播节目”,“欣赏”的施事者是高生命度[+人]名词,“广播”的施事者是生命度较低的[-人]名词,如:“电台”。高生命度名词的显著度比低生命度名词高,这种显著度上的差异,使得人们在感知“欣赏节目”时对未在语表出现的施事成分感受较深,而对“广播节目”中未出现的施事成分感受较浅。对施事成分感受深,
就倾向按照“施事—动作—受事”的方式理解,对施事成分感受浅,
按照“施事—动作—受事”方式理解的倾向性就减弱,因此前者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显著,后者则有相反趋势。测试表明,“欣赏节目”有20人优先选择动宾,“广播节目”有17人优先选择定中。
以上动词的常规用法、动作对施事的凸显度都对的优先理解方式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这表明:短语结构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句子层面的制约,表现出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复杂关系。
9.语义组配的常规性
(1)具有原型特征的动宾语义组配
每—个动词都有一个具有原型特征的动宾语义组配模式,这种语义组配模式的“常规性”最显著。当中动名之间的语义关系对这种具有原型特征的动宾语义组配模式有较大偏离时,
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就会增强。例如“纪念节日”与“庆祝节日”,都可以理解为动宾关系,但二者的优先理解模式正相反。据问卷调查,“纪念节日”优先理解为定中的人数是17人,优先理解为动宾的人数是3人,“庆祝节日”优先理解为定中的人数是2人,优先理解为动宾的人数是19人。可见,“纪念节日”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庆祝节日”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
造成上述优先理解方式相反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在感知时,常规的动宾语义组配模式是一个重要的感知参照系。“纪念节日”、“庆祝节日”都可以理解为动宾,但二者在动宾语义组配的常规性上显著不同,“纪念”的常规宾语是[+人]名词,如“纪念鲁迅”,“庆祝”的常规宾语是[+时间]名词,如“庆祝元旦”。所以,“纪念节日”中“节日”对“纪念”的常规语义宾语偏离较大,其优先理解方式转为定中,“庆祝节日”中“节日”符合“庆祝”的常规语义宾语的类型要求,其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
(2)不同语义组配在常规性上的竞争
对于歧义而言,如果不同理解方式所表示的意义关系在常规性上呈现出较大差异,那么常规性显著的语义组配就是优先理解方式。比如“运输汽车”,“汽车”可以理解为“运输”的受事成分,也可以理解为“运输”的工具成分。但是,这两种理解方式的常规性不同,“汽车”作为“运输”的工具成分更加符合人们的原型认知,因此“运输汽车”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据测试结果,“运输汽车”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6人,优先选择动宾的有5人。可见,虽然“汽车”是典型名词,语义组配在常规性上的竞争会改变名词典型性对结构类型的制约。
优先理解为动宾的由非典型名词构成的,通常也是这种语义关系常规性制约的结果,如:支配时间、制定方案。
有时,这种语义关系的常规性表现得很细微。例如“指挥官员”与“指挥军官”,从名词的概念层次以及控制度看,“指挥军官”理解为动宾的倾向性应该相对较大。但是,从语义关系的常规性上看,“军官”比“官员”更倾向是“指挥”的施事成分。也就是说,“军官”作为“指挥”的施事更加符合人们对“指挥”施事成分的原型认知,比如:“军官”经常“指挥作战”,而“官员”虽然也可以发出“指挥”这个动作,但其作为“指挥”施事成分的自然度不及“军官”。因此,人们在感知“指挥军官”时,“指挥”与“军官”之间所具有的“动作—施事”的常规认知模式很容易被激活,而“指挥官员”中“动作—施事”这种语义关系被激活的难度有所增加。因此,前者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更显著,后者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有所减小。据测试结果,“指挥军官”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7人,“指挥官员”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2人。
10.受外部句法环境的影响
外部句法环境对的优先理解方式也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其作用结果并不完全一致。
(1)NVN造名格式的影响
NVN是一种具有造名功能的句法格式,当经常以这种造名格式构成成分的面目出现时,受这种格式的影响,
理解为定中的偏向性会有所增强。比如“欣赏剧目”与“欣赏节目”,“剧目”指“戏剧的名目”,“节目”指“文艺演出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送的项目”,相对而言,前者的语义内容更为具体,按照名词概念层次的要求,“欣赏剧目”优先理解为动宾的倾向应该更大,但实际上,“欣赏剧目”作为定中理解的可能性比“欣赏节目”大。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欣赏剧目”经常以“京剧欣赏剧目”这种NVN造名格式构成成分的面目出现,当人们在感知“欣赏剧目”时,会不自觉地受这种NVN造名格式的影响,并将其理解为定中;“欣赏节目”较少出现在NVN造名格式中,如“?京剧欣赏节目”、“?武打欣赏节目”,因此,人们在感知“欣赏节目”时,动宾理解的倾向性较大。测试结果表明,“欣赏剧目”、“欣赏节目”二者的优先理解方式都是动宾,但优先度不同:“欣赏剧目”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4人,优先选择定中的有7人,“欣赏节目”优先选择动宾的有20人,只有1人优先选择定中。可见,NVN造名格式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倾向性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2)数量知、非谓形容词等的影响
有些用作定中结构时经常出现在某些标志体词性功能的词汇后面,如数量短语、非谓形容词:一份学习文件、一级保护动物、人均占有资源。当
脱离这些标志体词性功能的词汇而单独出现时,动宾作为其优先理解方式的倾向会有所增强,如“学习文件”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2人,“保护动物”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4人,“占有资源”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5人。
11.重音与停顿
对于理解上倾向性不十分显著的来说,重音与停顿也是制约
优先理解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观察,被试读出
的语速以及读出
时
与
之间有无停顿对
结构类型的判断有影响。例如“排列顺序”,有的被试在读出“排列顺序”时,语速较慢,这样重音就倾向后移,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有的被试在读出“排列顺序”时语速较快,这时重音就倾向向前移,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动宾
与定中
有不同的重音方式,因此,人们在感受
时重音的位置以及停顿的长短会对人们的优先理解方式产生一定的制约。
12.形式的简单
这种表达形式在构成上非常简单,只包含动词和名词,没有其他的辅助表示动名之间句法关系的语言成分,因此当用这种简单的组合形式表达通常要求有辅助成分共现才能清楚表示的句法关系时,
理解为这种句法关系的倾向就会因语言形式的简单而降低。例如“流行城市”,“流行”可以带处所宾语,如“流行全国”、“流行各地”,但是根据测试结果,“流行城市”中“城市”优先理解为“流行”的处所宾语的可能性极小,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城市”充当“流行”的后续处所宾语时通常有辅助成分共现,如“流行于(某个)城市”,“于”是凸显这种句法关系的辅助标记,由于“于”的缺损,“流行城市”理解为“动作+处所宾语”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13.三音节形式
是否存在对应的三音节形式对某些的优先理解方式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有三音节对应形式的
其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强,如“登记表格”有17人优先选择定中,这与“登记表”的存在有一定关系。
三音节形式对优先理解方式的制约是有条件的:当
较难按照动宾结构理解时,这种三音节形式的存在会启发被试联想到
还有定中理解的可能;当
比较容易理解为动宾时,这种三音节形式对
优先理解方式的影响会受到削弱,如:“出版刊物”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1人,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0人;“统一价格”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0人,优先选择动宾的有10人;“延长期限”,所有被试都优先选择动宾,而这些
都存在三音节形式,如:出版物、统一价、延长期。
14.专业术语
表示专业术语的由于概念类型的不同,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如“计划经济”,所有被试都优先选择定中。
15.社会因素
有些采取何种优先理解方式以社会常识为标准,反映社会常态的理解方式是优先理解方式。如“推荐城市”与“推荐村庄”,二者的优先理解方式都是定中,但是优先度不同。“推荐城市”优先选择定中的有15人,优先选择动宾的只有3人,说明“推荐城市”作为定中理解的优先度较高;“推荐村庄”优先选择定中的有7人,优先选择动宾的有6人,说明“推荐村庄”理解为定中的优势并不显著。这种不同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城市”与“村庄”都是行政区划单位名词,但是当举行某些公众活动时,常规的举办场所是“城市”而不是“村庄”,因此“城市”可以借助不同类型的社会活动进行下位分类,如“访问城市”、“举办城市”,“村庄”则较少进行这样的下位分类。这种社会因素导致“推荐城市”优先理解为定中的偏向性比“推荐村庄”显著。
16.使用频率
有些虽然有歧义,但是不同理解方式在使用频率上相差悬殊,这时使用频率高的理解方式是优先理解方式。如:“出租汽车”与“出租飞机”,据测试结果,“出租汽车”优先理解为动宾的有6人,优先理解为定中的有15人,可见,“出租汽车”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出租飞机”优先理解为动宾的有15人,优先理解为定中的有4人,可见,“出租飞机”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出租汽车”与“出租飞机”在动名的典型性,语义角色等方面完全一致,二者的不同仅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出租汽车”这样的事物,而没有“出租飞机”这样的事物。前者由于表示的是日常概念,因此作为定中使用的频率极高,而后者由于不存在相应的事物而极少作为定中结构使用,所以,尽管二者都具有潜在的歧义性,但由于不同理解方式在使用频率上的差异,导致了二者在优先理解方式上的不同。
四、不同制约因素之间的关系
上述在讨论制约优先理解方式的因素时大都是就单个因素分别讨论,实际上,
采取何种理解方式作为优先理解方式,往往是多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同时也有某个因素比较重要,这样才使得
在不同理解方式之间呈现出优先度上的差异。大致而言,控制度、语义组配的常规性、专业术语、社会因素、使用频率是制约
优先理解方式的硬性标准,名词的定指度、体貌因素也有较强的制约作用,名词的典型性、名词的概念层次、动词的典型性、动词的常规用法、动作对施事的凸显度、受外部句法环境的影响、重音与停顿、形式的简单、三音节形式等是制约优先理解方式的柔性标准。
可以发现,上述硬性标准与非语言的社会认知因素具有较高的对应性,柔性标准与语言内部因素具有较高的对应性。名词的控制度、语义组配的常规性、专业术语、社会因素、使用频率等这些因素之所以对优先理解方式具有决定作用,是因为这些因素的背后反映的是非语言的社会认知。以“出租汽车”、“出租飞机”为例,被试之所以认为前者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后者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动宾,是因为在被试的认知世界里,有“出租汽车”这种事物概念,却没有“出租飞机”这种事物概念,但是如果将被试换成一个说英语的人,那么在他的认知世界里,“出租飞机”这样的事物就可能存在,如“taxiplane(出租飞机)”。因此,在优先理解方式的选择上,语言内部因素往往是制约其优先理解方式的驱动因素,非语言的社会认知因素是制约其优先理解方式的决定因素。语言内部因素对
意义的获取能否成为优先理解方式要受到非语言的社会认知因素的检验,与社会常态最为吻合的意义才是
的优先理解方式,如“按摩医生”。当非语言因素无法对
的优先理解方式起到检验作用的时候,优先理解方式要受到语言内部因素的制约,如“出租飞机”。
非语言因素对的优先理解方式具有决定作用,并不难于理解。这是由语言的本质所决定的:语法不是任意的、自主的形式系统,它原本是观念化的现实的符号表达;语义不完全是真值条件,而是客观现实和主观认识的统一。
五、其他
(一)优先理解与首先激活
优先理解方式与首先激活某种句法关系不尽相同,在理解的复杂度上也有不同表现。在的理解上,由于“动词+名词”这种形式类的典型句法表现是动宾,因此,人们在理解
上是以典型句法表现“动作+宾语”为参照的选择过程。“动作+宾语”的这种参照系功能可以通过那些首次见到、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的
来证明。对于首次见到“接待小姐”这一形式的被试而言,首先激活的句法关系大都是动宾,但是由于“接待小姐”理解为定中更加符合社会常识,因此首先激活的动宾理解方式被推翻,“接待小姐”的优先理解方式是定中。可见,“接待小姐”首先激活的句法关系与其优先理解方式并不一致。相对而言,首先激活的结构类型与“动词+名词”这种形式类所对应的典型句法结构动宾结构具有更大的一致性。那么,就理解的复杂度而言,当优先理解方式与首先激活的句法关系一致时,
在理解上的复杂度相对较低,当优先理解方式与首先激活的句法关系不一致时,
在理解上有一个“纠错”的过程,理解上的复杂度相对较高。
(二)优势理解向劣势理解的转化
制约优先理解方式的决定因素是非语言的社会认知因素,与之相反,制约
优势理解向劣势理解转化的决定因素是语言内部因素,是通过更为复杂的语言处理过程最大限度地挖掘语言形式所能表达的各种不同意义,是对社会认知以及百科知识的违背。例如:表示动宾关系的“教育专家”、“计划经济”,在21位被试参加的问卷调查中,均有6位被试认为“教育专家”、“计划经济”有动宾理解的可能。
可见,不同理解方式的优先度与这些理解方式所表达的概念意义在外部世界中的常规程度成正比,
优势理解向劣势理解转化的程度则与语言形式对意义的表达能力成正比。
六、小结
本文以问卷调查的方式、以量化的手段为依据重点考察了制约优先理解为动宾抑或定中的16种因素:(1)名词的典型性;(2)名词的概念层次;(3)名词的控制度;(4)名词的定指度;(5)动词的典型性;(6)体貌因素;(7)动词的常规用法;(8)动作对施事的凸显度;(9)语义组配的常规性;(10)受外部句法环境的影响;(11)重音与停顿;(12)形式的简单;(13)三音节形式;(14)专业术语;(15)社会因素;(16)使用频率。
在这些制约因素中,语言内部因素往往是制约优先理解方式的驱动因素,非语言的社会认知因素才是制约
优先理解方式的决定因素。这是由语言的本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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