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专注于“在不同的地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不同的地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该可以自由选择和做我们能做的事_异地养老论文

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专注于“在不同的地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不同的地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该可以自由选择和做我们能做的事_异地养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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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和老年问题的凸显,引起了学术界及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对老年人口问题的研究很多,近期对异地养老问题反响较大,并在社会上引起了争论。有人持赞同、鼓励态度,有人持反对意见。我的看法是,对这种养老方式目前既不鼓励,也不反对,应顺其自然,自由选择,量力而行。

1 对异地养老两种观点的评论

持鼓励异地养老意见一方的理由主要是以此来缓解人口压力,实现人口分流,减轻其所住城市的社会保障压力和资源压力。笔者认为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人口是流动的,流向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以北京为例,居住在北京的老人到异地养老去了,还有异地的老人要到北京来养老,北京是首都,是文明的古都和游览胜地,是人们尤其是老年人向往的地方,很可能进京养老的老人比出京的老人还要多,不但不能缓解人口压力和经济负担压力,反而会在医疗、道路、交通运输及各种基础服务设施方面的需求大于出京养老的老人需求,负担会更重。

持反对意见一方认为异地养老是把自身的责任转嫁到外地,是推卸责任,这种说法未免有些言过其实。因为地区之间的老年人口迁移流动是互相的,每个地方都有流进和流出,只不过是多或少而已,来的都是尊敬的老年客人,无论何地都应以宾相待,谈不上推卸责任、转嫁责任的问题。

2 异地养老的概念界定与类型

在阅读了一些争论异地养老的文章后,从中发现很多文章没有把异地养老的概念搞清楚。一些人把异地养老简单的视为短时间旅游观光、游览河山、探亲访友、朋友聚会。我认为这种理解异地养老的概念是不够严谨的,或至少是不全面的。

笔者认为异地养老必须是老人较长时间(一年之内至少累计3个月以上或长期)离开原居住地在异地生活;有明确的安度晚年养老目的和养老投靠的固定住所。

老年人的年龄段不同,异地养老的老人对服务需求有着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其选择异地养老的目的也大不一样。异地养老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

(1)生活享受型的“异地养老”(60~69岁)。

选择这种类型异地养老的绝大多数是刚刚进入老年队伍,他们的年龄相对年轻,有配偶,健康状况良好,有足够的经济收入,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精神状态好,又有很多闲暇时间,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老人。在年轻的老年阶段,对与子女空间距离要求最低,虽远离子女,也能互相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现代化技术为远距离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亲属功能可以通过现代化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跨越较长距离来实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老年人经济紧张时,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在异地即使父母偶尔有恙,如身体不好,住院2~3个星期,需要子女陪护,那么子女即使远在千里以外,也可以坐飞机来到父母身边,当父母痊愈后,再返回。①老年人对想去的异地经过亲自探查(在此旅游过或度假)或别人介绍,选择好地方后,进行精心筹划,如果各方面条件成熟,可能选择自然环境好、气候条件宜人的海边、小镇、山区、乡村等地区异地养老。

该类型的异地养老的目的是寻求良好的气候及其他自然条件,充分享受自然、享受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选择这种类型的异地养老的老人还非常有限。

(2)投靠子女型“异地养老”(70~79岁)。

当老年人进入老龄阶段,即70~79岁,年纪相对较大,老年人健康状况普遍下降,患各种慢性病的可能性增大,当难以独立进行日常家务活动时,最直接的帮助者是配偶,而其中很大比例的老年人又丧偶,于是该阶段的大部分老人对正规、非正规的服务需求同时增加。老年父母对子女的需求帮助也显著增加,尤其是经常性的近距离照顾,如做饭、打扫房间、购物等,还有非常重要的感情支持,不再满足于通过各种通讯工具得到的情感慰藉,渴望与子女时时相见,寻求心理依靠,②又不愿放弃个人选择的自由,大多愿意居住在家中。这时通常需要缩短与子女的空间距离,此阶段的部分老年人要向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迁移,移居到所投靠的异地养老。

(3)子女吸引型“异地养老”。

成年子女对老人的吸引与老年人异地养老行为选择之间有显著的相关关系。根据我们的研究,家庭代际间文化教育程度具有相近性或相同性,年轻人思想观念更现代化,更容易吸收新文化,文化程度相同的父母和子女同化速度比较快。现在的劳动力人口流动性非常大,很多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离开父母选择到国外、海外、海滨城市,或离开喧闹的大城市到环境比较好的异地工作。由于文化相同和亲情关系,他们的父母退休后会受子女的吸引,迁移到子女所在的异地,实现与子女合住共同生活的意愿,从而年轻人的迁移带动了他们年老的父母“异地养老”。

(4)移居到养老机构型“异地养老”(80岁及以上)。

随年龄的增高,健康状况下降,③依赖他人照料的程度加大,老年人的子女大多处于中年,正值人生道路中竞争最激烈的阶段,不仅工作负担重,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照料负担也很大。面对需要更多照料的年老父母而力不从心,子女在照料方面提供的帮助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不得不寻求老年市场。这时有些家中老人就将离开子女移居到养老机构“异地养老”,但养老机构不会离子女住处太远,子女会经常利用节假日探望老人,或偶尔把老人接出去小住。

3 异地养老的前景及可行性

当前对本文上述的后三种异地养老类型的研究文章很少,尚未发现观点分歧,争议比较大的是第一种类型,即生活享受型的异地养老,是提倡鼓励,还是反对?不能简单而论。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老年人也在不断更新自己建立起来的已有养老文化,创造新的养老文化。随着中国老人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健康状况及自立能力的增强,文化层次的提高,对现代的新养老文化需求越来越多。特别是经济条件和健康状况比较好,文化层次和社会地位比较高的老人,退休后不愿赋闲在家虚度晚年,他们追求新型的养老方式,如享受型的异地养老,以此充实自己的生活。他们对生活有较高的期望值,追求晚年的生活质量,希望能过上舒适的生活。目前在内地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异地养老呈明显上升势头。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已经有辽宁、广东、安徽、浙江等省的近20余个城市的一百余家养老院开发了异地养老服务,目前这个规模还在不断扩大。

3.1 潜在的“异地养老”市场规模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之快也是世界罕见的。2000~2030年是我国高速老龄化时期,2030~2050年为高水平老龄化阶段。如果以我国退休年龄为老年人口的下限年龄,那么203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1亿。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也在不断延长,根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的人口预期寿命将达76.5岁,将比现在的水平提高5~6岁,这无疑将进一步促使老年人口总量的增加。从异地养老市场需求角度来看,老年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意味着老年异地养老的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管理、护理、产品送货上门等劳务需求及养老保险服务需求的增加。老年人口的绝对量对“异地养老”构成了一个潜在的相当规模的市场。

我国高龄老人、独居老人及孤寡老人的比例不断上升,2050年将增加到20%左右(曾毅,1994)。2005年“空巢家庭”占老年人家庭的近50%,很多地方进行的养老意愿调查显示出,众多的老人日常生活有困难需要外界给予帮助。当老年人因自理能力发生障碍而难以维持自身正常生活,或由于家庭照料资源不足,或照料功能削弱时,迫使家庭向其他地方寻求补充或代替的方式和途径,如养老机构型“异地养老”,以得到外界社会提供的支持。这就需要建立适应多种类型“异地养老”的照料服务设施,兴办各种服务项目,发展老龄产业,以老年市场为纽带,通过商品等价交换妥善解决部分老人对照料服务“持币待购”和“有效供应不足”的矛盾,从而为发展老龄产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潜在市场。

3.2 老人有较固定的收入且逐步增加

老年人生活享受型“异地养老”的满足要通过老年人经济收入来实现,借助市场来完成。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老年人再就业收入、退休金、赡养费已达到4000多亿。以北京老年人退休金收入一项为例,2000年老年人年退休金为8484元,离休干部为12660元。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由年3156元、2424元和2040元提高到4752元、4020元和3456元。2001年退休金为9084元,离休干部为16800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7.1%和32.7%。④2002年人均退休金9828元,离休人员为20640元。⑤

近期浙江城镇老年人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出的城镇退休职工的收入状况,“相当富裕而有余”的比例比1992年增加了一倍,城镇退休职工有存款的比例为67.8%。⑥

很多地方的有关调查结果都反映出退休老人收入来源稳定,且随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工资增加幅度而增加,退休职工的收入将水涨船高。老年人口经济收入的增加必然刺激老年人的消费欲望,提高他们的追求,部分老人或他们的子女愿意承担“异地养老”的费用,实现他们享受型的“异地养老”欲望。

3.3老年人的负担减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老人自己或子女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老年人的子女已成家立业,负担减轻,老年人的各项收入及积蓄基本上用于自己花费,消费也日益大方。除了老年人自身消费的增加外,在具有传统养老的中国,有老人的子女孝敬父母,在孝敬老年父母时也会考虑到老年人自身的需求,支持老年人异地享受生活。无形中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老年异地养老市场。这些潜在的消费市场若得到有力的开发,必将刺激老龄产业的发展,带动老年市场需求的增加。

3.4 老年人的消费观念不断更新

若将潜在的老年异地养老市场需求转化为现实的老年市场消费,还要考虑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设置对老年人路子的服务项目。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城乡老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受子女现代消费观念的影响,老年人消费观念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满足生存这一基本需求的同时,也在追求发展和享受方面的需要。消费观念由传统的“重积累,轻消费”、“重子孙,轻自身”、“重物质,轻精神”的“节衣缩食型”、“将就型”和“简朴求廉型”向“标新立异型”、“追求时尚型”、“求全求好型”转化。经济条件好的老人看重生活质量,对时尚消费、新潮消费同样感兴趣,并非舍不得花钱。很多老人开始注重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质量,花钱买高兴,花钱买长寿。保健化、方便化、舒适化的老年消费趋势渗透到了老年人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到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地方异地养老。老年人消费观念变化也将为市场创造商机。

3.5 老年人精神生活消费趋增

时代的发展改变着老年人的思想观念。老年人退休离开工作岗位以后,丧失了以前承担的社会角色,需要调整心理状态,接受退休闲居的事实,从事自己感兴趣的活动,建立起与现实生活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充分享受退休后自由自在的生活,寻求各种享受活动。此外,如今身体素质较高、经济条件稍好的老年人不只满足于吃、穿、住基本生活需求,也日渐注意提高自己闲暇时间的生活质量,随时代节拍再次步入社会寻找自己的乐趣。之中就有选择“异地养老”,以此达到广见世面,开阔眼界,缓解、消除老年人退休后的孤独,丰富生活乐趣,增进身心健康的养老方式。

3.6 部分地区逐渐完善接纳“异地养老”的条件

异地养老已成为一些“现代派”老人的时尚生活方式。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人像候鸟一样选择适宜的气候生活,冬天移居南方避寒,夏天到北方或远郊县山水相邻的村庄避暑。这些老人往往选择入住当地费用相对便宜的老人公寓或廉租房。近年来在我国福建、广东、海南、青岛、大连等沿海发达地区,异地养老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时尚。这些地区租房人及养老院的数量、规模、服务水平及设施都有了显著的提高,能够为老人提供较好的甚至个性化的服务。还有各别省的地区吸引来了不少异地养老的老人,如浙江省的宁波颐乐园,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在那里异地养老的问题可基本得到解决。

享受型的“异地养老”对于我国来说还是一种新事物,刚刚起步,条件尚未成熟。虽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存在问题很多,如安全问题、医保问题、住宿问题、费用问题、待遇问题等,这些问题容易产生各种困难和纠纷。所以不宜鼓励,还是顺其自然,量力而行,自由选择为好。待将来我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后,建立起“异地养老”的服务网络和统一的服务标准;把异地养老的市场需求和全国养老资源整合在一起,统一调配使用;实现凡持有老年证者各地的老年人待遇共享之时,可以大张旗鼓地宣传、鼓励老年人异地养老。

注释:

①齐明珠.老年人口迁移、保障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11

②王树新主编.社会变革与代际关系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06

③对个体而言,年龄增大并不一定伴随着健康状况的下降,但对群体而言是一种普遍趋势

④2001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

⑤2001~2003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

⑥www.mca.gov.cn 200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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