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托马斯183 N对“权力历程”的追求野牛权力史研究_封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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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今已然成为热点的中世纪权力史研究者中,比森是成果最为丰富、特点最为突出、影响最大的学者之一。然而除了一些短小的评论和几篇辩论文章之外,在西方并没有全面系统论述比森权力史研究的文章。在国内学界,对权力史研究甚少关注,遑论比森其人。因此,本文对当代美国中世纪研究的代表性人物比森的权力研究做一番介绍分析,或许对国内学界关注中世纪欧洲权力史的研究有所助益。

托马斯·N.比森是当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最杰出的中世纪史专家之一。①比森一生耕耘于中世纪史,出版了多部著作和大量史学论文。比森对中世纪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历史都有深厚的造诣。其英文著作在学术圈子中一向以典雅奥古但又清晰流畅而著称。除了丰硕的学术成果,比森还获得诸多荣誉并担任一系列学术职务。②

比森少年成名,但真正使比森具有世界性学术影响的,则是其近30年来的权力史研究。

一、中世纪权力的历程:从领主权到政府

仔细研读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比森的研究作品,可以看出比森追寻的是中世纪欧洲的权力历程。比森在一封书信中这样表述:“我将中世纪欧洲历史分为三个时期:第一,500-950年的公共秩序逐渐转变为领主权的时期。第二,950-1250年的领主权时期,此时公共秩序的诸制度艰难幸存,且在许多地方经历失败。第三,1160-1450年的政府复兴时期。政府在1050-1150年间经历了失败,但从1160年开始复兴。”③在此,比森表述的关键就是权力在不同时期所经历的状态。

尽管比森将500-950年作为第一个时期,但其权力研究的起点则是10世纪末,即公共秩序向领主权发生转变之时。在比森看来,10世纪欧洲维系国家的仍然是法律和公共权威。他特别强调,此时“有一件事情在一开始就可以肯定:在某种意义上,公共秩序是存在的”。④尽管加洛林时期各类领主权已经出现,但是民众仍然顽固地坚守其对公共秩序的意识与想象。而从10世纪末开始,私人性质的暴力逐渐破坏公共秩序,篡夺公共权威,开始了从公共秩序向领主权的转变。领主权的形成自然有其社会的乃至宗教的历史背景,但是它在更大程度上与暴力的普遍兴起导致公共秩序被破坏有密切的关系。比森的名篇《论“封建革命”》⑤及其他许多研究中反复论证的一点就是:暴力导致领主权的形成。

比森细致描述了此一时期普遍存在且极为突出的暴力现象。比森认为,从10世纪中后期开始,暴力破坏公共秩序的情形变得越来越普遍。“暴力在所有三个时期都存在,但950-1150年最为糟糕。在一些地区,它(暴力)演变为‘封建革命’。这一概念指城堡、骑士和有条件保有地(封土,从它这里引申出封建主义)的猛增。堡主和骑士强施领主权,最典型的是以暴力手段,从而颠覆了公共秩序。”⑥比森的研究显示:在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及阿拉贡等地区、法国南部和北部、英国、德国等地暴力现象充斥于历史文献。⑦意大利中北部地区也是如此。⑧甚至东欧的波兰也有类似于西欧因暴力而导致的无序现象。⑨比森认为,城堡的大量兴起就是暴力存在的标志,它意味着暴力统治的开始。在当时的文献中,暴力与城堡是同义的。作为暴力实施者的武装人员的出现也是其标志。

比森还分析了早期暴力的特征。什么是暴力?按照比森的理解,暴力是普通且持久地令公共秩序痛苦的力量。这就是无序(dis-order)。暴力并非只是武力的行使,也非只是人身的伤害。暴力的根本性特征甚至不是武力,不是战争,也不是亲族复仇之类的武装械斗,而是强制(coercion)、金钱勒索(fiscal exaction)、强求逼迫(extortion)。这些施加于基层民众身上的经济强制、精神控制以及心理压迫都属于暴力范畴,它们或者破坏了传统的惯例,或者带给民众心理上的伤害。例如,在加泰罗尼亚,暴力压迫让民众感觉到其“名誉”受到伤害。比森强调,在暴力的实施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的具有“制度化”特征的暴力才是真正的暴力。

描述暴力现象、分析暴力特征,都是为了阐释暴力对公共秩序破坏所带来的“革命性”后果。比森认为,11、12世纪的欧洲社会经历了巨大变革,即“封建革命”。⑩“封建革命”一词反映了当时社会剧烈变迁的历史实际。在暴力作用下,旧的公共秩序和公共权威因为被蚕食破坏而崩溃,到1020年代,人们已经不再承认国王和诸侯是社会秩序的保卫者。与此同时,以城堡为中心的新的权力单位开始形成,这就是领主权,即在领主的暴力统治下,形成以城堡为中心,以武装骑士为控制或者治安力量,将城堡周围的居民(主体为农民)纳入领主掌控之下的局面。比森还认为,封建革命是整个中世纪欧洲普遍发生的现象,不仅在法国南部如此,就是在诺曼底、英格兰、德国以及莱昂—卡斯蒂尔(Leon-Castile)等地区都表现出封土与城堡同步增加的趋势。几乎在所有的地方,都有对王室或者诸侯权威体系的颠覆,也都有因封建革命而导致的新秩序的建立、新权力单位——领主权——的形成。

那么,领主权性质如何呢?在以《论中世纪领主权》一文为代表的一系列著述中,比森力图揭示的正是领主权的基本特征。(11)比森认为,领主权是欧洲历史上最为常见的现象。 “城堡、骑士以及为骑士所拥有的封土的剧增,是10、11世纪法国和地中海国家的许多地区都存在的一个爆炸性现象。而且,在每一个城堡,即使不是在每一个依附于城堡的封土,形成了一个领主权,或者(在诸多城堡的情形下)形成诸多类似领主权的权力形式。”(12)上自国王、诸侯,下至城堡主都享有和行使着领主权,甚至具有非世俗特性的教会也充斥着领主权。欧洲社会其实是以领主权来行使其统治的社会。然而,学界对这一普遍现象缺少应有的关注,(13)学者多谈政府,而少谈领主权。

在比森看来,“作为11、12世纪社会实体的诸多新领主权”不是政府。这是比森领主权研究的核心内容。比森说:“对我来说,领主权和政府是不同的权力结构。这些结构在中世纪历史的每个时期都有重合之处。教皇帕斯卡尔是官员,也是领主。国王亨利二世也是如此。乔治·布什呢?!在12世纪,统治者知道他们既是领主又是官吏;他们温和地,有时也残暴地统治人民。在大多数事件中,城堡主人都是暴烈的(暴力的)领主,他们在为赢得公共权力(或者贵族)的尊重而努力斗争。”(14)比森认为,过去许多大学者的错误正在于他们将权力与政府混同。为描述和阐明领主权的非政府、非政治特性,比森几乎对中世纪欧洲各个地区的领主权统治都进行了程度不一的论述。例如,通过对南部法国领主权的考察,比森得出的结论是:“可见,明显地凌驾于人民大众之上的权力,与其说是领主—诸侯(国王以及有头衔的世俗贵族)的权力,不如说是那些主教、修道院院长、小住持、堡主、骑士和其他所有被称为‘领主’(domini)的权力。他们的问题和日常行为很少引起倾向于认为国王是12世纪统治者的历史学家的兴趣。”“因为理想化的忠诚和服役更接近于道义或者家内事务的,而非政治或者管理的。”(15)而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阿拉贡等地的统治直到12世纪末13世纪初都表现出极其突出的非政府的领主权特征。(16)意大利等地虽然比北欧保存公共权威要好一些,但是领主权也是其根本特征。(17)其他如亨利一世(1100-1135年在位)统治时期的英国,比森也认为:“我们也不敢恭维他已经开始施行政府统治了,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亨利行使的是贵族领主权。如果说,他的主题之一是王国建立,另一个则是国王权力的受限。”(18)12世纪波兰在波勒斯洛三世(Boleslaw III,1102-1138)统治下也跟西方一样属于非政府的领主权时期。(19)

为何领主权是非政府的呢?比森认为,首先,领主权不是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分封或委任,而更多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掠夺。或者说,权力的合法性很少得到作为政府象征的国王或者诸侯的认可。这样说并不否认许多小领主权是在大领主授意或认同下产生的,但更多地属于自发。此外,权力的持有者并不必然是贵族,还有许多非贵族阶层。这在一个强调门第或等级的社会中是很突出的。至于他们如何能够获得成功,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他们牛的大多数不具备管理的资格。因此,人们难以在权力与政府行为之间找到共同特征。更重要的是,领主权的统治不是以其责任性来管理,而更多的是以其权力结构及权力关系来进行统治。其统治是感性而非理性的,是私人的而非官方的。人身依附关系是权力关系中的关键。除了极少数领主权外,大多数领主权是以私人性质的权力为基础并以建立在领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为根基。

而且在当时民众眼中,最为他们所熟知的也正是领主权非政府的特征。例如,在加泰罗尼亚,没有记录表明,“农民和记事者会将伯爵或者国王任命的人们,甚至后者本身看作管理性团体,更不用说一种等级制度了。人们为何会如此想呢?在其乡村定居点,农民所经历的权力是一种领主式的保护制,而非国家共同体。”(20)普通民众如此,经院哲学家阿贝拉尔也是如此。他不仅在一生中亲历了各式各样的领主权,而且对当时“坏领主权”的非政府特性与“好领主权”的政府特性有所分辨。(21)这说明,具有“进行强制和审判能力”的领主权,(22)不仅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而且以权力话语的方式进入中世纪人们的权力文化之中。

总之,11、12世纪的领主权以非政府、非政治的面目出现。比森说:“我也认为在950-1150年间,极少领主权是政府的。它们也不是政治的。”(23)因为,“在1100年,政府不再可能,且也还没有可能。”(24)

领主权是比森研究的主体,但并非其归宿。比森认为,虽然因为领主权的强大导致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败退,但是政府自12世纪中后期开始逐渐复兴。(25)从权力到政府,自非一朝一夕之事。“直到1160-1250年这种侵蚀公共秩序和司法审判的新的暴力领主权才真正被翻转。在我尚未完成的著作中,我试图对这一现象给予解释。”(26)这一逐渐复兴的进程被比森描述为“权力政治化”。《西欧社会政治化》一文就是比森对这一过程的纲领性论述。(27)根据比森的研究,权力政治化实现的过程表现出如下现象和特征,即权力危机的出现、权力控制的削弱、权力控制的替代性制度或者政府的出现。

权力政治化进程开始于领主权的权力危机。权力危机成为12世纪中后期的普遍现象,表现为对领主权这一权力形式的激烈反抗。对权力危机的探讨,主要体现在比森的专著《痛苦的声音》中。在对农民充满同情与悲悯的描述中,比森试图说明权力对民众的控制以及权力的危机如何发生。加泰罗尼亚地区民众一再出现怨情陈诉现象就是权力危机的典型体现。“怨情陈诉书与其他的记录根本不同,它们是暴力的记录。更精确地说,它们是典型地蜕变为暴力或者强制的专横行为的记录。”尽管这些记录的作者通常是陈述者而非辩护者,但正是在他们的陈述中,那些在村庄中为人憎恨、恐惧、厌恶的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如瓦莱(Valles)河谷特拉撒城堡(Terrassa)的堡主杜斯德(Deusde)、洛布雷卡特(Llobregat)加伐(Gava)河谷的领主圣马丁的纪尧姆(Guilelm de Sant Marti)等人遭到了人们的控诉。(28)而控诉行为本身,则意味着治下之民对权力统治的质疑、不满甚至公开的反抗,或者说那些享有权力的领主事实上经历着危机。

此外,权力危机还表现为领主之间为权力而发生的争夺、诉讼、较量乃至谋杀等随处可见的现象。例如,1127年在弗兰德尔发生了谋杀伯爵好人查理的事件。这一事件是各级领主争权夺利的后果。(29)这样的事例甚多。

当此权力危机之时,某些大领主会趁机扩张自身权威,削弱地方领主势力,从而形成更大规模的权力实体。这样的实体渐具公共权力的某些特征。领主—国王或者领主—诸侯就成为权力危机下的受益者。这就是比森所描述的诸侯建功立业的过程。虽然比森还在强调诸侯的领主权特征,但是,他更认为正是这些诸侯以具有君主式特征的举措来行使管理,从而形成了以民众的福祉和平等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开始了政治化的进程。(30)这一进程在中世纪欧洲具有普遍性。例如,12世纪法国卡佩王室在领主权权力危机中于王室领地建立权威。在加泰罗尼亚,自12世纪中后期开始,领主—伯爵和领主—国王就利用危机建立和加强了自己的权威。(31)上文提到的弗兰德尔伯爵好人查理,也试图削弱地方领主的权力以建立起自己的统治权威,只可惜他未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就被杀害于布鲁日的教堂。波兰公爵波勒斯洛三世的行为也具有类似特征。(32)意大利北部的托斯卡尼女伯爵马蒂尔达(1046-1115)所采取的行动与同时期的其他领主类似,都有加强其领主权的努力。而这一加强则导致权力向政府的转变。(33)

在比森看来,权力的前方就是政府。比森坚信,尽管“11、12世纪的社会实际与公共秩序、政府或者政治少有关联。在许多地方,制定法律实际上已经消失。亲族集团和私力复仇盛行。然而,基督教会坚守着职官、责任性和公共秩序,因此,不用奇怪,最终这些概念在我们可能称为‘国家’的这一更新的公共秩序中复活了。”因为,“‘封建革命’所造成的新领主权只是一种易变的制度。”(34)“易变的”一语,强调的是领主权缺乏持久存在的力量。因此,尽管对13世纪的人们而言,政治是一个新概念和新术语,但政治诉求甚至在普通民众中间都有反映。例如,在加泰罗尼亚,农民对高级领主伯爵是有所认识的,无人怀疑领主—诸侯有权力来补救不公正。这反映了他们对公共秩序的诉求以及对公共权威的认同。(35)

“1150年之后,职官和责任性重新回归领主的统治权。”(36)各种管理制度已经站“在责任制的门槛上”(on the threshold of accountability)。(37)比森认为,“越来越多的被称为议会或者会议(法院)的代表制度似乎就是法国和英国社会政治化的一种迹象”,“中世纪社会的政治化可以看做对传统的非政治的领主权模式的一种侵蚀”,“它是一个渐渐扩散的且只开始于1200年左右的进程”。(38)在讨论加泰罗尼亚议会(Corts of Catalonia)兴起的文章中,比森认为该议会起源于1173-1214年间,在此期间代表制度首次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城市,乡村首次与教士、男爵连带在一起臣服于领主—国王之下。这一结论不仅颠覆了传统的观点,而且与作者所主张的政治化相联系。(39)除了议会代表制度外,比森还对一些地方管理制度的兴起做了研究。例如,在讨论菲力普二世时期的计算管理技术的文章中,比森强调的也是制度发展的重要性。(40)而在关于1150年后货币流通情形的探讨中,作者要强调的则是此时国家开始将货币流通作为一种政策。它是国家加强权力的结果,也是一种政治化的反映。(41)此外,比森分析了图卢兹执政官权力的特征,特别强调该职务已经具备政府的特征与功能。(42)即使在遥远的波兰,编年史作者也知道区分大公的统治与其他小领主的统治。(43)

13世纪欧洲逐渐出现了以议会制度为代表的各种责任管理制度。例如,像英国和法国王室法律体系那样更为理性的司法制度,像英国和法国王廷那样更为理性的中央政府管理制度,像英国的郡守和法国的邑督那样更为有效的地方管理制度,等等。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专门人才在各个领主的领地内行使着管理职能。甚至被人们看作中世纪社会基石的封建制度,在比森看来也是政府复兴的制度之一。这些制度萌芽于非政府的领主权时期,并在权力政治化的进程中发展成为中世纪欧洲社会的基础。尽管这一进程的时间表在各地会有不同,但12世纪末13世纪初是其发展的转折时期。

总之,比森相信:“中世纪所有领主权都发生过变迁。我的观点是,1150年后较大的领主权(国王的、伯爵的、公爵的)变成了政府;这一进程的主体部分是‘政治化’。”(44)

二、“比森模式”:“重历”中的建构

比森对中世纪权力的论述,被有的学者称为“比森模式”(Bisson's model)。(45)

比森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中世纪领主权。他当然知道权力的类型与形态是多样的,(46)然而,对比森而言,最能体现中世纪权力特征的只有领主权。因为,领主权是中世纪最普遍、也是最具有影响的权力形态之一。领主权不仅渊源深远,而且对西方近代乃至现代社会都有重要影响。(47)因此,比森模式可为中世纪领主权模式的代称。

研究中世纪权力者,或者不乏其人;(48)而比森则是将领主权提高到学术理论高度加以深入而系统探讨的第一人。这并不是说,在比森之前没有对领主权问题的研究,而是说,在诸多权力史著作中,比森是第一位系统地将领主权作为核心概念来讨论的学者。换言之,论述权力者甚多,但只有比森将领主权看作贯穿中世纪欧洲甚至近代欧洲的历史现象,并且试图解释这一现象;只有比森明确地以领主权为中世纪权力的主要形式,并且围绕它来讨论中世纪权力的历史。

首先,比森对领主权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进行了归纳与提炼。中世纪欧洲领主权在形式上存在前后时间上的差别。前期为11、12世纪乃至13世纪,比森认为人民大众所经历与承受的权力主要是领主权。因为“权力的历史将不得不特别留意等级较低的领主”,(49)所以比森感兴趣的是11、12世纪占主导地位的地方领主权:地方堡主、骑士或者小贵族对民众的统治或者控制。比森分析的就是曾经的公共权威(政治权力)如何领主权化(seigneurializing),(50)或者政治权力的地方化和碎化。而领主权是一种权力而非政府,它是一种新型的统治方式。比森所探讨的正是下层权力在领主权名义下的运作,是人民大众的“权力历程”。2001年比森曾经说过:“我正在研究的权力的历史,很多是关于农民的。在我的模式中,是人民大众经历权力,而不是少数人支配权力;正是农民经受着典型的压迫式的领主权形式。法国历史学家所言的‘禁止性领主权’就是一种施加于农民之上的权力结构。”(51)近来,比森还在重申这一点:“我所研究的权力是一种历程。它更多的是关于经受权力压制的人民(男人和女人)的历程,而非强势人物权力主宰的历程。它是那些不拥有权力的人民大众(占90%?)的‘权力的历程’。”(52)

最能够体现比森对大众权力历程关注的,就是其《痛苦的声音》一书。比森说:“我的著作《痛苦的声音》几乎全是关于农民的:他们的经济、家庭生活和他们所经历的权力形式;在那里,安置于他们其上的官吏事实上为正在形成中的领主。”(53)在该书中,比森以极富情感的笔触对领主的权力行使以及民众所经受的权力压迫进行了文化性的解释或者“深描”。(54)对领主的压迫行为乃至暴力行为,比森不是没有感情上的谴责。权力行使者的残酷冷血的面目、颐指气使的地位优越感以及缺乏人性的那些行为,一经比森的描述与分析,都显得那样可恶。而他以饱蘸同情的笔墨对农民苦难的描述,则不仅是对一种权力文化的描述,更是为那些被遗忘的民众树碑立传。比森描述了农民遭受的财产劫掠、身体伤害(牙齿被打落、尤其是胡须被拔掉等)、妻女被侵犯等各种权力压迫。这些迫害不仅是农民生命财产的损失,而且让他们感受到尊严与荣誉的丧失,感受到悲愤与耻辱。因此,比森所描述的就不只是一种权力现象,更是一种权力文化。(55)在《痛苦的声音》中,比森专门讨论农民社会的文化,讨论他们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生存道德以及他们的生命尊严。比森进一步讨论,在权力重压之下他们的生命尊严受到侵犯、他们的自由被奴役、他们的心理承受着巨大的挫折与创伤之时所发生的心理生理感受,或者说文化感受。在这样的深描中,农民以其苦痛的面目立于读者跟前。

而对于13世纪之后的权力历史,比森则将其中心转向高级领主权,或者上层权力,即所谓的领主—国王、领主—诸侯的领主权。尽管比森关注的中心是农民,但对于高级领主,比森这样说:“当然,我也没有忘记那些拥有权力的少数人——国王、公爵、伯爵和城堡主——的历史。”(56)正如前文所述,比森对这一时期权力特征的描述和分析就是这些上层领主权之间的权力竞争如何导致具有政府特征的权力的形成,即权力政治化的过程。在这一时期,各类权力拥有者成为比森笔下的主角。诸如法兰西国王、加泰罗尼亚伯爵—国王、波兰大公、弗兰德尔伯爵、图卢兹伯爵,他们在权力场上的较量——联姻、谋杀、战争、协议等等——成为比森叙事的主体,也成为权力历史的主体。此外,为发展巩固自身而设计、形成或者引入的一系列制度模式——代表制度、法律制度、税收制度、行政制度等——也成为权力发展中的关键要素。这一权力竞争的后果,就是大的权力单位的形成,或者如埃利亚斯所说,是垄断性权力的形成。(57)

除了描述权力政治化过程,比森更对拥有与行使权力的领主的文化心态或者说精英权力文化进行了分析与刻画。精英权力文化属于“高级”文化,与“低级”的大众文化相对称。(58)比森曾经说过:“在我所有的著作中,我都指出领主—国王、领主—主教、领主—公爵、领主—伯爵等大领主,没有必要压迫农民。许多领主权是温和的,而非暴力的。”(59)似乎在比森看来,大领主权的“高级”权力文化没有表现出“低级”文化的暴烈特征。由于没有必要,所以这“许多领主权”显得温和。权力的赤裸裸的压迫性、残酷性、强制性已经演化为具有合法性的统治与管理。因此,随着权力政治化的实现,这种“高级”文化事实上已经从权力文化向政治文化转变。尽管比森并没有使用政治文化一语,但其研究事实上描述着政治权力的正义性与合法性以及精英、大众关于王统的认识与心态等。(60)

其次,比森的领主权模式往往回应了中世纪欧洲许多重大历史现象与问题,例如封建主义、“上帝的和平”、国家王权。最值得关注的就是封建主义。如我们所看到的,在斯特雷耶等人那里,封建主义往往与政府对等。比森则相反,他认为封建主义不是政府,而只是权力,一种领主权。比森认为,与其用封建主义来称呼中世纪欧洲,还不如用领主权;封建主义是一只独角兽。言下之意,封建主义甚至都不是真实的存在,而只是一个名称。而领主权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如果说封建主义不能很好地指称中世纪,那么还不如用领主权来代替。不仅如此,比森还在其论述中将许多原属于封建主义的特征归于领主权之下(其实可能本就属于领主权),例如封土的形成,人身依附关系的形成,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等。他跟杜比等人一样,将1000年左右的社会大动荡称为“封建革命”。他强调具有封土性质的城堡的出现都是封建革命的后果。这样,封建主义就与领主权不可分离了。我们知道,封建主义在西方非马克思主义者那里有狭义与广义之分,而被化约之后的封建主义领主权,在比森那里已经演变为广义与狭义的统一体。例如,当比森的领主权将领主与农民之关系置于特别地位的时候,他就已经表现出马克·布洛赫的封建主义的某些广义特征。而当比森将领主权与政府建立勾连之时,他也表现出封建主义最原初意义上的政治法律特征,这就是斯特雷耶所讨论的上层封建主义。比森当然对封建主义有所反对,但是他并非要真正否定封建主义这一概念,而只是强调对封建主义的理解应该从其非政府的领主权层面来展开,也正因为如此,他的文章可以题名“论封建革命”,他也可以对试图颠覆传统封建主义的苏珊·雷诺兹的著作加以批判。故而,有人评价比森在使用封建主义上并无不适感。(61)可见,比森的领主权研究其实是在为封建主义问题找寻新的出路。比森的研究也确实为令人烦恼不已的封建主义问题提出新的思路。若从权力角度来看,封建主义最根本特征是权力。无政府时期是领主权,有政府时期是政府权力。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封建主义的某个时期等同于非政府的领主权;而带有政府特征的封建主义也等同于政治化的领主权。因此,中世纪晚期的封建主义与领主权(领主权一直存在至法国大革命时期)其实可以理解为同一现象的两个术语;而前期的封建主义与领主权也可以做相同的理解。这样的方法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摆脱封建主义的理论困境。至少可以推理,封建主义一如领主权,也有从权力走向政治的历史,封建主义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期之权力阶段,后期之政府阶段),而不能将封建笼统称为政府。

那么,比森又是如何建构其领主权模式的呢?在此,我们来分析比森模式的形式或者理论特点。尽管作为历史学家,比森对社会科学的概念往往采取模糊的处理方式:不讨论,只使用。(62)但是,事实上,比森的领主权研究具有突出的理论色彩,称呼其为模式也正缘于此。我们甚至可以将比森的研究化约为暴力、权力、领主权、政府等几个重要概念的辨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他在“权力”与“政府”之间所做的区分。而这样的区分,显然有其社会科学的渊源。从比森论著的注释引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比森对马克斯·韦伯以及米歇尔·福柯是熟悉且有所师法的。正如历史学家伯克霍费尔三世所指出的:“确实,在权力的历史与政府的历史之间解除联结(disjunction),首次由米歇尔·福柯在其处理‘政府性’中观察到;而这一断裂是一个极其关键的解释战略。二者之间假定的一致性已经遮蔽了许多研究12世纪的历史学家的目光。”(63)可见,比森吸收了福柯的成果。比森对领主权非政府特征的强调,也可以在马克斯·韦伯的世袭统治权类型中找到渊源,至于比森的政府或者政治化,则是走向了韦伯的理性官僚统治或者科层统治。(64)因此,可以说,比森对中世纪权力历史的研究建立在对权力概念的理论认识之上。没有对权力理论的深入思考和多方吸收,难以有比森的权力史研究。

具体到研究过程中,如我们所看到的,比森还采用了人类学的某些方法,如在“重历”(reexperience)中进行文化的深描。此外,为了更好地理解或者说表现大众文化,比森不仅以一个历史学家身份解读文献,更以“诗人的意识”去“重历”中世纪大众所经受过的权力历程。(65),“重历”的意思是,研究者以自己的意识与想象去再一次经历那已经消逝的历史过往。在此,体现了研究者对历史事实这一对象的思考。过去与现在之间有着时间流逝之后制造的几乎不可跨越的鸿沟。能否以及如何跨越鸿沟呢?这是所有历史学家都必须回答的问题。比森当然知道过去难以接近,例如在《痛苦的声音》这部著作中,他因农民的声音被层层解释和权力关系所深埋而不时感到沮丧,但是比森并没有因为“过去不在场”以及过去不可接近等特性就采取逃避的方式;相反的,他怀着热情、同情试图理解、了解农民,以至于他有时甚至无视过去难以接近的现实。正如杜布雷戴所说,比森不仅是在使用历史文本,更是在创造一种属于自己的文本:“一种客观分析与诗人意识共存于生动有力、充满创造性的张力之中的文本”。(66)此时,比森以“诗人意识”跨越过去与现在之间的鸿沟,以“诗人意识”在主观性与经验主义之间架起桥梁,以“诗人意识”重历权力的行使者尤其是权力经受者所生存的权力世界。

权力的“幽灵”刺激比森重历中世纪的权力历程。比森如此追问:在权力统治的世界里,权力到底制造了怎样的灾难与苦痛、怎样的压迫与迫害、怎样的统治与主宰?于是,比森便不再只是客观的历史研究者,而是中古世界权力的亲历者、农民社会的交谈者、农民苦难的感受者、农民声音的倾听者。不仅如此,他还是农民社会的建构者、农民苦难的倾诉者、农民声音的传达者,也就是权力世界的深描者。在重历中,比森试图为普通大众重建他们的过去:他们的形象、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记忆、他们的事迹、他们的态度、他们的习惯、他们的声音……

至此,我们已经看到,历史学家比森在重历中建构的权力模式具有非常浓郁的理论味道。它不仅描述权力的历程,而且试图揭示权力的结构性特征;它不仅以历史学的技艺来描述权力的历史,而且以社会学、人类学甚至诗学的手段来刻画权力的历史特征。

然而,历史学家的模式与历史社会学家尤其是权力理论家的模式还是有所区别的。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比森追寻的是权力的历程,如果有意或者不经意间归纳了权力特征或者为权力特征的归纳提供了某些支持,那也许只是一个历史学家历史实践的副产品。不错,比森与社会学以及人类学之间有深刻渊源。但是,历史学家并不以模式理论为其中心。在比森那里,最重要的是历史性的理解。故他主要依靠历史文献来描述现象。比森表现出一种历史学家对文献独有的确信。(67)而一旦要进行社会科学概念的某些引用,比森则显得极其谨慎。比森认为,理论以及先入为主的概念可能妨碍“历史的理解”。(68)权力概念为比森开辟了极其广阔的研究领域,同时又可能让那广阔、深邃、辽远的历史领域变得苍白。这便是历史学家的两难。智慧如比森者,就采取了模糊甚至有些蛮横的方式,虽然使用那些概念,但不进行理论性的讨论与定义。不仅如此,比森事实上不断修正着来自社会科学的相关概念。而且他坚信,历史研究所提供的丰富文献资料会检验社会科学家的相关理论。比森这样评论杜比的研究:“假如我没有弄错,社会科学家将在这里发现、收获丰富的历史材料,以分析社会的结构、权力和进程。”(69)其实,这也是夫子自道。可以说,比森在其篇幅不一、类型不一的诸多研究中已经程度不一地超越了社会科学的那些概念。而这样的超越,其实是历史学家对历时性的偏爱压倒了对结构性的喜欢。用比森的话说就是,“文献而非概念是至高无上的。”(70)即使承认自己在进行历史特征化的概括,比森也强调它应该由原始材料来检验而非看它是否适合某种政治理论。(71)

三、转向权力研究:从认同到“他性”

转向权力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比森学术研究道路上的重要转折。笔者曾经询问这一转向是否存在,比森回答说:“是的。约在1980年,权力成为我研究的新中心。我对人类权力历程新的兴趣是从1993年开始的,当时我写了《论封建革命》一文。但是我深切地认识到这一课题可能要追回到1976年,那时,我第一次读到皮埃尔·博纳西斯关于中世纪加泰罗尼亚的著作。”(72)

直到1980年代权力成为其“研究的新中心”之前,比森在中世纪史研究方面的成果几乎都属于传统政治制度史范畴,或者说是关于政府的研究。其中,议会代表制度是比森早年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早在1961年,他就发表文章讨论13世纪法国某省区的代表会议问题。(73)1964年,比森出版专著《13世纪朗格多克地区的会议和代表制度》,深入探讨了法国南部地区的议会制度。(74)此后,他有多篇论述议会代表制度的文章,或讨论其军事起源,或讨论其特征,或关注其在管理中的作用,或关注其对于税收协商所发挥的作用。(75)后来,这些文章结集出版,即文集《中世纪议会代表制度:起源与特征》。(76)此外,比森还对货币政策、王权君主制等问题有深入研究。1957年他就有文章讨论圣路易统治时期朗格多克地区的王室货币政策。此后,相关研究一直在进行。(77)而1979年出版的《货币的维持:法国、加泰罗尼亚、阿拉贡的货币使用与限制》以及1984年出版的《加泰罗尼亚的财政记录》是关于货币政策以及财政管理的代表性专著。1970年代后期及80年代早期,比森先后有关于法国、阿拉贡、加泰罗尼亚等地区王权问题的研究著作,其中1986年出版的《中世纪阿拉贡王权简史》是关于阿拉贡君主制度和王权研究的代表作。(78)

虽然这些成果所考察的对象在范围与时间上各有不同,涉及的内容也各有不同,但其中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制度史范畴的政府和管理。无论阿拉贡,也无论加泰罗尼亚,无论财政,也无论代表制度,它们都是围绕政府与管理而展开。而政府与管理的研究,正是美国中世纪学界的研究主流。比森所分享的是其导师约瑟夫·斯特雷耶等人所倡导的研究中世纪政治制度史的学术传统。从美国首位职业中世纪历史学家查尔斯·哈斯金斯到斯特雷耶时代,20世纪美国中世纪研究已经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的中世纪史学不仅是追求客观性的史学,也是强调进步性和亲缘认同的史学。斯特雷耶等人认为,现代美国与中世纪欧洲之间存在天然的亲缘关系。作为历史学家,他们所关注以及所研究的就是从中世纪历史中为现代政府寻求渊源。斯特雷耶一部著作的书名就是最好的表达:《现代国家的中世纪起源》。(79)这些持进步史观的美国学者相信,理性的、合法的、有效的政府最终会在国家建构的过程中出现。历史学家就是以科学的方法论、理性和进步的意识形态来认识和研究中世纪的起源。为此,哈斯金斯以及斯特雷耶都对中世纪最为典型的封建主义有突出的研究。哈斯金斯认为封建主义也是理性的制度,斯特雷耶则干脆主张封建主义就是政府。(80)比森事实上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实践着他们的学术思想、观念和路径。在比森的政治史研究中,他表现出与斯特雷耶一样的对中世纪历史的亲近与认同以及对理性政府成长发展的确信。因此,他在政治制度史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试图研究说明现代美国生活中极其重要的司法、财政和议会制度的中世纪渊源,并且取得骄人的成就。1984年,《货币的维持:法国、加泰罗尼亚、阿拉贡的货币使用与限制》一书荣获西班牙“贾瓦尔·贡德·加里加奖”(Premio Javier Conde Garriga)。1985年,《加泰罗尼亚的财政记录》一书荣获巴塞罗那加泰罗尼亚研究会颁发的“加泰罗尼亚奖”,1989年该书又获得全美中世纪学会颁发的最高奖“哈斯金斯奖章”。

然而,成就并没有消除疑惑,反而加重了对学术范式的怀疑与反思。1988年,在回顾早期研究论文的时候,比森虽然认为自己的研究有其时代的特殊背景,即法国制度史被人遗忘,故自己努力研究之以弥补缺憾,但是他也发出这样的疑问:“坚持认为在13世纪甚至更早时期就有税收、共议和协商,是否有时代错乱之嫌?”(81)而1995年比森的这段话,虽然是追忆过去的心理与行为,但确实可看作他最真实的告白:“与伦特和斯特雷耶一样,我在12、13世纪的司法、财政和议会生活的起始上做过工作;与诸位导师不一样的是,我对那些研究中形成的范式感到不安。我逐渐感到疑惑,斯特雷耶如何能够以关于法官或者警官行为举止之类的细节来让那些学生(包括我自己)着迷,当描述这类行为的时候,他对诸如‘政府’或‘管理’这类概念不置一词……与他那个时代和我们这个时代的其他历史学家一起,斯特雷耶设定所有社会都有政府,以致他能够本质上将封建主义看作一种‘政府方式’、‘政治组织’……(如果)简化为最简单的合理术语。”(82)

可见,对自己曾经师承的学术范式和传统的怀疑与反思,是比森发生转向的心理起点。(83)对于那种强调以政治制度史为中心的传统,那种先定式地假设一切社会都有政府的传统,那种言必称政府却对其不做任何说明和定义的传统,比森不再能够心安理得地接受。(84)因为,比森发现中世纪历史与强调封建主义即政府的范式并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当我阅读11世纪和12世纪的那些历史叙事和宪章的时候,(我发现)1300年法兰西的那些描述性概念即使最少使用于三个世纪以前的西部欧洲大地,似乎也没有什么道理。诸如此类似乎属于晚期中世纪君主制的特征——官制、授权的管理、法律为基础的司法审判、税收——在11世纪的世俗社会是微弱的,或者是缺失的,除了少数例外。当权力现实如此明显地与武力和强制力绑缚在一起的时候,强调法律和司法审判为政府持续性存在的历史证据,开始变得没有意义。什么是真正的‘封建’:是和蔼亲切地判决封土习惯的弗兰德尔或者英格兰的封臣法庭,还是几乎遍布各地成倍增加的城堡中那些贫穷骑士组成的令人生厌的团体?即使按照最为模糊的定义,最为典型的当然不是‘政府’,而是权力的个人行使。”最典型的并不是政府,而是权力。这就是比森想解释为何他“不得不寻求一种新的途径”的理由。并且在教学科研中,比森逐渐得出结论:“理解政府(在精确和实用意义上)得以起源的诸社会转变的关键,要到领主权的历史中去寻找。”(85)

比森的书信告诉我们,最特别的学术刺激,来自1976年他第一次读到博纳西斯著作《10世纪中叶至11世纪末的加泰罗尼亚》,或者这就是点燃刺激比森发生转向的直接火捻。(86)后来,比森多次对博氏的这一著作表示敬意。比森这样高度评价博纳西斯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的政府制度,维持(或者复活)了为较早时期刘易斯、伊丽莎白以及博纳西斯等人所发现的某些特征;在11世纪社会大动荡之后,这样一个结构如何幸存或者如何重建,博纳西斯博士的大作给12世纪加泰罗尼亚历史学家所提的问题,并非无足轻重。”(87)1991年,比森评价博氏的著作以无可比拟的丰富文献显示古老的公共秩序如何在比利牛斯山以东地区一直维持到1000年,又如何在城堡、武士以及封土等竞争性暴力大增的情形下崩溃。(88)2000年,比森更称赞博氏的著作为“杰作”,说它是“最有条理、最深刻透彻、最有说服力”的著作。“这一著作使西欧文献最为完备地区(至1000年)的历史发生了革命化(revolutionize),给无意于如此看待封建社会的历史学家提出了巨大的挑战。”(89)从这些评论中不难看出,对比森产生影响的正在于博纳西斯所进行的革命性的工作以及工作中所采用的新方法新概念。后来比森对博氏有些泛滥的概念使用不无批评,但当时权力概念及历史现象真正进入比森的视野确实有赖于博纳西斯。博氏与比森之间不可割离的关系导致有的学者将他们相提并论。(90)

说博纳西斯影响到比森后半生的学术道路,这并不为过。但是,将一个人的作用过分夸大显然不妥当。在比森背后是博纳西斯,在博氏背后则是法国乃至整个西方中世纪史研究的学术新势力新语境的激励。因此,比森学术转向的社会原因应该从其所处的时代大环境来理解。自20世纪中后期以后美国乃至世界学术的大变革,是促成比森发生转向的大环境。这是一个与此前强调史学的进步性、连续性、亲缘性以及真理性根本不同的语境。或者说,这是后现代主义对史学产生巨大冲击的时代。(91)在后现代主义的冲击下,美国中世纪研究者事实上在进行着许多革命性的选择。如果以现代性这一术语来称呼斯特雷耶时代的研究取向,那么后斯特雷耶时代的研究就表现出突出的后现代性。在仪式性、暴力、身体、女性、边缘的讨论中,学者追寻的不是现代性的渊源,而是对斯特雷耶那一代人所追求的现代性的远离、怀疑甚至否定与颠覆。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学者弗里德曼所宣称的“他性”(alterity)的回归:20世纪后期美国学者不再追求现代性的中世纪渊源,也不再强调美国社会与中世纪的亲缘性,而是主张中世纪是一个有自己独特性的文化历史单元,它之于当下的世界犹如一个“他者”。(92)

虽然在比森的著作中根本没有提及后现代主义这样的术语,但是它之于比森的影响是清晰可感的。比森说:“我一直确信中世纪生活与现代生活有深深的不同,我也一直这样教授着我的学生。”(93)显然,这是在强调中世纪历史文化的独特性或者“他性”,反映了比森在认识论方法论上的后现代色彩。而比森毫不留情批评的,正是斯特雷耶方法论上的现代性:“确信在权力上人们的行为有某种超时间性特征”,“从自己在华盛顿的经历中他了解到‘权力的走廊’上的那些现代官僚”是在想象中世纪世界。(94)比森认为,过分强调文化与政治的认同,不仅与历史实际不符合,也不是有效的研究方法。(95)在后现代主义风靡欧美的情形下,我们可以确认比森的转向一定与之有密切的关系。

至于比森如何实现权力转向,则可从比森早年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研究中找到某些内在逻辑关联。那些成果,可以看作比森政府和管理研究的巅峰之作,更可以看作比森对新的研究对象——权力的预言。用比森自己的话说就是:“现在,对我而言,这些研究似乎骑坐在分隔早期中世纪领主权结构与政府结构的门槛之上。”(96)

仔细研读比森早年的文章,我们会发现,比森对政府的怀疑和对权力的寻求其实早就开始了。而比森转向权力的真正突破口,在于他认为晚期中世纪的政府是某种新的政治力量,或者是传统公共政治的复兴。这一结论,来自比森长期对中世纪政府展开的研究。例如,1976年,尽管在评述1205年加泰罗尼亚的一份敕令时,比森所用术语仍然是“财政”、“宪政”之类,但是他已经认识到管理性事务的出现是新近之事。(97)1978年论述封建君主制的文章,尽管讨论的仍然是封建主义问题,但是此时比森已经对领主权、权力以及封建政治等概念有了一定的区别性对待。或者说,比森敏锐地认识到,曾经的政府体制或者结构在经历了11世纪的大动荡之后如何幸存或者如何重新确立其制度,是一个关键问题。(98)在这些研究中,比森认识到中世纪政府不是一成不变的。晚期中世纪政府的出现,是新兴事物。在此之前的动荡以及所谓的封建其实难以称为政府,政府的形成是“大震荡”的结果。在比森看来,以政府来称呼封建主义,是斯特雷耶等人的问题所在。他认为封建都不是政府,而是一种领主权。可以说,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比森已经意识到政府形成或者复兴(即所谓的权力政治化)问题的重要性。比森的权力研究其实是从权力政治化开始的。

如果国家政府对晚期中世纪的人们而言是一种新兴的势力与现象,那么,在此之前的历史如何呢?如果说“12世纪的人们不知道他们在发明国家”,(99)那么,他们所知道的又是什么呢?在比森看来,这些问题的研究是任何试图了解中世纪政治制度史者都不能回避的。而正是在对这一历史过程的讨论中,比森逐渐意识到政府与权力(领主权)之不同,制度的功能特征与制度演进的历史不同。也正是在这里,比森与其政府制度的研究产生了裂隙。比森所要寻求的不再是政府制度的特性,而是政府制度如何兴起,或者政治化如何实现。于是,权力,这一话语、这一概念,矗立于比森曾经热爱的政府跟前,为他呈现出新的历史图景。

就这样,比森逐渐明确以权力为研究中心并用权力话语为中世纪历史建构新的解释模式。(100)具体而言,1979年以“权力”为题对12世纪地中海地区的论述,可以说是比森论述权力问题的首次真正尝试。(101)此后,关于权力的认识和论述越发明确与清晰。1994年的《论“封建革命”》以及1995年的《中世纪领主权》两文分析探讨了权力与政府的关系,暴力、权力问题的复杂性,尤其是领主权的非政府特性等问题。至1998年,更有《痛苦的声音》这一专著来论述从暴力到权力、从权力到政府的历程。,

然而,权力本身并非比森研究的目的,其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仍然是政府与政治。比森并没有彻底抛弃自己的师承,也没有抛弃自己早年的学术,只不过在直接讨论政府和政治之前,他在权力问题上做了一定的逗留。或者说,比森转向权力,但最终回归到政府。在他看来,权力不是政府,权力只是政府的前形式,或曰原政府(proto-government)。(102)他所要探讨的正是权力如何走向政府,是权力政治化。从这一意义上来看,称呼比森为权力政治化分析者是恰当的。(103)政治化是比森现阶段研究的主题,但现在的主题与曾经的主题经由权力而连接起来。作者曾探讨过议会、政府财政以及国家王权,都与此刻的权力有了难以割舍的联系。因此,以权力这一具有后现代特征的概念话语来反思中世纪历史,尽管体现了比森对现代性的挑战,但若据此将其划入后现代主义阵营,则显得牵强。比森并非彻底的后现代主义者。尽管有学者认为比森的权力研究既不强调进步性也不强调连续性,而是强调断裂性、特殊性,(104)但是他的研究总体上仍然一直关注从权力走向政府,从感性走向理性,从无秩序走向有秩序,从不负责任走向负责任。他说权力是不可持久的易变之物,最终将走向更具有稳定性的政府。先不说谁更稳定,单是他将权力描述为一个走向政治的(政府)发展历程,就说明比森的史学进步倾向。权力政治化是关于权力进化的历史。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比森是他自己所批判的历史连续性和历史进步性的坚持者。只不过,在比森那里,这一连续性和进步性,发生在变革与断裂中。

四、结语:社会历史中的权力

对于比森而言,转向权力标志着其研究的新取向与新领域,同时也达到了他学术上新的鼎盛期。在近30年的中世纪权力史研究中,托马斯·比森已经成就卓然,自成一家,并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赞扬者有之,批评者也大有人在。然而,坦率地讲,几乎所有的赞扬都显得相当程式化,或者失于简略,或者稍显浅表。例如,尽管比森《痛苦的声音》一书被学者称为“大师式的研究”(masterly study),(105)但真正对大师的研究进行深入分析者,据笔者了解,只有那篇名为《中世纪权力的重历》。(106)尽管如此,比森充满情感的权力研究仍然影响了为数不少的追随者。2005年,伯克霍费尔三世在一部为比森70寿诞而编辑的文集中这样说:“这一文集的作者都是比森的学生,并且分享他在权力历史上的兴趣。确实,本文集名称就是对比森教授于2003年利兹国际中世纪大会上的演讲(‘权力的历程’)的回应,而且他主编的《权力的文化》一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范例。”(107)科斯托的研究直接秉承了比森的方法。(108)伯克霍费尔三世的《计量的时代》则在某种程度上继续着比森关于权力政治化的研究。(109)

或者因为批评总是比赞美容易,对比森的批评似乎要比赞扬全面且深刻许多。我理解,相关的批评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从社会科学的视角,一是从历史学本身。

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学者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何10世纪的秩序是政治的?为何11世纪开始的暴力就导致了非政府的权力?为何13世纪的权力就是政府性的?政府与领主权真的能够有如此清楚的界限吗?这是批评比森对暴力与权力的理解上不尽准确甚至很武断,也是批评他的权力政治化有着过于浓厚的现代“国家主义”味道,更是批评他在方法论上过于强调断裂,从而忽视了历史的连续性。显然,其中有些批评是中肯的、有力的。例如,美国中世纪史学家斯蒂芬·怀特将比森归入“现代国家主义论者”之列,是因为比森模式的主要假设——权力与暴力、秩序与非秩序、政治与非政治、政府与领主权、法律与意愿之间的二元对立——与近代国家理论经典对立模式之间有很直接的关联。(110)这一批评非常到位。确实,比森所强调的现代国家与中世纪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导致比森对中世纪国家权威(或者公共权威)的低估。从这一意义上来看,比森与封建无权威论者相像,是一个“领主权无权威论者”。他所主张的领主权非政府特征也许是一种历史实际,但也意味着中世纪欧洲有长时间的无政府或者非政府状态。虽然比森并没有将这样的状态看作非正常的情形,但是他同样认为它是易变的、非持久的状态,也就是说国家政府才是比森所认可的持久的常态。此外,比森对11、12世纪领主权的历史研究甚为深入,对晚期中世纪领主权也有一定的分析,却对此前此后的领主权语焉不详,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也就是说,比森的领主权并不能从社会史意义上来说明整个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实际。但是,不少来自社会科学的批评显得牵强。因为对一个专业的历史学家而言,在概念和理论认识上展开批评,其实是对他的恭维。比森对概念和理论的理解与处理,是以一个历史学家的方式进行的。关于什么是暴力,什么是权力,什么是领主权,什么是封建主义,什么是公共秩序,或许这些都有进一步分辨的必要;比森在逻辑上也许有先入为主的问题,但比森早就说过,他关注的是历史,而非概念。

那么,来自历史学的批评又如何呢?多米尼克·巴特勒密、斯蒂芬·怀特、蒂墨斯·罗特尔等人认为,比森在材料的使用上存在问题。他们批评说,比森对中世纪史料尤其是教会人士记载的成文文献缺乏清醒的认识,故将抱怨甚至是过度的抱怨理解为世俗社会的历史本身。退一步来说,以作者所熟悉的南部法国和西班牙这一典型地区的材料来概括整个欧洲,从而忽略了地区差异,存在以偏概全的毛病。(111)这些批评体现了历史学家的严谨态度。但是,要说比森犯了历史学家不该犯的材料错误,则言过其实。事实上,比森的权力研究大多是个案研究,是地区研究,因为比森认为,“中世纪权力应该在其微观世界及其地区性中寻找。”(112)故其研究结论建立在大量阅读和使用原始材料甚至是从未有人使用过的原始手稿档案材料之上。因此,面对关于材料的批评,比森确信自己的研究基础是扎实的:中世纪欧洲各地的成文文献强有力地证明,暴力以及随之而来的领主权现象在中世纪非常普遍。“因此,我坚持强调的一点就是,即使这种断裂性的世俗领主权之限制于西法兰克区域,我们也仍然认为它是一个较普遍的欧洲现象。”(113)即使是具有概述性质的《论封建革命》和《论中世纪领主权》这类文章,也是建立在翔实过硬的史料基础之上的。

至于对比森权力研究的理论和观点的批评,则属于历史研究的正常状态。例如美国学者巴尔顿就明确宣称1000年没有发生封建革命,领主权也不是什么新事物。(114)有意思的是,巴尔顿事实上在学习和实践着比森的权力描述方法,却放弃了他的结论。而博曼关于加泰罗尼亚的研究则反对比森等人的这一封建学派(feudal school)。(115)

或许真如有些学者所评论的,托马斯·比森的权力研究“提出的问题跟解决的问题一样多”,但这正是比森研究的价值所在。(116)

比森的权力研究告诉我们,权力问题应该成为中世纪历史研究的核心。权力是理解中古欧洲历史的一个重要关节。几乎关于中世纪历史的一切问题都可以理解为权力问题。(117)或者说,几乎所有的中世纪历史问题,其实都可以在权力视野下来展开。因为,权力是中世纪欧洲普遍存在的现象,权力是当时社会的流行语。不关注权力就无法理解中世纪。不了解权力,就难以说清楚中世纪的历史。然而如此重要的权力,却往往被遗忘。“权力的历史没有包含在任何一本著作中,它被禁锢着、紧锁着。”(118)这当然是特定场合的表达,但确实反映出比森对权力重要性的强调。因此,让我们套用比森的一句话:对权力进行史学解读是时候了。

权力史研究,可以让我们反思乃至颠覆中世纪政治史研究范式。长期以来,中世纪历史一直被政治史范式所垄断。在这一“话语霸权”之下,权力问题被化约为由谁来掌握统治权、如何运用统治权、如何保护和巩固统治权等政治法律领域的问题。因此,在中世纪研究中,学者关注的是国家权力的成长与演进,而那些与此相关或者不相关的政治法律制度就成为学者的最爱。诸如封建制度、普通法、王廷、教廷、内府、代表制度等等,都因为其与国家统治有关而被赋予了政治权力的意味。在那里,关于权力的研究与讨论,其实都是统治权力的反映。其他性质、类型的权力很少受到关注。比森告诉我们,过分简单化的政治模式遮蔽了欧洲社会的复杂多样性。中世纪的人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不拥有现代学者所理解的政治概念,中世纪的历史也不具有现代学者所理解的政治实际。在比森看来,中世纪史不能够只有政治史,而政治史不能只有政府国家的历史。比森的研究,改变的是国家政治的传统叙事,因为权力话语的楔入,对中世纪国家政治社会的理解也随之发生变化。于是,前辈学者为了说明封建主义的政治性质而做的辛苦努力被消解了,前辈学者为了现代国家建构而付出的劳动被消解了。

权力史研究,指引人们将目光从传统的政治法律领域转向社会领域,从宏观权力转向微观权力,将视野从国家统治权力的公共领域引向了具有人身依附特性的私人领域,或者说从国家引向了社会。正是从社会权力的角度出发,比森发现了许多以往被人们笼统地归之于政治法律的非政治法律之物。因为对政治法律领域的过分强调,从而将中世纪历史中本属于上层政治法律特征之物延伸到下层,或者反之,以致造成了政治法律之整体化假象。布洛赫的封建主义理论是这样做的,甚至不少马克思主义者的封建理论也是如此做的。但问题是,下层社会的历史现象很难归之于政治法律领域。说国家在统治人民,在许多时候,也许是历史的一个幻象。真正意义的统治来自领主及其他地方权力。从政治法律的角度出发,人们往往将公共权威关系与私人权威关系混同起来,从而造成了政治法律的一统化。即使在马克思主义者那里,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例如,领主和农民之间就有多重关系在其中,既有领主与农民之间在生产劳动中的关系,也有领主对农民的统治关系,也有领主与农民在社会中形成的社会依附关系,还有非经济的权力关系,即所谓的超经济强制。不少马克思主义者往往将这些复杂多变的关系混杂在一起,既理解它为生产关系,也承认超经济强制关系的存在,还强调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领主对农民的统治关系。事实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明显而突出的。从权力视野来重新审视领主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这是比森带给我们的又一启示。(119)

注释:

①比森,1935年出生于纽约,1953年毕业于哈费尔福德学院(Haverford College),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55年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58年于普大获得博士学位。在普林斯顿期间,曾师从中世纪史学大师斯特雷耶(Joseph Strayer)。1960-1965年,任教于布朗大学。1965-1967年,在斯沃斯摩尔学院(Swarthmore College)任副教授。1967-1987年,任教于伯克利加州大学,1969年晋升为教授。1986年开始在哈佛大学任教,并担任亨利·查尔斯·李讲座教授(Henry Charles Lea Professor of Medieval History)至2005年7月退休。

②2001年,因其研究加泰罗尼亚历史的特别贡献而被西班牙授予圣霍尔丹十字勋章(Creu de Sant Jordi)。1997年成为英国皇家历史学会通讯会员。1992年成为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会员。1991年成为巴塞罗那皇家文学学院通讯理事。1991年被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授予荣誉博士学位。1990年成为英国科学院通讯会员。1987年成为巴塞罗那加泰罗尼亚研究协会通讯理事。此外,比森还先后担任过许多机构的行政管理职务。如1991-1995年,任哈佛大学历史系主任;1960至今任代表制度和议会制度史国际委员会委员;1985-1988年任美国中世纪学会哈斯金斯奖章委员会委员,并于1987-1988年任主席,等等。

③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为比森答复笔者的打印稿,其余为电子信函),2006年7月7日。要说明的是,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场合,比森关于中世纪欧洲权力历史的具体而精确的时间表不尽相同。比森自己也承认“要注意两点:其一,第二与第三个时期有重叠;其二,公共秩序在德国和西班牙一直到1090年仍然幸存。三个时期变迁的年代在不同地区表现也不同”。此外,比森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将领主权分为三个时段:中世纪初期至9世纪中叶;850-1050年;1050年到晚期中世纪。参见Thomas 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Speculum,vol.70,no.4 (October 1995),pp.743-759.

④T.N.Bisson,"The 'Feudal Revolution'," Past & Present,no.142 (February 1994),p.9.

⑤T.N.Bisson,"The 'Feudal Revolution' ," pp.6-42.

⑥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⑦T.N.Bisson,"Lordship and Dependence in Southern France (1050-1200)," Seores,Siervos,Vasallos en la Alta Edad Media (XXVIII Semana de Estudios Medievales,Estella 16-20 julio 2001),Pamplona:Gobierno de Navarra,2002,pp.413-438; "Mediterranean Territorial Power in the Twelfth Century," Proceedings of American Phitosophicat Society,vol.123,no.Z (Apr.27),1979,pp.143-150; "The 'Feudal Revolution'," Past & Present,no.142 (February 1994),pp.6-42.

⑧T.N.Bisson,"Mediterranean Territorial Power in the Twelfth Century," pp.143-150.

⑨T.N.Bisson,"On not Eating Polish Bread in Vain:Resonance and Conjuncture in the Deeds of the Princes of Poland (1109-1113),"Viator: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vol.29,1998,pp.275-289.

⑩“封建革命”一词来自法文“封建突变”(mutation féodale),它最早为法国历史学家乔治·杜比等人使用过。关于“封建突变”,法语学界在20世纪70、80年代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有人赞成,有人反对。杜比甚至放弃使用自己曾经主张的这一术语。参见J.-P.Poly et E.Bournazel,La Mutation Féodale,Xe-XIIe Siècle,Paris:PUF,1980.Dominique Barthélemy,《La Mutation Féodale a-t-elle eu Lieu,》Annales conomies,Sociétés,Civilisations,no.3,1992,pp.767-775.

(11)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Speculum,vol.70,no.4 (October 1995),pp.743-759.

(12)T.N.Bisson,"The 'Feudal Revolution'."

(13)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14)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黑体字是比森本人的强调,下同。

(15)T.N.Bisson,"Lordship and Dependence in Southern France (1050-1200)," p.417.

(16)T.N. 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

(17)T.N.Bisson,"Mediterranean Territorial Power in the Twelfth Century," pp.143-150.

(18)T.N.Bisson and Alan Coper,review of Henry,Archdeacon of Huntingdon,Diana Greenway,ed.,and trans.,"Historia Anglorum":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 (Oxford:Clarendon Press;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in Speculum,vol.75,no.1 (January 2000),pp.194-196.

(19)T.N.Bisson,"On not Eating Polish Bread in Vain:Resonance and Conjuncture in the Deeds of the Princes of Poland (1109-1113)," pp.275-289.

(20)T.N.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pp.71-72.

(21)T.N.Bisson,《L'experience du Pouvoir chez Pierre Abelard (c.1100-1142),》 in Jean Jolivet and Henri Habrias,eds.,Pierre Abelard.Colloque International de Nantes,Rennes:Pu Rennes,2003,pp.91-108.This version in English,"Peter Abelard's Experience of Power (c.1100-1142)," appeared in the preprint volume,pp.17-33.

(22)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23)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24)T.N.Bisson,"The Experience of Power in the Twelfth Century (1050-1250)," plenary address,International Medieval Congress,Leeds,England,July 14,2003,转引自Robert R.Berkhofer III,Alan Cooper,and Adam J.Kosto,eds.,The Experience of Power in Medieval Ewrope,950-1350,Burlington: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2005,p.56.

(25)这一时间表在各地有差异,一般为1050—1250年,但有些地方如西班牙、德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权威一直残留到11世纪末甚至12世纪初。

(26)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27)比森使用的“政治化”术语有两类形式,一是“politicization”,一是“politicising”。参见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95,p.4.T.N.Bisson,"The Politicising of West European Societies (c.1175-c.1225)," in Claudie Huamel-Amado and Guy Lobrichon,eds.,Georges Duby:L'écriture de l'Histoire,Brussels:De Boeck Université 1996,pp.245-256.

(28)T.N.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p.79.

(29)T.N.Bisson,"Princely Nobility in an Age of Ambition (c.1050-1150)," in Anne J.Duggan,ed.,Nobles and Nobility in Medieval Europe,Woodbridge:Boydell and Brewer,2000,p.108.谋杀好人查理事件,见于Galbert of Bruges,The Murder of Charles the Good,trans.J.B.Ross,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82.

(30)T.N.Bisson,"Princely Nobility in an Age of Ambition (c.1050-1150)," pp.101-113.

(31)T.N.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pp.68-115,

(32)T.N.Bisson,"On not Eating Polish Bread in Vain:Resonance and Conjuncture in the Deeds of the Princes of Poland (1109-1113)," pp.275-289.

(33)T.N.Bisson,review article on Elke Goez and Werner Goez, eds.,Die Urkunden und Briefe der Markgrafin Mathilde von Tuszien (Hannover:Hahnsche Buchhandlung,1998) in Speculum,vol.76,no.2 (April 2001),pp.456-458.

(34)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35)T.N.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pp.69-70.

(36)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37)T.N.Bisson,Tormented Voices:Power,Crisis,and Humanity in Rural Catalonia,1140-1200,p.72.

(38)T.N.Bisson,"The Politicising of West European Societies (c.1175-c.1225)," pp.245-255.

(39)T.N.Bisson,"The Origins of the Corts of Catalonia," Parliaments,Estates and Representation,vol.16,1996,pp.31-45,43.

(40)T.N.Bisson,《Les Comptes des Domaines au Temps de Philippe Auguste:Essai Comparatif,》 in R.-H.Bautier,ed.,La France de Philippe Auguste.Le Temps des Mutations,Paris:Edition du CNRS,1982,pp.536-538.

(41)T.N.Bisson,《La Monnaie Fiscale:Les Structures Régionalesà l' Aube de l'Etat Medieval (1150-1250),》 in Georges Depeyrot,Tony Hackens et Ghislaine Moucharte,eds.,Rythmes de la Production Monétaire,de l'Antiquite d Nos Jours (Actes du Colloque International Organise à Paris du 10 au 12 Janvier 1986),Louvain-La-Neuve:Seminaire de Numismatique Marcel Hoc,College Erasme,1987,pp.511-520.

(42)T.N.Bisson,《Pouvoir et Consuls à Toulouse (1150-1205),》in Hélène Débax,ed.,Les Sociétés Méridionalesà l'Age Féodal, Hommage à Pierre Bonnassie,Toulouse:C.N.R.S.-Université de Toulouse-Le-Mirail,Coll.Méridiennes,1999,pp.197-202.

(43)T.N.Bisson,"On not Eating Polish Bread in Vain:Resonance and Conjuncture in the Deeds of the Princes of Poland (1109-1113)," pp.275-289.

(44)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45)“比森模式”是斯蒂芬·怀特的用语,但他特指的是“比森的封建革命模式”(Bisson's model of feudal revolution)。参见Stephen D.White,"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2,"Past & Present,no.152(August 1996),p.222.在此,笔者扩大其为比森关于中世纪权力研究的模式。其实,比森自己也用了“我的模式”这样的表达,可见他并不反对以模式来表述自己的研究。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46)因为在《权力的文化》一书中,比森等学者的研究涉及中世纪权力的方方面面。参见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

(47)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p.746-749.

(48)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p.743-759.

(49)T.N.Bisson,"Lordship and Dependence in Southern France (1050-1200)," p.417.

(50)这一用语见T.N.Bisson,"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Reply," Past & Present,no.155 (May1997),p.219.

(51)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52)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53)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54)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9年,第3-39页。

(55)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pp.6-7.

(56)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57)诺贝特·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第2卷,袁志英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第102-248页。

(58)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p.7.

(59)参见比森书信,2001年4月19日。

(60)T.N.Bisson,"Unheroed Pasts:History and Commemoration in South Frankland before the Albigensian Crusades," Speculum,vol.65,no.2 (Apr.1990),pp.281-308.T.N.Bisson,"L'experience du Pouvoir Chez Pierre Abelard (c.1100-1142),"pp.91-108.

(61)William Chester Jordan,review of David Potter,ed.,France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1200-15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in H-France Review,vol.4,no.23,2004.Thomas Bisson's recent study of medieval Catalonia offers a particularly far-reaching criticism of the anti-feudalism atelier.The term,when carefully used,still has value in describing certain important aspects of the political structures of high and late medieval France.

(62)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p.1.T.N.Bisson,foreword of Georges Duhy,The Three Orders:Feudal Society Imagined,trans.Arthur Goldhammer,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0,pp.vii-viii.

(63)参见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757.伯克霍费尔的评论,参见Robert F.Berkhofer III,"Abbatial Authority over Lay Agents," in Robert E.Berkhofer III,Alan Cooper,and Adam J.Kosto,eds.,The Experience of Power in Medieval Europe,950-1350,chapter 3,p.56.关于福柯在权力与政府上所做的区分,可阅读其本人的著作。参见James D.Faubion,ed.,Power:Essential Works of Foucault,1954-1984,New York:The New Press,2000,pp.201-222;《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严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4页。

(64)参见T.N.Bisson,ed., Cultures of Power:Lordship,Status,and Process in Twelfth-Century Europe,p.2.T.N.Bisson,"The Politicising of West European Societies (c.1175-c.1225)," pp.245-256.而韦伯对“统治”的社会学论述,可参见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63-812页。

(65)Simon R.Doubleday,"The Re-Experience of Medieval Power:Tormented Voices in the Haunted House of Empiricism," in Robert E.Berkhofer III,Alan Cooper,and Adam J.Kosto,eds.,The Experience of Power in Medieval Europe,950-1350,chapter 17,pp.271-285.

(66)Simon R.Doubleday,"The Re-Experience of Medieval Power:Tormented Voices in the Haunted House of Empiricism," p.272.

(67)T.N.Bisson."Unheroed Pasts:History and Commemoration in South Frankland before the Albigensian Crusades," pp.281-308.

(68)T.N.Bisson,"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Reply," p.214.

(69)(70)T.N.Bisson,foreword of Georges Duby,The Three Orders:Feudal Society Imagined,p.viii.

(71)T.N.Bisson "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Reply," p.214.

(72)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73)T.N. Bisson,"An Early Provincial Assembly: The General Court of Agenais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Speculum,vol.36,no.2 (April 1961).

(74)T.N.Bisson, Assemblies and Representation in Languedoc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4.

(75)T.N.Bisson, "The Military Origins of Medieval Representation,"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lxxi,no.4,1966,pp.1199-1218; "Consultative Functions in the King's Parlements (1250-1314)," Speculum,vol.44,no.3,1969,pp.353-373; "The General Assemblies of Philip the Fair:Their Character Reconsidered," Studia Gratiana,vol.15,1972,pp.537-564; "An 'Unknown Charter' for Catalonia (A.D.1205)," Album Elemer Malyusz,Bruxelles:La Librairie Encyclopédique,1976,pp.63-76; "Negotiations for Taxes under Alfonse of Poitiers," in Etudes présentées à la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pour l'Histoire des Assemblees d'Etats,xxxi,Louvain-Paris,1966,pp.77-101.

(76)T.N.Bisson,Medieval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Their Origins and Nature,Hinsdale:Dryden Press,1973.

(77)T.N.Bisson,"Coinages and Royal Monetary Policy in Languedoc during the Reign of Saint Louis," Speculum,vol.32,no.3,1957,pp.443-469; 《Sur les Origines du Monedatge:Quelques Textes Inedits,》 Annales du Midi,vol.lxxxv,1973,pp.91-104; "Coinages of Barcelona (1209-1222):The Documentary Evidence," in C.N.L.Brooke,ed.,Studies in Numismatic Method Presented to Philip Grierso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p,193-204; 《Les Comptes des Domaines au Temps de Philippe Auguste:Essai Comparatif》; 《La Monnaie Fiscale:Les Structures Regionales à l'Aube de l'Etat Medieval (1150-1250).》

(78)其相关重要研究成果最后结集出版。T.N.Bisson,Medieval France and Her Pyrenean Neighbors:Studies in Early Institutional History,London:The Hambledon Press,1989.

(79)Joseph R.Strayer,On the Medieval Origins of the Modern Stat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0; Medieval Statecraft and the Perspectives of History:Essays by Joseph R.Stray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1.

(80)Joseph R.Strayer,Feudalism,Princeton:D.Van Nostrand Company,INC.,1965.

(81)T.N.Bisson,Medieval France and Her Pyrenean Neighbours:Studies'in Early Institutional History,preface,p.vii.

(82)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745.

(83)Paul Freedman and Gabrietle M.Spiegel,"Medievalism Old and New:The Rediscovery of Alterity in North American Medieval Studies,"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103,no.3 (June 1998),pp.677-704.

(84)比森认为大师级的霍莱斯特将其研究建立在“政府”这一概念之上而不加以任何界定,并没有认识到亨利一世作为领主—国王的非政府特征。参见T.N.Bisson,review article of Henry I of C.Warren Hollister,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cxvii,no.474 (Nov.2002),pp.1253-1254.

(85)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745.

(86)P.Bonnassie,La Catalogne du Milieu du Xe à la Fin du XIe Siècle:Croissance et Mutations d'une Société,2 tomes,Toulouse:Association des Publications de l'Universite de Toulouse-Lc Mirail,séries A23,29,1975-1976.

(87) T.N.Bisson,"The Problem of Feudal Monarchy:Aragon,Catalonia,and France," Speculum,vol.53,no.3,1978,pp.469-470.

(88)参见T.N.Bisson,foreword of Pierre Bonnassie,From Slavery to Feudalism in South-Western Europe,trans.,Jean Birrell,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x.

(89)T.N.Bisson,"La Terre et les Hommes:A Programme Fulfilled?" French History,vol.14,no.3,2000,pp.322-345.

(90)Robert F.Berkhofer III,review of Lordship in the County of Maine,H-France Review,vol.5,no.87,2005.Richard E.Barton,Lordship in the County of Maine,c.890-1160,Woodbridge:Boydell Press,2004.

(91)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历史学之间的关系,参见20世纪90年代《过去与现在》杂志上进行的讨论。从中可以看出,后现代主义已然对历史学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Patrick Joyce,Catriona Kelley,Lawrence Stone,and Gabrielle M.Spiegel,"History and Post-Modernism," Past & Present,no.133 (Nov.1991),pp.204-213; no.135 (May 1992),pp.189-202.

(92)Paul Freedman and Gabrielle M.Spiegel,"Medievalisms Old and New:The Rediscovery of Alterity in North American Medieval Studies."

(93)参见比森书信,2006年7月7日。

(94)T.N.Bisson,"Medieval Lordship," p.745.

(95)T.N.Bisson,《L'Essor de la Catalogne:Identité,Pouvoir et Idéologie dans Une Société du XIIe Siècle,》 Annales:Economies,Sociétés,Civilisations,vol.39,no.3,1984,pp.454-479.

(96)T.N.Bisson,Medieval France and Her Pyrenean Neighbours:Studies in Early Institutional History,preface,p.vii.

(97)T.N.Bisson,"An 'Unknown Charter' for Catalonia (A.D.1205)," pp.63-76.

(98)T.N.Bisson,"The Problem of Feudal Monarchy:Aragon,Catalonia,and France," pp.469-470.

(99) 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p.8.

(100)T.N.Bisson,"An 'Unknown Charter' for Catalonia (A.D.1205),." p.75.

(101)T.N.Bisson,"Mediterranean Territorial Power in the Twelfth Century," pp.143-150.

(102)“原政府”是笔者的用语,比森使用过“原国家主义者”(proto-statist)。

(103)此乃法国学者巴特勒密的说法。参见Dominique Barthelemy,"Debate:The ' 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1," Past & Present,no.152,1996,p.196.

(104)Paul Freedman and Gabrielle M.Spiegel,"Medievalisms Old and New:The Rediscovery of Alterity in North American Medieval Studies," p.690,note 45; p.700.

(105)R.A.Fletcher,review article on Tormented Voices,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114,no.458,1999,pp.944-945.

(106)Robert R.Berkhofer III,Alan Cooper,and Adam J.Kosto,eds.,The Experience of Power in Medieval Europe,950-1350,p.7; Chris Wickham,"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4," Past & Present,no.155,1977,pp.196-208.

(107)Joseph Ziegler,review article on Tormented Voices,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104,no.5,1999,pp.1728-1729.

(108)Adam J.Kosto,Making Agreements in Medieval Catalonia:Power, Order,and the Written World 1000-120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acknowledgement.

(109)Robert F.Berkhofer III,Day of Reckoning:Power and Accountability in Medieval France,Philiade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2004.

(110)Stephen D.White,"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2," p.222.

(111)Dominique Barthelemy,"Debate:The'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1"; Stephen D.White,"Comment 2," Past & Present,no.152,1996,pp.196-223.Timothy Reuter,"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Comment 3," Past & Present,no,155,1997,pp.177-195.

(112)T.N.Bisson,ed.,Cultures of Power,p.331.

(113)T.N.Bisson,"Debate:The 'Feudal Revolution,' Reply," pp.218-220.

(114)Richard E.Barton,Lordship in the County of Maine,c.890-1160,p.223.

(115)Jeffrey A.Bowman,Shifting Landmarks:Property,Proof,and Dispute in Catalonia around the Year 1000,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4.Donald J.Kagay,review of J.A.Bowan's work,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110,no.2,2005.

(116)James A.Brundage,review of T.N.Bisson's Cultures of Power,in Law and History Review,vol.16,no.1 (Spring 1998),pp.175-177.Marjorie Chibnall,review of Thomas's Cultures of Power,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112,no.449,1997,pp.1240-1241.

(117)T.N.Bisson,"Nobility and Family in Medieval France:A Review Essay," French Historical Studies,vol.16,no.3 (Spring 1990),pp.597-613.

(118)T.N.Bisson,《Pouvoir et consuls a Toulouse (1150-1205),》 pp.197-202.

(119)T.N.Bisson,"Lordship and Dependence in Southern France (1050-1200)," pp.4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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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托马斯183 N对“权力历程”的追求野牛权力史研究_封建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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