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贸易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农民收入论文,农产品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091(2007)01-0008-05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农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其收入问题成为我国农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扎实的经济基础。
在农民增收途径的传统思路研究中,关于如何促进农民增收,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的。一是加快农业发展,培育农业优势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从提高生产能力中促进农民增收。例如孙伟艳等(2004)通过分析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特点及作用,得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组织形式的结论;王凤山和杨炳旭(2005)以河南省西峡县为例,在分析了该县产业结构、生产规模、经营模式和生产环节等的调整效益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胡行军(2006)从模型和实证上分析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农业以增加农民收入的增收途径。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以壮大非农经济,从拓宽收入渠道中促进农民增收。在这方面,江勇(2006)在其文章中指出,农业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时期,发展劳务经济已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可以通过发展劳务经济来解决农村富余人员,增加农民收入;而李丽清、周小刚(2006)则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江西省农民收入与其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从而得出加快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劳动力教育程度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手段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三是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从减轻农民负担中促进农民增收。其中董守彦(2005)在其文章中指出,农民增收的背后实质上是农民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民素质问题,因此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
虽然在采取一系列增收措施以后,我国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开始呈现缓慢之势。特别是随着入世深入,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对我国弱势农业的生产和农民收入造成了重大的冲击,农民收入再增长面临缺乏新的增收渠道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突破传统观念的制约,开拓新的思路,去探索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在此本文从分析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关系入手,以新的研究视角讨论了新农村建设中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影响农民收入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与数据
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指数。分析软件采用Eviews5.0软件。
(二)协整分析
1.单位根检验
运用ADF检验法对变量LNCAI[,t]、LNEX[,t]、LNIM[,t]、LNNIF[,t]、LNNIFI[,t]以及它们的一阶差分变量△LNCAI[,t]、△LNEX[,t]、△LNIM[,t]、△LNNIF[,t]、△LNNIFI[,t]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检验的结果(表1)来看,变量LNCAI[,t]、LNEX[,t]、LNIM[,t]、LNNIF[,t]、LNNIFI[,t]的ADF检验值均大于5%水平下的临界值,因此接受具有单位根的假设,是非平稳的序列。又一阶差分变量的ADF检验值均小于5%水平下的临界值,所以拒绝具有单位根的假设,即一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序列,从而可验证变量LNCAI[,t]、LNEX[,t]、LNIM[,t]、LNNIF[,t]、LNNIFI[,t]都是一阶单整序列,由此可进一步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
由单位根检验得知,变量LNCAI[,t]、LNEX[,t]、LNIM[,t]、LNNIF[,t]、LNNIFI[,t]都是I(1)序列,因此本文将采用EG法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在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与农民收入的协整关系时,反映农民收入状况的指标采用LNNIFI[,t]。
对LNCAI[,t]与LNNIFI[,t]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回归,得协整方程为:
从协整方程来看,农民收入的变动与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由方程(1)可得: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长指数将提高1.723个百分点;由方程(2)可得:农产品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将增长0.477个百分点,农产品进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将增长0.369个百分点。
3.建立误差修正模型
由第二步协整检验估计得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与收入的协整方程的残差序列为e[,t]′,令误差修正项ecmt=e[,t]′,建立下面的误差修正模型:
上面的误差修正模型(3)反映了LNNIFI[,t]受LNCAI[,t]影响的短期波动规律,农民收入指数的短期变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短期内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波动的影响,另一部分是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从误差修正项系数估计值来看,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0.0895)的调整力度把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
再进一步分析进出口额与收入的短期波动情况。将进出口额与收入的协整方程的残差项e[,t]″作为误差修正项,建立下面的误差修正模型:
模型(4)说明了影响农民收入短期波动的因素可进一步反映在农产品进口及出口变动上,农民收入的短期变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短期内农产品进出口波动的影响,即农产品进口短期内每变动1个百分点,农户收入将同方向变动0.1021个百分点;农产品出口短期内每变动1个百分点,农户收入将同方向变动0.1170个百分点。另一部分是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从误差修正项系数估计值来看,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0.3474)的调整力度把非均衡状态拉回到均衡状态。
(三)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分析的结果告诉我们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要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来进一步验证。我们根据赤池信息准则(AIC)确定的各变量滞后阶数为2,对各变量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结果表明:LNEX[,t]不是LNNIF[,t]的原因的原假设的概率为0.08564,其不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被拒绝,但是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这一假设被拒绝,因此可以以90%的概率保证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有影响,而LNNIF[,t]不是LNEX[,t]的原因的零假设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都不能被拒绝,所以农产品出口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LNNIF[,t]不是LNIM[,t]的原因的原假设被拒绝,这说明农民收入与农产品进口之间存在着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同样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与农产品进口之间也存在着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LNEX[,t]不能Granger引起LNCAI[,t]的原假设被拒绝,农产品出口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之间存在着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而农产品出口与农产品进口以及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与农民收入指数之间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
二、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方法对我国1985-2005年农产品贸易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从协整分析来看,农民收入的变动与农产品贸易发展状况在长期内存在着均衡稳定的关系,且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农民收入的短期变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短期内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以及农产品进出口波动的影响,另一部分是偏离长期均衡的影响。从误差修正项系数估计值来看,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调整力度更有效。由此证明,充分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当前农民增收的新的有效途径。
从Granger因果关系分析来看,农产品出口是农民收入变动的Granger原因,农民收入的变动是农产品进口的影响因素,同样农产品出口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的Granger原因,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又进一步影响农产品的进口。从而表明我国农产品出口已经不再只是调整国内农产品剩余和增加外汇的手段,而是成为开拓中国农产品市场的一个重要渠道,对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农产品出口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日益明显,依靠农产品出口拉动农民收入增长,已成为当今发达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李德阳,2005)。
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促进农民增收的新的有效途径是努力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并积极扩大农产品出口,为此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实施竞争性农业发展战略,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我国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并通过国家政策的调整来加大政府对弱势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同时努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及科技含量,为国际市场提供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从根本上提升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积极改善农产品出口结构,不断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
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种类和数量,通过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完善市场机制和农村经营体制,缩短农产品出口对农民收入影响的时滞,并且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提高农产品深加工度,增加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在农业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确保我国优势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地位,使农产品出口更好地为农村经济服务,更加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3.合理制定贸易促进政策,大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出口
完善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提高大宗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出口退税率,努力降低农产品成本。并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农产品出口促进基金,资助农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和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等活动。
注释:
①本文采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竞争力指数(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来衡量,其计算公式为:CAI=(X[,i]-M[,i])/(X[,i]+M[,i]),X[,i]表示i类产品的当年出口额,M[,i]表示i类产品的当年进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