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五”计划编制中地方财政应关注五大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五大论文,地方财政论文,计划论文,十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勾画了我国新世纪的发展蓝图。各地正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着手编制“十五”计划。财政作为宏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编制好“十五”计划十分重要。针对我国经济正处于制度转轨、结构调整、开始融入经济全球化潮流、就业压力增大、经济宏观面未出现根本好转、财政风险逐年增大、财政杠杆的运用弹性逐渐变小的特殊时期,地方财政作为中央宏观财政政策实现的依托,也是调节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经济杠杆,在编制“十五”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的普遍性和地方微观经济的特殊性,兼顾积极性和审慎性,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重点关注、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定收入目标时,要从过去追求增长速度转移到讲求增长质量上来。从“八五”、“九五”时期财政经济发展水平看,财政收入的增长往往是较大幅度地高于GDP的增长水平,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为国民经济注入生机,其成果开始显现。二是经济过热时物价指数对收入的拉动。三是规范分配,将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而目前这些情况均已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结构调整,GDP的增长幅度更为理性,财政收入的增幅有所回落且与经济发展速度趋于平衡,物价指数持续走低,纳入预算的一次性增量减少,加上初入WTO将带来的种种压力,以及收入分配关系尚需进一步调整等因素,“十五”期间财政收入的增长有着较多的变数。所以,在编制“十五”财政收入计划时,应改变过去片面追求增长速度的倾向,确保收入目标切实可行。
二、进一步规范分配秩序,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分配秩序,既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经济良性发展的需要。“十五”时期将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关键时期,加入WTO后,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会得到迅猛发展的机遇,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则会受到较大的冲击,国内生产结构将根据市场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将促使区域间经济结构发生改变。新技术的运用和高新产业的发展将会带来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的重组会更加活跃。农业和农产品结构的调整,会使农民收入得以提高,小城镇建设也将加快。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政府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是在涉及财税政策的制定时,决不能再象过去那样,为了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支持企业发展而不顾税权的统一性,任由各地竞相出台税收减、免、缓等优惠政策,这不仅无助于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还会导致分配秩序的混乱,从而不利于建立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因此,财政部门在编制“十五”计划时,应当自觉维护中央对税权的高度统一性,依法征收,强化管理,积极稳妥的把收入计划打足打实。同时为中央进一步完善税制,合理制定区域性、行业性税收激励政策提出建议。
三、“公共财政”体系的构筑尚有一个过程,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应是当务之急。从实践上看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公共财政的框架绝非易事。我国正处于同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政府承担着繁重的领导经济改革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任,特别是目前面临着艰巨的结构调整任务,国有企业的扭亏脱困不可能依靠市场自发来实现。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的支持,不可能简单地退出。对一些诸如建桥、修路、供水、治污等公共工程,乃至部分教育、卫生的投入,政府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财力可以包揽,还离不了其他社会资本的介入以及市场运作的方式,否则,许多方面的建设将难以推进。如果在建立公共财政问题上过于理想化,势必给地方财政的运转带来负面的影响。“十五”期间,应当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灵活应用公共财政原则,重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即配合政府职能的转变,解决好在财政支出安排上“缺位”和“越位”的问题,逐步提高公共性支出的比重,调整对生产性支出的投入形式。同时,在预算的编制上推行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在资金的拨付上实行国家单一账户制和政府采购制,把财政支出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收支预算的平衡应充分考虑到潜在的债务风险。今后几年,地方财政除了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外国政府贷款的偿债压力外,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转贷地方的特种国债开始还本付息;各地为清理、整顿城市金融“三乱”及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社社员股金、乡镇企业发展基金而向央行举借的再贷款,也将成为今后几年地方政府沉重的债务负担。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沉重的债务有可能对改革产生“挤出效应”,并使财政陷入“债务陷阱”。因此,在编制“十五’计划时,充分考虑各项债务还本付息对每一年度财力的影响,建立债务预警系统,设立偿债准备金,同时强化管理,明晰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以维护政府信誉和经济秩序。
五、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应成为“十五”期间地方财政的重要任务之一。“十五”期间,应抓住中央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机遇,改革农村税制,取消不合理收费,调整好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解决好“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证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强化乡镇预算约束,依法征管农业税收,推行单位支出“零户统管”和扶贫等重要专款“报帐制”,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