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本的和平主义新观念_自卫队论文

樱本的和平主义新观念_自卫队论文

坂本义和的和平主义新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平主义论文,本义论文,新构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冷战的终结,虽然导致了旧的世界格局的解体,但并未使新的世界秩序自然而然地形成,反而招来了现今世界的诸多纷争以及人们对当今世界走向认识上的混乱。这种冷战终结效应,不仅表现于第三世界各国,而且在发达国家中也引发了相当程度的动荡,其中最为典型的国家当首推日本。

战后日本的政治结构,实质上是依托于国际冷战背景而成立的一种“国内冷战”体制。尽管战后日本并未完全按照美国的世界战略扮演冷战“马前卒”的角色,但日美轴心外交和日美安全保障体系却是与冷战不无关联的。因此,随着冷战的完结,长期稳定的保守政权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支撑而难以为继,自民党一党连续执政三十八年竟在一夜之间沦为下野。虽然最近与社会党“野合”联手,勉强夺回了政权,但显然已元气大伤,昔日威风所剩无几。而本来以在野势力得以立身存命的社会党,虽然摘掉了“万年野党”的帽子,但在政策意向并不明晰的情况下,仓卒上阵,参与政权,也只能如陷泥淖,手足盲乱,无有章法。尤其是村山出任首相之后,一连转轨改辙,亦已闹得党内沸沸扬扬,几近四分五裂。

冷战结束后,以往的东西方两极对立结构已不复存在。美国虽然作为幸存的唯一超级大国,霸气不减,但也已是色厉内荏,外强中干,力不从心。号令天下,也不得不借助联合国的名分。从而,联合国尤其是安理会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得以凸显。因此,围绕着如何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日本在联合国的维持和平活动中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和责任,日本是否应成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实际上是在什么条件下成为常任理事国),在日本的政界和学界正经历着一场激烈的论争。这并不单纯是一个日本的对外政策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如何维护日本和平宪法,今后日本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治结构问题。

在这场论争中,长期致力于和平主义研究并在国际学术界享有声望的著名思想家坂本义和(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在总结战后日本和平运动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现实世界的国际关系,提出的和平主义构想引人注目。坂本构想中的一些思想,已在日本政府关于派遣维和部队的讨论中被多次提及,尽管未被采纳,但其影响是不容轻视的。

一、不容改变的和平主义三原则

可以说,战后任何国家都没有象日本那样,和平主义思潮尤其是大众和平运动几十年来一直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因此,今天的任何和平主义理论,都必须与战后和平运动中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相联系。

1946年公布的日本国宪法,之所以被称之为和平宪法,就在于宪法的前言尤其是第九条中,明确宣布日本国将放弃战争并不保持战争力量。坂本指出,日本国宪法这些内容,决不只是一种形式的虚设,而是具有很强实效力的。它不仅直接约束着战后日本历届政府的政策制订和行动选择,同时也是日本国民的和平思想、和平意识和和平运动的强大精神支柱。当然,战后日本的和平主义和和平运动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场合,其内容、目标和表现形式也是不尽相同的,但哪些根本性原则是贯彻始终、不容更移的呢?坂本将其归纳为以下三条:

第一,日本绝对不能发动、不能从事侵略战争的原则。早在1946年审议新宪法草案的日本国会上,南原繁(前东京大学校长)、野坂参三(前日本共产党议长)等人,曾针对“战争放弃”这一提法,提出是否应承认自卫权和自卫战争的问题。当时的吉田茂首相明确回答道:由于“近年的许多战争都是以国家防卫权的名义”发动和进行的,因而在宪法草案中不对战争作“侵略”和“自卫”的再划分,而是一般地讲“战争放弃”。坂本认为,其实这“并非是对自卫战争的否定,而是对以自卫名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的否定”,其本意在于彻底否定侵略战争。今天看来,或许人们会觉得当年吉田涉入“自卫权问题”的议论并非明智之举,因为这一问题的过多讨论会造成宪法草案后退的危险。然而,事实上这一问题在当时并未过多议论。坂本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除了对“自卫战争”确实难以作出概念上的界定之外,大概首要的理由是客观反映了日本人的历史。因为在日本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因本土受到外来侵略而不得不战的先例,相反,倒是近代日本以自卫的名义发动过多次侵略他国的战争。因此,一般他讲“战争放弃”,不仅是对近代日本的总结,也杜绝了后人再假借“自卫”进行侵略战争的可能。可以说,这是决意放弃侵略战争的一个强烈表明。另一个重要的理由在于,这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现身体验的反映。作为唯一蒙受原子弹伤害的国家,人们已经预感到,在核战争的时代里,过多谈论“自卫权”、“自卫战争”实际上已无多大意义,因为战争的结构与功能都已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样,就联接上了和平主义的另一项原则。

现代日本和平主义的第二项根本性原则,就是核战争绝对不能发生、日本绝对不能从事增加核战争危险的行动原则。这一从广岛、长崎的惨痛体验中生发出来的和平原则,得到国民如此强烈而广泛的认同,是日本之外的其它国家所见不到的。它毕竟是在核受害国的国民特有经历中形成的。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日本国宪法是明确坚持“非武装”的,但在日本的和平主义思想中,在日本国民的和平意识中,至少起初并无“非武装”的蕴意。这既是战后日本和平主义的一个特点,大概也是日本型和平主义的一个缺陷。对此,坂本早曾作过阐述,并指出将日文的“和平主义”一词译成英文时,往往会发生岐义。因为西方的“和平主义(Pacifism)”中最重要的内容是非武装、非暴力。当然,现代日本的和平主义者中抱有“非武装”信念的还是大有人在的,正是这些人在战后和平运动中起到了基干作用。然而,“非武装”毕竟没有象“非侵略、非核”那样成为国民的强烈共识,因而不能将其与“非侵略、非核”相提并论为和平主义的根本原则,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最近村山首相宣布“自卫队合宪”,并未在国民中引起多大反应,这是一次很好地验证。其实,在60年代末举行的民意调查中,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既承认宪法,也承认自卫队”。虽然社会党早在50年代就提出了“非武装中立”的国家目标,但在国民中究竟得到了多大程度的接受和认可,迄今尚难以断定。

尽管如此,战后日本的和平运动毕竟是声势浩大、波澜壮阔、此起彼伏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和平主义,对于现代日本来说,不仅是一个对外的战争问题,更是一个国内的军国主义体制问题。这样,就又导出了和平主义的第三个根本性原则——对军国主义的绝对否定。

军国主义这一概念,在日本是非常明确的。就是指在战前和战争中,为了适应扩军备战需要而建立的国内军事政权,为了发动和进行对外侵略战争的需要而建立的国内强权体制。决不容许这一曾恣意遇弄国民、大量残杀国民,最终使广袤国土沦为废墟的国家权力体制复活,已成为战后日本国民的一种始终不渝的强烈心愿。由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不仅使亚洲各国人民蒙受了极大的灾难,同时也将日本国民推入痛苦的深渊。在那场战争中,数以百万计的无辜生灵成了军国主义的炮灰。每当人们联想起战时那生离死别、哀鸿遍野、阴风凄凄的场景,就不禁迸发出对军国主义的深恶痛绝。随着冷战的升级,日本不止一次地显现过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的迹象,美国也曾多次试图为促使日本扩军备战而施加影响,但都被大众和平运动的及时兴起而阻断了。有的学者曾批评战后的日本国民受害者意识太浓重,甚至有人评价战后日本的和平运动过于原始。对此,坂本认为,这些评论似乎亦不无道理,但更应该看到的是,正因为国民作为战争的受害者,并抱有强烈的受害者意识,才能敏锐地觉察到与和平愿望倒行逆施的动向,才使“战争不得重视”、“日本不能再次卷入战争”成为人们经久不衰的共识。在战后世界上,象日本这样围绕着战争与和平、军事化与和平主义长期尖锐对立的国家是极为少见的。如果没有以反战、反核、反军国主义、反再武装、反安保、反基地(美军)、反军事化为内容的大众和平运动,没有激烈对立的“国家论之争”,而是清一色地支持扩军备战,支持安保,支持核战略,那么战后日本将会是一幅什么样的图景呢?坂本强调指出,翻一下战后的世界历史就会明白了。除了西欧,位于冷战前线的美国盟国,不曾发生过军事政变的国家几乎找不到,这一点大概人们不该忘记吧!

二、单独组建非军事性维和部队的构想。

如前所述,冷战结束之后,围绕着如何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日本的学术界尤其是政界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争。论争第一回合的焦点,是同意还是拒绝派遣日本“自卫队”参加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也就是是否容许日本的“海外派兵”。这一问题对于长期担当政权的保守阵营来说,尽管也面临着一个现实政策的调换问题,但在思想认识上却不需要有太大的改换。因为自民党时期的对外政策是以日美安保体系为基轴的,而现今对联合国的协力又实质上是对美国的协力(至少首先是这样),所以,在“国际贡献”的旗号下参加联合国的的维持和平活动,甚至参与军事性活动,只不过是日美安保思想的延伸,近年来在日本政坛呼风唤雨、名噪一时的小泽一郎署名的《日本改造计划》一书,毫无俺饰地提出对与美国一体化的联合国积极协力的主张,就是一个明证。

然而,这一问题对护宪、革新阵营来说,则复杂得多。战后日本的革新势力,一贯坚持的是以宪法思想为基础,对日美安保体系持批判和抵制的态度,并且提出将日本的安全保障委交给联合国的设想,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作为一个和平制度,与日本国宪法具有类似性。但是,冷战结束以来,联合国安理会容许的大规模行使武力的海湾战争出现了,随后以联合国名义进行了一系列派兵维持和平行动也出现了。这样,日本国宪法与联合国宪章便发生了矛盾。日本的安全保障不仅不能委交给联合国,反而联合国要求日本出兵海外参与“国际贡献”。前面讲到的和平主义三项原则,也已不能成为直接作出判断的依据。因为再讲“自卫队的海外派兵等于侵略”,已是难以自圆其说,把参加维和部队的所有国家统统称之为侵略者显然是不合适的。再在和平主义和护宪的逻辑之内兜圈子,大概就不可能摆脱困惑和迷惘。这正是冷战结束后,革新阵营比之保守阵营思想更为混乱的原因之一。

和平主义的思想不应轻易否弃,但和平主义者也应当正视现实。面对当今世界的许多地区,由国家或武装集团造成的大量无辜平民被杀害,儿童、妇女、老人等弱者在饥饿中死去的惨景,世界上其它国家及其公民似乎不应无动于衷。坂本指出,因为这显然是一种犯罪,也就是当年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时所说的对人道的犯罪。为了制止这种犯罪,国际社会也应同国内社会一样,需要一种警察的力量。对这一点,坂本解释道:“当然,我并不是说为了人权、人道,向世界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派遣警察部队,主张人权十字军。我在这里提出的只是一种思想、想法、原则。至于怎样实行,当然只能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乎目的的慎重选择”。

坂本说,警察作为与国家相联系的一种权力实体,常常与大众和平运动处于对立的位置。但另一方面,警察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持者,在日常生活中,平民大众不得不依赖于它。大概在现代社会的任何国家里,警察都具有这种二重性质。那么,今天的日本是不是应该参加联合国的非军事性“国际贡献”即维持和平活动?如果参加的话,是不是应该考虑赋予维和部队某些类似警察的强制机能?进一步讲,也就是日本以及日本的国民在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立场?为此,坂本提出了日本参加联合国维和活动的限界和单独组建维持和平常设待命部队的具体构想。

第一,“我认为,日本应该参加维和部队,但不应参加军事性的强制型维和部队。”也就是说,日本参加的是根据当事者同意的、限于非战斗目的的、以监视停战为中心职能的所谓“古典型”维和部队,而对于出现在索马里的那种以“实现和平”为名,采取直接军事行动的维和部队则拒绝参加。

由于维和部队不具有战斗的目的,因而只能允许携带最低限度的自卫武器。至于什么样的武器才仅仅适用于自卫,自然这一问题难以讲清。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取决于武器的性质,诸如远程导弹等便不在其内。但实质上,自卫并不是一个武器的问题,而是一个使用武器或不使用武器的人的问题。因此,明确规定维和部队不具有战斗的目的,要求其成员不得抱有战斗和攻击的意图,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由于维和部队不具有战斗的目的,只是担负维持停战和重建家园的任务,“因而不派遣日本的自卫队”。与维和部队的目的最相符合的,坂本认为就是单独组建常设的维持和平待命部队。

尽管维和部队自身没有战斗的目的,但由于经常进出具有战斗危险的纷争当事者之中,实际上常常面临着卷入战斗的危险。置身于危险境地之中,既不伤人而又要冷静地努力使战斗平息下来,并使停战得以维持,这就需要给这支不同于普通军队的部队以特别的训练。要想以非战斗对应战斗,既不伤人又不被伤,也必须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术。尽管如此,这支部队毕竟在性质上有别于相当于军队的日本自卫队,坂本将其形象地称之为“联合国警察机动队”。与这支单独组建的维和部队相配套,也应配备相应的医疗、通信、建设、教育、行政等系统。但这些辅助系统的成员,除了接受必要的训练,尤其是在危险境地的作业训练之外,平时应在医院、企业和行政机关照常工作。需要派遣时,可随时从中抽调合适人员。坂本说,这样做既避免了不必要的组织设置,同时,也更容易得到大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为什么主张单独组建有别于日本自卫队的维持和平常设待命部队呢?坂本从日本国情的特殊性和维和部队的特殊性两方面作了说明。

其一,是日本国情的特殊性。关于自卫队的海外派兵,正如许多学者和政界人士所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存在着宪法上的疑义。既然日本国宪法明确宣布“战争放弃”,那么在国外就不应驻有一兵一卒。荷枪实弹的自卫队派出海外,显然与宪法精神是相悖的。而单独组建的维和部队则不然。由于这支部队不具有战斗的动机,不属于国家武装力量的范畴,也就不存在违宪问题。坂本进一步强调道:“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理由不是宪法,而是日本对亚洲各国的战争责任问题。”尽管细川前首相讲了“谢罪”的话,但“谢罪”并不等于实际赔偿。即使作了赔偿,事情到此就算完结了吗?坂本说,他曾亲耳听到过战时被迫充当军妓的人的吁喊:“我要的不是赔偿,而是还我人生!”面对这样的声音,令人无地从容。日本的宪法怎样解释、怎样护持,或者怎样改定,日本的国民可以说了算。可是面对这碎心断肠的声音,日本人又能做些什么呢?看一看那些抚不平的刀痕伤疤,想一想那些战争中的死者和幸存者,限制自卫队的海外派兵,不是太理所当然了嘛!

其二,除了日本有着特殊的历史之外,在世界各国单独组建维和部队的时机业已成熟。一方面,维和部队从技术上看,它并不是一支普通的多兵种合成部队,而是一支装备、设施和训练都国际标准化的、在联合国统一指挥下活动的队伍,因而在各方面都应该是高效率的。这样的队伍,是不可能由各国的军队简单转化而成的,必须单独组建和训练。另一方面,也是更实质的一点,是联合国在使用军队来实施行动时,缺乏原则性的行为规定。在索马里,以“人道的目的”而介入的美军,为了达到军事性的目的,其伤害范围已超越了武装团体而涉及到了平民,变成了“非人道”的行为。那么,联合国为了人道的目的而采取非人道的行为究竟是不是正当?作为联合国的行动到底容许什么,不容许什么?实际上,这一些至今尚无明确的限定和规则。但如果是单独组建的维和部队就不同了。由于其非战斗任务是十分明确的,因而对于平民百姓的伤害,既不容许出现,也不容许考虑。既然是联合国的警察机动部队,就要按照警察的规则行事,只要滥用职权或防卫过当,就应受到民事法律的审理和处罚,负有赔偿的义务。这一规则,如果联合国承认的行为规范得以明确,就更加实用了。坂本希望这一非军事性的、以维持和平为目的的常设待命部队能在日本率先单独组建。

三、联合国与日本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职责

如果说,海湾战争中“贡献”了130亿美元,《国际和平协力法》几经周折在国会终获通过,柬埔寨维和活动中自卫队的两次派遣,最近政府又批准自卫队携带机关枪进入卢旺达,事实上日本政界关于海外派兵的论争已告一段落;那么,关于如何建构日本与联合国关系论争的第二回合的焦点,就集中于日本是否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一问题上。从最近东南亚各国纷纷明确表态,尤其是加利来日游说并许诺“日本可以不参加联合国的军事行动”来看,“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日本”大概也只是时间问题了。这样,论争实质上也就是日本怎样进入安理会常任理事会,即“有条件”还是“无条件”取得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以村山首相、宫泽前首相、后藤田正晴、武村正义为代表的“慎重派”,主张以联合国的改革和遵守日本国宪法为前提,以仅承担非军事性的义务和责任为条件,进入安理会常任理事会。而以小泽一郎、中曾根康弘等人以及务外省为代表的“积极派”,则主张日本作为“普通国”成为常任理事国,承担与其它国家完全相同的义务和责任,也就是参与联合国的所有活动,其中自然也包括军事性活动。

应该说,日本谋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时机已经成熟。一个财大气粗的富商大贾,决不会甘心永远充当只出钱出物的配角。这次派遣皇太子妃的生父挂帅坐阵纽约,可见日本政府是何等费煞心机。联合国想号令天下,想行善,就要花钱,就不得不抬举腰缠万贯的财主。当然,那些受到过富户恩赐,并乞望再从富户腰包里多讨几个铜板的穷汉,也乐于把施主推为显贵。

坂本义和作为一位资深而享有声望的政治学家,似乎已经料定日本进入安理会常任理事会已为时不远。因此,在他的和平主义新构想中对这一问题虽论及不多,但见解却极为深刻。并且从人类的和平与发展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日本应当在联合国中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

坂本说,冷战后联合国处理的纷争有两种。一种是国内纷争,象旧南斯拉夫和柬埔寨发生的那样,这类纷争通过联合国的调停和派遣维和部队对应就可以了。而另一种纷争,是一个主权国家公然对另一个主权国家进行侵略,象海湾战争时伊拉克对科威特所做的那样。发生这种纷争,日本该如何对应呢?战后日本,不论保守阵营还是革新阵营,所想定的只是日本受到侵略时如何应对的安全、宪法、自卫队等问题,至于日本之外的国家受到侵略,既不曾想到应该怎么做,也不曾想过应该做什么。这样,对于海湾战争爆发后,日本政界的保守势力也好,革新势力也好,都陷入一种虚脱般的状态也就不难理解了。保守势力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日本应当成为能参加“联合国军”的“普通国”,应力求成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可是,海湾战争中的多国部队是当年制定联合国宪章时所设想的那种“联合国军”吗?或许正因为不是,才称之为“多国部队”。这样的部队,日本参加合适吗?

联合国的安全保障机构是安理会,而安理会的决策中枢是五大国组成的常任理事会。坂本指出,五大国之所以占据这种席位并握有否决特权,就在于它们是军事大国,对世界的安全比其它国家负有更大的责任。除此之外无有其它理由。坂本强调指出:只要日本不想得到常任理事国的这种特权,也就没有必要承担大规模军事行动的责任。即使被要求“后方支援”,也可以明确表示限于国内允许的范围之内。需要注意的是,日本不承担军事性责任,在这里是以不谋取常任理事国为前提的。

坂本对于日本成为常任理事国之后的前景表示了一种担忧。尽管加利许诺日本碍于宪法可以不承担军事性义务,日本政府也提出以遵守宪法为条件,然而一旦日本进入了安理会常任理事会,加利也好,未来的联合国也好,对此大概谁也打不了保票。坂本提醒人们,不妨回顾一下战后日本宪法讨论的历史,宪法年年在讨论,军费也年年在增加。

有一种观点认为,日本谋取常任理事国的主要理由,不在于获得否决特权,而是为了得到有关世界安全的重要信息和情报。由于在海湾战争时信息不准确不及时,致使日本花了不少“冤枉钱”。坂本对此评论道,日本进入了常任理事会,这种以大国为中心的情报垄断状态并不会改变,只是日本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日本进入了“大国俱乐部”罢了。这与明治时代的“脱亚入欧”、跻身列强的设想没有什么不同。如果日本采取另一种立场,要求“大国俱乐部”公开信息,放弃情报垄断,那么日本就会对联合国的“民主化”作出贡献,赢得更多国家的支持。

坂本认为,除了参加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之外,日本对当今世界还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其实,维和部队不过是对纷争表层的一种头痛医头式的疗法,而纷争的深层根源在于贫困、差别、分配不公和环境破坏。倾力于这些方面,应成为今后日本对世界“贡献”的着重点,这也是与国民的愿望相一致的。而护宪革新阵营,恰恰在这方面具体努力不够。尽管也时而提出这类主张,但不过是作为反对派遣维和部队的托词,缺乏实际的内容。当然,这并不是主张以此取代维和部队,而是两者兼而有之。坂本建议,让日本的海外青年协力队和美国的和平队装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对其它发达国家的类似组织也进行充实和改造,使其形成世界范围内的另一支联合部队,在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展活动,可以将其称之为“开发与环境的维和部队”。这支队伍,日本可以首创,并讲好出人出钱,不难想象,这种“开发与环境的维和部队”与单独组建的非军事性维和部队,一旦在日本出现,将会给日本和日本人带来多大荣光!

但是,要在日本真正实现以上两个设想,又不是轻而易举的。其阻障主要不是来自财力和人力的支付,而是人们的意识观念和价值基准。日本败战之后,随着超国家主义神话的破灭,自我生存只有靠自我维护成了日本战后的共识,而后又衍生成了经济自私的人个主义思想体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经济自私性逐渐淀积成现代日本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坂本所说的“公共性丧失”。也就是说,本应具有公共属性的事物,都被浸染上了个人主义的色彩。教育成了为寻求私利而跻身名校的角逐场;企业人成了日本人形象的代表;以维系私利而结成的派阀在政党中处于支配地位并左右着权力的行使;本应是公仆的行政官僚却只是热衷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满足。平素人们发泄的只是个人的种种不满,而少见对社会不正的公愤。当然,“公共性丧失”这种现象并不独存于日本,在战后的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中都有所表现。然而,日本是在垄断“公共”的天皇制国家瓦解后,“公共”出现了真空,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得以恶性膨胀并乘机吞噬了以往“公共”占据的所有空间,因而“公共不在”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也是其它国家的人,常常批评日本人过于自私的一个缘由。

坂本认为,随着冷战的完结,人类正步入一个新的时代,国际化正成为全球性趋势。“公民”过去是以国家和国境为前提的,而今天“公民”的含意正开始超越国境。也就是说,对“公民”而言,公共已不再只是“国内公共”,如果不包含“国际公共”乃至“世界公共”,公共的意义就不够充分;不多少带一点“地球公民”的意识,就不能不显得狭隘和浅薄。单独组建维和部队与成立“开发与环境维和部队”的设想,不外乎是这种“地球公民”和“世界公共”意识的产物。因此,从本质上讲,这两种组织都是志愿参加的,是建立在公民自主选择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通过国家命令动员和派遣的。几年前,当“单独组建”的方案被讨论时,日本政府曾认为“不会有人参加”,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其后在柬埔寨及其它国家开展和平活动时,海外青年协力队的报名人数呈直线上升。可见,在克服落后意识方面,大众已经先于政治家和官僚而跨出了一大步。坂本强调说,日本人在组建这一队伍时,应当摈弃那种只是为炫耀国力而示威一次,或者为捞得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而加重砝码的浅见短识,应该象在柬埔寨牺牲的田中君那样,日本的公民作为人类的一员,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实世界上的人,默默地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注:因本文的全部引文,均出自《世界》杂志(岩波书店),1994年第7期发表的坂本义和《平和主义の逆说と构想》一文,故不一一注明,尚希鉴谅!

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松下冽先生的悉心指导,此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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