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科学的两种研究范式--可及性与不可约性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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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675(2013)03-012-05

在人类知识体系总汇中,按学科性质来划分,人们通常把它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三大类。我们这里所讨论的“社会科学”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它与自然科学相对,是指一切以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人的精神世界、审美情趣、价值规律等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切非自然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然而,长期以来,西方社会在实证主义科学观的笼罩之下,提出只有能实证的才是科学的观点,只有那些能准确描述和预测自然的客观对象的知识体系才被认为是真正的知识,而那种以理解人的主观状态或人类社会历史现象的知识体系不被认为是真正的知识,被拒斥在科学的大门之外。于是自然科学就成了“科学”的代名词,换言之,“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科学家”就等同于自然科学家。这种几乎带有普遍性的科学观对当代中国,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科学观有着极大的影响。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向来以政治、伦理为本位,缺乏科学传统,缺乏实证精神,而丧权辱国的鸦片战争让国人只看到了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技术威力,并把这些东西当成了西方科学和文明的全部。民族存亡的严重威胁,明显地局限了我们的视界,它引导了中国近代文化走上了唯科学主义的道路。尤其是到20世纪中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上学到了世界一流的科学技术,并在许多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为中国现代科技本土化,奠定了基础。正是在这些炫目的科技成果的包围之下,我们只注重西方的科技,而忽视乃至轻视西方的人文与社会思想;只重视“洋货”的引进和享用,根本不重视民族文化精神的培植和重建,从而陷入了对“科学”的迷信之中。再加之,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中,重继承轻批判的思维模式根深蒂固,国人对西方的科学观念往往采用“拿来主义”的方式,毫不考虑本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从而导致了社会科学在中国的严重滞后,使现代科学陷入深重的危机之中。

当务之急,疗治现代科学危机的根本途径就是要解构传统的科学观,重新确立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认识到社会科学在研究上存在两种范式:一种是可通约的,即像自然科学一样,通过实证方式来研究,全世界可以通用;另一种是不可通约的,它带有明显地域性和民族性。也就是要看到社会科学与实证的自然科学之间的区别,让社会科学遵循自己的模式来处理自己的问题,摆脱唯科学主义的束缚甚至奴役,从而使社会科学获得“科学”的地位,以一种更为开放的心态来构建当代科学概念。

一、近代“科学”含义的片面性及其严重后果

著名的科学史家W·C·丹皮尔称19世纪是“科学的世纪”。但滑稽的是,正是自19世纪以来,人们对“科学”一词的理解就存在着误区,“科学”基本上就是“自然科学”的同义语。在大多数西方人看来,只有像牛顿和爱因斯坦的物理学那样的革命性理论才称得上是科学。19世纪法国的实证论者孔德以及他的支持者马赫认为,一切理论要观察实验的证据来证实,一切东西要拿经验来加以检验。近年来,美国在中小学生中做了一次关于什么是科学的问卷调查,结果大多数学生的回答仍然是有关自然科学之类的词眼。在当代中国情况更是如此,梁启超先生早就在《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1922年8月22日)的讲演稿中批判了我们国人“把科学看得太呆了,太窄了”的错误态度。梁启超指出,很多人只知道科学研究所产生的结果的价值,而不知道科学本身的价值。“他们只有数学、几何、物理、化学……概念,而没有科学的概念。”“他们以为只有化学、数学、物理、几何……才算科学,以为只有学化学、数学、物理、几何……才用得着科学;殊不知所有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只要够得上一门学问的没有不是科学的。”[1]其实,科学的真实内涵比今天人们所理解的要丰富得多。在英文中,“科学”直接来源于拉丁文scientia,本意是指学问或知识,与希腊文的episteme同义。这也就是说,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作为一种知识传统,有着远比自然科学更丰富的内涵和意义。美国著名科学家巴伯曾指出:科学不单单是一条条零散的确证的知识,而且不单单是一系列得到这种知识的逻辑方法。科学首先是一种特殊的思想和行动。他指出,“在人类社会中,科学的幼芽扎根于人类那根深蒂固的、永不停息的尝试之中,试图靠运用理性的思考和活动来理解和支配他生活在其中的这个世界。”[2]“科学必须既是理性的又是经验的。”[3]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巴伯的眼里,科学既包括自然科学,又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综合知识体系。

通过追溯“科学”的源头,我们发现,自19世纪以来,“科学”的含义就是片面的,不科学的,是一种狭隘的科学概念,因为它将社会科学边缘化,或者说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置于不平等的地位。其实,自“科学”一词诞生以来,科学的内涵中不但包含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而且特别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早在学科未分之时,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命题。这里的知识是指人对宇宙和人生的整体理解,包含了浓厚的人文色彩。然而,在近代,人们将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首先可能是出于时代的需要,是资本主义物质社会高度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受到错误哲学观念的指导,是单一的主客二分的认识论的哲学思维导致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良发育,自然科学耀武扬威,处处逞强,而社会科学羸弱不堪,根本无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所定义的科学是一种被异化了的科学,不具有科学性和普遍性。

时至今日,正是在近代“科学”观的严重影响之下,再加之现代性的“霸道”态度,现代科学已经暴露出了它的种种弊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剥削自然”。正如吴国盛先生所言,现代科学不是在倾听自然的言说,而是在“刑讯室”中“拷问”自然!在科学与非科学的关系上表现为科学沙文主义;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上表现为自然科学“唯我独尊”;在人与世界、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尖锐对立,自然不再是人类温馨的家园,甚至成为给人类带来诸多灾难的地狱。

当人们开始审视这个以“科学技术”作为根本标志的时代时,他们发现,如果单单只有科学技术的长足发展,而人文社会科学跟不上自然科学发展步伐的话,那么,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在获得极大富足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他们的精神却被技术套上了枷锁,制造了技术的人类反过来却被技术所奴役,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对自然的优越地位。人类凭着技术向自然高歌猛进的同时,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日益凸显,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频频爆发,无所不能的人类在自然面前突然变得无能为力和渺小,那个原本想为自然立法的人类殊不知却成了技术的一个环节,人不再是自由、善与美的创造者,成了“单纯的物”。以至于尼采说“上帝死了”,福柯进一步说“人死了”。整个世界变成了“由自然科学所承认的机械式世界系统”,人与人之间只有唯利是图,尔虞我诈。[4]人们虽然住着高楼大厦,开着豪华汽车,奔驰在高速公路上,飞速发展的高科技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现实距离,但人们的心灵距离却在日益拉大,变得日益的冷漠和孤独,身处繁华的闹市,心在孤独的荒原。人们的生活世界因此而变得既无价值亦无情趣,出现了科技和经济的乐观主义与终极价值和思想的悲观主义,产生了物质的满足感与精神的焦虑感并行等等不良现象。基于此,以至于后现代思想家和科学家向世人警示:“西方科学在许多至关重要的方面出了错。”[5]

传统的“科学观”,给自然科学以霸权,致使“科学”家族支离破碎,特别是社会科学失去了家园,成为无家可归的幽灵。近几十年来,已有部分学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也在探究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但都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都没有从根本上挖掘出导致社会科学处于从属地位的真正原因。那么,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呢?

二、社会科学失去“科学”地位的哲学根源

在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家在面对自然科学家时所呈现的集体失语状态,实际上也就是社会科学丧失科学地位的状态。这种不正常状态的存在,在知识结构的层面来说,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中国文理分科所导致的大部分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懂自然科学所致;另一方面同样存在自然科学工作者因其独特的霸权地位,丧失了其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应有重视,至少是缺乏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对人类认识史的深入考察,我们发现,这一局面的形成有着更深刻的哲学根源。

西方哲学自柏拉图以来,一直存在着一种主客关系的二元思维模式:主/客、男/女、理性/情感、科学/精神等,也就是二元对立。这种二元思维是“一种分离和支配的关系,它被镌刻于文化当中,并以极端排斥、疏离和对立为主要特征。”[6]这种二元思维长期以来影响着整个西方文化,同时也占据了话语霸权。在科学领域,它表现为科学与精神的对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对立,这也就是现代科学悖谬性的表现。自然科学高举着“科学”的旗帜,在科学领域占据了霸权地位,而社会科学则在自然科学的“奴役”之下发出孱弱的声音。

自19世纪以来,西方近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进而对整个人类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自然科学在人类知识体系中取得并占据了绝对的话语霸权,而社会科学因其对社会变革影响的渐进性、复杂性、不精确性而遭遇冷漠。我们认为,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现象,而是有一个深层次的认识论原因,那就是由于人类思维方式实现了认识论的转向并长期主宰着人类思维所致。认识论在思维方式方面的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在这种模式的主宰下,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由单一的主体(个体主体、集体主体、社会主体)占有、改造客体的结果。在这一思维框架的主宰下,自然科学以自然物质现象为其研究对象,强调主体对客观物质世界规律的认识与把握,完整地体现了这一认识模式,因而在人类知识体系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取得了长足进展;而社会科学因其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不确定性,研究主体的多样性、互为性,从而在这一认识框架下被边缘化。

任何事物都不是凝固的,任何观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任何一种思维模式也不是永恒的。从科学史来看,近代科学发展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了,在科学发展的这四百余年中,人们对于科学的认识几经变化:从最初对科学漠视(16世纪)、好奇与惊讶(17世纪)、进而相信科学(18世纪)、最后演变成崇拜科学(19世纪以后),到二十世纪中叶崇拜科学成为人们科学观的主导图景。在这一认识过程中,近代科学的功能已经实现了从解放向压抑的转变,并在众多方面暴露出了它的缺点。那么,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和提高,传统的科学观念也亟待转化和提高。从主客关系来看,传统哲学单一的主客思维模式亟待转换。因为自然科学所尊崇的单一的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和控制的模式在当代也受到了挑战,在现代社会,大多数客体已经打上了深深的人的烙印,客体已经成为一种被人改造了的客体。在某种意义上,客体成为主体,正如清华大学卢风教授所说,科学应该成为理解的科学,“理解的要点在于把自然和自然物当做主体,而不仅是当做客体”。也就是说,理解不仅是主体对客体的认知和控制,而且是主体间的交流。再者,在当代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冲击之下,传统哲学二元对立的单一思维模式也遭遇到了巨大的打击。后现代主义以反现代主义的霸权性、整体性、齐一性为特征,主张去中心性、去稳定性,从而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文化潮流。其实,这一强势思潮的涌现也意味着一种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诞生。现代复杂科学和科学的不确定性理念正是在这一思维模式指导下诞生的。

为寻求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我们曾经追寻过与实证主义相类似的道路,提出了将社会科学“科学化”的思想,主要途径是要求社会科学学者加强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以求按照自然科学的要求来提升社会科学的科学品位。这一策略的提出,主要是针对我国社会工作者自然科学知识短缺的现实情况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也是基于对人才素质结构的科学考虑,在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人的一切素质构成中,科技素质理应成为人的核心素质。从人类的进步史、特别是科学发展史来看,无论你从事自然科学研究,还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要想真正取得成就,完备的知识结构是基本条件,从古代的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康德、黑格尔,再到现代马克思、恩格斯、海德格尔等等,一切思想大师无不具有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实践证明,我们的这一努力在完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知识结构,提高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理解能力,提升社会科学成果的档次,及其在增强社会科学学者与自然科学学者的对话能力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这一努力并没有使得社会科学的整体地位有根本性的改变。因为在自然科学独占鳌头的时代,单纯要求社会“科学家”加大自然科学知识的学习,提高科学品位,只能单方面改变社会科学学者群的知识结构,而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科学观”的认识,特别是无法促使自然科学学者群在认识模式上发生观念性的革命。因此,我们发现,以此途径来寻求社会科学的“科学”地位,是特定时期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为它仍然没有摆脱传统主客认识模式梦魇式的纠缠。加大自然科学的学习虽然改善了社会科学学者的知识结构,提升了其研究能力,却没有真正跳出在自然科学的“科学范式”内来思考社会科学,特别是没有在人类认识领域实现一个观念的革命,让自然科学学者群以全新的“科学观”来对待人类的科学体系总汇。这种方式仍然是社会科学以牺牲自我来迎合自然科学的标准的异化方式。这种社会科学迎合自然科学的方式,也许能在短时内拉近与自然科学的关系,但决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受奴役的地位。问题的关键是要解构主宰传统“科学”概念的单一的主客认知模式,让“科学”获得现代哲学的内涵。唯有如此,才能打破自然科学的霸权地位,使社会科学在人类知识体系中找到“科学”的地位,从边缘走向中心。

三、社会科学研究的两重性

在传统“科学”概念指导下,寻求社会科学“科学化”之所以不能完全取得成功是因为社会科学本身的特殊性。我们从方法论的层次深入探究社会科学学科群内部联系和规律时,发现社会科学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有着明显的差异。自然科学因其研究对象的客观性、确定性、可实证性,决定了它的研究方法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可通约的,像数学、物理学在研究方法上是普遍适用的,它不存在民族性、地区性的差异,全世界可以通用。而社会科学则不同,有些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它们的研究方法是可以通约的,世界各国学者可以互相借鉴。而大多数社会科学,其研究方法是不可以通约的,它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和民族特色,像文学、哲学、法学、宗教,也包括政治信仰、文化传统,各国各民族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受研究主体和客体的双重影响。比如西方基督教徒和中国佛教信徒都有不杀生和食素的习惯,可是我在英国留学期间,却发现许多素食主义者对吃鱼却不以为然,为什么差别有这么大呢?这只能从民族传统来得到解释,英国是个岛国,四周环海,那里的人们千百年来以打鱼为生,吃鱼就是吃饭,就像我们吃大米小麦一样已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在西方国家很多的大学校园里,野兔可以到处乱跳,因为谁杀死一只野兔,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眼里,一只野兔自然是餐桌上的美味,绝不会因吃了一只野兔而受到惩罚,这就是各国法律传统不同所致。

通过对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的思考,我们可以从方法论上将之大致分为两大类,这里暂且叫做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类范式——可通约的和不可通约的。对于前一类,我基本上可以用接近于自然科学的说明性方法来进行研究,目的在于揭示社会关系的客观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客观的结构——功能关系。“这种说明性方法以因果分析为基本的逻辑思维的程序,以变量与属性及其关系为基本的理论语言,以说明社会的变化趋势为根本的理论使命。”[7]因而,马克思把自然科学称之为“描述性的科学”。对于后一类则只能用理解性和批判性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由于与人文科学的互动和交汇,社会科学又形成了从个人的直接感受和体验中,从社会生活在文化符号和语言的折射中,来理解现代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在个人心灵和文化价值上的投射,或从这种价值和心理投射、影响中来把握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的合理性以及重新调整社会设置的方案。最后,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以及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现代社会科学家除了对现实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进行因果分析和叙事性描述以外,还有必要借助哲学的综合性视野和哲学思维的统摄力量,对社会现实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以揭示社会的根本矛盾和社会历史的未来发展趋势。[8]

具体说来,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具有可通约的一面呢?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都是科学,都是带有规律性和一定普遍性的知识体系,说到底都是由作为主体的个人为了提高对客观世界(包括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认识和理解所作的探讨和总结而形成的知识体系。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说,社会科学同样具有客观性。因为它同样是反映主体对客体的把握(只不过社会科学的研究客体具有浓厚的主体性),因此社会科学的研究同样要求从客观实际出发,力求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和内在的发展规律;在搜集感性经验材料和作出理论结论时,要使这些材料与结论具有一定程度的可重复性,也就是说,不能使这些材料或结论过分地依赖搜集者或研究者本人,别的研究者在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相同的研究工具,要能够得到大致相同的资料或结论。

所以,社会科学的研究毫无疑问必然具有自然科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的一面,其研究方法当然具有可通约性的一面。在人类历史上,18世纪下半叶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主将是以哲学家著称的大卫·休谟,以经济学家著称的亚当·斯密,以历史学家著称的亚当·弗格森等)被称为现代社会科学重要的、直接的思想来源之一。他们对社会科学的重大贡献在于明确认识到社会是一个过程,是一定的经济、社会和历史力量的产物,是可以通过经验科学的方法加以识别和分析的。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孔德毕生都在研究将自然科学的观念和方法用来改造人文社会科学。美国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凯伦甚至极端的认为,物理科学和社会科学仅仅是研究对象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而已,都遵循着同一的、简单的规律。在他看来,认识社会的一分子,社会的组织和结合只是“伟大的分子吸力规律”的另一种形式。他们这些社会科学家在将社会科学“科学化”的道路上之所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关键一点就是社会科学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可通约性的一面。

同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又有着不可通约的一面。这是由社会科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首先是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因为社会科学是以人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是研究人类社会各种社会现象的所有相关学科的总和。所以,与以研究客观物质世界为对象的自然科学不同的是,社会科学所研究的是活生生的人和人类社会,人和人类社会主要是一种社会性、文化性和主观性的存在,研究起来必然带有认识的主观性和相对性,这就决定了其研究方法的差异性。其次,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不可重复性。可重复性是自然科学的重要特征,比如一项科学实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条件具备,就能得出相同的实验结果。正是这种可重复性的特点,使得自然科学在研究方法上具有通约性。然而社会现象则不一样,社会过程往往是由不能重复的特殊事件组成,具有历史性,即使出现一些情况的重复也往往是例外而不是通例,即使在某个地方发生这样的重复,也不是在完全同样的状况下发生的。比如同样是资产阶级革命,英国不同于法国,法国不同于德国,德国又不同于俄国,俄国也有别于中国。最后,社会科学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性。所谓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把它作为和经济形态相对应的重要范畴,指反映特定经济形态、从而也反映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的观念体系,包括政治法律思想、经济社会学说、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主要形式。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社会现象和社会事件,而人的行动总是在一定的观念、理想、价值指引和驱使下做出来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意识形态性。正如恩格斯所言:“在社会历史领域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9]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决定了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和客体均带有一定的价值倾向和主观偏好,这种双重主体性决定了社会科学浓厚的意识形态性特征。它在一切问题上,如政治问题、宗教问题、道德问题、社会问题,都无法与人的意识形态相分离,尽管西方有一些学者曾极力主张“社会科学非意识形态化”,但由于社会科学的特殊性注定了社会科学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纠缠,正是各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差异性决定了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可通约性的一面。

四、明确社会科学两类研究范式的意义

我们之所以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在方法上作如此两类范式的划分,目的旨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自然科学家加深对社会科学特殊性的认识,让他们认识到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不能完全在经验论范围内得到解决,只有部分社会科学如经济学,可以通过“科学化”,运用经验的或实证的方法来研究。而大部分社会科学无法实现“科学化”,它们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到所需要的感性材料,然后归纳整理,引出一般原理,再逐渐上升,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公理。这种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的道路无法解释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特别是人类的精神世界,也必将使社会科学失去它独立的逻辑根基。华勒斯坦在批判这种方法时说道:“选择这条道路乃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倒退。自然科学的晚进发现给我的真正启示在于,我们必须比以前更严肃地对待复杂的社会状态。”[10]因此,我们必须走出传统的“主-客”认知模式,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对待科学的概念,才能消除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对峙,在一种多元化的科学概念下,追求社会科学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科学”的发展与繁荣,而不是自然科学一枝独秀。这是人类发展对“科学”提出的必然要求。第二个方面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们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明显的主体性特征,这种主体性当然还包括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主体化,以及人们交往实践中的多重主体交互渗透的特点。正是这种主体性使得社会科学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带有民族性、地域性乃至阶级性:如政治信念,东西方国家差异巨大,具有个人主义、自由精神的西方文明传统的国家,往往以自由主义、资本主义作为他们的政治信仰,而强调集体主义和大同思想的中华民族则自然而然地选择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即使针对全世界人民共同追求的“民主”体制而言,以个人主义为基调的西方文明国家建构的民主制只能是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而在以坚持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为主流的中华文化基础上,就只能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集中制。欧洲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都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但由于他们文化根基的不可通约性,他们的制度模式具有明显的东西方差异。正如一位欧洲学者对笔者所说:“尽管我们都是马克思主义的传人,但我们各有各的马克思。”这位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在各国不同环境发展的看法,典型地反映出西方学者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北欧民主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不同民族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们具有不可通约性的一方面,可以相互借鉴,但绝对不能相互照搬,正如我们以前在照搬前苏联经验所犯的错误一样,那种主张在中国照搬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的思想,是绝对错误的,也是缺乏对社会科学不可通约性的深刻洞见的现实表现。认识这一点是我们探讨社会科学两类范式的最大理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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