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宝和他的《小红楼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哈斯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3年在内蒙发现了清代蒙族翻译家、文艺批评家哈斯宝所译的《新译红楼梦》手抄本,共发现了四种完整手抄本与一个残本。这个《新译红楼梦》共四十回,是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节译。哈斯宝自己说:“我要全译此书,怎奈学浅才疏,不能如愿,便摘出两玉之事,节译为四十回。故此书亦可名之为《小红楼梦》了。”这本《小红楼梦》,除了译本本身十分重要而外,译本在每回译文后面还附有回批,共四十篇回批。哈斯宝于回批而外还撰有序言、读法、总录,并亲自绘有插图。这个《新译红楼梦》及其回批,再一次以生动的事实说明了蒙汉文学的交流,形象地表明《红楼梦》对我国各民族的文学发展起了多么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哈斯宝和他的《小红楼梦》作一些评介。
一、哈斯宝的生平与思想
哈斯宝的真实名姓至今还未考查出来,据节译《红楼梦》第二十回回批说:“卧则能寻索文义,起则能演述章法的,是圣叹先生。读小说稗官能效法圣叹,且能译为蒙古语的,是我。我,是谁?施乐斋主人耽墨子哈斯宝。”据此我们知道哈斯宝是他的自称,别号施乐斋主人与耽墨子。哈斯宝如照蒙文直译汉文应是“玉的护身符”,意译可为“通灵宝玉”。从书中回批看,他极端仰幕,推崇宝玉黛玉,自称哈斯宝,含着二玉护身符的深意,所以说哈斯宝还不是他的真实名姓。
哈斯宝的生平事迹,目前也只能据手抄本中的回批内容,知其大致的情况。内蒙古大学图书馆馆藏之《新译红楼梦》,哈斯宝于序文后写道:“道光二十七年孟秋初一撰起”,内蒙古历史语言研究所图书馆藏之抄本,又有“写于壬子年孟秋吉日,修订于甲寅年中夏”字样,内蒙古大学另一藏本还有写着“抄于光绪五年”的标识。在这之前,第十三回回批中,哈斯宝自己还说道:“己卯年秋,我因事到承德府,一日信步西街,适逢嘉庆圣主六十大庆万寿佳节,地方大小官员为祝圣寿,自街西连绵六、七里,用木竹席布,百般巧做亭台楼阁鹤兽花枝,涂以五彩,与真的一样。官民男女老幼群集如云,摩肩接踵,热闹异常。我每到一所厅堂,定要看看对联,遇见一座牌楼,总要欣赏题诗”等等。嘉庆己卯年,是公元1819年,哈斯宝已能欣赏汉文对联、题诗,从他的文学修养来说,起码是二十多岁以上的人了。据这些历史资料,我们可以判断,哈斯宝是生活于嘉庆、道光、咸丰时期的人,他的主要生活时期在道光年间。如果从嘉庆己卯时订为二十几岁,到了光绪五年,他大约活了八十多岁。
哈斯宝的家庭不是贫寒之家,家中雇有小厮自己过着终生“笔墨列案”的闲适生涯。他的弟弟也能同他评论《红楼梦》,也是有文化修养的人,家庭状况可见一般。他的家乡大约离承德不远,在卓索图盟的喀喇沁旗和土默特旗一带,与蒙古族文学家、历史家尹湛纳希的住处,相去不远。有人怀疑哈斯宝与尹湛纳希为一人,但生活的年代不相符合,据目前的史料,还不能确证是一人。
哈斯宝的家乡卓索图盟,长期以来,蒙汉杂居,蒙汉文化的交流比起当时的蒙古三百余旗来说,是其他旗不能相比的。尹湛纳希在他的《青史演义》序中曾说过:“我们蒙古旗在三百余旗中所聚的学者不少”,内三盟,尤其是卓索图盟“犹如在中原之内,故攻读汉文者不在少数。因此,对古史及当今法典,知若明镜,从五千年前的三皇五帝起……至北宋、南宋、辽、金等之史实了若指掌”,情况也正是这样,哈斯宝也属于这样的学者。他精通蒙汉两种文字,在二十九回回批中,哈斯宝说:“我自幼读先师们译为蒙古文的诸书”,后来还提到他从小又爱读《格斯尔汗》等,熟悉蒙古族古典文学。对于汉族历史、文学、经学也特别娴熟。在回批中,我们看到引用的文字,涉及到那么多汉文历史、文学、经学著作,其知识的广博,尤使人惊叹。他常引用《诗经》、《礼记》、《论语》、《孟子》,引用《左传》、《谷梁传》、《史记》、《汉书》、《三国志》、《通鉴》及《通鉴纲目》等,于文学,除引用韩昌黎文而外,则又涉及唐宋传奇,宋元话本,从《三国演义》、《水浒》、《西厢记》、《金瓶梅》、《警世通言》直到《隋唐演义》等。他还读《老子》、《素书》,于道家有所通;又读佛经,也有所研究,可以说于学无所不窥。除了爱好文学之外,他自己还能作画,时时谈到绘画技法与理论,回批中还提到米芾的画及《芥子园》与《十竹斋》论画法。在这点上,他同尹湛纳希极其相似,是一个具有高度文学、历史、哲学与绘画修养的才智之士。
在思想与政治态度上,也有同尹湛纳希相近的一个方面。尹湛纳希同清廷不合作,反对奴颜卑膝而媚上取用,他的态度是“吾辈蒙古从不作附用,亦不图“空名空衔”。哈斯宝也是这样,他认为人生短暂而如“过客”,有的人一生“辛辛苦苦,购置良田,挣挣扎扎,广蓄奴仆,恣意受用美食华服”,对这种人,他加以反对,认为可怜;对于还有一种人,“在众人面前炫耀德行,显赫一时,侍从载道,入仕为国效劳。喜则慨颁赏赍,怒则刑罚加人”,对此他也是为之叹息,认为不足取法。他的人生态度与上述两种完全相反,他说:“还有一等人超脱尘世,专以养心修性为务,用清泉之水漱口洗手,在深山密林悟道参禅,整日一餐麦饭,终夜一枕袈裟。这也是一种修心之道。案上摆列墨砚,两边堆起笔纸,有兴则信手赋诗,厌倦则翻阅典籍,口诵心怡。这也是一种修心之道。为这缘故,我惊羡向往这两种人。”哈斯宝的思想是杂儒、道、释于一炉,是处于一派宗教法师与隐逸之士之间的人物。正是基于这种思想,他对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产生了仰慕、推崇之情,决心加以翻译、评论了。
从道光二十七年(1847)孟秋上旬写起,写于壬子年(1852年)孟秋吉日,又到甲寅年(1854年)中夏修订完毕,前后达六年零十个月,确实是精心译述之作。他说:“读了这部《红楼梦》,更是欢喜爱慕,加批加评,译了下来”,他还说,“寄语锦绣才子诸公:诸君是否理会得这片苦衷肠?理会得的,我愿同他一起看这书,抄这书,评这书,议这书。若不理会,我就把书藏诸名山,引吭高歌,痛哭一通”。很明显,他译、批《红楼梦》是有其“苦衷”的,这苦衷就是借译、批而阐发他的政治思想与人生见解,借译批而痛斥时人时事,借译、批而阐发他关于文学艺术的见解。他是述而有作,有所为而发。我们今天不但要重视他的《红楼梦》译文,更应当研究他的政治思想与艺术见解,借此,我们会对蒙古族艺术理论的发展,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二、哈斯宝论《红楼梦》的主题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时期约在1742—1743年,这时《红楼梦》手稿只在亲友中流布。随着脂砚斋等的批注,曹雪芹又作了修改。曹雪芹逝世后,《红楼梦》以手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1792年高鹗、程伟元将《红楼梦》续补为一百二十回本,此书始在社会上以一百二十回本的印本流传开来。到了哈斯宝译批《红楼梦》时,已距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有百年之久。哈斯宝所据的原本,现在面目还不清楚,但初步断定尚不是各类脂评本,也不是1792年印刷的程乙本,虽同1792年出版的高鹗、程伟元修订的“程甲本”相近,但据回批看,又稍有不同。哈斯宝译批《红楼梦》时,正是旧红学家评点《红楼梦》极为盛行的时期。在回批中,哈斯宝独具慧眼,不落入旧红学家的俗套之中,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哈斯宝对《红楼梦》主题的看法,是同旧红学家对立的,这种对立,乃是同哈斯宝的政治思想与旧红学家歧异有关。哈斯宝借对《红楼梦》主题的评议,透露出他的政治立场与人生见解。鲁迅先生说:“《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哈斯宝不以旧红学家的眼光来看待《红楼梦》。他不认为这是一部“淫书”,他甚至批判那种把《红楼梦》看作“诲淫”之作的观点。他在第十四回批中赞扬黛玉指斥宝玉的非礼越轨举动,“真是冰清玉洁”。他在第二十二回回批中,肯定宝黛的相爱是“出于真诚”,由于真诚而知心,由知心而经历难言甘苦,有时苦极而泣。哈斯宝说,他们的这种纯洁之情“这是何等的苦,何等的悲哀!才子佳人这付苦衷肠岂是淫夫荡妇所能理会的!”哈斯宝还不赞成把《红楼梦》列为一般图热闹、消闲解闷的“闲书”。他说:“寻求热闹故事的人自不愿看我译的书,我也压根儿不愿那种人读我译的书”。他把《红楼梦》看作是一部极为严肃的作品,他说:“此书中,从一诗一词到故事戏语都有深意微旨。”那么这深意微旨到底是什么呢?他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泄恨书愤”的著作。他不单单看到此书以“二玉”相爱为线索,在爱情悲剧后面,有着深邃的寓意包藏着的。他在《新译红楼梦》读法中说:“《红楼梦》一书的撰著,是因为忠臣义士身受仁主恩泽,唯遇奸逆挡道,谗佞夺位,上不能事主尽忠,下不能济民行义,无奈之余写下这部书来泄恨书愤的。何以这样说?书中写出补天不成的顽石,痴情不得遂愿的黛玉,便是比喻作者自己的:我虽未能仕君,终不应象庶民一样声消迹匿,总会有知者的仁人君子,——于是有自悲自愧的顽石由仙人引至人间出世。你们虽然蒙蔽人主,使我坎坷不遇,但皇恩于我深厚,我至死矢不易志,——于是有黛玉怀着不移如一的深情死去。这一部书的真正关键就在于此。”这个观点,哈斯宝反复加以发挥,在第二回回批中还进一步指出:“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下,既不能消,又不能让,必致搏击掀发,这不明明是说自己忠贞之身受奸佞小人谗害,才写了这部书么?”在一百多年前,哈斯宝能从政治斗争的角度来看待《红楼梦》的主旨,他能从补天不成的顽石、痴情不得遂愿的黛玉想到作者的遭遇及其思想,我们不能不钦佩哈斯宝观察问题的锐敏与深邃。他的这种“泄恨书愤”的观点,比那种单纯地归结《红楼梦》的主题是爱情悲剧,比那种把《红楼梦》视为谈性理之作的观点,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正是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红楼梦》的主题,使得哈斯宝极为重视《红楼梦》的前四回,在节译时,没有节选掉,特别是第四回,一般的旧红学家是不太重视的。哈斯宝不如此,他认为全书线索是“真假”二字,真,内热而外冷。假,外热而内冷。故开头都是冷,无一丝热处。后来贾家父子诸兄弟一出场,便写得炽热,一点冷也没有了”。宝黛爱情一开场是冷的,表面是冷的,然而内心是炽热的。这种“外冷内热”的爱情,是在“外热而内冷”的贾府展开的。哈斯宝看出贾家父子兄弟的关系,是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争权夺利的冷酷的心。这就是当时封建宗法制度的实质,在这种环境下,纯真炽热的爱情,不能不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中,以悲剧而告终了。
在第四回回批中,哈斯宝认为这一回十分重要。他说:“将薛家引入荣国府,不能没有这桩人命案。把英莲列入十二钗芳群,不能没有这起因缘。人命案起,因缘便结下了,一索两获,非常之妙。”同时,哈斯宝由这一回的人命案及贾雨村的殉情枉法,深刻地指出:“邦无道而出仕,只能象贾雨村那样行事才成,否则就不如卷而怀之,隐居不出。作者以此警示后人,奸佞挡道之时不可以巴结着作官,其用心难道不深么?读了这一回,我替作官的人大大为难”。哈斯宝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考察第四回,他隐约地觉察到,“奸佞挡道之时”,作清官之不可能,到头来也只能落得一个“贪官污吏”贾雨村的结局。《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伟大作品,在哈斯宝的回批中,哈斯宝是感到《红楼梦》的分量了。
当然,我们应当指出,哈斯宝虽然从政治的角度来考察《红楼梦》的“深刻微旨”,但哈斯宝所谈的政治,不是我们所说的阶级斗争。他只看到那个社会有忠臣义士同奸佞当道的斗争,奸佞当道,即便是怀抱尽心报国的衷情,也只能以贪佞而结束,这是作者看到的现实。对于哈斯宝来说,他当时看不到封建社会农民同地主阶级的斗争,他更看不到皇帝只不过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封建社会的那个天,不能炼石所能补苴的了。虽然存在着这个阶级与时代的局限性,我们应当肯定哈斯宝从政治的角度来揭示《红楼梦》主题的意义。在同时代人中,哈斯宝对待《红楼梦》的态度是进步的。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我们对哈斯宝的评价,也就取这个态度。
三、哈斯宝论《红楼梦》的人物
文学作品要反映社会生活,就不能不描写人物。而评论一部作品,如果不去分析、评价文学作品刻划的人物形象,那也是不可思议的。哈斯宝的回批,对于《红楼梦》中的人物,十分注意地加以评议,有的见解也是十分独到的,值得我们加以研究。
哈斯宝在分析人物时,透过现象来深入了解人物的本质和面貌。曹雪芹在刻划《红楼梦》中的人物时,是按照生活的真实面貌来描写人物,因而就不是简单化与漫画化地刻划人物。好与坏不是从脸谱上的标志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要评论《红楼梦》的人物,就不能停留在人物的表面现象上。哈斯宝在这方面,表现出较高的艺术鉴赏力。在第五回中,他指出:“这部书写宝钗、袭人,全用暗中抨击之法。粗略看去,她们都象极好极忠厚的人!仔细想来却都是恶极残极。这同当今一些深奸细诈之徒,嘴上说好话,见和颜悦色,但行为特别险恶而又不被觉察,是一样的。”又说:“大体上,写那许多人都用直笔,好的真好,坏的真坏。只有宝钗,不是那样写的。乍看全好,再看好坏参半,又再看好处不及坏处多,反复看去,全是坏,压根儿没有什么好”,哈斯宝盛赞曹雪芹的春秋笔法,说这是“把全坏的宝钗写得全好便最难”。他指出是薛宝钗逼死了林黛玉,最后又以激将法,向濒死的宝玉告诉潇湘噩耗,是出于极端的自私。哈斯宝怒斥这个极端奸诈的女人,“真是连老鼠也不如。何等无耻,何等无耻!我见这等人,真想唾她一脸!”其怒不可遏之情,跃然纸上。
谈到袭人,哈斯宝认为她是一个为了从奴才的地位爬到主子的位置上,玩弄权术,最后“一语伤人”,送了晴雯生命的坏蛋。她为了谋得姨娘的地位,同薛宝钗“两奸相党,一对斧头砍枯林,可怜潇湘如何受得!”哈斯宝一针见血地指出:“我把袭人看作妇人中的宋江”,对此,我们不能不佩服哈斯宝的目光的锐利。
封建宗法制度,在温情脉脉面纱的后面,隐藏着极端的奸诈与虚伪。哈斯宝评论贾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冷与假。冷就是冷酷无情,假就是伪善与虚伪。这就是为了财产与权力的再分配之中,互相厮杀,象乌眼鸡一样明争暗斗,而在外表上又保持着宗法与礼教。他指出“论来世界上最真莫过于纲常,最假不外乎财色”,贾府从上到下,追求的是财色,丢掉了真,“从根上就是假的”,所以君臣、父子、朋友、夫妇“彼辈作伪,为行其奸”由财色生冷热,冷热搅乱真假。于是贾府“既有假父子,自有假母假女,既有假兄假弟,便有假妯娌,既有假夫妇,当有假妻妾,既有假亲戚,自有假孝子”。《红楼梦》中的荣、宁两府,那个极繁华热闹的大观园,本来是封建社会的缩影,从表面看,确实是“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然而这只是假象——在冷酷而又奸伪的斗争,象梦幻一样,这温柔繁华之乡,转眼变为陋室空堂、衰草枯杨,“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这就是现实,正是在这个现实的背景下,形成了人与人的复杂关系。
在《红楼梦》中,贾母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最高统治者,是封建宗法制度的代表。但在哈斯宝的笔下,贾母是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他甚至斥责贾母是猴子。他在第九回回批中说:“贾母将荔枝比作猴子,因为她自己就是一个猴子。”在第十二回回批中又说:“一展卷,第三回批中就有老夫人接来外孙女,这岂无用意?至今宝黛两人都已省得人事,还令他们挤在一处,手接足触,难道不知雏大将鸣,花开送香的道理?这个罪过不归老夫人还能归谁?有人说,老夫人原打算让宝黛二人联结终身,才这样。我说。果真如此,则使宝黛二人先通私情,后才正娶,罪过就更重了。亏得颦卿之志如松子之坚,否则一旦失足。又该如何?又该如何?老猴子何等可鄙。”这里所指的“老猴子”,是贾母这一个艺术形象的概括,老猴子者,就是后文中所说的“妖婆”,贾母行事邪恶,所以有妖气;贾母老奸巨滑,所以又有“老猴子”之称。
哈斯宝不但揭示了贾母的本质,他对贾政的揭露与分析也是一针见血的。本来贾政在《红楼梦》中是作为封建王朝的正统卫道者出现的,小说中说他“人品端方,风声清肃”,然而,哈斯宝从《红楼梦》的矛盾斗争,看出了贾政的假道学的真面目。哈斯宝在第九回回批中说“贾政真是‘假正’”,“本回里写出贾政对贾母假孝顺,假正经便在此处现形”。哈斯宝还指出,宝黛爱情所以落了个悲剧的结局,贾政也是罪魁之一。他说:“贾政却是最明白最高贵的人,竟同薛蟠一样,违背礼教,心疼娇子,把他的婚事推给老糊涂母亲去摆布,又当如何评论?”我们不能不承认哈斯宝这个问题确实是提得相当尖锐的。这只能有一个解释:贾政取媚于贾母,是为了维护他在贾府中由于贾母的偏爱而取得的支配地位,他反对“木石前盟”,赞助“金玉良缘”,也是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贾府统治。这个极为正经的孝子,只不过是一个伪君子。这在贾府被抄家,此后宁府彻底垮台,他的兄长被流放,后来贾政独得解脱,承袭其职后,他的伪善面孔暴露得一清二楚了。哈斯宝指出这时的贾政真是比“小人”还不如,请看哈斯宝的分析吧:“兄弟反目,有君子小人之分。内心虽怀杀戮之意,外表仍具花言巧语,这是君子型。内心原是亲热,外表上只因一怒之下便至挥剑舞棍,这是小人型。小人反目虽暴厉,但为害浅,君子心平,但为害深。故古时贤人屡屡劝人:宁为小人而反目,勿作反目君子。今贾政为兄送行,在稠人广座中大讲国家君臣之道。为何不可早讲?难道不能在家说?且贾政身为皇戚,在贾母跟前说那几句话,又在哥哥才出门,其子犹在时,便袭其职,政公在天下明士中间何能逃脱君子反目之嫌?”哈斯宝对贾政的分析是十分中肯的。
哈斯宝不但对贾母、贾政作鞭辟入里的评论,对于王熙凤,哈斯宝也进行了无情地鞭挞。他指出王熙凤是第二个贾母,他以讽刺的笔触写道:“说贾母、凤姐是老小母猴,真可谓毫不冤枉。”接着他又指出王熙凤是《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与唐代历史上的奸相李林甫一流人物。他分析说:“背理而行假仁假义谓之奸,逆理复礼敢作敢当谓之勇。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候,李林甫蔽明君以行黯政。可以将大比勇,男人可以转比女人。直到第九回还未多写王熙凤之事,至此才写,她的故事已初见端倪”,“这王熙凤委实是曹孟德的女儿,李林甫的妹妹”。他从贾府的权力之争这个角度看待王熙凤。王熙凤挟贾母之命以统治贾府,作事又阴狠毒辣,所以说她是女曹操、女李林甫,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哈斯宝还指出,为了维护这个“权相”的地位,王熙凤暗中推波助澜,使贾宝玉纵情于声色之中,消弭宝玉的志气,使其无心关心家政;王熙凤之所以开始献媚于贾母,暗示宝黛联姻,后来又说移花接木,献计于贾母、王夫人,来一个“金玉良缘”,这是因为王熙凤已经看出黛玉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子,一旦宝黛联姻,王熙凤这个权相的地位便要动摇,她暗中拉起来的邪恶势力就会在贾府没有立足之地,王熙凤象小猴子一样变来变去,就是为了维护实际利益,巩固对贾府的统治,哈斯宝的这个见解,不能不说是洞若观火的。哈斯宝对《红楼梦》人物态度,确实是爱憎分明的。当他分析到薛宝钗、袭人之类人物时,真是愤怒之情溢于言表;谈到贾母、贾政时则是无情地加以揭露与嘲弄。但是在谈到贾宝玉、林黛玉、晴雯、鸳鸯、傻大姐时,他是极度的赞美的,他的同情心是站在叛逆者与奴隶这一方面的。
哈斯宝对于林黛玉,真是赞不绝口。他赞美林黛玉于狡诈之徒、游鬼之辈成群的大观园,能够冰清玉洁,绝不屈服;他赞美林黛玉超人的智慧,例如,他盛赞林黛玉的东风西风之论,写道:“袭人之类的狡婢如何能在潇湘这等聪明姑娘面前弄狐作猿!潇湘一听袭人的话,便洞识其意,顺剑一斩,鬼魅便似见了日光一般”。哈斯宝还称赞林黛玉可同古之贤士俞伯牙、司马德徽媲美,他说曹雪芹写黛玉,更象一派宗师,是女才子等。在哈斯宝看来,只有贾宝玉、林黛玉才算是真正的才子佳人。他说:“读书人放荡荒唐,恣意沾惹野草闲花,醉心风花雪月,伤春悲秋,这能叫才子么?红粉女儿不安闺阁,寄情于路边蓬蒿,置意于柳枝莺啼,恨春怨秋,这能叫佳人么?我说不能。虽生缠绵之意,必如宝玉,寸地不乱的,才可谓之才子。虽有伤感之念,必如潇湘,毫发不违礼教,方可谓之佳人”,真正的才子佳人虽知音,知心却终久是“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命薄”,哈斯宝为这个千代之怨而鸣不平,所以他在引叙韩昌黎《送孟东野序》,为宝玉黛玉书恨泄怨了!
哈斯宝不但对宝黛评价甚高,对于大观园中的一些女奴隶,作者也是以同情的笔触加以评论的。
他赞美紫鹃“真是忠臣、义士、孝子、烈夫”,“活是一个智人志士”。他认为潇湘与紫鹃是真正的知己,知心,“读者若只知紫鹃是潇湘的使女,不解他俩的相知,岂非枉读此书。”
他赞美晴雯是林黛玉式的人物。四儿遭谗是因其长相俊美,模样儿似晴雯,晴雯又似黛玉。晴雯又觉察了袭人的奸情,危及袭人的地位,这时花袭人“鸠鸩恶其高”,薋葹妒其臭”,外似忠直,内藏奸诈,充当了王夫人的心腹。哈斯宝在第七回回批中指出:“这回里又有一个死,一个发迹。晴雯为袭人大发脾气,袭人说天长地久,尽着这么闹,可叫人怎么过呢!’后来晴雯背地里的事都传到了王夫人耳中,终至一死,是谁捣的鬼!”明确指出晴雯是最纯洁、最俊美的人儿,反而蒙不白之冤而死;这就难怪哈斯宝为晴雯而鸣冤,振笔痛骂袭人了。袭人之丑恶与晴雯的俊美两相对比,美者愈美,丑者则更丑了。
哈斯宝对于鸳鸯,是怜其不幸而不赞成她助薛宝钗成其“金玉姻缘”的行为,是有褒有贬的。他认为,鸳鸯之死,非什么殉节大义,也不是舍不得贾母,而是因为贾赥欲讨鸳鸯为妾,“而今贾母已死,贾赥归期不远,鸳鸯怎能再拒作妾?年轻貌美名属一流,与其将终身托给枯桑朽榆,还不如一死了之。她遇到大难处大苦处,却借大义大节自缢。呵,鸳鸯委实可怜!”哈斯宝实际已指出鸳鸯是被逼而死的,而大义大节之说,只不过是遮盖的面纱。
哈斯宝最绝妙的议论是关于大观园中的“傻大姐”的,他说:“拾得春宫图绣囊,不识其何物,喜喜笑笑,结果使一个晴雯死去的,是傻大姐。挨了一掌,不明原因,又气又哭,结果又使个潇湘死去的,还是傻大姐。这‘傻大姐’,还是‘杀大姐’?我说,不,不得这般评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教’,诸忠之中混入一奸,必为恶,故诸奸之中进去一忠,定说他更恶。在习而相远的一群奸诈之人中,有一个本性相近的正直人,便得了一个傻名。她的傻,我倒当作是智之极!”哈斯宝关于红楼人物的傻智之辩,我们不能不承认是符合一点朴素辩证法的。
哈斯宝不可能用阶级观点去分析人物,但他朦胧中看出红楼梦中的人物是对立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哈斯宝说:“世上不平常叫乖,乖有两等:恶乖和善乖。恶乖即奸狡,宝钗、袭人之流便是。善乖乃足智多谋,紫鹃、探春等人便是”。哈斯宝的关于红楼人物善恶之分,确实表现出他的道德观念,表现出他的爱憎分明的情感,这在当时都是难能可贵的。
哈斯宝对于《红楼梦》人物的评论,尽管在今天看来,还有许多不够深刻与恰当之处,但他的许多评论,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是会得到许多启发,有许多可取之处,对于我们今天研究《红楼梦》时,也会有许多可以借鉴之处,这是我们应当感谢哈斯宝的地方!
四、哈斯宝论《红楼梦》的创作技巧
哈斯宝对《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极端推崇的,可以说到了崇拜的地步。而在回批中,哈斯宝又是倾其全力研究《红楼梦》的章法与技巧的,在这一方面,哈斯宝的回批,对于启示我们研究《红楼梦》的写作技巧,也是深有启发的。
首先,我们要谈谈哈斯宝对曹雪芹的推崇。
他说:“这部书的作者,文思之深好象大海之水,文章的细腻有如牛毛之微,络脉贯通,针线交织”。在回批之中,有时哈斯宝以按捺不住的心情说:“作者的心到底是怎么长的?是雕刻还是锦绣?无论如何不同一般。”他称赞曹雪芹是真才子,“才子便是致知格物之人”。他不但深赞曹雪芹的艺术技巧,而且深赞作者都是忠臣义士之人,是一派宗师即是智人志士”等等。哈斯宝要追步曹雪芹,愿作曹氏知音,他说曹雪芹先生是奇人,他为何那样必为曹雪芹,我为何步他后尘费尽心血?明白了。步他后尘费尽心血,我也成了一个曹雪芹”。出于对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的极端推崇,他批判一般所谓诸才子书,故作惊人之语,已朽俗无味,“怎及得本书务求实事实理,生奇处果真有奇,惊人处确实可惊”,乃是真正的才士之作。不仅如此,他还提出:“要读《红楼梦》不以能一般地去读,而是要高香清茶去读。点高香,是为报答作者写出这部如锦似绣的文章,留给我辈赏心悦目。砌清茶,是要洗涤我辈几天积下的愚心浊肠,赏心悦目,读此锦绣文章”,在古人中如此批崇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人,可以说是绝无仅有!
哈斯宝对《红楼梦》的钦佩不是盲目的,而是在细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在四十回回批中,系统的总结了《红楼梦》的表现技巧,各种章法,他指出了近三十种,在这里,我们不一一评述。
这部《新译红楼梦》及其回批不但为《红楼梦》版本史的研究以及蒙汉文化交流提供了生动的例证,同时对于研究我国近代文学批评史,也提供了形象的证据。关于哈斯宝及其生平思想的研究,对于《新译红楼梦》的评论,已经有人做过不少研究了。我在阅读《新译红楼梦》时,颇感到哈斯宝的回批、总录等,其有价值的地方,还不在于他对《红楼梦》主题与人物的评论上,而在于他对《红楼梦》写作技巧的评论。在这个地方,哈斯宝有些独到之处,确实发前人之未发,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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