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斯政策的变化及对巴勒斯坦政局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哈马斯论文,巴勒斯坦论文,政局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06年巴勒坦第二届立法委员会的选举中,哈马斯出人意料地获胜,赢得了组阁权。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伊斯兰激进势力的代表,立场强硬,主张以武装斗争消灭以色列。此前哈马斯一直游离于巴解组织和自治政权之外,如今则通过大选走上巴勒斯坦的政治前台。哈马斯进入议会并主导内阁后,在新形势下的策略调整及其给巴勒斯坦政坛造成的冲击和影响,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哈马斯的理念和基本主张
哈马斯的全称是伊斯兰抵抗运动,是由加沙的穆斯林兄弟会(下称“穆兄会”)演变而来的。传统的穆兄会是一个非政治性组织,主要从事宗教宣传、文化教育和社会救济等福利活动。然而,处在以色列军事占领和政治高压统治下的加沙地带的特殊环境,促使哈马斯逐渐向一个政治组织转化。1987年,在被占领土自发的民众起义爆发后,哈马斯在其精神领袖亚辛的提议下,适时地抓住机会,从幕后走向台前,充当了起义的领导者和组织者。1994年军事支部——卡桑旅建立起来后,哈马斯遂成为一个宗教—政治—军事一体化组织。
宗教上,哈马斯崇尚伊斯兰教的传统思想,信奉伊斯兰教义和法则。其浓厚的宗教色彩和毫不妥协的斗争立场集中体现在《哈马斯宪章》中。其基本内容有下列几点:(1)哈马斯是世界伊斯兰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伊斯兰教是哈马斯的最高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的源泉。即“先知是它的榜样,《古兰经》是它的宪法,圣战是它的道路,为真主献身是穆斯林的崇高理想。”(2)认为整个巴勒斯坦土地是伊斯兰教世代相传的宗教地产瓦克夫,其神圣性和完整性不容侵犯。任何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国际会议、和谈倡议和方案都是对伊斯兰教的背叛。(3)“圣战”是遭受敌人侵略的每个穆斯林义不容辞的义务和唯一选择,通过“圣战”消灭以色列,解放从“地中海到约旦河”的全部巴勒斯坦领土。(4)尊重巴解组织,承认其在巴勒斯坦事业中的地位,然而坚决反对巴解主张的世俗主义,认为伊斯兰教包容和高于民族主义,未来的巴勒斯坦国应是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神权国家。① 上述理念和基本主张同巴解组织与法塔赫的宗旨完全相悖。
从事宗教宣传、慈善事业和福利活动是哈马斯社会工作的基础,哈马斯基本的发展策略是在中下层群众中招募成员,扩充组织。在人多地瘠的加沙地带,哈马斯利用广泛的外援,向所有请求帮助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并创办了许多幼儿园、医疗服务机构和学校。哈马斯通过扶弱济贫,逐渐在巴勒斯坦人民中树立起了威望,建立了雄厚的群众基础,为其不断发展壮大获得了宝贵的政治资源。
政治上,哈马斯主张武装斗争,以武力彻底解放从约旦河西岸到地中海的全部巴勒斯坦土地,实现建立一个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的目标,拒绝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利。“培养烈士”,向以色列军民进行炸弹袭击,是哈马斯最具威慑力的武器,但也招来了“恐怖主义”的恶名。哈马斯对执行任务死去的烈士亲属抚恤有加,向其遗属每月支付300~600美元的终身抚恤金,此外,还负责向他们提供医疗保健、教育等其他费用。另一方面,哈马斯对通敌者、犯罪者的处罚十分严厉。宣称“任何与以色列合作者都是叛教者,都将按真主的法律被处死,”为此专门成立了负责调查与抓捕同巴解组织与以色列当局合作的“叛徒”,对其严加惩罚。②
哈马斯在被占领土的崛起与巴勒斯坦政坛的主导力量巴解形成了某种竞争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东和平进程启动后,哈马斯因坚决反对巴以《奥斯陆协议》,成为巴解的反对力量。双方在意识形态、斗争目标和方式、方法的差异导致彼此间的矛盾与分歧不断加深,严重时甚至兵戎相见。
以色列更是将势力不断壮大的哈马斯视为眼中钉,采取各种手段打击报复哈马斯。除了围攻、逮捕、驱逐哈马斯成员之外,集中主要力量对哈马斯领导成员和骨干力量进行暗杀活动。据不完全统计,阿克萨起义爆发后,仅以色列承认的针对哈马斯领导人的暗杀活动即有百次之多,小规模军事行动更是无以数计。③ 以色列的军事行动给哈马斯造成了严重的人员损失,据哈马斯方面的资料显示,2001年以来的整个因提法达期间,平均每周都有2名哈马斯骨干成员丧生。④ 在巴以和平进程中严重偏袒以色列的美国也将哈马斯定性为恐怖主义组织,多次称其为“中东和平进程的障碍”。然而,以色列和美国的军事打击、经济封锁、外交压力不仅没有摧垮哈马斯或迫其就范,相反,在与美、以两国的斗争中,哈马斯的力量和影响不断壮大,群众支持率越来越高。即使在以色列不顾国际舆论悍然杀害了哈马斯的精神领袖亚辛及其继承人兰提斯之后,表面上元气大伤的哈马斯,实则在巴勒斯坦人民乃至阿拉伯世界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政治资源和声望。因此,哈马斯转变策略,参与巴勒斯坦大选,且一举成功,并非偶然。
哈马斯政策的调整与变化
随着哈马斯在巴勒斯坦境内影响和声望的提高,加之巴以和平进程久滞不前,尤其是人们对自治政府的期望和信任度下降。哈马斯审时度势、改变策略,决定参加2006年的立法委员会选举。从它的竞选纲领到组建联合政府的计划草案,再到执政纲领的出台,显现出了哈马斯政策变化的三部曲。特别是最近哈马斯和法塔赫达成的“麦加协议”,更加凸显了哈马斯政策和立场不断调整的特点。
(一)“变化与改革”的竞选纲领
为了参加立法委员会的选举,吸引选票,哈马斯将目光对准巴勒斯坦政坛的僵化,以及正在困扰法塔赫所暴露出的腐败问题,从而提出“变化与改革”的竞选纲领,可以说是一个高超的斗争策略。在此纲领中,哈马斯的宗教色彩已大大淡化,甚至对其长期奉行的抵抗战略也较少提及,而是用大量篇幅突出政府改革、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等问题。长达14页的选举纲领几乎包括哈马斯所关注的巴勒斯坦生活的方方面面。内政、外交、行政改革与惩治腐败、立法政策与司法改革、公共自由与公民权利、教育政策、社会政策、媒体和文化政策、健康与环境政策、财政经济和金融政策,等等,都在哈马斯的议事日程当中。⑤ 从中不难看出,哈马斯关注的重点是国内改革和政府重建等问题。关于内政改革,哈马斯认为,巴勒斯坦的政治制度应该建立在政治自由、多元主义、自由结社、组织选举的基础上,惟有如此,巴勒斯坦才能向着一个团结、自由、进步的社会发展。哈马斯同时主张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司法审判独立。对于巴勒斯坦民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哈马斯宣称要打击各种形式的腐败,认为它是削弱民族阵线、阻碍民族团结的罪魁祸首。
(二)组建联合政府的计划草案
哈马斯赢得了2/3的议席,这一突如其来的胜利结果远远超过了哈马斯对自身的预期,对此,哈马斯多少有些茫然无措和缺乏准备,因而积极地游说其他各派分享权力,共组联合政府。一方面,哈马斯长期以来体制外的身份使其严重缺乏与国际社会联系的渠道和执政经验,因而迫切需要其他政治力量、特别是法塔赫的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吸纳各派力量共建联合政府也是哈马斯政治路线中始终强调的民族团结思想的具体实践。联合政府的计划草案即体现了哈马斯要求团结,极力争取不同政见组织的支持、特别是与法塔赫共组联合政府的愿望和努力。
该草案主要由前言和39项具体条款构成。前言主要表达了组建联合政府以恢复巴勒斯坦人的民族权利,维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尊严的总体目标。在具体款项中,哈马斯陈述了对巴以问题的态度:以色列结束占领、撤离犹太定居点;建立巴勒斯坦国,反对不公正的解决方案;支持难民返回家园的权利;……⑥ 哈马斯的上述主张基本上代表了巴勒斯坦内部各派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共同立场。面对国际社会要求哈马斯承认巴解与以色列达成的和平协议的压力,哈马斯在该草案中表明:“与国际社会合作,致力于结束以色列的占领,恢复该地区的和平、自由和稳定;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此前与以色列签署的协议”⑦。这些都显示出哈马斯正逐步地向国际社会的主流靠拢。总的看来,所有的条款基本出于“两个国家”的构想,几乎没有提及哈马斯宪章中有关“解放整个巴勒斯坦土地”和“消灭以色列”等内容。哈马斯已流露出将最终目标定位于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立未来的巴勒斯坦国的思想理念,与巴解组织和法塔赫的主张趋于一致。
(三)执政纲领
2006年3月27日,巴勒斯坦自治政府总理哈尼亚发表的组阁演说是哈马斯政策调整变化的另一个重要标志。单独组阁的哈马斯此时已无需为吸引选民或拉拢政治反对派做出一些违心的承诺,因而该纲领真实地体现了哈马斯自己的执政设想和理念。事实是,哈马斯并没有从前两个纲领的立场上后退,在某些方面甚至还有明显进步。“对话、合作、协商”,以及新政府愿与所有的巴勒斯坦派别合作是哈马斯施政纲领中不断传递出来的信息。哈尼亚声称内阁的大门将永远为巴勒斯坦各政治派别敞开,强调民族团结是哈马斯不变的思想。⑧ 与此同时,哈尼亚也多次提到巴勒斯坦被占领的现实,意在提醒其他的政治派别,我们别无选择,只有团结起来共同保卫家园。
值得注意的是,哈尼亚组阁演说的字里行间始终流露出“两个国家”的思想,即含蓄地承认以色列,巴勒斯坦方面将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立未来的国家。为消除以色列和西方的疑虑,哈马斯表示愿与以色列就各项事务进行协商。哈尼亚列出结束被占领状态、维护被占领土的安全,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以及打击腐败等当前面临的七大任务,并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和前提首先在于政治改革,建立一个奉行社会正义,清正廉洁的政府。引人注目的是,哈尼亚特别强调了公民的概念及其在民族团结中的重要意义。在改善人民生活状况的问题上,哈尼亚指出,巴勒斯坦经济的发展不能完全依赖外援,只有大力引进外来资本,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保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⑨
哈马斯在执政前后发布的3个重要文件表明,哈马斯从角逐巴勒斯坦大选到获胜后组阁,其政治思想和斗争策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极端强硬的斗争立场有了明显松动。例如,在3个纲领中,“圣战”的口号较少被提及,只是强调抵抗非法占领是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放弃了收回整个巴勒斯坦土地的主张,流露出“两个国家”的建国思想。一直以态度强硬著称的哈马斯政治局主席哈立德·迈沙阿勒,2007年1月10日在接受路透社专访时承认,以色列的存在是一个“事实”,他同时表态,未来巴勒斯坦国的疆域应当包括加沙、约旦河西岸和东耶路撒冷。⑩ 这是哈马斯对承认以色列的明确表态。哈马斯的策略调整既有大选获胜后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迫使其不得不改弦更张的外部因素;同时更有哈马斯主动顺应时势,及时进行“转型”的因素,彰显出其实用主义和灵活性的一面。遗憾的是,美国和以色列对哈马斯的上述诸多变化视而不见,仍然固守哈马斯1988年的宪章,对其抱以深刻的歧视和偏见。
哈马斯执政对巴勒斯坦政局的影响
哈马斯的政党化、合法化及上台执政,体现出巴勒斯坦民众主流意志的变化,为巴勒斯坦政坛注入了新的因素。巴勒斯坦政坛将会出现由哈马斯主导的议会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共同执掌权力的复杂局面。虽然当前联合政府已组建,但是巴勒斯坦政局混乱与分裂的因素并未根除。联合政府仍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
(一)巴勒斯坦内部团结问题依然严峻,武装冲突时有发生
自哈马斯获胜以来,巴勒斯坦内部的分歧集中表现在法塔赫与哈马斯执政理念的差异、斗争方式的区别、意识形态的争论上,双方的关系极不稳定。二者的斗争还从政治领域扩大到军事领域,武装冲突、暴力事件曾一度扩大和加剧。有人甚至惊呼巴勒斯坦陷入了内战。虽经多次协调,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是只要根本分歧仍然存在,暴力冲突就不会完全消失。当前,虽然双方已在2007年3月17日组建了联合政府,但两个主要派别哈马斯和法塔赫的分歧并未完全消弭,立场并不完全一致,团结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爆发冲突的根源犹存。因此,双方关系的改善和立场的相互接近仍需有关各方做出努力。
(二)巴以和平进程仍停滞不前
哈马斯执政以来,停滞不前的巴以和平进程并未开启。主要原因是美、以两国认为哈马斯立场强硬,未能公开明确承认以色列,不但没有降下抵抗旗帜,相反继续坚持武装斗争。因此,拒不与巴勒斯坦联合政府打交道,巴以和谈继续停滞。但实际情况是,哈马斯执政以来大大减少,甚至停止了该组织对以色列的暴力袭击活动,这是哈马斯政策的一大变化。但是西方社会对此视而不见,坚持认为巴勒斯坦联合政府是和平进程的障碍。巴勒斯坦联合政府建立后,和平进程的开启仍需要各方的沟通、增进了解,更重要的是,有赖于美以对巴勒斯坦联合政府立场的松动。
(三)经济困局仍无改观
从2006年3月哈马斯政府建立以来,美国和欧盟中止了对巴勒斯坦的援助,以色列也一度停止了向巴勒斯坦移交每月5000万美元的代征税款,此项金额约占巴勒斯坦联合政府每月用于支付公务员薪金的半数。尽管伊朗和有些阿拉伯国家向哈尼亚总理的巴勒斯坦联合政府提供了一些援助,但是每况愈下的财政收支状况和日益加剧的财政危机并没有彻底改观。因此,政府常常拖欠公务员的工资,曾引起了公务员上街游行事件。早在2006年3月,世界银行就曾预测到2006年底,巴勒斯坦人均收入将下降30%,失业率将由原来的23%升至40%,而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民众的比例将从2005年的44%变为67%。(11) 严峻的经济形势使哈马斯竞选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承诺也成了一句空话。巴勒斯坦人民企盼国际社会解除对巴勒斯坦的经济封锁。如果说,经济问题曾成为哈马斯获胜的一个有利条件的话,那么现在则变成了困扰哈马斯的一个因素。虽然联合政府已经组建,但是解除封锁和扭转经济困难局面也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完成的。
(四)体制内部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
根据《奥斯陆协议》精神建立起来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实行议会体制下的总统负责制。阿拉法特以巴解主席和自治政府总统的双重身份直接领导内阁,同时担任安全部队总司令,执掌军事大权。相形之下,立法委员会的权力较弱。(12) 第二次因提法达爆发后,美国和以色列借口阿拉法特未能有效阻止巴勒斯坦激进势力的对以袭击活动,不承认其作为巴勒斯坦方面的谈判对手,并要求阿拉法特进行内政改革、设置总理一职并赋予其实权,以此作为重新开始政治谈判、推出和平“路线图”的条件。面临巨大压力的阿拉法特不得不设置了总理职位。这就造成如今的巴勒斯坦总统、总理并存的二元体制,一方面是总统握有安全部队的指挥权和外交、防务的决定权;另一方面是总理组阁,却只有内政事务的管辖权。二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显然无法调和。安全部队是巴勒斯坦政治中的重中之重,但目前却是总统和总理各指挥着一支武装部队。
如果总统、总理的关系不能理顺,并且由属于不同党派的人员担任,由此造成的政策分歧、矛盾将会一直存在,会给巴勒斯坦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因而体制改革迫在眉睫。虽然联合政府已建立,但是总统、总理之间的权限分配、权力的从属关系并未解决。政府内部的政策分歧、矛盾仍然存在,这将会对巴勒斯坦内政、外交、财政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五)巴勒斯坦联合政府组建后,形势仍不容乐观
巴勒斯坦联合政府组建后,国际社会反应冷淡。以色列明确宣称抵制巴勒斯坦新政府,只在有关民生问题上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保持有限接触。(13) 美国国务卿赖斯在众议院表示,美国将只与阿巴斯和政府内的温和派打交道。(14) 欧盟目前也在观望,暂时不会恢复对巴勒斯坦的经援。因此,巴勒斯坦联合政府通向国际社会、特别是为以色列、美国、欧盟所接纳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
总之,当前巴勒斯坦联合政府虽已建立,但是上述5个方面的困境犹存,完全改善尚需时日。巴勒斯坦问题的最终解决、巴以和平进程的重启和健康发展有赖于国际社会、特别是美、以两国对巴勒斯坦联合政府的宽容和接纳,有赖于巴勒斯坦政策的继续变化和各方面的努力。从巴勒斯坦方面讲,哈马斯应该在承认以色列、放弃武装斗争、争取国际社会承认方面继续努力,为重启和平进程、加强内部团结、发展经济以改善民生、理顺协调好权力机构的关系、特别是总统与总理之间的关系作出贡献,为巴勒斯坦国的早日建立创造条件。
注释:
① See Shaul Mishal and Avraham Sela,the Palestinian Hamas,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0,p.177.
② 参见安维华:《哈马斯现象的宗教—政治解读》,载《西亚非洲》,2006年第4期,第6页。
③ See Khaled Hroub,“Hamas after Shaykh Yasin and Rantisi”,Journal of Palestinian Studies,Summer 2004.
④ See For Hamas deaths by assassination since mid-2001,see http://www.Palestine info.info/arabic/hamas/shuhda/shuhda.htm.
⑤ See from the electoral platform for“change and reform”of Hamas.
⑥ See the Proposed National Unity Government program of Hamas.
⑦ Ibid.
⑧ See from the Cabinet Platform of Hamas.
⑨ See Khaled Hroub,“a ‘New Hamas’through its New Documents”,Journal of Palestinian Studies,Summer 2006.
⑩ 参见人民网,《哈马斯领导人承认以色列“事实”存在》,2007年1月12日。
(11) 新华网,《世界银行称巴勒斯坦经济有可能恶化》,2006年5月8日。
(12) See Nathan J.Brown,Palestinian Politics after the Oslo Accords,Lond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3,pp.94-137.
(13) 参见《新民晚报》,2007年3月23日。
(14) 参见人民网,《巴勒斯坦新内阁上任,美国和以色列态度冷淡》,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