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主义”抑或“整体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义论文,个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656(2000)01-0075-06
一、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
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极力追求“唯科学主义”的方法论,他们以“经济人”为基本假设,试图建立公理化的演绎逻辑体系,因此个体主义方法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一个方法论原则。
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还原法为基础,通过对“经济人”的分析奠定了古典经济学个人利己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斯密认为劳动分工、货币发明、经济机制等都是在个人追求自由利益的过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那么个人的追求又如何形成社会的共同利益呢?斯密认为,社会是个人的加总,社会的共同利益也就是个人利益的加总。这是个体主义的一个典型特征,即个体的线性叠加就是整体的性质。为了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分析经济现象,古典经济学采取了物理学中最常用的分析方法——隔离法,通过一系列的假定,排除了一切干扰因素,把个人从社会中抽象出来,得到了一个“理想类型”(ideal type)——“经济人”。这样,古典经济学就得到了一个不与外界发生关系的、严格遵循各种戒律的、会计算并能获取最大利益的“理性傻瓜”,这个“理性傻瓜”在传统经济学中一直扮演着基石的角色,支撑着整个分析大厦。
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是“对个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其方法论从本质上讲也可以概括为个体主义方法。其理论中的“个体”就是其关于“经济人”的假定,它不仅构成了整个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为新古典宏观大厦提供了基石。无论艾伦—希克斯、萨缪尔森的消费者行为理论,马歇尔、拉特斯的厂商理论,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的一般均衡理论,还是希克斯的边际生产力理论,贝克尔的人力资本理论,都是以“经济人”假定为研究核心或出发点的。在经过“加里·贝克尔革命”、新经济学运动、卢卡斯和萨金特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后,“经济人”内容得到了更新:一方面对原来使用的某些关键概念赋予新的广义解释,把“经济人”模式扩展到非经济行为领域的分析,从而揭示出“经济人”的某些实际行为特征;另一方面,结合交易成本、信息成本、预期等新的学术成果修改新古典“经济人”模式中的那种苛刻的“标准理性选择”和“完全信息”假定,从而既能增强“经济人”模式的解释能力,又能够发掘约束经济人行为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深层含义。但是不管怎样修改,他们的认识论基础是相同的:一切经济现象都可以视为在交换过程中彼此会发生冲突的无数个人愿望和追求的结果。于是,从认识论中引申出来的方法论原则就是:从个人的经济行为出发来理解整体的市场行为。在这种原则中,个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被视为是理论分析的最终基础,而社会经济则被视为一种无数的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无意识的产物。
奥地利学派则更进一步,他们把“经济人”抽象成“极端”的个体主义方法论,把个人变为孤立于世的不属于社会的“原子”,把个人看成是生活在“孤岛上的鲁宾逊”,认为分析“鲁宾逊”,就可以寻求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所以经济研究的根本点就应放在孤立的的个人的欲望及其满足这种欲望的条件上。现代奥地利学派如默莱伊·罗思巴德 (H·N·Rothbard)、伊斯雷尔·科涅尔(I·M·Kirzner)和路德威格·拉赫曼(L·Lachman)不但绝对坚持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它是一个先验的有启发的假设,而且对诸如国民收入和总的价格指数等所有宏观经济总量表示深深的怀疑,并排除了所有不能简化为微观经济学命题的全部宏观经济学命题。哈耶克甚至认为,在社会科学领域里,不存在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实体,像“社会”、“市场”、“法律制度”等词汇并不代表直接观察到的实体,而是用来解释人们行动的理论概念,社会科学的“事实”充其量不过是我们所做的关于个体行为的假设。
个体主义方法论经过长期的发展,其内容不断得到完善,在西方经济学占据了主流位置,尽管如此,个体主义方法论还是一直受到非主流经济学中整体主义方法论的批判。
首先,德国历史学派对个体主义方法论提出了质疑。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Bruno Hildebrand)认为,以孤立的个人经济动机作为分析基础,就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经济人”抽象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实际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是文明的婴儿和历史的产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观、人和物质对象的关系以及他和其他人的关系,都不会总是相同的。地理影响着他们,历史改变他们,而教育的进步可以完全改造他们”。新历史学派中的杰文斯、门格尔等人在批评“经济人”抽象时,说它是“孤独的人”、“原始的个人”,以至于不能不使人们认为“经济人”似乎是超越于社会和历史之外的“虚假的人”。
其次,制度学派对“经济人”也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在凡勃伦看来,新古典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瑕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像的功绩,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新古典理论不仅本身不能有效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这种社会真象的探讨。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源在于那种非历史的、简单化的“经济人”人性观和以个体主义作为出发点的方法论。制度主义经济学家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等社会性的需要;人所做出的选择,并不仅仅以他的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而且还建立在他个人的社会经验、不断的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因此,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制度结构、组织模式、文化和社会规模去理解人的经济行为。新制度主义认为,个人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因此,单独考察个人的动机来发现经济规律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
当然,历史学派、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对“经济人”的批判,并没有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产生动摇,也没有在批驳的过程中真正建立“社会人”模式和整体主义方法论。相反,这种批评促使信奉“经济人”的理论家不断弥补原有的某些严重缺陷,修正传统的某些表述,使“经济人”更加丰富。
但是,方法论的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并没有停止。30年代后,随着宏观经济学的产生,整体主义方法论逐渐受到重视。瑞典学派首先采用总量分析方法,为建立宏观经济理论体系打下了基础。随后凯恩斯克服了传统经济学的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也采用了总量分析方法分析了总供给、总需求、总生产、总收入、总消费、总投资、总储蓄、总就业等一系列总量。另外,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弹性分析方法从数量上说明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打破了过去那种以个量分析为基础的线性方程的局限。当凯恩斯把乘数应用于投资增加对推动收入、就业量成倍增长的投资乘数分析中时,已接近于非线性中的“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而这一特征也是整体主义方法的典型特征。
但是“凯恩斯革命”不彻底,随着后凯恩斯时代的来临,其总量分析方法也逐渐遭到了冷落。六十年代后,方法论的整体主义改变方向,个体主义受到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来自公共选择学派的挑战。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证明,在严格坚持经济学关于人及其行为的假定条件下,“经济人”或理性人都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也就是说,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并不能得出集体利润最大化的结论。奥尔森直言不讳地说,在经济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实际存在两个基本“定律”。所谓“第一定律”是指:在某种情况下,当个人仅仅考虑其自身利益时,集体的理性结果会自动产生。这种情况下,个体主义的方法是有效的,个人利益的叠加就是全体利益。这就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但是在某种情况下,不管个人如何精明地追逐个人利益,社会的理性结果不会自动地发现,此时此刻,只有借助于“引导之后”(a guiding hand)或者是适当的制度安排,才能求得有效的集体结果。这就是所谓的“第二定律”。这种情况下,研究集体行动是研究经济组织的一个出发点。布坎南(J·Buchanan)对于奥地利学派的“鲁宾逊”模式也提出了质疑, 认为在经济交往中需要通过不同的社会组织来获得相同的利益。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批判并不是基于整体主义方法论,相反,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牢牢扣住了“经济人”这个基本假设,把它扩展到公共领域,因此它对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批评是来自内部的声音。
二是来自新哲学派别的挑战。首先是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强调不仅要从事物的个别成分去认识它,而且要从结构的整体去认识。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应用结构主义分析方法,从经济整体性及结构分解的角度分析经济的发展,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是自我均衡的体系,而是持续的不均衡状态,这种不均衡的主要根源是部门间的结构上的差异。因此,必须把经济分解成几个构成部分,从结构联系的角度去分析经济发展的过程。其次是后弗洛伊德心理学。后弗洛伊德心理学发现,对于任何一个确定的情形,个人的反应永远不可能准确地预言。所以经济学研究的目标应当是对社会群体,而不是对个人行为进行预测和解释。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要描述的不是个人反应,而是个作为一个大的社会体系中的一员的反应,也就是社会群体的经济行为。显然,目前流行的经济学中的理论强调“理性经济人”和无视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容易形成错误的结论,即经济学能够解释个人的行为。
三是来自自然科学的挑战。首先是系统论专家,然后是哲学家,最后是经济学家利用最新的自然科学成果,以整体的方法研究社会经济系统。他们认为,经济组织每一种整体性功能几乎都能用功能耦合系统来刻画,而具有许许多多功能的整个市场经济组织就是这许许多多互相作用、互相关联的功能耦合网的总和。各式各样的经济理论和模型实际上都是对这一巨大经济关系的功能耦合网的简化处理得到的结果。混沌经济学认为,经济系统由百万计的个和组织的相互作用所决定,而每一个人和组织又涉及到数以千计的商品和数以万计的生产过程,因此,个体行为并非是一种孤立的存在,仅仅完备地认识个体的行为并不能使我们掌握整个经济系统的演化状态。事实上,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决定着整体的特征和每一个个体的特征,整体规律在整体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远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因此,经济学研究要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注意在整体规律约束下的个体行为。
近年来,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论争的重点又有所转向。随着博弈论进入主流经济学,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原则得到了加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在维护传统研究方法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放弃了一些没有微观基础的假定,一切从个人效用函数及其约束条件开始解释约束条件下的个人效用最大化问题而导出行为及均衡结果。而与此同时,随着非均衡、非对称、非理性现象的出现,经济个体主义的信仰和方法再次受到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质疑。他们不断地追问:每个关于经济现象的陈述能否可以还原为关于个人经济行为的陈述;经济行为本质上能否属于单纯的个人理性的计算;在信息非对称的经济世界里,个人最大化目标能否完整地实现;个人的经济自由度究竟有多大;在决定经济的各种因素中有无非经济因素的存在等等。可以预见,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的论争将继续下去。
二、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争论的实质
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关于两种方法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问题。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认为,构成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唯一真实的基础是个体的人;而整体主义认为,社会整体大于社会个体的总和。随着争论的深入,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是否存在不可还原为个体特性的经济规律这个问题上。(二)关于认识论问题。方法论的个体主义指出,即使我们可以用整体主义的方法去预测、描述和控制经济活动,但是如果不把这些经济活动视为个体活动的集合,我们依然不能恰当地“理解”它们(依据个人的倾向);整体主义则认为,如果能够发现说明社会的独立的经济规律就等于在科学研究的意义上获得了对人的经济活动的理解。(三)有关逻辑学、语义学问题。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认为,有关整体的概念、术语是不可直接观测的虚幻之物,即使真实存在,都将通过“翻译”而被消去,还原为有关个体的概念秫语;而整体主义则认为,像这样语义意义上“消去”、“翻译”或简化和还原是做不到的。例如把“萧条之后是繁荣”这类陈述还原为个体主义的语言就很困难。
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对的实质就在于,是从个人、个体出发去说明、解释经济现象,还是从社会的整体即社会制度、组织、群体等出发去说明经济社会现象。对立的焦点在于,在说明、解释经济社会现象时,经济和社会的整体现象是可还原为个体的,还是不可还原的、独立的和自成一格的现象,哪一种说明是更带有根本性质的说明。历史哲学家德雷(W·H·Dray)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这个问题,他说,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在方法论上的对立在于,我们是否应该把大规模的社会事件和状态仅仅视为由个体男人或女人参予的行动、具有的态度和面临的关系和环境等等所组合或聚合起来的东西。方法论的个体主义者说,我们应该这样看,方法论的整体主义者则声称,应该将社会现象放在它们自主的、宏观的分析层次上来研究。
然而,正如罗宾斯所说,“在某种程度上,二者的对立只是语义的而非实质性的”。从验证的逻辑角度看,要验证整体主义所发现的理论假说,不论所发现的是经济事实本身,还是经济事实间的关系,都需要从考察这些理论所论断的事实或关系所涉及的个体或情境的数量入手。如果这些数量是无限的,那么这些理论假说同样是不可能得到验证的。对于这些数量有限的情形,则相应的假说在理论上有可能获得严格的检验(一般在操作上是不可能)或概率性检验(一般在操作上是可能的)。所有这一切逻辑分析的结论都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情形完全相同,因此,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在验证的逻辑上并不存在本质的对立。
事实上,二者都有其优势和局限。
还原论的局限正如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Ludwing
VonBertalanffy)所说,考察各自孤立的部分, 是不能理解各级系统的。正是这种局限性,经济学的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对于解决那些具有复杂联系的、不可分割的经济系统时显得力从不心。当他们分析了每个个体的特征时,如何过渡到整体便成了最关键的问题。其实,经典作家早已洞察到这种个体与整体的内在矛盾。马克思正是从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这一体现在一切商品经济活动中的基本矛盾出发,推演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派生出的两个基本矛盾:(一)个别企业的有组织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二)生产无限扩大的趋势与社会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阿罗定理”也说明,个人福利的简单总和不一定与社会福利一致。可见要跨越个人,或个人单位与“社会”、“集体”之间的桥当是不容易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入“合成推理谬误”(由于某一原因对个体说来是对的,便据此而认为对整体说来也是对的)的深渊。新古典经济学家企图将个人效用加总计算即为社会效用的办法来过桥,最终还是掉下桥来。由于整体不等于局部的简单加总,而“经济人”假定又使每一个个体具有同质特征,因此,在新古典体系内不可避免地出现“经济人”行为悖论(个体“经济人”的最大化行为在集体行动中导致非最大化结果)、偏好系统悖论(反映个体“经济人”对不同商品进行效用排序和不同消费的偏好系统仅能推出同质性商品的效用排序和一致性消费行为)等难题。
同样,整体主义方法论也存在明显的局限。首先,整体方法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在模型化、定量化、形式化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在涉及变动性领域的问题如人的发展、市场、价格等,它的弱点明显地暴露出来。其次,整体主义摆脱不了所谓“整体性悖论”:只有从整体出发才能认识个体,只有认识了个体才能认识整体。整体确实不能归结为个体的总和,但是任何整体又不能脱离个体。经济现象如果脱离开个人的活动, 那就会成为一种先验的、神秘的东西。再次,如何界定整体也是整体主义方法论者面临的一个问题。小至家庭、企业,大至利益集团、国家,它们也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自主性,也就是说,它们也是“个体”,特别是相对于更大的整体而言,更是如此。同样,任何个体也不是一种单独存在的部分,是诸多“关系”的总和,所以个人也就是一个“小宇宙”,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体就是一个整体。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温和的个体主义(以传统的个体主义为出发点,吸收整体主义的某些原则)和“妥协的整体主义”(以传统的整体主义为出发点,容纳个体主义的某些原则),以调和两者的对立,当然这两种形式都是不彻底的,因为它们都没有触动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相对立的基础。尽管如此,“综合”已形成了一种趋势。正如一位著名物理学家所说:“事实上,我们将会看到,绝对的部分或整体并不存在。”因此,“还原论和整体论,分析法和综合法是互补的理论方法,两者并行。”在经济学方法论中,这种趋势表现为从60年代开始的由萨缪尔森等人掀起了“新古典综合”和70 年代由卢卡斯、 萨金特和华莱士(Henry Wallace)等人掀起的“理性预期革命”, 他们试图把凯恩斯的总量分析同马歇尔的个量分析综合起来,严格根据微观假设和微观行为来推演出宏观行为,用微观规律来解释宏观现象。可见,经济学方法论的两派是互补的,两派的对立只是双方在侧重点所区别而造成的。
其实研究经济学,方法论的出发点应是:“从整体着眼,从个体着手”。
收稿日期:199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