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状分析与发展建议论文_谭振威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状分析与发展建议论文_谭振威

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摘要:科技企业孵化器是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推动科技创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文章主要分析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状,并提出了相关发展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

引言

科技企业孵化器又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既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又是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随着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规划的整体推进,孵化器对于地方集聚高端人才、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日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好推动孵化服务能力的建设,为提升地方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1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历程

上世纪50年代,世界上第一家孵化器贝特维亚工业中心在美国出现。孵化器在美国的经济复苏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起步较晚,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3个阶段:(1)1987-1995年为学习开创阶段,在这一阶段,火炬计划在我国全面铺开,还成立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该计划的帮助下,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开始对孵化器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2)1996-2013年是探索交流阶段,国家先后选定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成都、西安、重庆、苏州为国际企业孵化器试点单位,作为开展孵化器国际化工作的排头兵。先后参加了一些列的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并在“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真正走向国际化。(3)2014年至今为双创并跑阶段,以2014年6月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揭幕,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首次提出“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到2015年1月“众创空间”出现,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标志,我国企业孵化器事业进入“双创时代”。到2016年底,我国有众创空间429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3255家,企业加速器400余家,国家高新区156家,打造了接递有序的服务链条,形成了从创意到产业的双创生态,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孵化体系。

2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存在问题

2.1功能定位偏离

孵化器的宗旨主要是孵化中小企业。管理者对孵化器支持企业创业创新的本质认识不充分,以出租率作为最主要的追求目标,在孵企业即使已经达到了毕业的标准,也不愿意让这些企业离开孵化器,即使有想让这些企业离开,也没有一套可行的办法解除合约。

2.2孵化器和入驻项目双向评估有待加强

目前对于众创空间的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尤其对于专业化的创业孵化平台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同时强化顶层设计以及长效评估管理机制。此外,对入驻创业孵化器的创业项目也应该加强准入标准及评估,防止过快的增长速度而导致的项目质量低下。

2.3投资和融资能力不足

大多数孵化器在孵企业投融资能力十分薄弱,有的投融资能力更是缺失。在投融资服务渠道和模式上,目前主要利用政府资金、银行资金、风险投资和孵化器专项资金。面对在孵企业极大的投融资需求,孵化器现有的融资能力和手段显得十分有限。

2.4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动力不足

部分孵化器主要靠出租场地来赚取房租作为第一要素,以致忽略了入驻企业标准。占相当大比例的在孵企业,既没有科技含量,也没有很好的资金来源,导致失去孵化器的宗旨和目的。通过调查发现,孵化器的现有闲置率比较低。大多数孵化器依靠租金收入就已经相当可观,进一步推动服务功能后劲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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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建议

3.1加强孵化器建设的规范和指导

孵化器在中国现阶段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自发和政府投资主体的指导下建立孵化器,包括场地的建设和项目引进。孵化器正常运行一定阶段后向政府申请,以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申报国家、省市级孵化器时,虽然它们对人员、面积、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孵化器建设指导的效果。但特别是国家规定的条件,既不能完全适应地方孵化器的发展需要,也不利于孵化器建设的规范化,不利于孵化器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经济转型的贡献。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孵化器建设的指导方针,加强孵化器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促进孵化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2建立更加规范的项目选择机制

孵化项目的选择在一定程度对孵化器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选择好的项目有利于我国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选择不好的项目则达不到企业集群的集聚效应。因此,建议从以色列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建立一个项目遴选委员会,对入驻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初步审查由孵化器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委员会开展。第二部分是由政府科技部门负责人、知名企业家和企业孵化器专家组成的项目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此外,还必须对孵化园内入驻企业各项经济效益指标进行测算,得出一个可行的标准,低于标准的要淘汰,高于标准的要予以扶持。

3.3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难问题

一方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孵化器建设,引导民营企业设立具有科技银行特色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并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使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和建设从依赖政府资金投入与补贴逐渐转向依赖政府及社会资本两条腿走路。充分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职能,汇聚各方力量,打造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实现中小企业孵化、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的有效对接通道。平台通过定期举办金融讲座、推介会、对接会、沙龙、论坛等多样化活动,向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管理团队普及科技金融知识,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氛围。

3.4全面提升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创业孵化全链条服务,提供高附加值和差异化的服务。2013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启动了“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逐步明析了“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全链条服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服务链向前和向后延伸的环节:在创业苗圃,合理降低创业的成本和门槛,提供更专业、全面、便捷的“预孵化”服务;在产业园,根据高成长性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帮助它们完成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最后一步。二是探索多样化的孵化模式。以“互联网+”为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创新创业服务中的集成作用,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各孵化器、各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发挥市场信息、技术发展信息、资本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的共享优势,创造协同效应。以功能专业化孵化为发展方向,结合孵化器所在区域的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建设一批专业化孵化器,引导其与地区产业和商圈接轨,形成集聚效应的同时,也避免了功能性的重复建设。三是鼓励孵化器跨区域交流发展。某些地区技企业孵化器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孵化器的上级主管部门可探索成立孵化器协会,搭建孵化器内部的沟通交流平台,鼓励孵化器跨区域结对子,例如大帮小、强扶弱,努力改善孵化器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科技企业孵化器应适时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营管理方法,这不仅符合新经济时代要求,也发挥了传统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势。在了解传统孵化器发展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探究孵化模式并为其提供发展建议,这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蒋跃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 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活力与能力[J].唯实,2015(3):54-57.

[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做法及成效[J].中国农村科技,2015(7):56-58.

[3]《中国创业孵化30年》编委会.中国创业孵化30年(1987—2017)[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7.

论文作者:谭振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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