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概念的渊源、实质与质疑——兼与赵敦华教授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渊源论文,实质论文,物质论文,概念论文,华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1)01-0074-06
“物质”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然而,这一概念的真实含义至今并没有得到厘清。赵敦华教授的《“物质”的观念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嬗变》(以下均简称《嬗变》)一文,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观念与西方哲学史上的一系列中心范畴的联系,试图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物质’范畴消解那些中心范畴的理由何在”,以便“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真正的‘说理’的哲学,而不只是一些论断和结论的简单凑合”[1]1。通读《嬗变》之后,笔者受益颇多。但是,对于该文的这一主张,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是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笔者并不赞同。“物质”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物质”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从来都不是主流,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客观实在的“物质”取代近代哲学的广延的“物质”,但是,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的渊源、定义及其对唯心主义的批判,笔者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理解的“物质”其实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象”,而“对象”就其与思维对立而言,依然内在地包含着“广延”。就此而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并不能构成对西方哲学一系列核心范畴的消解。此外,笔者还认为,如果把“物质”概念界定为非广延的客观实在,那么,无论是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还是对唯心主义的种种批判,都将没有依据。
一、“物质”概念的历史内涵与地位
从词源上看,“物质”(Materie/matter)概念来自拉丁文的materia,后者现在一般翻译为“质料”,而materia又是对古希腊词hyle的翻译,其原意是“木材”。通过这种词源上的联系,我们很容易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同古代的“物质”也即“质料”联系起来。
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是首次把“物质”(质料)用作哲学概念的哲学家。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一些哲学家从宇宙发生论的角度去寻找宇宙来源(本原),他们把某种或某些有着具体形态的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arche),例如,泰勒斯的“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赫拉克利特的“火”,恩培多克勒的“四根”,阿那克萨戈拉的“种子”,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等。亚里士多德把他们归为一类,认为他们探讨了世界的“质料因”[2]8。而“质料”,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第5章中把它说成是“有形状大小的东西”,显然,这一概念正是从“水”、“火”、“原子”等这些有着具体物质形态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亚里士多德用它来概括那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质料”的哲学观点,并与另外一些认为世界的本原是“形式”的观点区分开来。亚里士多德对“质料”的规定构成中世纪以及近代哲学理解“质料”或“物质”的基础。
在中世纪,尽管哲学家们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但是,质料和形式总是被看做构成世界的两个根据。这也是“物质”本体论的一个思想来源。晚期的基督教哲学家托马斯·阿奎拉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区分了“共同质料”或“原初质料”与“能指质料”,在对“能指质料”的规定中,他明确地把“质料”界定为“形状”:“所谓能指质料,我指的是按照一定的形状来规定的质料。”[3]45这种理解构成了向近代“物质”观念过渡的一个中介环节。
近代哲学则把“物质”进一步界定为广延。在笛卡尔看来,同时存在着两种实体:心灵和物质,前者的唯一特性是思维,后者的唯一特性是广延。而第一个建立机械唯物主义体系的哲学家霍布斯,也对物体(物质)进行了界定:“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4]392显然,近代哲学的“物质”概念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概念并无多大差别,不同的只是,近代哲学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界定物质的,“物质”作为认识对象,其广延的属性是在同思维的、无广延的心灵相区分的过程中得到认识的。后面我们将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正是这样一种“对象”概念。
毫无疑问,哲学家们是在探讨世界的本原、实体(ousia)或本体(substance)的过程中提出“物质”本体的概念的。然而,纵观历史,“物质”本体论并没有占据历史的主流。
古代哲学家虽然把一种物质或几种物质看作世界的本原,因而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物质”本体论(本原论),但是,自从巴门尼德提出“存在”或“是者”(on/Being)的概念之后,对世界本原的探讨开始发生转变,世界的逻辑前提(在某种意义上乃是认识前提)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方向,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确立了形而上学这门学科之后,“存在”或“是者”成为哲学的核心概念。继柏拉图把理念(idea/form)作为“存在”或“是者”之后,亚里士多德也创造了几个与这一核心概念对应的概念,即作为存在的存在(存在本身)和实体(ousia)。毫无疑问,亚里士多德只是发现了“质料”,从来没有把质料看作实体,因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具有“唯物主义”的倾向是恰当的。与柏拉图一样,亚里士多德最后也把形式或本质看作实体,“如若形式先于质料,并且是更真实的存在,根据同样理由,它也先于由两者所组成的东西”[2]129。
在中世纪,鉴于经院哲学家们的信仰前提,虽然他们也承认质料是世界的根据之一,但是,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把“质料”当作世界的最终本体,因而,也只能说具有某种物质本体论的倾向。例如托马斯区分了存在(ens)和本质(esse),本质被他看作形式和质料的统一体,但他认为存在——上帝的创造活动本身,先于本质。这种“本质”观为近代的“物质”实体论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近代哲学的先驱笛卡尔虽然承认了两种实体或本体,但是,由于两者的关系问题,也即身心问题,他最终也只相信存在上帝这一唯一的本体。而此后的斯宾诺莎,则建立了一种泛神论体系,上帝是唯一本体,物质只是人类可以认知的“偶性”之一;莱布尼茨认为只有精神性的单子才能充当本体;康德则通过其批判哲学批判了这种本体论,认为本体只是一个人类“可以思之、不能知之”的对象;黑格尔在康德的基础上建立了其辩证法,把绝对理念看作本体,等等。显然,在这些主要的哲学家那里,“质料”或“物质”都不是本体。
由此可见,在哲学史上,除了笛卡尔明确提到“物质”本体之外,哲学史上的一系列核心概念,如是者或存在、理念、实体、本体等基本上都与“物质”无缘,因此,针对赵敦华教授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之处在于把‘物质’置于中心地位,而不是创造了‘物质’与其他哲学范畴之间的联系”[1]1,在我看来,只有前半句是正确的,因为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物质”看作本体,从而使之处于“中心地位”,然而,就其与历史上的其他哲学范畴的关系而言,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的“创造”。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本体及其实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够把“物质”看作本体,从而坚持一种唯物主义的立场,根本上源于这个“物质”是从认识论的角度首先得到确认的——在这里,“物质”实质上是标志客观实在的“认识对象”的范畴,然后,“物质”在认识论上的“第一性”直接导致“物质”本体论。这种唯物主义正是建立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的。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在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他认为黑格尔颠倒了思维和存在或是者(Sein)的关系,但是,当他认为真正能够充当Sein的应该是“存在”(Existenz,我们最好翻译为实存)时,他所理解和运用的Sein,并不是哲学史上一直作为逻辑前提来追问的“存在”或“是者”,而是相对于思维而言时间上在先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指客观实在的认识对象。因此,在他看来,自在自为的“是者”或“本体”应该是无意识的自然界,而人和思维只是后者的产物。“费尔巴哈把‘是者’的意义归结为‘存在’,并把‘存在’归结为‘自然界’这一‘本体’,他才得以得到‘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区分”[1]4。由于费尔巴哈根本不是在“存在”或“是者”的原本含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所以,费尔巴哈实际上是采取了一种“思想的暴力”,活生生地把“是者”的概念从其基本内涵中剥离出来,然后把它贴在了“自然存在”之上,让“自然存在”(Existenz)充当了“是者”。
毫无疑问,费尔巴哈的这种唯物主义在恩格斯那里得到了继承和发展。①“恩格斯按照费尔巴哈的思路,把‘是者’的意义归结为‘存在’,把‘存在’等同为‘物质存在’或‘自然界’。”[1]6那么,正如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第一性首先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得到确认。恩格斯在谈到思维和存在(Sein)的关系、并以此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时,他虽然使用的概念是Sein(存在),但实质却是Existenz。因此,恩格斯的立场不过是,凡是认为实存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他虽然认同了黑格尔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史上的基本问题的说法,但是,对于黑格尔而言,“存在”是知识对象,或者说是逻辑在先的对象,思维是主体的认识活动,而对于恩格斯而言,思维还是主体的认识活动,但“存在”却是自然存在,是相对于认识活动而言的“物质”的“认识对象”。而列宁对“物质”的定义也表明,“物质”实际上是“先于”我们的感官和意识的东西,能够“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关于这一点,列宁曾明确指出:“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5]89换句话说,最终决定物质与意识的区分的,乃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也即从认识对象和认识者谁决定谁来进行的,“物质”的“第一性”是相对于“认识”(意识)而言的。“作为概念的物质就是外在于个人的认识的结果和个人对世界的评价的结果。”[6]3
显然,“物质”本体论在今天的中国大行其道,正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从认识论上去确认“物质”的第一性是分不开的。只要翻开我们的教科书以及绝大部分发表的论文,我们就能发现,这种“物质在先”的论调几乎随处可见。人们反对“唯心主义”时经常列举的一个理由就是:自然界在人类及其思维之前。再不就是指出,物质的运动在前,思维的运动在后。在人们看来,先有认识对象,然后才有认识,这是千真万确的,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唯物主义才得到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问题在于,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被唯物主义批判为在“物质”之前的“思维”的东西,在唯心主义那里乃是“知识对象”,这一“知识对象”正是人类的认识活动要认识的“存在”,因此,在认识论上,就思维和存在的本来意义而言,唯心主义本身就是坚持“存在”第一、“思维”第二的。这样一来,如果唯物主义所谈论的在认识之先的“存在”是指“知识存在”,那么,二者是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是,前者为何要批判后者呢?这就说明,前者所谈论的“物质”的“存在”并非后者所谈论的“存在”。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物质”的定义以及对唯心主义的批判,我们将发现,尽管马克思主义哲学把“物质”定义为“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但其内涵是与“广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换句话说,“物质”的“客观存在”是不同于,或者准确地说,是多于“思维”的“客观存在”的。
三、“客观实在”的内涵
关于“物质”的经典定义,是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提出来的:“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5]147这一定义是针对当时唯物主义的论敌们的,他们把“物质”理解为广延,因而能够依据物理科学的最新成就,提出“物质消灭了”的观点,列宁通过把“物质”定义为客观实在,显然正是要与那种“物质即广延”的旧唯物主义割裂,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反驳这种观点。然而,这种客观实在的“物质”是否完全不同于广延的质料呢?我们不能仅仅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而是需要进一步理解“客观实在”的内涵。
首先,无论是恩格斯,还是列宁。都是从“感官知觉”去定义“物质”的,物质不过是通过“感官知觉”把握到的事物的共同属性,因此,名义上这种共同属性不再叫广延,但就其把握的方式(通过感性直观)而言,它依然首先是“广延”。显然,这种“物质”的广延性,即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这里,也得到了承认。关于这一点,赵敦华教授就指出:“这一定义仍以感性直观的方式把握物质,因此不能摆脱仍然把物质的属性等同于广延的后果。”[1]7而其他研究者也曾经就列定的定义提出批评,指出:“列宁的对于客观实在性的界定,出现了失误。……如果把客观实在性建立在‘感觉感知’的基础上,列宁所指的物质这种客观实在,就只能是那些能被感觉感知的感性存在了。”[7]73
其次,在谈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时,恩格斯这样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来说是本原的……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8]220这里,所谓“物质”本原(自然界)正是同“精神”本原相对而言的。《嬗变》一文因此指出:“至此,恩格斯明确地用‘自然界’代替了‘存在’,用‘精神’代替了‘思维’,从而突出了‘物质本体’与‘精神本体’的对立。”[1]6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正是通过“精神”来界定的,而“精神”恰恰是一种不占广延的东西。毫无疑问,哲学史上的一切“唯心主义”正是因为主张思维或精神的东西为世界的本原或本体而受到批判,在这种批判中,“物质”本体论始终是相对于“精神”本体论而言的。两个概念的“相对”而立,只能说明作为“客观实在”的“物质”还不是一个最高概念,其内涵完全是通过后者来界定的。
就此而言,所谓的“客观实在”首先是从认识的来源上来确定的,其次,其内涵依然包括了广延。当然,相对于古代哲学的“质料”而言,“物质”并非仅仅是质料,而是还多了一份曾经被古代哲学家与“质料”严格分离开来的“形式”——“客观实在”的思维。那么,这一具有广延特性而且包含了“思维”的“物质”概念能否真正构成对西方哲学的一系列中心范畴的消解呢?如前所述,在西方哲学史上,“物质”被明确地当作“本原”,仅仅是在古希腊哲学的宇宙论时期,但是,这是一个西方哲学传统形成之前的时期。自从巴门尼德提出了“存在”或“是者”的概念之后,哲学的追求转向寻求一种逻辑在先的东西,由此,哲学家们提出的一系列构成西方哲学史的核心范畴,都是对巴门尼德的“存在”或“是者”的消解,换句话说,都是知识对象或思维的东西,而广延的“物质”是不可能与这些内涵一致的概念有任何联系的,因而也从来没有被看做“是者”或“存在”。既然没有这种内涵上的联系,那么,物质概念如何消解这些中心范畴?一个本意是广延的“物质”本体如何消解不是广延的非物质本体呢?
在《嬗变》一文中,赵敦华试图揭示“广延的物质”与西方哲学传统的一系列中心范畴之间的某种联系,以便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物质’范畴消解那些中心范畴的理由”,然而,他以亚里士多德关于“质料”和“本体”的关系为例,最终说明的恰恰是“质料”与本体无关。他以托马斯为例,认为后者区分的“本质”来源于“是者”,而本质又导致近代本质主义的“物质”观,但是,在托马斯那里,存在是比本质更高级的概念,存在与“质料”并没有任何关系。物质与本体或实体的关系,应该来自于笛卡尔,但是笛卡尔最终认为,真正的唯一的本体应该是上帝。这些都说明,在西方哲学的传统中,根本就没有广延的“物质”的位置。当然,关于“物质”概念与“是者”的真正联系,可以通过“本原”这个概念建立起来,后者在哲学的传统形成之前是一个与“是者”具有同等地位的概念,但是,这一点,恰恰又被赵敦华否定了。
也许在众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支持者看来,列宁把“物质”定义为“客观实在”,确实能够在克服旧唯物主义的缺陷的基础上更好地坚持唯物主义,然而,他们只注意到了这一定义的“好处”,却没有意识到“客观实在”的内涵及其后果。上面的分析表明,这个“客观实在”依然与“广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随后我们将看到,如果“物质”的内涵被界定为纯然只是无广延的“客观实在”,那么,唯物主义的结论以及其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将面临重大的理论困境。
四、质疑与结论
针对一些研究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的可感性的批评,另外一些研究者们倾向于把它定性为“无广延”的客观存在或理性存在物,例如贺祥林、吴晓东的《列宁的两个物质定义的逻辑解析》就是这样认为的[9]。赵敦华也正是在此意义上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是对传统西方哲学的一系列中心范畴的合理消解。然而,倘若如此,这种界定将面对如下质疑:
首先,在本体论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将没有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划分,是以是否承认“客观实在”是第一性的为依据的,在这里,客观实在被等同于“物质”。然而,如果“客观实在”仅仅是一种无广延的性质,那么,广延的东西可以是客观实在,无广延的东西同样可以是客观实在。显然,被唯物主义批判的唯心主义从来没有否认一种“客观实在”的东西,唯心主义哲学家们提出的各种“本体”虽然是精神的东西,但都被赋予这种性质。在此意义上,物质的客观实在和精神的客观实在如何区分呢?马克思主义哲学还能因此把肯定“精神”的客观实在的唯心主义称为唯心主义吗?显然,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够站在“物质”本体的立场上批判唯心主义,并非因为后者否定了“客观实在”的第一性,而在于它的客观实在没有“广延”,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不可能只是纯粹的“客观实在”,而是比“客观实在”还要多一层“广延”的含义。
其次,在认识论上,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批判也没有依据。如前所述,“物质”对应的概念其实就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对象”概念。唯物主义借此“对象”概念,批判唯心主义把主观的、意识的、精神的东西当作第一性的东西,不外就是说,后者否定“客观对象”的存在。然而,在哲学史上,哲学家们要认识的是真理。如果真理可知,那么真理一定存在于某个地方,这正是一切“唯心主义”哲学家都预设的一个前提。在这个意义上,真理就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对象。而纵观历史上的哲学家,他们几乎没有一个否认真理(对象)的存在,而是试图揭示这一对象的存在,如柏拉图的“理念”,基督教哲学家的“上帝”,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等。即便是不可知论者,他们否认的也只是我们认识真理的能力,例如康德,在宣布一切本体论都是独断论的体系之后,也要设置一个“物自身”作为不可知之、但可思之的“对象”。当然,当哲学家们把真理看作事先存在的东西时,也就把一种思维的东西(一般是一种普遍性概念)看作在先的存在了。而唯物主义对他们的批判正是用“物质在先”去批判这种“精神在先”。显然,如果这种批判成立,那么,所谓的“物质”也就不可能是无广延的客观实在了。
第三,与唯心主义的客观实在一样,唯物主义的客观实在同样面临一个证明的问题,也即一切关于“对象”(真理)的理论都必须证明这一“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也许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看来,物质的“客观实在”是可以经过实践证明的。然而,问题在于,由于“是者”或“存在”、“实体”、“本体”等这些概念本身就是哲学家们所揭示的一种思维的客观性,因而大多能够在思维范围之内予以证明,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既然是一种不以意志为转移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那么,这种唯物主义将如何提供这种意识之外的“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证明?此外,无广延的“客观实在”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是不同的,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得到证明,但哲学家们还从来没有得到一个统一的答案,缘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比“客观实在”还要多出一个“广延”的含义,不仅能够被证明,而且还被奉为颠扑不破的真理,难道正是因为其“广延”而得到证明?
毫无疑问,忽视了“物质”的广延性而去“拔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的唯物主义者们将难以回答这些质疑。
因此,根据上述分析,我们看到,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通过赋予“物质”以“客观实在”的内涵,从而表面上不再以“广延”为其本质特征,但是,在其内涵中依然包括了“广延”。这种“广延”的“物质”首先是从认识论上得到认定的。事实上,它不仅是我们感性认识的来源,是我们的直观对象,也是我们理性认识的根据,是我们的思维对象。
鉴于“物质”的此种内涵,与唯心主义哲学的思维本体相比,其本体地位是更值得怀疑的。因为“本体”的涵义在哲学史上乃是一逻辑在先的对象,哲学家们对本体的寻求,本质上是在“认识之中”寻找认识的前提,而不是在“认识之外”寻找认识的对象。因此,一方面,“物质”概念由于其广延性,本身并不能构成对哲学史上的一系列核心概念的消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通过“物质”概念不仅肯定了一个思维的本体,而且还断言其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这种“本体”岂不更令人怀疑?
不仅如此,一直以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总是试图同唯心主义划清界限,结果,在用“物质”本体去批判后者的“精神”本体的过程中,强调的始终是“物质”之于意识的一种时间上的在先,而一种时间上的在先,在哲学史上,自从巴门尼德之后就已经淡出了哲学家的视野。因此,用一种时间上在先的对象去批判逻辑上在先的对象,这是对哲学最大的误解。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在普通老百姓那里也能引起共鸣,其根源正在于后者能够通过一种感性直观来确定这个“物质”的“第一性”。由此,我们可以说,以这种“物质”本体去反对“精神”本体,在很大程度上,只能说是一场直观反对思想的斗争。
收稿日期:2009-11-30
注释:
① 最近几年,有一些学者(例如俞吾金等)倾向于把马克思与恩格斯和列宁的物质概念区分开来,笔者并不赞成这种区分,但问题因此变复杂了。考虑到马克思并没有关于物质的明确定义,以及今天人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主要是恩格斯和列宁的物质概念,所以,本文仅以后两者的物质概念作为分析对象。不过,笔者倾向于认为,三者是一致的,也即物质作为一个抽象的本体概念,虽然不等于广延,或者说,是对广延的进一步抽象,但是,正如下文将要指出的,“物质”与“广延”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物质”的第一性,乃是广延的自然界和“实存”的人类社会及其规律的第一性,在“物质”概念下,感性对象连同思维对象一并得到了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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