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教育内容的理论框架_公民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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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一个国家办教育的最基本目的是培养能对本国的强盛与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的国民。为此,国家针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有系统的教育,既为了国家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为了国家成员的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由于国家的政治制度不同,国家成员的政治身份也不同,因此,国家教育的对象也有了如臣民、公民等之分。在民主国家,国家成员的政治身份是公民,国家与国家成员的关系是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成员在本国社会公共领域的身份是公民。所以,广义的公民教育就是“对公民群体的教育”。狭义的公民教育是指对社会成员担任公民角色的质量进行的教育;或者简言之,是培养符合当前国家、社会和个人发展方向的“好公民”的教育。狭义的公民教育建立在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的基础上,突出了从“公民”一词的内涵带来的政治、法律、社会、经济、文化、社群和民族传统等方面的内容。狭义的公民教育的内容也因此更直接地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政治、公共生活、社会、经济、文化和社群的基础属性的关注,以及对公民在公民社会中的个人、家庭、工作/学校单位、当地社会、国家、全球等层面上应该具有的公民知识、态度/价值观、能力等的关注。公民的质量是国家执政和发展的基础。对现代国家来说,公民教育是有关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础教育。

本文就是基于这样的信念来研究和讨论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的,期望在公民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方面做一点理论性的探索。之所以把这个模式定名为“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是因为这个模式是建立在概念基础上的理论性框架,是关于公民教育研究和实践内容的总体范畴的模式。这个理论框架的优势是它将公民概念的范畴,公民个体与他人、国家、社会的关系范畴,公民教育内容的主要范畴,用三维方式结合起来,用模式的方式立体地表述了公民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所涉及的内容范畴,宏观地表述了公民教育内容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和相关的态度/价值观与能力领域。为阐述这个模式,本文讨论了研究公民和公民教育的概念的两种视角,解释了有关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因素的基础概念,然后提出了这个包容性宽广的理论模式。

一、研究公民和公民教育概念的两种视角

公民和公民教育的概念有深远的历史和文化根源,这些概念随着民族国家的建立、成型和发展而逐渐形成、发展和变化。从古至今,公民的概念和公民教育的概念因为各个民族国家在不同发展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差异而有不同的内涵。

人们对这些错综复杂又不断变化的公民概念和公民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两个视角。一种是在相对具体与微观的层面上探究公民和公民教育的概念,着眼点是比较基层的具体内容,例如:分析某个国家公民教育实践的具体执行情况。一种是在相对抽象与宏观的层面上探究公民和公民教育的概念,着眼点是比较抽象和概念性的内容,例如:一些概括公民教育实践特点的模式。第二种研究使我们能够从概念性层面以更宏观、更广阔、更概括和更全面的方位去观察、理解和解释公民和公民教育的概念、理论和实践。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属于第二类研究,基本目的是在相关变量的概念性范畴的层面讨论如何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

二、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的基础概念

本文提出的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是由三个维度构成的,这三个维度是:公民概念的内容范畴、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次范畴和公民教育的内容范畴。这三个维度共同组成的立体空间就是公民教育内容的总体范畴的内容。

(一)公民概念的内容范畴

公民教育的内容首先受到公民概念的内容的限定;建立在不同的公民概念基础上的公民教育观是很不相同的。例如,建立在自由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公民概念与建立在意愿一致制理论(社群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公民概念是非常不同的。这两个理论对公民应该具备的公民知识、对公民身份的理解、公民在公民社会中应该具备的公民态度/道德观/价值观、公民为实施公民行为而应该具备的行为能力的期望也是非常不同的[1][2][3]。例如:

1.自由主义理论支持通过代议制选举能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去代替自己发言;意愿一致制中的参与政治活动是指自己亲身参与政治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通过参与过程达到普遍一致性的意愿,与自由主义主张的政治参与途径不同[4][5][6]。

2.自由主义主张通过个人努力去表现作为公民的个人。意愿一致制的理论虽然不否认公民个人在社会中应该有个人的地位,但是还认为,公民只有通过公共活动才能最好地表现作为公民的个人,因为公民的概念只有在公共领域才有意义,而不是在私人的领域[4][5][6]。

显然,由于不同的公民概念的内涵非常不同,建立在不同的公民概念基础上的公民教育观也因此会非常不同。所以,在确定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的时候,公民概念的内涵,作为限定公民教育内容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一定要包含在模式里。

但是,如果把公民概念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仍然缺乏清晰的可比性,因为不同的概念有各自的特色和各自强调的重点。要将不同的公民概念作对比,必须要有一个能够让不同的公民概念的内容都可以得到表述并且可以相互进行比较的平台,使我们能通过这样的比较,去发现各个公民概念所表现的特点。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比较是在抽象的、概念性的层面进行的。所以,这个平台/框架的构成单位只可能是内容的范畴,只有在分析具体的公民概念时,才涉及到概念中那些范畴的具体内容。

从内容范畴的角度来理解公民概念和公民教育的概念的方式在公民和公民教育研究界是早已被接受的一种方法。例如,伊冯·赫泊特与阿兰·塞尔斯总结道,公民概念通常分为四个主要内容范畴:公民生活的、政治行为的、社会经济的、文化的或者是集体的范畴[7][8]。

(1)公民概念的公民生活范畴是指公民自己定义并追求共同目标的一种生活方式。这个范畴表述了基本的社会价值观,个人与政府的政治关系等。

(2)公民概念的政治行为范畴主要包括公民的参政方式,包括选举权和政治参与权。政治性公民关系指的是在有关政治制度中的政治权利和职责。

(3)公民概念的社会经济范畴是指公民的社会性和经济性。社会经济权利的概念也包含了国家应该对公民保障的经济安康的权利。社会性公民概念是指社会中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对诚实与团结的需要;经济性公民概念则是指个人与劳动力市场和消费市场的关系。

(4)公民概念的文化或集体的范畴是指社会由于不断增长的文化差异而呈现出的整体风格。文化性公民的聚焦点是对大众文化遗产的关注,包括对认可的少数民族的集体权利的寻求,以及对人类尊严的尊重和对法律平等性的确定。

根据这四个内容范畴的界定,我们能够将任何一个公民概念的内涵分解,通过各个范畴里的内容条目检验出这个概念的特点。知道了这些特点,就知道了建立在这个(或这几个)公民概念基础上的公民教育的政治和社会取向、知识范围、价值观,以及通过某种(或某几种)类型的公民教育希望建立的行为能力范围、标准和程度要求。

(二)公民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面范畴

这个理论框架中限定公民教育内容的另一个自变量就是公民个人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次。比较常用的定位层次有个人、家庭、学校、社区、国家、地区和国际。这个变量在公民教育的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9]。例如,新加坡的小学和美国加州的小学公民教育内容都是按这样的定位层次安排的。

将公民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次放进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中是因为公民教育的对象是公民。教育过程与其它任何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为过程一样,可以表述为:目的→过程→产出。在这个过程中,“目的”是预先制订的,“产出”是过程的结果,将“教育目的”变成“教育产出”的惟一途径是“教育过程,”而“过程”也是我们惟一能真正实践教育的环节。不可否认,教育的过程受到数不胜数的因素(变量)的影响,因而使教育产出变得如此不可预测。然而,不论教育过程中有多少变量在共同影响教育产出,学生,教师和课程是三个最基本的变量。任何教育过程都必须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要、教师质量和课程设置(包括教材和教育技术的使用)。由于本文提出的理论框架的基本目的是如何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而教师的质量并不直接确定教育内容的设置,所以没有包括。将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层次包括进这个模式是因为在设置教育内容时必须考虑公民个体在社会各个层次的角色、功能、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有关知识、认识、态度、道德、价值观、行为能力和行为范畴的需要。公民教育内容的设置也包括进这个模式了,因为这个模式的基本目的(附变量)就是公民教育的内容设置。

(1)个人层面。公民在公民社会中的个人层面是指公民在公民社会中以个人的形式存在。从公民教育内容的角度看,在个人层面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个人对公民社会的态度、个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思维能力、判别能力、行为能力、整体知识结构、整体素养等,其中特别重要的是道德[10]。

(2)家庭层面。家庭是公民的诞生地,家庭教育是公民一生中最先接受的教育,其后的教育内容和效果都是在家庭教育基础上的累加。在家庭层面的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关系,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民主意识的启蒙,如通过发展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家庭交往模式,避免非理性冲动因素,培养家庭成员的自我主体意识、理性批判和探究能力,在家庭交往和互动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见识能力和价值观。

(3)学校层面。学校是公共场所,是很多人一生中生活的第一个公共社会领域。绝大多数的年幼公民们就是通过学校开始认识校外更大的社会和各种公共领域。在这个层面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作为公共社会一员的亲身体验,开始参与公共社会活动,人际交流与合作,理性批判和探究等,以及相应的知识、道德观、价值观。

(4)社区层面。社区是公民社会中最基层的社群层次。在这个层次上,公民开始在广泛的公共环境中与他人交流,以公民的身份参与公共生活,鲜明地显示出公民的特征,例如:参政议政,公众辩论,社区服务,履行义务,维护权利等。

(5)地区层面。地区层次是比社区高一级的公民定位层次。该层次包括区、县、地(市)和省。在这个比社区宽广得多的层面上,公民将社区中的参政议政、公众辩论、公共服务、履行义务、维护权利等活动扩展到更高的行政管辖层次,例如:参加与治理国家有关的选举、加入政治党派、参加公共组织、竞选组织中的位置等参政方式在这个层面上出现。

(6)国家层面。公民在国家层面的活动是地区一级的公民活动提升到国家的领域,特别是参政议政的方式、公众辩论、竞选等活动的范围和方式有较大变化,政治目标与国家一级的管理和改革有关。这个层面的公民教育内容特别要求的是政治知识、政治认识、政治敏感和政党间交流等,以及相应的态度、道德观、价值观和行为能力。

(7)全球层面。全球层面主要是个认识问题,包括从某个国家的公民的角度认识世界上发生的事情与自己和所在的家庭、学校、社区、地区、国家的关系;从全球的视角做理性批判和探究;如何通过自己在公民社会中非全球的层面采取行动去影响全球层面的事务等。

(三)公民教育的内容范畴

根据长期以来公民教育和研究的实践,公民教育的内容可以用三个范畴来概括:知识、态度和能力[3]。其中,知识范畴包括信息知晓、认识、认知;态度范畴包括对外界事物和对自己的行为的态度、道德观和价值观;能力范畴包括个人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行为能力以及能够使用这些能力的广度和效度。这三个范畴中的内容条目相对比较稳定,但是条目多寡和具体内容会因为公民概念的不同和公民的社会定位层次的不同而有差异。例如,自由主义理论的公民概念认为公民个人的意愿应该首先得到重视,而社群主义理论的公民概念认为社会上能代表全体公民的“普遍意志”才是真正重要的[5]。这个差异在公民教育内容的“态度”范畴中通过从“个人”到“全球”的7个公民定位层次得到反映。

综合上述三个范畴,我们就得到这个理论框架的模式,如下图:

公民教育内容的理论框架

X: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各个定位层次

Y:公民概念的各个范畴

Z:公民教育的各个内容范畴

说明:

(1)模式一共有84个领域(Y轴4×X轴7×Z轴3=84);按Y轴所示范畴可将84个领域划归4大组;按X轴所示范畴可将84个领域划归7大组;按Z轴所示范畴可将84个领域划归3大组;同时,每个大组所含的领域又根据其与其它两个轴所表示的内容范畴再进一步划分为不同内容的小组组合。每一组领域和每一个领域都有自己界定范围中特有的内容(详见本文下一部分的说明)。

(2)模式可以从领域组的概念来理解,从单个领域的概念来理解,也可以将这个模式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作为一个整体,这个模式表述了任何一个公民概念指导下的公民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理论和实践方式涉及的领域、取向、价值观、能力范畴。

三、公民教育内容理论框架中的领域结构

(1)领域模式1:公民个体的特定层次,公民概念的内容总范畴和公民教育的内容总范畴。这个领域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一个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所有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所有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了7个这样的组合。

(2)领域模式2:公民个体的特定层次,公民概念的特定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内容总范畴。这个领域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一个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一个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所有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了28个这样的组合。

(3)领域模式3:公民个体的特定层次,公民概念的内容总范畴和公民教育的特定内容范畴。这个领域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一个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所有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一个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了21个这样的组合。

(4)领域模式4:公民个体的特定层次,公民概念的特定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特定内容范畴。这个领域概念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的一个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一个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一个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84个这样的板快。

(5)领域模式5:公民个体的定位总范畴,公民概念的特定内容范畴,公民教育的内容总范畴。这个领域概念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所有的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一个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所有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4个这样的概念组合。

(6)领域模式6:公民个体的定位总范畴,公民概念的特定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特定内容范畴。这个领域概念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所有的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一个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一个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12个这样的概念组合。

(7)领域模式7:公民个体的定位总范畴,公民概念的内容总范畴和公民教育的特定内容范畴。这个领域概念模式表现了当我们选定公民个体在公民社会中所有的定位层次、同时选定公民概念的所有内容范畴和公民教育的一个内容范畴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时,我们是用了整个概念模式能提供多少信息和什么信息来做决定的。也让我们检验我们是否已经拥有这些信息来确定公民教育的内容。模式中包含3个这样的概念组合。

四、结语

将公民教育的理想化为实施蓝图的决定性步骤是设置教育内容。本文提出的这个模式能够清楚地表述公民概念、公民在公民社会中的定位和公民教育内容的关系,也图示了有关公民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的领域与周围相关领域的关系。据笔者所知,这里提出的这个能包容在各种公民概念基础上设置的公民教育内容的三维总体性概念系列模式在国际公民教育研究界尚属首次。模式期待着完善,模式的提出期待着更加理性的公民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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