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_社会救助论文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_社会救助论文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民主革命论文,社会救助论文,时期论文,理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08)03-0039-10

民主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寻找中国社会的根本出路,并为此进行广泛、系统实践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尽管中国共产党没有从专业的意义上论证过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但在它关于解决社会问题、解放劳苦大众、改造社会的宏观设想以及广泛、系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活动中,却都包含着一种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思想,并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会救助实践。近十几年来,学术界对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已逐步展开,针对某个特定时期或某一根据地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如灾民救助工作的研究成果已相继出现,但关于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的理念与整个民主革命时期社会救助工作的宏观探讨尚付阙如。本文试就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理念与实践加以梳理和考察,这不仅具有进一步丰富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和中共党史研究的学术意义,而且具有对当今社会救助事业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借鉴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发展阶段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实践内容丰富,几乎涉及到各种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在中国近现代社会救助史上有着十分独特而重要的地位。总起来看,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实践活动主要体现下列三个时期。

第一,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为弱势群体的救助奔走呼号、摇旗呐喊,并对救助之法进行理论上的探讨。这些群体包括失业工人、女工童工、城市贫民、贫农及鳏寡孤独等群体。最早是为失业工人。1922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拟定的劳动立法原则中提出“我等最低限度之要求,亦所应努力实现者”之一是“吾人梦想所不及的”“失业救济与疾病保险”①。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也提出中国共产党目前的奋斗目标之一是“改良工人待遇”,“保护女工和童工”,“保护失业工人”②,而且二大在《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中,提出“工会应该努力做工人改良状况的运动”③。随后是对城市贫民和贫农的关注,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决议案》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中,中国共产党不仅将“供给并改良都市贫民之住宅,规定限制房租的法律”,“制定强迫的劳动保险法”,“救济失业工人”等作为自己的任务,也将“贫农由国家发种籽及农具”视为己任④。在1924年1月《中共中央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中国共产党向临时国民政府和国民会议明确提出,对死伤工人要立保险法,对贫民,“要限制房租加租及建设劳动平民之住屋”,对灾民要救灾,要整顿税收以“补助退伍士兵失业贫农及推广教育之经费”“为保障知识阶层之失业及青年失学计,国家预算中,不得将教育经费移作别用”⑤等等,救助理念中囊括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救助对象。对于娼妓,早在“五四”时期,李大钊等人就超越了传统的单纯道德谴责,开始站在新的高度加以审视。李大钊认为,娼妓制度的存在“侮辱人权背反人道”,所以,意欲解放妇女,还必须废除“大失妇女在社会上人格的尊严,启男子轻侮妇女、玩弄妇女的心”⑥的娼妓制度;张太雷也曾撰文指出,废娼裁兵绝不是一个道德问题或法律问题,都是经济问题,是一个很简单的饭碗问题。秉承这种思想,中共三大正式将娼妓纳入弱势群体的范围,关注废娼运动。之后废娼成为中共始终坚持的主张。

除了为救助弱势群体进行摇旗呐喊外,早期中国共产党人还对社会救助进行了学理上的探讨,认为救助弱势群体主要靠社会革命。

第二,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对灾民、贫农及孤老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局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根据地内开始了对灾民、贫农及孤老病残等群体的社会救助实践。对灾民与贫民的救助包括预防与救治两个方面。首先是预防。措施有兴修水利,至1934年,江西、粤赣、闽浙赣3省修复水利工程8614座,新修水利工程892座⑦;也有植树造林,中央苏区政府“为了保障田地生产,不受水旱灾祸之摧残,以减低农村生产影响群众生活起见”⑧,积极倡导植树造林,以涵养水源和防治水土流失,1934年瑞金和兴国植树993500株,福建苏区植树213800株、播撒木梓树种1699斤⑨。其次是灾后补救。一方面采用了传统的急赈、调粟、垦荒、节约等消极救助措施救助弱势群体,如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初期,对遭受敌灾的老百姓,湘赣边区政府“拨了二千银元救济”⑩;江西、福建、闽浙赣等苏区仅仅1933年分别开垦荒地260000担田(11);在灾荒期间各级政府和各群众团体带头“一切费用都要十二分的节俭”(12),开展节约运动。另一方面也开创了生产自救的新路子。“尽量把有生产能力的难民群众切实调查,有计划有组织的去分配他们生产,组织生产合作社”(13);对缺乏种子、劳力的灾民,苏维埃政府提供帮助。种子问题主要采取借贷和免费发放的办法解决,如1934年,湘赣苏区有的县分到种子百余石,有的区分到数十石,有的乡分到十余石(14)。人力、畜力的不足主要通过建立劳动合作社、耕牛队、犁牛合作社等劳动互助社组织、开展合作运动来弥补。

对孤老残废群体,1928年3月《中共中央通告第三十七号》规定“由乡苏维埃维持其生活”(15),具体办法首先是分配土地,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其次是由“苏维埃政府实[行]社会救济”(16)。

第三,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对灾民、难民及孤老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这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根据地自然灾害严重,灾民与难民成为社会救助的主要对象。救助方式有继承也有创新,核心是生产自救。对灾民、难民,首先是临时的急赈或急救,通过节约、财政拨款、调粟、发动群众捐献等筹集方式,直接发放、借给或贷给灾、难民粮款、房屋等生活用品。其次是精神关怀。对于灾民,根据地政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教化功能,提高其素质,理顺其思想情绪,激活其精神动力;同时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灾情的关心、负责态度和救助措施,克服其悲观情绪,提高其战胜灾荒的信心与决心(17)。对于难民主要是给予政治权利关怀,如《陕甘宁边区优待移难民垦荒条例》规定:外来难民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可享受一切法令的保护,有选择正当职业的自由权,移难民有病确实无力医治者,得受公共医院免费医疗的优待,如有老户欺压新户或政府工作人员违反优待条例,强迫移难民负担者,移难民有随时向各级政府的控告之权等;不仅如此,在边区,难民根据自愿可与老户杂居,也可组织移难民新村或乡政府,实行自治(18)。第三是生产自救,临时性急赈、急救与精神救助是生产自救的准备,生产自救是核心,包括根据难民职业身份帮助介绍与安置就业(19)、垦荒自救、以工代赈、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副业生产等内容。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缺乏种籽、农具的灾、难民,和从事手工业副业缺乏资金、销路的灾难民,政府除了靠发动老户调剂、政府贷粮贷款解决,还大力倡导互助合作运动。除此之外,在生产自救运动中,根据地政府还组织灾民进行了抢种补种多种、消灭蝗灾、春耕运动、采集野菜与代食品的生产度荒运动等(20)。生产自救贯彻防与救相结合的思想,如救助生产中的以工代赈多从事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等防灾设施建设,不仅救助了无数灾民,还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21)。

可以说,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资金来源渠道众多,创新了许多救助工作模式,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奠定了中国现代社会救助制度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既注意利用根据地内部资源,又力争外援,如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夏秋争取到国民政府拨发陕北救灾款50万元,1938年争取到国民政府先后两次拨款共20万元救助根据地难民等(22)。根据地内部既有财政拨付,又有党和政府带头、全社会参与的节约、募捐活动,如“一把米”、“一个窝窝”运动和各种各样的义演义卖活动等,社会救助资金筹集呈现多样化、社会化、民间化的特点。二是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动员,提升人们参与社会救助的意识,调动政府、社会各领域进行社会救助的积极性。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创设各种救济机构,既有互助组织,如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劳动合作社、耕牛队、犁牛合作社等,又有官办慈善机构,如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一些根据地的济难会和后期的互济会,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救济委员会,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救济总会和分会等。依托这些组织机构,中国共产党有效领导和组织了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四是形成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救助原则,如临时救济坚持保障弱势群体最低生活的原则,救助资金重点使用、重点救助的原则,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的原则等。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实践与思想大致可以划分为下述历史阶段:党的成立和大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萌芽与社会救助实践准备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和初步实践时期;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逐步走向成熟和救助实践的大规模展开时期。

二、社会救助思想的核心内容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独树一帜,为社会救助实践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社会救助实践就是以社会救助思想为基础的。当时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救助思想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弱势群体成因的认识。探寻弱势群体成因是世人认识、理解和分析弱势群体问题的基本角度(23)。弱势群体成因复杂多样,对它的认识和理论诠释也多种多样。纵观中外历史上对弱势群体成因的认识,主要可归纳为两种观点:一种是个体主义贫困观,即个人对自己的贫穷负责;一种是社会结构贫困观,即认为贫困是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产物。这两种认识基本上代表了传统与现代两种不同的理念,如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与中国古代社会,个体主义贫困观一直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基本上认为是社会结构、制度等因素导致了社会弱势群体的贫困。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坚持的是社会结构、制度成因论。早在“五四”前夕,李大钊在《废娼问题》一文中指出,妓女沦落是因为有一个“社会现象背后逼着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24)。毛泽东也认为婚姻问题、自杀问题等社会问题“其罪恶的根源仍在于万恶的社会制度”(25)。后来不仅在党的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人认为“中国无产阶级遭受最残酷、最严重的剥削和压迫”、“贫苦农民几千年来就遭受着封建地主的最残酷的压榨和抢夺”,原因在于“旧的社会制度”(26),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及以后的历史时期,社会结构成因论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共识。如,中共三大通过的《党纲草案》,进一步把“大多数的中产阶级和大多数的劳动平民便一天一天失掉了他们生活的保证,他们遭受贱价劳力的剧烈竞争,他们遭受一切政治上的压迫和经济上的剥削,使他们无法生活”的原因,看成是帝国主义入侵导致中国社会的殖民地性质的必然结果。1930年,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帝国主义和中国的反动政府的统治“造成了普遍于全国的灾荒和匪患,使得广大的农民和城市贫民走上求生不得的道路”(27)。1939年在著名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中国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地位,造成了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的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任何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找寻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28)。《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中仍坚持这种思想:“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我们民族屡受侵略、压迫及贫困、落后的根源”(29)。

中国共产党对弱势群体的这种归因论,反映了数千年来的剥削制度、特别是近代以来“三座大山”造成中国社会长期贫困,使民众动辄陷入困境甚至绝境,成为弱势群体的客观事实;也是中国共产党接受马克思主义对弱势群体问题认识的结果,因为制度造成贫困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之一。这种归因论成为中国共产党通过社会革命“根本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思想基础。

但是当时的中国共产党是将弱势群体的出现与社会制度的优劣联系在一起的,即认为只有旧的社会制度才会孳生弱势群体,随着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诸多社会问题都将会迎刃而解,这显然有失偏颇。我们知道“任何社会只要是在发展,就会产生社会结构本身各部分的发展失调问题,就会产生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失衡现象,也会出现社会各个部分运行中的功能失调,从而导致某些社会问题的产生”(30)。新的社会主义同样如此。可惜当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中国共产党并没有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二)关于救助途径。传统的社会救助主要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社会政策来实施。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有了新的创新,首先主张通过社会革命来根本解决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李大钊在《废娼问题》一文中初步提出了“根本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主张,他认为救助妓女,“根本解决的办法,还是非把这个社会现象背后逼着一部分妇女不去卖淫不能生活的社会组织根本改造不可”(31)。1921年1月毛泽东也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政策,是补苴罅漏的政策,不成办法”,“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32)。李达也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就不能不借阶级对抗的形式表现出来”,无产阶级“要解决社会问题,自身若不取得政权,是不能达到目的的,这就是各国社会革命的由来”(33)。将社会救助问题与废除剥削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颇有见地的,不失为救助弱势群体的有效途径。但早期共产党人采取的是非此即彼的立场,因为坚持社会革命而排斥社会政策,如1921年蔡和森就在《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一文中痛斥资产阶级“设贫民学校”和“慈善事业”是“买工人欢心”,“使工人阶级感怀恩惠”,是贿买无产阶级的防止社会革命的手段(34)。直到局部执政之后这种观念才得以改变。

其次主张依靠社会政策来解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局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面对根据地大量的弱势群体,又实事求是地提出了“救济失业,调节粮食,赈济灾荒”(35)等口号。陕甘宁、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山东、淮北等抗日根据地政府制定的施政纲领中,都将救济灾民、扶助贫弱作为施政的重要内容。如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在开头就明确指出:制定本纲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增进人民福利”,其中关于弱势群体的条款有“解决贫苦农民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的困难”,“调节劳资关系,……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极贫者应予以免税”,“保护流亡学生与失学青年”,“救济外来的灾民、难民”,“给社会游民分子以耕种土地、取得职业、与参与教育的机会”(36)等;晋察冀边区政府施政纲领也规定,要“设立专门机构,切实救灾治水,并发挥高尚的民族友爱的互助精神,以县或村为单位建立大众互济储蓄互相救济组织”,要“安置失业工人”,“减轻敌寇蹂躏区域同胞之负担,力求保护其生命财产及政治权利”,“救济沦陷区流亡学生”,对少数民族同胞中“贫苦无以为生者,特予救济”(37)等。

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地政府不仅借鉴了传统的救助措施如急赈、工赈、蠲缓、调粟等,而且创造了新的生产自救方式,在根据地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生产自救运动。用事实说明了社会救助必须标本兼治,二者缺一不可。总结根据地的经验,毛泽东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把救济难民、救济灾荒和救济失业工人等作为党彻底消灭日本侵略者,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具体纲领之一。

(三)关于社会救助中主客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人类对社会救助中主、客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认识,是随着历史的进程逐步发展的。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西方早期人道观的社会救助,将慈善事业看作是对穷人的一种施舍和恩惠,谈不上什么权利义务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1601年英国的《济贫法》才把社会救助作为国家的责任和公民的合法权利,国家从此开始在社会救助中扮演主要角色。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有权利必有义务,当国家介入社会救助后,考虑到救助政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往往在救助穷人的同时,也开始附带一些条件,即强调穷人要尽一定的义务。这样有关社会救助主、客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理念也就出现了,而且许多西方国家还将这种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这一理念往往会反映一个政权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决定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程度,也决定了社会救助究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动力,还是一种妨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

受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近代以来西方盛行的国家是社会保障主体的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近代中国各政党的社会救助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中国共产党更是把社会救助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在各根据地的社会救助实践中,党和政府“号召党政军机关和全体党员,认识灾荒乃是一个对人民负责的问题,一个政治问题”(38)。要求党员、干部“以儿子对待母亲的态度”对待灾区人民。这可以说是不仅把社会救助看作政府责任,而且看成了政府的天然义务。

关于社会救助是人民的权利这一点,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看法迥异。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受“五四”时期人的解放思想的影响,曾有人朦胧地提出社会救助是人的权利,如李大钊关于废娼问题的呼吁颇有代表性。他在《废娼问题》一文中,认为娼妓制度是“侮辱人权、背反人道的制度风俗”,提出“为尊重人道不可不废娼”、“为保障法律上的人身自由不可不废娼”(39);又如毛泽东在《更宜注意的问题》一文中强调要注意劳工的三件事,即生存权、劳动权和劳动全收权,其中生存权就是使“那些不能生存的人失业的人”,“生存与得业”,如果这三权不能实现,必将引起社会革命(40)。但后来随着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后,人民利益观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主导价值观,“人民利益”成为中国共产党话语系统中的主流话语,社会救助的“人权观”就被“人民利益观”所取代了。虽然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为争取广大人民的人权而不断奋斗,但查阅土地革命战争之后党的文献,很难找到获得社会救助是弱势群体的权利这样的表述。

当今国内的许多学者根据西方社会救助观从恩赐观到权利观的发展历程,来裁定中国共产党的认识,认为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观既然不是权利观,就是恩赐观,我认为这是不妥的,我们不能简单套用西方的公式来简单判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救助的认识不是权力观便是恩赐观,反之亦然,而应该根据中国的国情和中国共产党的党情得出更为切近实际的认识。

政府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担当起社会救助的责任,是不是人民就是被动的接受者呢?不是的。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社会救助中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双向互动,特别是主张群众的自救。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就是这样做的,总结期间的经验,1945年毛泽东在《一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中指出:“各解放区有许多灾民、难民、失业者和半失业者,亟待救济。……救济之法,除政府所设各项办法外,主要应依靠群众互助去解决。此种互助救济,应由党政鼓励群众组织之”。也就是说,根据地的社会救助以党政领导和扶助下的群众互助为主。1948年4月人民解放军再克洛阳后,毛泽东再一次提出新解放城市的社会救助要坚持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的原则:“城市一经我们管理,就必须有计划地逐步解决贫民的生活问题。不要提‘开仓济贫’的口号。不要使他们养成依赖政府的心理”(41)。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认为社会救助中,被救助的弱势群体是要尽一定的义务的,发挥被救助对象的主观能动性非常重要。

另外,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救助的重要性也作了阐释。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指出:“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业工人”组成的“游民无产者”,“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他们在各地都有秘密组织,如闽粤的‘三合会’,湘鄂黔蜀的‘哥老会’,皖豫鲁等省的‘大刀会’,直隶及东三省的‘在理会’,上海等处的‘青帮’,都曾经是他们的政治和经济斗争的互助团体。处置这一批人,是中国的困难的问题之一。这一批人很能英勇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4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救助与中国革命的关系已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1945年,毛泽东在《一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1945年12月15日)也曾讲:“各解放区有许多灾民、难民、失业者和半失业者,亟待救济。此问题解决的好坏,对各方面影响甚大”(43),以当时的历史背景作参照,这个“各方面”自然是既包括夺取政权的革命斗争,也包括解放区新政权的建设。

综上分析可见,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有着许多创新,如关于社会救助的内涵与外延。历来对社会救助概念的诠释众说纷纭,但按照惯常的理解,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面向由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在社会救助的内涵及外延中对社会救助与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关系鲜有涉及。纵观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救助内涵与外延的理解是独树一帜的:第一,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了国家独立、人民翻身解放对社会救助事业的决定性作用,它不仅是社会救助发展的政治制度前提,又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这清楚地说明了国家政治与社会救助的关系。第二,明确了经济生产与社会救助的关系,只有生产自救、发展经济的社会救助才是治本的社会救助,说明了发展经济对社会救助的决定作用,这都清晰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更为广阔和综合性的理论视野。又如关于社会救助途径的思想,社会救助历来有积极救助与消极救助之分,但在实践中没有突出强调更应该运用哪一种。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这两种救助方式不仅进行了特别明确的区分,而且根据唯物史观着重强调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通过人的能力建设和改变生存环境进而实现自力更生的积极救助思想,既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中国共产党对新社会的社会救助制度本质特征的设计。这些既是中国共产党在局部执政时期的社会救助实践中逐渐摸索的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运用于社会救助实际的产物。

三、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的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有着如下特点:

(一)解放取向的社会救助思想。中国共产党认为,只有人民彻底摆脱封建专制制度的奴役,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剥削压迫,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才能根本解决。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以及上述关于弱势群体成因的分析和诉诸社会革命根本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思路即是明证;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对新社会制度的展望,即在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保护工人利益,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行八小时到十小时的工作制以及适当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保障工会的权利”(44)等也说明了这一点。在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体系中,中国革命斗争实践与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既是社会救助的政治前提,又是实现社会救助的基本途径,还是救助政策的最高目标。也就是说,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是典型的“解放取向”的救助思想。

(二)鲜明的时代特征。民主革命时期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变迁风雷激荡的时代,这是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这一时代背景使得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与中国革命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首先,社会救助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过程,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逐步确立,反过来又折射出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历程,革命时代感强烈。其次,社会救助思想是对中国民主革命各个历史阶段中国的国情,特别是根据不同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与革命主要任务的回应,历史特征鲜明。

(三)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马杰、郑秉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再评价》一文中曾如是说:“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保障概念的认识与马克思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理论是一以贯之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保障的理念,其思想渊源首先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和在这一学说指导下的无产阶级运动,来源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中所创立的毛泽东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启示下,无产阶级的不懈斗争成为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主要动力。正如马克思所说:‘一般说来,社会改革永远也不会以强者的软弱为前提;它们应当是而且也将是弱者的强大所引起的。’如果不将我们党的关于武装斗争的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联系起来,我们将无法理解为何在我们党在1949年夺取政权之前和之后都始终不渝地将保护人民生活的福利作为其武装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45)。这确实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社会保障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渊源关系,但笔者认为还不够全面。包括社会救助在内的社会保障思想不仅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而且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正是以马克思主义整个学说体系为指导,受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启示,中国共产党才深刻揭示了社会革命与社会救助、政治与社会救助、经济生产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内涵外延、社会救助的功能、社会救助中国家与社会救助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等诸多基础理论问题,提出了许多独到精辟的见解和理论命题,阐明了中国革命斗争真谛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运作机制,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社会救助思想体系,为我们今天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实践的特点也很突出。

首先,社会救助实践与革命斗争实践密切相连。社会救助与特定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存在着互动关系。为了使社会救助适应革命实践的需要和促进中国革命,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不仅根据革命需要和社会救助的功能作用,确定社会救助的方向,把社会救助变成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农民进行革命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变成动员和组织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在救助实践中,将社会救助实践与革命实践密切结合,在许多情况下革命的手段与内容和社会救助的手段与内容合而为一。在根据地,社会救助实践不仅是在火热的革命斗争中开展的,而且是对剥削阶级革命的过程,也是对弱势群体自身进行革命化改造的过程,如对贫困烟民、游民乞丐等的救助;在白区,革命斗争与社会救助互相包含,如在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之后的7月至10月之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领导的47次罢工中,有7次就是为要求病伤待遇而举行的(46)。由此可见,社会救助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以特定的方式最大化服务于中国革命的需要,革命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并行不悖,互相支持,甚至相互包含,成为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实践的重要特点之一。

其次,将社会救助与发展生产紧密联系,将社会救助过程变成发展生产的过程。依靠有限的资源调剂进行社会救助,只能暂时缓解贫富不均的现象,在短期内、低水平地救助弱势群体,而要彻底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发展经济,推动生产的进步,为社会救助事业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基于此,中国共产党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思想指导社会救助实践,更多地将社会救助工作转变为“采集野菜代食品运动”、“春耕运动”、“抢种、补种、多种运动”、“大力发展工副业”等生产自救运动,特别是抗日根据地曾形成全党、全军、全体人民“大生产”的局面,这说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实践不是“夺富济贫”,而是“兴业助贫”。“兴业”不仅发展农业,而且尤其注意发展“见效快的工副业”,不仅组织一家一户的生产,更注意在互助合作基础上的规模生产,这就从根本上增强了社会救助的绩效,使中国社会救助向近代化的方向发展。

再次,社会救助范围广,领域宽,社会救助内容与方法多元化,社会影响深远。社会救助功能的发挥必须以社会救助的良好成效为前提,社会救助绩效的取得又依赖于社会救助手段的得法,社会救助手段的得法又植根于对社会救助对象的了解程度和救助主体的努力程度。有鉴于此,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提出“必须改良工人的生活,才能发动工人的抗日积极性”(47);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又指出“我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群众才会拥护我们”(48)。为此,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回应特定时期中国弱势群体的需要并竭尽全力为处于困境和最需要的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社会救助范围涉及灾民、难民、贫民(包括贫困的烟民、游民乞丐等)、失业工人、妓女、孤寡病残等诸多群体,将社会救助内置于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社会变革、经济发展、人的改造等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人的变化之中,通过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种手段救助弱势群体,社会救助范围广泛,领域宽广,社会救助内容与手段多样化,救助绩效显著,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

四、结语

社会救助是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减震器”、“稳定器”和“调节器”。在当今的中国,以社会公正为核心价值的社会救助不仅是经济建设的减震器,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救助的重要性正日益凸现。纵观中国社会救助史,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是重要的里程碑,对当今社会救助与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特别重要的借鉴意义,因为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独立探索中国社会救助道路的结晶,是对中国传统社会救助的总结和巨大创新,也迥异于西方国家社会救助经验,它是关于东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如何进行社会救助的一次探索,更符合中国等东方国家的客观实际。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的独特贡献和重要意义在于,其社会救助思想从广义上定义了社会救助的范畴,精辟地把握了社会救助的原则和内容,正确认识了民主革命时期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规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其社会救助实践中采取的诸种措施,如社会救助的过程就是发展生产的过程、社会救助中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种手段协同联动等,为今天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一:鉴于社会救助与过去的中国革命、如今的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今天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其二,财富的多寡与贫困问题的解决程度并不必然成正比,只有国家通过社会保障措施来重新调节财富,才能有效地削减贫困。其三,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绝不是孤立的,必须融入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或建设中。

注释:

①②③④(26)(3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第312、492、502、528~529、163、92页。

⑤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3册,第112、113页。

⑥(24)(31)(39)《李大钊全集》第3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216、214~216、214~216、214~216页。

⑦(11)赵效民:《中国革命根据地经济史》(1927-1937),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0、325页。

⑧《人民委员会对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红色中华》第15期。

⑨《春耕运动总结与夏耕运动的任务》,《红色中华》第194、195期。

⑩彭德怀:《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9页。

(12)《发展生产,节约经济来帮助红军发展革命战争》,《红色中华》第10期。

(13)江西省档案馆:《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27页。

(14)《湘鄂西省苏维埃的工作》,《红旗周报》第40期。

(15)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三、四册补编(1927-1937)》,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1页。

(16)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研究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9~460页。

(17)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档案馆合编:《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河南部分)(二),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页。

(18)(19)参见拙作:《陕甘宁边区难民救济问题初探》,《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20)(21)参见拙作:《抗日根据地救灾工作述论》,《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3期。

(22)参见冯圣兵硕士论文第23页(中国期刊网)。

(23)刘继同:《英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变迁与核心争论》,《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5)毛泽东:《“万恶社会”与赵女士》,《大公报》(湖南)1919年11月21日。

(27)(32)《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2页。

(28)(42)(47)《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45~646、8~9、766页。

(29)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版,第722页。

(30)朱力等著:《社会问题概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

(33)《李达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549页。

(34)(37)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318、473页。

(36)韩延龙、常兆儒:《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4~37页。

(38)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9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8页。

(4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

(41)(43)(48)《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23~1325、1176、1180页。

(4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2页。

(45)马杰、郑秉文:《计划经济条件下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再评价》,《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年第1期。

(46)严忠勤主编:《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92页。

标签:;  ;  ;  ;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概念与实践的历史考察_社会救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