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贸易保护成本估计的理论与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贸易保护论文,成本论文,理论论文,经验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贸易保护的成本分析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难点问题之一,美国著名学者Romain Wacziarg(2001)指出:“度量贸易保护成本的大小是任何有关贸易政策研究面临的主要挑战”。国内外对贸易保护成本的大小作了大量的经验分析和理论探索。早期的经验分析方法是局部估计马歇尔剩余分析方法,如Stern(1964)经验分析了美国关税与美国经济效率的关系,Balassa & Kreinin(1967)分析了肯尼迪回合条件下的贸易自由化的静态效应,Magee(1972)分析了美国1970年美国贸易限制的福利效应,等等。该方法的缺点是没有考虑到一项贸易政策可能产生的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影响。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出现,许多学者开始运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CGE)来分析。如Tar(1989)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经验分析了美国纺织品、汽车及钢铁配额的福利和就业效应,G.C.Hufbauer和K.A.Elliort(1994)用该方法度量了美国1990年21个部门的贸易保护成本。G.C.Hufbauer(1997)还用定性的分析方法说明,一国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经济制裁,不但很少能达到其政治目的,还会带来很高的贸易保护成本,如GDP增长减速、进出口量下降、投资减少、国外消费者对本国产品信任度降低等等。J.F Francois & H.G.Dean Spinanger(2000)以一般均衡分析法估计了欧洲纺织和服装业的贸易保护成本。CGE方法的缺点是要求的数据庞大,但这些数据不容易获得。
国内学者探讨贸易保护成本的文献主要有:张曙光等(1997)部分地借鉴Hufbauer & Elliott(1994)的方法,从分析贸易自由化的福利效应、就业效应的角度实证分析了中国贸易保护的代价。刘越、谢玉珍(1997)对从动态和静态角度定性分析了中国贸易保护的代价。张金水(1997)根据标准剩余分析法仅探讨了关税贸易保护政策的利弊,并给出了度量关税保护社会成本的方法,从方法论上讲,仍属于静态分析。
一、评估贸易保护成本的理论模型
(一)本国产品与进口品完全同质条件下的贸易保护成本计算模型
对本国产品进行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关税、配额及对进口竞争性本国产品实施补贴,下面就分别分析这几种情况下贸易保护成本的计算模型。
1.征收关税时保护成本的计算。假定本国是一个开放经济的小国,如果该国征收进口从量关税,外国产品的本国市场价格就上涨该关税税额。设某种产品第t年需求量Q[,t],是该年国内市场价P[,t]及消费支出M[,t]的函数:Q[,t]=Q(P[,t],M[,t]),当国内供给量是S[,t]且进口量为E[,t]时,则有:S[,t]+E[,t]=Q[,t]。如果进口品征收关税前价格为P[,t][*],那么从图一可知:BL=P[,t]-P[,t][*]为单位产品关税收入,BC=E[,t]为第t年进口量,矩形BCML的面积为关税收入。当进口品价格从P[,t][*]提高到P[,t]时,消费者损失为梯形ACJR的面积。但是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可以从两方面部分地挽回:其一是矩形BCML面积所反映的关税收入,其二是梯形ABIR面积所反映的企业生产者剩余的增加,即关税保护了本国相应生产者利益且又增加了关税收入。但尽管如此,还有两块面积ΔBIL+ΔCMJ的消费者剩余损失无法挽回。这部分面积就是关税贸易保护的成本,即关税贸易保护的成本=ΔBIL+ΔCMJ的面积。
图一 关税贸易保护成本计算原理图
2.配额限制时保护成本的计算。配额是通过限制进口产品和服务的实物数量来限制贸易的。它减少了消费者所能购买的数量,而后者又导致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涨。价格将持续上涨,直至在一个较高的价格水平上本国的供给量加上配额所允许的进口恰好等于由价格上涨而下降了的需求水平时为止。与关税不同的是,它是通过将国内市场价格固定在一个较高水平来引发数量调整的,但两者所造成的市场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如图二所示(各假设同上图),当配额限制为Et,国内市场价格将会持续上涨,直到国内供给量与配额限制数量之和等于需求量为止,即价格由Pt[*]上升为Pt。
图二 贸易保护成本计算原理图(配额)
可见,配额与等价关税带来的市场结果是相同的,但两种情况下保护的成本是不同的。由于在两种政策工具下的价格和数量的调整是相同的,因此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改变及由之而来的绝对效率损失也是相同的。同上文分析,当进口品价格从Pt[*]提高到Pt时,消费者剩余损失为梯形ACJR的面积,生产者剩余的增加为梯形ABIR面积。然而,二者对政府收入的影响并不相同。在征收关税情况下,政府收取的关税收入为关税税额与进口数量的乘积。在实施配额时,政府就不一定能得到这样的关税收入。实际上,进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的差额乘以配额量即是经济的配额租金,即图二中矩形BCML面积。它或者为国内进口商/零售商、外国供应商、本国政府之一所获得,或者在三者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外国供应商不组织起来提高出口价格,或本国政府不售卖许可证,该租金为国内进口商/零售商所获得,此时贸易保护成本为ΔBIL与ΔCMJ的面积之和;如果外国供应商采取非竞争的、垄断的行为方式,那么,他们就会得到配额租金,此时贸易保护成本为梯形BCJI的面积;如果本国政府以国际市场价格和(配额所导致的)较高的国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向希望进口商品的进口商出售许可证时,配额租金就归了实施配额的政府所有,这里产生的政府收入等同于征收等价关税时政府所获得的收入,此时贸易保护的成本也为ΔBIL与ΔCMJ的面积之和;如果配额租金在三者之间进行分配,贸易保护成本的计算就要视分配的情况而定。
3.对进口竞争性产品实施补贴时保护成本的计算。如果说征收关税或者实施配额的动机是为了扩大本国市场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那么,对国内厂商生产的每单位产品都给予足够的补贴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补贴可使本国厂商在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上所愿意提供的产品数量等于他们在包含关税的、更高的国内市场价格水平上所愿意提供的产品数量。实际上,补贴将使国内供给曲线(以平行的方式)垂直下移,直到在一个等于实施关税(或等价配额)时的产量水平上与国际市场价格线相交时为止。
如图三,假设进口品税前价格为Pt[*],税后价格为Pt,如果政府对每单位生产提供Pt-Pt[*]的补贴,就使得供给曲线在每一个产量水平上都垂直地下移Pt-Pt[*]个单位至S′.这样在Pt[*]的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上,厂商现在将生产的产品产量为RL而不是提供补贴之前的RI。提供补贴后使得厂商面临的价格相当征收了关税之后的情况,即为补贴前价格加上补贴额,但两种的贸易保护成本是不同的。由于提供补贴后,消费者能继续以国际市场价格购买产品,因此这一市场上并不存在消费者剩余的损失。生产者剩余的增加与征收关税情况下相同,为梯形ABIR的面积。政府的成本开支等于国内生产的产品数量乘以每单位产品的补贴数额,即矩形ABLR的面积。因此,在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边际成本上扩大产出所造成的生产效率损失为补贴开支超出生产者剩余增加的部分,即ΔBIL的面积。也就是说在对产品实施补贴时,贸易保护的成本为ΔBIL的面积。
图三 贸易保护成本计算原理图(补贴)
(二)本国产品与进口品不同质条件下的贸易保护成本计算模型
在上面的模型中,我们在讨论贸易保护成本问题时,都假定进口品与本国产品是同质的,可以完全互相替代的,这些同质产品可以用单一的需求曲线和价格来代表。但是,如果外国与本国生产的产品存在着不完全替代关系,它们二者的税前价格就会有所差异,以上的单一市场分析法就不再适用。对非同质产品而言,关税造成外国进口品价格的上涨导致消费者增加了对本国替代品的需求。尽管关税并没有直接影响本国产品的价格,但对本国产品需求的增加却会使其价格上涨,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多个市场或一般均衡的分析框架中才能全面地衡量贸易保护的成本。
在图四中,关税或配额使得进口产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从Pm′上升到Pm,并同时造成进口产品的需求下降和国产替代品需求的上升,使得国产替代品的需求线Dd′向右移(如图五),国产替代品的价格将上升,这又会导致对进口品需求的增加,也就是进口品的需求线向右平移。也就是说,关税或配额保护会使进口品和国产替代品的需求线都向右平移,进口品需求曲线从Dm′移至Dm,本国产品需求曲线从D′d移至Dd,本国产品价格从P′d上升到Pd。这样,本国产品的需求量从Q′d增至Qd,进口产品需求量从Q′m降至Qm。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学家Peter.Uimonen的理论,进口品市场上消费者剩余的损失为区域aceg的面积,国产替代品市场上消费者的损失为区域swyz面积。本国产品的消费者损失恰好完全转移至国内生产者的利益增加,而本国政府的关税收入或配额租(假设完全归本国政府所有)为区域acfg,抵消了部分进口品的消费者损失,因此,关税或配额的保护净成本为区域efc面积。
图四 关税或配额对进口品市场的影响
图五 关税或配额保护对国产替代品市场的影响
二、模型的应用修正及经验分析
虽然贸易保护的措施包括关税及非关税措施两大类,但下面仅以关税为例分析中国贸易保护的成本。这是因为1.WTO规定,一国原则上只能以关税作为贸易保护的手段。非关税措施只能在特殊条件下才能使用;2.我国的关税措施水平自提出“复关”申请以来,已经得到实质性的下降,简单平均关税由1992年的43%降至2004年的10.6%。其中工业品降至2004年的9.8%,农产品降至15.8%;3.包括配额、进口许可证在内的非关税措施将逐步取消。因此,分析关税的保护成本具有代表性,对将来贸易政策的调整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为简便起见,并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假设进口品与国产替代品同质。
计算关税贸易保护的成本的基本原理是图一所示。根据图一,要计算保护成本,首先要求出产品的供给与需求曲线。但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需求量Q不仅受产品自身价格的影响,而且还受其相关产品价格及收入水平的影响。从理论上讲,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回归求出需求方程,但这要求不仅要有较多的数据,而且对数据的质量也提出了要求。因此,这里先对图一的理论模型作部分修正,以有利于实际的经验分析。
假设需求与产品自身价格及消费水平Mt有关。对中间产品来说,Mt可用第t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来代替;对最终消费品来讲,Mt可用第t年的社会消费零售额来代替。先以组合音响为例。
表1中的数据说明:销售量Qt及社会消费零售额Mt,是根据2003年《中国国内贸易统计年鉴》得到,进口量和进口金额及汇率是根据2003年《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得到,进口金额除以进口量得到以美元为单位的商品到岸价格,再乘以汇率就得到以人民币计价的到岸价格Pt[*]。国内价格Pt可以看作是到岸价格Pt[*]加上对该商品征收的从量税。
表1 组合音响两个年度的历史资料
2001年2002年
销售量Q[,t](万台)103.5 109.7
国内价格P[,t](元/台)519.37495.51
社会消费零售额M[,t](亿元) 34152.6
37595.2
进口量(万台) 12 11.9
进口金额(万美元)674 636.5
汇率(人民币/100美元) 827.84827.70
折合成人民币
到岸价格P[,t][*](元/台) 464.97442.72
根据表1中的数据,我们在图六中得到两点:A=[P1,Q1]=[519.37,103.5],B=[P2,Q2]=[495.51,109.7],但这两点的收入不同,故这两点不在相同收入为Mt的需求曲线上,因此要利用需求函数的齐次条件求出收入同为M[,2]的需求曲线上的另一点C。根据齐次条件:当收入水平与价格水平都同时扩大k倍时,需求量不变,即
Q(P[,1],M[,1])=Q(kP[,1],kM[,1])
令k=M[,2]/M[,1],则Q(P[,1],M[,1])=Q(M[,2]P[,1]/M[,1],M[,2]),这样就得到收入同为M[,2]、但价格为M[,2]P[,1]/M[,1]=571.72的需求量是103.5,即C点为(103.5,571.72),B、C两点在同一条需求曲线上。若将需求线近似看作直线,则这条直线即可求出。
下面再分析供给曲线如何得到。在图六中,点A与C为价格不同但需求量相同的两点,DB为2002年的进口量,所以D点就可以确定。EA为2001年的进口量,因而E也可以确定。过DE两点作的直线就可以近似作为供给线。
图六 组合音响贸易保护成本计算
根据图六,IJ为税前的进口量,计算出组合音响的关税贸易保护成本为ΔDIL+ΔBMJ的面积=813.76万元。
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其它产品的贸易保护成本。现分别计算钢材、铝材、电视机、小轿车、煤炭、农药、化肥等工业品以及棉花、食糖、大米等主要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成本,基本结果如表2。(见下页)
表2 主要工业产品及农产品的贸易保护成本及其相关数据
销售量Q[,t]国内价格P[,t]
M[,t](亿元) 进口量 进口金额(万美元)
到岸价格P[,t][*]
保护成本
2001
2002
20012002 2001 2002 2001 2002
2001 2002
2001
2002
(亿元)
钢材 4454.1 5141.04737.15 4610.05
88228.1
94346.4 1596 1722 8535728963594427.244308.4642.3527
铝材
54.8
47.7
23963.5324856.28
88228.1
94346.4 45.7032 40.4120 121933111852
22086.20
22909.01 1.8275
电视机
2039.1 2098.96180.55 4882.36
34152.6
37595.2
109
5995 4031 4692.93707.1812.5292
小轿车 65.1
74.0 281064.55
255407.84
34152.6
37595.2
2.1614
4.6632 48310 94730 185032.62 168142.09
213.6266
煤炭21841.624085.8 281.27 305.40
34152.6
37595.2 212 249
6860 8750 267.88 290.86 6.8472
农药
90.9
90.2
40230.7141344.34
34152.6
37595.2
4.1138
3.4360 19223 16503
38683.38
39754.17 0.0337
化肥59994.3 5257.9 151.33 148.22
34152.6
37595.2 1189 1092 173006155636 145.51 142.52 0.4053
棉花 557.1 430.7
19828.7115836.75
88228.1
94346.656
7411 7104
12270.249799.97
101.0678
食糖 343.0 288.42559.93 3708.02
88228.1
94346.6
64 120 11533 313281491.802160.85
6.15
大米 2590.2 2818.06764.67 5272.72
88228.1
94346.6
24
27 11271 98853887.743030.3067.1710
小麦 706.4 776.42412.25 2533.07
88228.1
94346.6
88
69 14737 121361386.351455.79
121.4093
玉米 923.5 1050.01640.88 1850.18
88228.1
94346.6
494.48
523.4556328.6
67246.1 943.031063.3255.4368
大豆2122.142608.64 2055.4 1935.2
88228.1
94346.6
1041.6
1394.0
227023.6 280952.21804.331668.1814.1580
猪肉 1990.5 1949.5 4288.1 4805.31
88228.1
94346.613.66 9.89 5896.54784.83573.474004.4317.7981
牛肉 317.1 335.3
26790.1528785.53
88228.1
94346.6 8.73 7.8521435.2
20713.6
20326.36
21840.3185.3181
羊肉 179.4 194.2
12457.57 13302.6
88228.1
94346.6 3.94 4.71 4949.16318.7
10398.6411104.0
194.5375
食用植956.7 1035.74736.35 3912.03
88228.1
94346.6 179 165 62714 477562900.402395.6134.9542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国内贸易统计年鉴》《中国海关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3)及类似于表1的方法,自制得到。
表2的数据说明:电视机销售量Qt的单位是万台,小轿车Qt单位是万辆,其他Qt单位都是万吨。电视机Pt单位是元/台,小轿车Pt单位为元/辆,其他Pt单位均为元/吨,电视机、小轿车、煤炭、农药以及化肥的Mt用社会消费零售额表示,其他产品Mt用国民生产总值表示。各产品进口量单位与Qt对应相同,到岸价格Pt[*]与国内价格Pt单位对应相同,汇率数据及单位与表1相同。
根据表2贸易保护成本的大小,我们大体可以将所分析的产品分为四组:一是小轿车和羊肉,保护成本分别为213.6266亿元和194.5375亿元;属贸易保护成本最大的组;二是小麦、棉花和猪肉,其保护成本大体在100亿元左右,属保护成本较大的组;三是大米、玉米、钢材、食用植物油,其保护成本在50亿元左右,属保护成本较小的组;四是其他产品,这些产品保护成本大体10亿元左右或在1亿元以下,属贸易保护成本最小的组。各产品保护的成本之间的差异较大,如农药的保护成本仅为0.0337亿元,大约仅为小轿车保护成本(213.66亿元)的万分之一。影响贸易保护成本大小的因素有诸多,如该产品进口需求弹性,出口供给弹性、保护程度的大小等等。小轿车一直是我国受高关税保护程度最高的行业,产品需求弹性大,因而保护成本很大也就不足为奇。而农药尽管保护程度也较高,但需求弹性较低,因而保护成本自然就较小。
三、贸易保护成本的动态分析
以上计算得到的贸易保护成本,是在静态分析条件得到的。事实上,国外权威国际经济教材(如P.Krugman & Obstfeld,2003)也是用这样方法度量贸易保护的成本与收益。但贸易保护的成本的确不止这些。若考虑贸易保护的动态效应,则情况复杂得多。
(一)贸易保护的动态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贸易保护可能无法实现规模经济。贸易保护减少国际竞争,即使不努力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本国企业仍有相当的利润,这样就会使很多企业进入比较狭小的国内市场,导致各相关企业的生产规模都是无效率的生产规模。中国的汽车产业就是一个长期受到最高程度保护的行业之一,使得汽车生产大多数都没有达到规模经济。
2.贸易保护可能会减缓技术进步。贸易保护没有充分把外部竞争充分引入到国内经济生活中来,使得国内企业没有强有力的激励探求新技术新方法,而企业是否有追求技术进步的内在动力是能否实现技术进步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贸易本身就涉及了有形和无形技术转让,如专利和技术设备的买卖等等。新贸易理论(new trade theory)表明,国际贸易的“技术外溢”效应以及通过国际贸易来“干中学”(Learning by doing)对一国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相当重要。
3.不管本国是否能制定出“最优关税”。外国政府对本国的贸易保护政策都有可能实施贸易报复,使本国出口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实施任何贸易保护的政策都存在管理成本。例如,为了征收某种关税,进口国必须在其边界派驻海关官员。但是这些管理关税的人通常素质都较高,可以在其他部门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
4.贸易保护还会产生直接非生产性的寻租行为。在加入WTO以前,我国的贸易保护严重依赖进口许可证、配额等手段,为了取得这种稀缺性的缺货溢价资源,出现了比较严重走私、行贿、受贿行为,不仅使国家流失的税收数以百亿元计算,而且使一批国家工作人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些动态的贸易保护成本一般都没有具体的数量估计。但是,加拿大经济学家Richard Harris & David Cox在分析加拿大与美国的自由贸易所带来的包括规模经济等方面的动态利益时,得到的结论是:自由贸易带来的实现规模经济的动态利益大约是静态利益的3倍(注:参见Harris & Cox,"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ome Estimates for Canada,"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3(February,1985)P115~145.)。可见,我国贸易保护的成本不仅体现在静态成本,而且更多地体现在动态成本上。
(二)贸易保护的成本与贸易保护的程度及本国产品供给变化的关系
如图七所示,开始时国内某种产品供给曲线为S[,1],需求曲线为Q。当关税为BL时,进口量为BC,进口金额为LMEF的面积,贸易保护的成本为ΔBIL+ΔCMJ的面积。如果将关税收入BCLM用于发展该行业的生产,当生产设备与规模达到一定水平,或者该行业技术有所进步,供给曲线将逐渐下降,降至S[,2]时,若关税为B′L′,进口量为B′C′,贸易保护的成本降低为ΔB′I′L′+ΔC′M′J′的面积。直至国内供给曲线到达S[,3]时,国内外市场价趋于一致,贸易保护成本降为0,当然,由于资源禀赋等的不同,有些产品供给曲线不可能达到这个位置。
图七 贸易保护成本与关税及本国产品供给变化关系的动态分析
从而只要存在关税,就必然存在贸易保护的成本。但是,这种成本随着关税的下降及本国产品供给曲线的不断右移即供给能力增加而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