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还有什么重大举措?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国有企业改革:还有什么重大举措?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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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打响攻坚战的一年。上半年就快过去了

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家确定了100家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并对一些中小企业实行租赁、兼并、拍卖、破产,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人民银行法》等法律相继出台……

然而,国有企业改革是在40多年的计划经济土壤里进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它更要服从于稳定发展的大形势需要,于是,不少人便感觉到改革的步子不如想象的那么快,进展不甚明显。

那么,国有企业改革还该有些什么新思路,还可能出现什么大动作,便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

1995年4月25日-27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召开了亚太区域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比较国际研讨会,50多名中外专家学者就亚太区域国有企业问题,尤其是中国国有企业问题,进行了广泛的国际比较研究,并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抓大放小,增强整个国有经济活力

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倪迪在会上介绍,1993年,我国有国有企业28万多户,国有企业净资产高达2.6万亿元人民币,它们由中央和地方分别管理着,分布在各个生产经营领域,它们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

但是,关于国有企业的另一些统计数据却让人无论如何也乐观不起来。与其庞大的队伍和巨额的资产不相适应的是:1994年全国工商企业资本年利润率仅为7.4%,比10.98%的居民储蓄年利率还低;国有资产负债率高达74.3%,远远超出了正常的负债比例,甚至高于50%的危险点,已经超出了国家的承受能力;1/3的国有企业出现明亏,一批企业难以为继,有的甚至濒临破产……

无疑,要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已是一个无论如何也实现不了的希望。缩小国有企业的摊子,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便被摆上了重要的历史议程。

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孙树义认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着眼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整个国有经济的活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整体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那种把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理解为把国有企业无一例外地搞活的做法,既无这个必要,也无这种可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可以使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使资本和资源向高效企业转移、流动,从而提高整个国有经济的活力,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又主要表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以国有资产组成的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并对国民经济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国有经济在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素质和质量中具有导向和关键作用;国有经济对国家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具有支撑和保证作用。

遵循这种思路,孙树义认为国有企业需要在如下领域发挥作用:公用和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某些支柱产业,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军事工业和某些特殊行业,金融业,社会效益明显的产业。而从总体搞活的思路应是:“破产劣的,租卖小的,形成强的,发展大的。”国家选择1000家左右大型企业,按照“发展大的”的做法,“集结”成“国家队”;各省区市根据情况“精选”300-500家大中型企业,形成“省级队”。通过“国家队”、“省级队”形成新的国有经济优势,构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组织结构。

这种做法可以简称为“抓大放小”。

值得注意的,这种“抓大放小”的思路在学术界已基本形成共识,也与中央正在实施的举措相一致。可以预见的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结构将在数量缩小的基础上加以调整,进行产权重组,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整体搞活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随着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它必将成为现实。“该死的死不了,该活的活不好”的状况必将改变。

企业重组,无法回避的现实

要对国有企业在数量缩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必须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重组。

企业重组指的是企业之间通过产权流动、变化带来的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更具体地说,它是通过企业联合、合并、兼并、收购、破产、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的企业的再造,它包括企业组织、财产组织以及资金结构(债权债务结构)的变化和优化。其结果是资产的再组合和配置优化。

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西南财大名誉校长刘诗白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然也会经常出现产品、行业、产业结构的失衡现象,企业组织结构的不适应,以及资本结构的不良,也会引起资产存量的低效使用和沉滞化。因此,形成一个企业自主重组的机制和启动企业间资产流动再组合就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的一项必要内容。

应该说,在政府提倡和自上而下地推动联合的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下,企业重组和资产重组已经在中国的大地上出现了。

武汉市在1994年初,对负债额高达8.89亿元的38家特困企业实行破产拍卖,促进了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低效和闲置的资产重组,起到了明显扭亏增盈的效果;

四川德阳市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联合、兼并,竟使这个市市属国有企业连续7年无亏损,国有资产由6亿元增加到14亿元,实现利税也翻了一番;

……

但总的说来,国有领域的企业自主重组和资产流动重组,迄今仍处于被禁锢状态而难以开展。刘诗白特别强调了重组前面的“自主”二字,强调按经济规律重组,而不是政府在调整国民经济时“大下马”式的计划重组、或有关部门说了算的“拉郎配”,以及企业不负责任地独断联姻。刘诗白认为实现企业重组的先决条件是深化改革,建立起拥有后劲的自我调整功能的新经济体制。

在刘诗白倡议的“有自我调整功能的新经济体制”中,首先应将市场调节引入资产、产权流动之中,同时又要强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使自发性企业组织的调整和资产流动从属于政府的调控。要构建企业法人财产权,形成产权市场交易的机制,促进资产和产权跨行业、跨地区的流动。而为了避免企业盲目重组带来的产品、行业和产业结构失衡的低效或负效,政府应加强指导和调控。在企业自主重组的经济机制尚未形成之际,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制订国有企业重组的原则和各种具体规则;制订产业政策和发展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的规则;要使省一级政府拥有必要的推进企业重组和资产合理再组合的宏观调控手段。

总之一句话,要在深化改革,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发展政策实行企业的合理重组。

据悉,上海市已确定了100家用资产运作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的企业,今年下半年便将有1/3的企业开始行动。他们的目标是,在本世纪末力争有10家大企业跨入世界大公司行列。河南省委书记李长春也认为,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当前是最好的时机。”

控股公司,国家“种子队”的选择

我国国有企业数额巨大的资金以实物形状沉淀在10多万个中小型企业中,它们往往消耗着宝贵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效益也低下。在部门、地方和企业利益的趋动下,趋同的地区产业结构也造成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竞争。而与此同时,该发挥主导作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却发挥不出应有的效益,许多产业在国际竞争中也不具备值得骄傲的优势。数量多规模小,高消耗高成本,低产出低效益,已成为我国国有经济的痼疾。

我国航空工业有几大集团,加起来资产抵不上美国一个飞机制造公司;我国几大钢铁公司的资产,加起来不抵日本一个钢铁公司;我国汽车生产厂家有几百个,但全国加起来年产量为130万辆,还不及美国福特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的产量……

面对国际国内日益加剧的竞争,我国国有企业必须具有自己的“拳头”,有必要建立国家“种子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迟福林认为,建立国有控股公司,是培养国家“种子队”的重要途径。

我国目前也发展了一些企业集团,但这些集团还不具备国家“种子队”的作用,它们不是国有控股公司,受到了传统体制的严重束缚,步履维艰。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这些组建的企业集团多限制在本部门或本地区,受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政上缴渠道“三不变”的束缚,更由于缺乏企业股份制的基础,它们大多以生产技术、供货销售为连结的纽带,很少以资产为连结纽带,管理体制也很不完善,要么是联合松散,要么是出现相互侵权现象。一句话,我们目前的企业集团还是滋生在计划经济的土壤里,行政干预的阴影还很重很重,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脐带还没剪断,更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这些较之于企业改革的初衷而言,其效果可谓相去甚远。而要改变这一切,也只能是建立国有控股公司。

何谓“国有控股公司”,就是作为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的中介机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至于国有控股公司的运作方式,按照迟福林的解释是,国家授权国有控股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由其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国有控股公司本身通常并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由其控股的业务性企业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以国有资产中介机构的身份,隔断了政府与大量业务性企业的直接关系,能保证业务性企业在政企分开的情况下进行独立经营。同时,国有控股公司本身也不是行政性的机构,而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是一个企业性的法人,不同于我国目前的行业性行政公司,它本身也要受《公司法》的调整,它只是作为母公司,或通过特有其他业务性子公司的足量股权,或通过订立支配性契约对其子公司实行控制。而业务性子公司本身也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

迟福林还着重强调,建立有着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关键性作用的国有控股公司,一定要运用经济手段,而不能用行政手段,防止搞成仍然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从而走到传统体制的老路上去。除了国家必须垄断的行业和公共事业之外,像航空工业、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竞争性行业,不宜建立全行业性的控股公司,更不能搞“拉郎配”,依靠行政手段人为地硬性捏合,而应当在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合理地“撮合”。

据悉,我国已在三个行业进行了组建行业性控股公司的试点,行业的选择是否恰当尚有待实践的检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深化,真正的、具有法人意义的控股公司将在中国的大地上诞生,并形成国家“种子队”,在世界经济竞争的大舞台上一显身手。

企业家职业化,经营层改革的方向

来自国家有关方面对2000家亏损企业的调查表明,由于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高达81.7%,而管理首先涉及到的问题是企业经营者的问题。

中国的国有企业从一开始出现,便是政府的附属物,迟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15年后,这种状况已有所改变,但基本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企业仍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经营者仍不是职业的企业家。据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肖灼基在会上的介绍,现在中国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政府任命的占92%,职工选举的占7.4%,由董事会任命的只有0.6%。

与此同时,一对新的矛盾也已经出现:一方面,厂长经理要求政府放权,政府也给他们放权让利,以使他们放开手脚搞企业;另一方面,尽管14项企业经营自主权还没完全落实,而一些厂长经理在不明确管理权限的情况下,拼设备、拼资金,追求企业的短期效益,侵犯出资者国家的权利,侵犯职工的权利。于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便显现出来了:因为经营者不是资产的所有者,而在内部人控制制度还没有建立完善之时,他们往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利益,尤其是企业的长远利益。

这是一个管理问题,但这个管理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肖灼基教授特别提醒人们注意,企业经营者由于经营权的模糊性而造成的短期行为,并不能成为政府收权的理由,而应通过产权改革,在理顺产权关系、明确投资主体的前提下,明确经营权,解决内部人管理问题。那种组织部门管经理厂长、计经委管投资、财政部门管收益的模式必须彻底改变,企业没有经济效益还要贷款发奖金以及掠夺经营的短期行为也必须彻底改变。

于是,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公司制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人事制度改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措施的出台之际,企业家职业化,就成为建立和完善内部人控制制度、创立国有企业改善管理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谓企业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厂长经理,而是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和企业组织结构中,敢于承担责任和风险,专于并善于发现、利用和创造市场机会并获得相当成功的那些厂长经理。他们在企业的生死存亡以及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目前还没有职业企业家,更没有企业家市场,但一些人已在市场经济中崭露头角。

国家计委黄范章、罗精奋等人认为,目前我国的企业经营者绝大部分还是国家干部,而不是企业经营的专门人才,其任命、升迁、调配等方面的工作,更多的是靠行政手段来进行的,而不是靠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来进行的。由于没有割断企业经营者与政府官员的关系,一些人把企业搞好了会成为政府官员,搞差了甚至搞垮了,也可能成为政府官员,或调到其他地方任职,最大限度是免职而不承担经营失败的责任。企业家的经济收益还是局限在工人工资的3-5倍上,也没有经济风险机制。黄范章等人认为,真正的企业家是职业的企业家,是通过市场竞争产生出来的,要建立重奖重罚制度,建立类似西方国家的企业家市场。

要成为西方成功的企业家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他的收入可以是企业职工的数百倍,足以维持其社会地位,还可以通过企业家市场到更理想的企业任职。而一旦失败了,便声名扫地,连找工作都很困难。

专家们认为,企业经营者的工薪收入,是股东对经营者经营才能和经营业绩的回报,应当体现社会对其劳动价值的承认。因此,它不应由经营者自己操心,不应由企业自行决定,更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造成受制于本企业员工的局面,而应由董事会根据企业资产增殖、利润增长和任职契约中规定的经营目标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从利润中支付,使经营者的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脱钩,形成有别于政府公务员、出资者和职工的、企业家独立的经济收益和风险收入。而不应该有职工工资、公务员工资等系统来加以比较。一旦经营失败,出资者将损失资本,而经营者更会丧失声誉,这是比任何一种单纯的物质惩罚更为严厉的惩罚,他失去的将是一个企业家的职业生涯。

对企业家重奖重罚的作用在我们企业经营者官员化的机制中,也已经产生了作用。据广东省体改委主任易振球介绍,远在1986年,他就作为政府官员给广州一家年亏损400万元的自行车厂许以条件:如果减亏200万元,奖给经营者10万元,再减亏就按10%的减亏额分成。一年下来,该企业亏损大减,经营者分得20万元,引起了轰动,出现了争论。但政府依然兑现了承诺,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的工薪收入已与他们的业绩挂上了钩。

企业家职业化、市场化,已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劳动力产权,确保工人利益的承诺

勿庸讳言,国有企业工人的社会地位正在下降,昔日罩在头顶上的那道“老大哥”的光环正在消失,也不再具有诱人的吸引力。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分配制度以及住房制度、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工人既有的地位和利益受到了冲击,失落感和不平衡的心态越来越严重。在企业内部,工人与出资者尤其是与经营者的矛盾愈来愈深,以致出现了经营者佩枪上班和雇请保镖的现象,以致一些生产麻醉枪等防身武器的厂家,向全国各地的企业经营者广泛发送征订函,意旨相当明显。在工作中,工人责任心下降,浪费现象增加,有的甚至挖企业墙角以获一己之私利。以最能表现工人工作态度的产品质量而言,1991年全国工业品合格率为80%,1992年到1994年,平均合格率一直在70%的较低水平上徘徊,到1995年第一季度已下降至65.9%。据测算,我国工业企业的废品、次品、返修品所造成的损失,约中工业总产值的10%左右。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惕。

迟福林还指出了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随着劳动力流动过快而影响正常管理的现象的出现,以及管理层和职工层的素质和企业发展的矛盾的出现,西方国家已在开始学习日本的管理经验,以使职工相对稳定,形成企业长远发展的机制。

由于利益关系引起的过大、过快的流动,一些国家开始采取以劳动力作为资本获取在企业中的部分产权的方式,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迟福林认为,在深化企业改革、进行产权改革的时候,不能忽视劳动力产权问题,以使改革和管理有个可靠的基础。在以往的研讨会和一些新闻、学术传媒中,他已多次提出了这一问题,这次他说得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

在迟福林看来,所谓劳动力产权,就是劳动者不仅应获得工资收入,而且应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产权收益。即依据劳动价值把企业利润收入的一部分作为企业职工在本企业的股份,其所得份额由其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贡献等因素决定。通过劳动力产权获取的股份具有不可能转让性,不可交易性,不可继承性。由于对职工增加了一块弹性大、与企业盈亏结合紧密的按股分红收入,改变了职工收入仅由刚性较大的工资性收入组成的格局。又由于股份分红把职工与企业利益连成一体,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高,强化了参与管理与决策的意识,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命运共同体,从而能较好地解决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冲突,解决劳动者同管理阶层的矛盾。

扩大合伙制、泛股制、员工持股计划是西方采用较多的形式。在我国,要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研究和解决不同层次的劳动力产权问题。迟福林等人建议:大型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以通过各方面的协商确定劳动力产权在企业利润分配上所占的比例;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可以实行国有民营,使劳动力产权的份额占得更大一些;少数严重亏损企业可以加大劳动力产权比例,逐步建立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解决企业的严重亏损问题;一些原来的集体企业可通过劳动力产权形成更直接、更广泛的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使其成为劳动者自己的企业。在进行劳动力产权试点时,可采用集体信托持股、个人帐户持股、职工持股会等多种形式。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信托基金和职工持股的办法可能更为稳妥。即职工的劳动力产权由信托基金集体持有,根据每个职工的贡献来决定其每年的劳动力产权收益,或者采取集体信托基金和个人持股相结合,在条件完全成熟的情况下再转为个人帐户。

可以肯定地说,随着改革的深入,随着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触及,劳动力产权问题必将列上改革的议事日程,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一个大举措。

在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张卓元、张磐、何伟等人,还就产权改革、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的问题发表了重要的看法和建议。

值得让人欣慰的是,就在近半年国有企业管理问题引起了人们更多的注意之际,更多的人看到了改革和管理的有机统一,更多地注意到了建立在改革基础上的管理问题。而且,来自上层的信息也表明,深化改革的力度仍在加强,仅在5月份的传媒上,我们就可以看到如下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抓紧起草《反垄断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更为可行的法律保护;

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的中国民生银行,已得到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始正式筹建。这是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中国诞生的第一家民营的股份制银行,注册资金为30亿元人民币;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工业系统内16家国资经营公司宣告成立。他们经政府授权代行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通过政资分离,力求达到政企分开,盘活国有资产,以使国有资产保值增殖;

……

1995年终将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一年而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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