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滑式转型启动的经济学原理——20世纪80年代城镇民营经济重新崛起的契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平滑论文,契机论文,中国论文,民营经济论文,城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667(2006)02—0109—07
一、中国平滑式体制转型的发生学原理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研究中国体制改革和转型的成功经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中国平滑式体制转型的基本特征是“增量”改革和“双轨”渐进,即在原国有经济还没有实质性改革时,首先在计划体制外发展起了非国有、非公有的民营经济,形成双轨经济体制,通过双轨之间的竞争和此消彼长,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实现了平滑的转型。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改革启动的当时,传统体制下的所有制观念和政策取向是“一大二公”,是根本排斥一切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而这种首先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做法是与当时的意识形态完全相悖的,是政策取向上的180°大转弯。那么,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所有制这个传统体制最牢固的核心领域里这样巨大的变化是怎么可能发生的呢?它又是如何发生的呢?其原因是什么,其中包含着什么样的理论深意?本文即对此加以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要素相对价格长期趋势的变化是影响制度变迁最直接、最有力、最常见的原因,因为它改变了各种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讨价还价的谈判地位,从而产生了制度变迁的动力,而决定要素相对价格变动的最重要参数是人口增长[1]。诺思认为,“只有当资源相对于社会需要变得日益短缺时,才会出现改变所有权的压力”[1](p.21)。而这种由于人口增长产生的制度变迁的压力,正是历史上两次最重要的社会变革的直接原因,一次是大约一万年前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即农业社会的出现;另一次是资本主义制度从西欧封建社会中兴起[1]。用这一理论来观察中国经济体制转型,我们发现,正是人口增长造成的就业压力启动了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改革。从1978年到1980年,为了应对就业压力,政府提出“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允许城镇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启动了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闸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此势不可挡,所有制这个传统体制最敏感的神经和最坚固的阵地就这样被突破了。
本文着重探讨20世纪80年代城镇民营经济的起源,由于中国经济社会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状况有着很大的区别,所有制结构调整改革在这两个领域内的发生情况也是大不相同的。另外,前人关于农村改革多有涉足,而关于城镇所有制结构调整改革却所谈甚少,为了能更细致地分析所有制结构调整改革发生的具体情况,也为了能填补研究的空白,本文的研究范围主要界定于中国城镇的所有制结构调整改革。
二、传统体制下所有制的“一大二公”方向与“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
以公有制产权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曾被认为是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并先后被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所采用,人们普遍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制度基础和核心内容。我国正是在这种理论观念的影响下,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三大改造完成之后,逐步形成了公有制绝对化的传统意识形态[2]:人们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公有制包括的范围和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的程度和水平越高越好,越纯越好,即“一大二公三纯”的标准;根据公有化程度对两种公有制进行了等级划分,全民高于集体,集体则要过渡到全民; 私有制或者说一切非公有制都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是要被消灭的。
这种传统的意识形态和理论观念支配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政策的实践和发展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首先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打击私人投机资本国家取得了对国民经济的主导权,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全民所有制占据了主体地位,经过“三大改造”,农业、手工业、小型商业和服务业都实现了集体化,公有制的统治地位全面确立。自从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开始,多次反复大刮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之风,城镇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成了基层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即人们所说的“大集体”、“小全民”;农村供销合作社也在1975年由集体性质正式改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国家对民营经济实行公私合营后,虽然资本家和私营业者还拥有私股,但已经同生产资料脱离,只领取定息,不参与企业管理;1967年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停止支付定息,过去的资本家作为一个阶级就被彻底消灭了。在一片反对资本主义复辟、斗私批修的彻底革命中,把农民经营的自留地、合作商店、个体手工业、运输业等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和定性为“资本主义的复辟地”而被统统砍掉,农村的集市贸易也几起几落,到1976年几乎完全关闭。几经“穷过渡”和“斗私批修”之后,非公有制经济在1978年改革开放前几乎已经绝迹。
与这种单一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在传统体制下形成了以“统包统配”为特征的劳动就业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对劳动力的计划配置、统包就业、行政调配、城乡分割。具体说,就是国家根据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人力资源平衡计划,安排各企事业单位的招工和人事调配计划,由地方劳动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没有自行招工的权力,因此,国家也就承担了保证城镇劳动力就业的责任。在吸收就业的渠道中,国有部门是主要的渠道,辅之以城镇集体经济部门;而劳动者个人没有选择职业的自主权,一经被安置就业,几乎就再没有机会改变就业单位,也没有被解雇和失业之虞。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都是和就业结合在一起的,其待遇水平也是全民高于集体。因此,传统体制下的就业观念认为,就业由国家安排解决,人人都要端“铁饭碗”,吃“大锅饭”,要当“公家人”;就业单位全民好于集体;个人不能自谋职业,自然也就无法从事个体经营,至于私营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事情[3][4]。
三、“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促进了所有制改革
1978年前后,我国出现了历史上的第三次失业高峰①,随着大批下乡知青集中返城,形成了严重的就业问题。由于长期的政治动乱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使得生产活动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增长缓慢,甚至难以应付城镇新长成的劳动力就业。到1978年底,每年进入劳动年龄的人口都在2100—2700万人之间,而城镇积累下来的待业青年多达530万人,形成了空前的就业压力[5]。“知青返城”则使就业问题更加严峻。
从60年代开始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发展到后来成了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一种手段,10年间累积下乡知青约有1700万人。然而,由于农村条件相对城市较为艰苦,在缺乏自愿自利激励的条件下,城里人不愿意到农村去。另一方面,农村也不欢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由于经济发展缓慢和人口增长过快引起的劳动就业问题,不仅城镇存在,农村更加突出,知青的到来不仅不会增加产出,反而要“分”农民的“饭”吃[6](p.906,pp.909~913)。农村条件的艰苦加之粗放式管理,严重影响了知识青年的情绪,很多知青跑回了城市,留下的知识青年许多也缺乏扎根的决心。到1978年底全国知青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就出现了知青请愿和其他一些过激行为。1979年春节,大批知青返城过年,知青回城风迅速波及到全国21个省市[7]。
原计划经济体制在赶超战略指导下经济结构偏向重工业,经济发展吸收劳动力的能力很弱,提高城镇就业率的办法主要是对公开失业的隐匿,除了向农村转移失业人口之外,国有企业里人浮于事,冗员充斥,到改革开放之前劳动就业制度已经非常混乱,面对这次严重的就业压力,过去采用的安置就业的传统手段已经不能完全奏效。70年代后期政府曾实行职工子女顶替和单位包干就业的政策,这虽然对解决城镇青年就业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出现了企业熟练技术工人流失和职工技术水平下降的问题,同时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在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和提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之后,很快就被废止了。一种习惯性的老办法即清退农民工很自然地就被采用了②。在1967—1976年间可能是为了配合知识青年下乡上山的政策,国家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准在城镇招收职工,单位用工不得不从农村招收,期间共有1300万人从农村转入城市。但这大都是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又由于经过近十年的时间他们大多数都已经融入了城市,因此能够清退出来的岗位数量就非常稀少[8]。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只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必须另谋出路。而当时的宏观形势更进一步加重了解决失业问题的难度。“文革”结束后又经过两年“洋跃进”,国民经济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因此中央决定从1979年开始进行为期三年的经济调整,压缩过大的基建投资规模,这使得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新增就业的需求大为缩减。
面对严峻的形势,为了解决知识青年和城镇待业人员就业,政府劳动部门进行了新的探索,先后在上海、北京、天津和辽源等地进行了定点试验,推行新的解决就业问题的办法:由劳动部门组织建立大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负责安排城镇待业青年就业[9]。实践证明,劳动服务公司这种灵活的组织形式有利于扩大城市就业面,其带来的可喜成果,使政府决策部门对以创办集体企业来解决就业的做法增强了信心[10][11]。1979年7月4日中共中央将北京市《关于安排城市青年就业问题的报告》批转全国,鼓励各地参照北京经验,广开就业门路,组织和动员待业青年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各种从事生产和服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解决了多数青年的就业问题[12]。
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些与传统集体企业不同的,由城镇待业青年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办起来的新型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办社,民主管理,是典型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对于这种类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报刊上有人称之为“民办集体企业”[13](p.42)。它们正是城镇民营经济的萌芽。短短几年时间里,这类合作企业共创办13万个,提供了394万个就业岗位。它们以每年80%左右的速度递增,安置就业人数每年在100万人以上,承担了全国就业安置总任务的30%[14](p.82)[15]。
1980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就业会议,提出在全国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简称“三结合”的就业方针[16]。该方针突出强调了发展集体经济,并且使非公有制经济在中国重新获得了合法地位。它标志着我国所有制发展转换了一个新的方向,是经济体制改革中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发端,城镇民营经济由此开始复苏。
四、民营经济引导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新方向
从1980年起,中国政府所有制政策开始出现新的变化,所有制结构开始向着有利于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的方向转变。尽管最初的调整是微小的,并不很起眼,因此长期被很多研究者所忽略,但是这种变化是极其有效而又非常深刻的,它以持续累积的方式为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平滑转型打下了最深厚的基础。
首先是城镇集体所有制重新受到重视,新兴的城镇集体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生长。由于这批“新集体”兴起,加之原来“老集体”也更加兴旺,80年代城镇集体经济的比重迅速上升。1978—1982年,城镇集体企业共安置就业人员1237.9万人,到1990年,城镇集体职工人数达到3549万人,比1978年增长71%,在全部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中的比重,从1978年的21.2%上升到24.1%。其次,个体、私营经济先后得到国家的承认,分别给以政策鼓励和保护,有力地促进了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在农村家庭承包制普遍实行之后,政策除了继续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外,开始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也允许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请帮手、带学徒,经营行业也逐渐拓宽。到1985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达到1171.4万户,从业人员1766.2万人,而其中雇工8人以上的已达3万户,此外,还有以合作经济组织名义登记的15万多户。
20世纪80年代,与民营经济重新崛起相伴而行,经济理论和社会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又进一步推动所有制结构持续不断地调整。城镇集体所有制在传统体制下长期受歧视、限制和排挤,在理论上几乎完全被排除在政治经济学的视野之外,1979年薛暮桥关于广开就业门路的谈话提出发展集体经济③,这种所有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1980年在沈阳召开了全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理论讨论会。这一时期,突破了集体所有制是低级的和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形式的传统观念,提出改革集体企业“二全民”、“准国营”的管理体制,恢复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本来面目的观点。此后更有人进一步提出,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主体。1981年在成都召开了“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问题讨论会”,提出了所有制结构概念和现阶段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应是混合经济的观点,为所有制结构调整提供了理论依据[2]。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民营经济的概念,虽然人们是在很不相同的含义上使用这一术语④,但是民营经济的提法已经很普遍并且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纠正“左”的错误,在经济实践的推动下制定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政策,又在实践的推动下逐步调整完善,不仅促使中国民营经济迅速崛起,而且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表明,1978年到1994年,国有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而非国有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5%,非国有经济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也从最初的“准许”转变为鼓励,国家政策、法规和基本制度(宪法)中的提法,经历了从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再到“毫不动摇”地发展的变化。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到世纪之交已经撑起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引导着中国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方向。
五、平滑式体制转型启动的经济学原理
上述中国为应对就业压力而进行的所有制结构调整的实例,可以揭示出平滑式体制转型启动的以下经济学原理[17]:
1.改革突破口选择的最大压力原则
为什么就业制度改革会成为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平滑地启动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呢?
我们知道,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结构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改变,社会主流的理论观念和意识形态是与其相适应和为其服务的,因此构成行为主体选择的一个约束条件。但是,政府作为一个理性的决策者,在面对现实的需要,解决实际政治和经济利益矛盾产生的巨大压力时,意识形态的考虑就会退居次要地位。而与此同时,现实需要的改革决策,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不论是对传统意识形态的妥协还是突破,取得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才能取得必要的“合法性”,才能成为社会大众的行动。面对“知青返城”引发的就业问题,当时为了广开就业门路,在并不触动传统国有经济地位的条件下,调整城镇所有制结构,提倡集体创业和允许个体经营,就是合乎情理顺理成章的事情。对于城镇待业青年个人来说,在传统的劳动就业、福利、保障三合一的制度下,个人如果不能就业,生存都难以维持。特别是返城知青,他们的年纪比较大,很多人都已经成家,拖妻携子,不可能长期依靠父母亲友维持生活,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尽快地接受或从事一切可能取得收入的工作,这就为破除传统的就业观念和意识形态限制创造了条件。
产权制度改革是整个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也是最难触动的部分,它是许多转型国家引起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中国通过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从调整所有制结构入手启动改革,付出的成本最小而取得的成效巨大。这是非预期的事后结果,说明人的有限理性和经济体制转型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不是人们能够主观设计出来和随心所欲进行选择的。事实上,中国就业制度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只是在严重的压力下做出的适应性调整,虽然人们并不清楚这种反应式行为的全部后果,但是,首先舒缓最大压力的做法不仅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而且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拓出了可以腾挪的空间。因此可以说,平滑式体制转型的启动是政府决策者顺应时势进行政策调整的一个自然结果。
2.边际改革——平滑式转型推进的阻力最小化路线
中国从1980年开始的就业制度改革引起的所有制结构调整是一个边际推进的渐进过程。当时推出的“三结合”就业方针,重点在于鼓励兴办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特别着重于提倡创办新型的集体企业,因为这种新型的集体企业是由待业青年自己筹资合作兴办,不需要国家投资。出于同样的理由,国家允许和鼓励城镇待业青年和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但是不准个体户雇工,当时对于私营经济仍然是禁止的。只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直到1987年中央才正式提出私营企业的问题,并且明确了相应的政策,承认其合法地位,鼓励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在80年代发展非常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个体和私营经济由于产权更加明晰,经营更加灵活,因此效益更高,发展的速度也更快,尽管几乎是从零起步,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到90年代中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改革从原计划体制的边缘逐步推进,简称“边际改革”,既包括旧体制“存量”基本还未改的情况下只对“增量”部分实行新体制改革,例如在推行劳动合同制时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也包括在原体制外实行新制度安排的同时对旧体制内部也逐步进行局部和有限的改革,例如所有制或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在所有制结构调整持续进行的同时,原公有制内部(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内部)的权利关系和形式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和改革,这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一个基本特征⑤。边际改革首先绕开旧体制的核心和主体部分,是为了减小阻力,也就是降低改革成本,因为随着双轨体制之间的消长,旧体制中原来看似无法触动的部分不断地在相对或绝对地缩小,改革的阻力也就相对或绝对地下降了。事实上,中国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正是由于选择了一条阻力最小,也就是成本最低的边际改革的推进方式,才最终取得了平滑转型的结果。
3.即期剩余——平滑转型持续推进的动力机制
为什么“三结合”的就业方针鼓励集体和个体经济的发展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且成为启动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体制平滑转型的基点?因为当时由于计划经济下产业结构的扭曲,小型商业和生活服务业严重短缺,市场空间十分广阔,给这类小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是另一方面,长期生活在原计划体制下的人们既没有资金,也没有经营的经验,更缺乏独立承担风险进行创业的勇气。当时在劳动服务公司这类大集体和新型集体企业就业的人,多数还想方设法地要再进入旧的计划体制所属的单位,要端“铁饭碗”,不捧“泥饭碗”。首先进入市场经济干个体的人中,许多是“成分不好”的子弟、“两劳”释放人员、无业游民或“背景不清白”的人[18]。正是被原计划体制排斥的边缘化处境使他们义无反顾地投身到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中去,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生计需要,改善了生活,而且产生了最早的一批“万元户”,成为少数先富起来
的带头人,产生了很强的示范效应,从而为诱导人们敢于挣脱旧体制的束缚去搏击市场经济的“商海”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说明,渐进式改革策略首先启动的项目应当是生产型的,政策取向应当向直接的生产经营者倾斜,使当事人即期就能获益,从而在短期内迅速获得增大了的经济剩余,因此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支撑后续的改革不断推出,不断前进,最终实现整个体制的平滑转型。与此相反,如果改革在开始阶段就一味地强调公平或公正的分配,而不是着眼于促进生产,不能迅速取得即期收益,经济增长陷于停顿,就会使社会矛盾激化,后续改革也就难以为继,转型也就不可能平滑地进行。
收稿日期:2005—05—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博士点基金项目(03JB790040)
注释:
① 新中国历史上共出现过四次失业高峰:第一次是1949—1957年,主要是旧中国遗留下来大批失业人员;第二次出现在1958—1963年,是由于“大跃进”的冲击和失败,造成城乡之间劳动力的大进大出;第三次在1978—1979年,直接原因是文革期间累积的下乡知青集中返城;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了第四次失业高峰,主要表现是国有企业职工大批下岗。
② 60年代困难时期,国家曾用这种办法压缩大跃进期间激增的城市人口和国家职工人数,从1961年1月到1963年6月的两年半里,共精简职工1940万人,同期减少城镇人口2600万人。
③ 薛暮桥在1979年7月18日和20日先后在《北京日报》和《人民日报》上就广开就业门路必须改变劳动管理制度问题发表谈话,明确提出要准许待业青年“自己用一定的集体方式组织起来,从事社会迫切需要的劳动”,同时他认为,对于手工劳动集体所有制可能比全民所有制更优越。
④ 从目前人们使用的情形来看,可以把民营经济分为宽、中、窄三种含义:宽的民营经济范畴,是相对于“国营”而言,指除了国有国营之外的一切经济成分,其中包括国有民营;所谓中的民营经济概念是从所有制角度来看的,是指除了国有经济成分之外的其他各种经济成分的总和;窄的民营经济概念是指一切非公有制经济,这是考虑到长期以来形成的公“好”私“坏”的传统观念,为了避免直接提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带来的麻烦,一些人就用“民营经济”的提法取代“非公有制经济”的提法。
⑤ 如文中所述,用“增量”改革来概括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推进方式并不准确,更准确的概念应当是“边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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