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及其认知来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偏见论文,认知论文,来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偏见及内隐偏见现象
所谓偏见是指对某一社会群体及其成员的一种不公正态度,它是一种事先或预先就有的判断。偏见是一种态度,根据知、情、意的三因素态度论,偏见由三部分构成,即情感、行为倾向和认知(或观念)。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民族的开放,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和合作,民族之间出现了溶合和混合的大好趋势,但是偏见现象并没有完全消除,只是表现的形式有了变化,以比较间接内隐的方式来表现,心理学的直接测量方法往往检测不到,现以种族偏见和性别偏见为例说明。在美国,问白人两个简单的问题:“如果大量的黑人将成为你的邻居时你会搬走吗?”和“白人是否有权力使黑人不能成为自己的邻居?”在60年代的调查中对这两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分别约占80%和50%,在90年代的调查中对这两个问题的肯定回答分别仅占百分之二十几和百分之十几,可见白人对黑人的态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它只是反映了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外显态度,如果采用间接测量技术,也许情况会有所不同。有人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做了这么一个实验,让大学生看一个男人在一场简短的争论中轻轻地推了另一个人的录相带,如果是一个白人推了黑人,被试中仅有13%认为这是“暴力行为”,大部分认为这是一种游戏或取乐行为;但如果是一个黑人轻推了一个白人时,有73%的人认为这是“暴力”(注:Duncan BL.Differential
Social Perception and Attribution of Intergroup Violence:Testing the
Lower Limits of Stereotyping of Blacks.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76,34:590—598.),这是值得人们思考的现象。直截了当的提问所得到的答案有时是真实的,有时却是虚假的,当人们感到按自己的实际情况表明态度不会造成损失或没有压力时,大家会按真实想法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一旦自己的真实想法与社会潮流不同时,如果表露出来可能会有压力或带来不安全时,真实的态度往往受到内心的抑制,它可能以无意识的方式表现出来,因而偏见有时是一种无意识的情绪反应(注:Greenwald AG.What
Cognitive Represcntations Underlie Social Attitudes?Bulletin of the Psychonomic Society,1990,28:254—260.)。
性别偏见也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让我们先来看一个非常有趣的实验,把由几个男女围着长桌坐在一起讨论问题的图片呈现给被试看,并告诉他们这是一个研究某个专题的研究生小组,然后要求被试猜一猜在这个小组内谁的作用最大。当这个小组或者全部都是女性时,绝大部分被试都认为坐在桌子上端的那个人作用最大;当这个小组里既有男性又有女性时,如果是一位男性坐在桌子上端这个位置,那么他也被认为是最有作用、最有贡献的人;可是当这个位置上坐着一位女性时,那么被试往往忽视这个位置的作用,人们更多地认为坐在其它位置上的男性所起的作用大。这个实验强有力地说明了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对女性的偏见, 其实性别偏见在其它方面也存在(注: Myers
DG . Social Psychology.New York:Mc Graw—Hill,Inc.1993.381—382.)。布罗沃曼等人考察心理卫生临床工作者对常人和男女两性的心理健康的评判情况,结果发现,对于健康男性的标准与常人(没有男女性别之分)的健康标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其健康标准与常人及男性的标准显然都有差别,主要表现在缺少社会价值。这再一次证实在人们的头脑中,男性一般多注重工作成就的价值取向,女性则可能更多地是关于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价值标准。在这些专业的评判者中女性占了三分之一以上,但她们的评判标准与男性的标准并无不同,这说明对性别判断具有双重标准并不仅仅是男性单方面的看法,而是社会群体或整个社会所具有的偏见(注:刘翔平、葛鲁嘉《男女差异心理学》,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8年版第168页。)。
以上现象说明,当采用间接测量的方法时,仍然可以发现种族偏见、性别偏见,只是直接测量的方法难以发现,只有通过间接测量的方式才能证明,这是一种内隐社会偏见,是内隐社会认知现象之一。
二、偏见的认知来源及消除
偏见的来源大致有三类,一是社会来源,二是情绪、情感方面的原因,三是认知的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标准社会思维加工(The normal thinking processes)。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复杂而又无法回避的社会中,因此我们为了既能面对这个社会但又不致于太累,我们总是想简化自己的认知过程,方法之一便是分类(Categorize)。如把人按不同的标准归类,这样我们就很容易对这些人进行社会思考。由于这类人属于同一社会群体,那么知道或了解该群体我们也就能预见群体中的个体行为,可见归类可以节省我们自己的能源,认识世界也就相对简单了一些,这常常是偏见的重要来源之一。现在请你想象一下“北方人”与“南方人”、“城里人”与“乡下人”各是什么样的形象,首先出现的北方人的形象可能是高大,性格特点是豪爽正直;南方人则可能是相对矮小,精明狡猾这样一个形象。如果我们遇见某个人,被介绍为哪里人,我们就会把他或她归为北方人或南方人,并很快地从头脑中提取出有关北方人或南方人的个性特点。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分类思维是正确的,但是在另外的情况下它又是错误的。
有人做了这样的实验,即调查种族对个体的自发分类在记忆中的作用,首先让你听由6个不同的人(3个白人和3个黑人)所作的陈述, 当他们陈述时你看关于他们的幻灯片,之后要求你把他们的陈述与他们的照片匹配起来。有时候可能忘记了他们所说的,但是你将通过种族来编码和提取有关的信息,因而仍然能回忆哪些陈述是由白人说的,哪些是黑人说的。这个实验很成功地证明了:当人们在记忆时(编码、记忆、提取)常常自发地使用种族类别作为线索(注:Hewstone.M,Hantzi A,Johnston L.Social Categorisation and Person Memory :The Pervasiveness of Race as an Organizing Principle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1991,21:517—528.)。 当然这种以类别为基础的记忆并不就是偏见,然而它却为偏见提供了认知的基础。
对客观对象的分类使我们夸大了群体内的一致性以及群体间的差异性。一个简单的实验便能证明这一点,比如问苹果是什么颜色?铅笔又是什么颜色?你可能回答你自己头脑中经常看到或者说已经归类好了的那种颜色,如苹果是红色,铅笔也是红色,事实上苹果有不同的颜色,铅笔也有多种颜色,只是由于归类的原因我们总是习惯于把群体内成员看成有更多的一致性,而群体间则有更大的差异性。
所以当我们看自己种族的成员时会觉得个个都是有特点的,因而比较容易识别,但是对于另一个种族的成员,你就会觉得个个都是一样的,要识别他们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当呈现一系列既有白人又有黑人的照片给白人学生看,然后把看过的照片与没有看过的照片混合起来,要求这些学生找出已经看过的照片,结果发现白人学生对于白人的照片有更高的再认率(注:Devine PG,Malpass RS.Orienting Strategies in Differential Face Recognition.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85,11:33—40.)。 这种现象称为自我种族偏见(Theown-race bias),它是一种自动认知现象, 与知觉者的种族态度没有什么关联。
引起偏见的第二个认知原因涉及到刺激的特性,如果是有特色(如生动、鲜明等)的刺激往往引起我们的注意,对它所形成的印象也是非常深刻的。在对人的认知过程中有特色的个体也会吸引我们的注意,其特征可能会引起我们对这一类人的好与坏的品质或特性的一种夸大的知觉。当你自己仅仅是某一特征的唯一代表时,比如在一群女性中出现了唯一的男性,在中国的少数民族集市中一个白人置身其中等等将特别引人注意,并且其好的和坏的特征有被夸大的倾向。兰格等人的实验证实了这种情况,他们让学生(被试)观看一位男士认真阅读的录相带,在观看时使被试相信这位男士不同于一般人——一个癌症病人、百万富翁,或同性恋者。结果发现被试能够观察到其他观察者没有注意的特征,同时被试对该人的评价也更加走极端。认为该人是一个癌症患者的被试注意到他的不一般的面部特征和身体运动特征,因而也与大多数人大不一般(注:Langer EJ,Imber L.The Role of Mindlessness in thePerception of Deviance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Psychology,1980,39:360—167.)。对不一般的人的特别注意往往造成一种错觉,即这类人不同于其他人,如果人们认为你是一个高智商的天才,那么他们将注意到许多以前没有注意到的有关你的事情。
对某一事物的过分注意,往往会导致在两个变量之间产生错误的相关,如某个有特征的人出现,与另一件事情的发生并没有联系,但由于我们对该人的特别注意使我们认为该人与该事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布朗和史密斯发现英国的大学教员往往高估自己大学里女性高级教员的数量,这是因为女性高级教员人数相对较少,而受到特别注意所致(注:Brown R,Smith A.Perceptions of and by Minority Groups :TheCase of Woman in Academia.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1989,19:61—75.)。汉密尔顿等人的研究也证实这种虚假相关现象,首先让学生看描述群体A和群体B的成员做一些有益事情和讨厌事情的幻灯片,例如,“约翰,群体A成员, 到医院看望生病的朋友”。对群体A的成员这样的陈述比群体B的成员多出现一次,但是对于两个群体来说,每4种讨厌行为就总是有9种有益的行为,即这个比例是相同的。群体B以及讨厌的行为都出现得较少, 那么它们的联合便是不一般的联合。实验结果表明学生(被试)认为群体B做讨厌的事情要多,并把群体B判断为比群体A 更为粗鲁一些(注: Hamilton DL , Gifford
RK.Illusory Correlation in Inter
personalPerception : ACognitive Basis of
Stereotypic
Judgments .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1976,12:392—407.)。
偏见的第三个认知来源是基本归因错误。我们在解释群体内成员和群体外成员的行为时总是有不同的理由,如果是群体内成员,他或她做了好事,如捐赠衣物给贫困山区,是因为他(她)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她)拒绝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拒绝。如果是另一个群体的成员,那么这些成员则被假定为是最差的,他或她做了好事,是因为想得到赞扬,他或她拒绝是因为自私。外群体成员的积极行为经常拒绝考虑或接受,这是一种典型的群体服务偏见(The group-serving bias)(注:Hewstone M,Ward C.Ethnocentrism and Causal Attribution inSoutheast Asia.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85,48:614—623.)。
此外公平世界现象(The just-world phenomenon )也导致偏见产生。人们普遍相信世界是公平或公正的,善恶终有报,因而你现在所得到的正是你应受的奖惩。卡里及同事通过对假定的强奸受害者不同结果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现象。他首先让被试阅读两个男女之间相互交往的详细描述材料,一组读到的材料有一个幸福的结局:“然后他把我带到沙发上,握着我的手,求我嫁给他。”被试认为这一结果并不令人惊讶,并赞赏这两个人的品质特征。另外一组读到的材料有不同的结果:“然后他变得非常粗暴并把我推到沙发上,他把我压在沙发上并强暴了我。”这组被试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并责怪该女人,好象该女人要为没有幸福的结果而负责(注:Carli LL,Leonard JB.The Effect of Hindsight on Victim Derogation.Journal
of Social and
Clinical Psychology.1989,8:331—343.)。许多事实表明对于社会不公平现象人们并不关心,实际上并不是他们不关心而是因为他们看不见不公平现象,因为他们相信这是一个非常公平的世界,被人强奸可能是由于自己诱人的行为所致,贫穷的人不应该更好,病人必须对自己的病负责等,这都是因果报应。公平世界现象实际上是让人满足现状,导致的偏见使我们对不公平现象视而不见,心安理得。
如何消除偏见这是一个有极强社会意义的课题,许多社会心理学家依据他们对偏见产生的社会、情绪、认知三个原因的研究结果,提出了一系列的消除偏见方法。国内有人总结为三种可行的方法,一是在群体活动中,在不同的群体之间建立共同的目标。谢里夫等人的研究表明,在竞争的情境中,一个群体的受损是另一个群体的获益,这会增加敌意,产生偏见。但是,当不同的群体能够为达到共同的目标而合作时,敌意和偏见就会减弱和消除。许多研究结果和生活实例都证实了,追求共同的目标可以使敌对的群体走向合作。二是使先前相互隔离的群体成员进行平等的交往和接触。许多研究表明,这种接触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打破原先形成的刻板印象,消除原有的偏见。不过,有的研究也表明,群体间的接触有时也会导致冲突的增加。重要的是要想消除彼此的矛盾和偏见,接触必须是平等的、无利害冲突的。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几项研究测量了美军中白人战士对黑人战士的态度。结果发现,与黑人战士共同战斗过的白人战士对黑人的偏见就要少得多。三是在认知上将外群体成员个体化。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按他人隶属的群体来应对他人,那就不会以其个体的独特性来看待他,而常常会以对该群体的刻板印象来看待他,这其实是造成偏见和歧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把某个群体成员当作活生生的个体来了解,就能够打破刻板印象,消除对某个群体成员的偏见,所以个体化是进行社会接触、减少偏见的较为有效的方法(注: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多维视野中的社会行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7—2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