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中小学管理体制述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中小学论文,管理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G639.5
1995年10月,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与英国莱斯特大学(Leicester Uniuersity)教育管理中心签署了一项“中英教育管理比较研究”的合作课题。该课题既获得了英国皇家学会的资助,又被列入中国国家“九五”重点课题项目。其间双方互派学者到对方国家进行调查研究。现将课题研究中关于英国中小学管理体制的状况略述如下:
一、英国中小学的类型及行政管理系统
英国教育事业十分发达。全国有5500万人口,各类学校达34000 所,其中小学有25000多所,中学5000多所;各类学生900多万,各类教师50多万。早在本世纪初,英国就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1944年以后又将教育普及到11年,儿童法定的义务教育年龄为5~16岁。 由于英国教育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治,因此中小学的学制系统十分不一,学校种类可谓五花八门,有的郡小学为两年制,接受5~7年儿童;有的郡为四年制,接受5~9岁儿童;有的郡为五年制,接受5~10岁儿童; 有的郡为六年制,接受5~11岁儿童。中学的类型更为庞杂,有8~11岁的初中, 有9~13岁的初中,有11~13岁的初中,有13~16岁的高中,有11~16岁的完全中学,还有13~18岁的中学(在义务教育后附设两年职业教育)。从办学性质上来看,英国原先设文法中学、技术中学、现代中学三类中学,这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三轨制。文法中学以培养进高等学校深造的毕业生为主,一般学制为7年,以讲授学术性课程为主。 技术中学一般是5年制,也有一部分是7年制,以培养工程、电力、航海、航空、建筑、农、商等各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为宗旨。现代中学则主要设实用性职业教育课程,以为学生毕业后就业作准备,学制一般为5年。到80 年代中期,三轨制中学向综合中学的过渡和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约85%的中学生在综合中学就读,文法中学、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各占5%。从办学主体来看, 英国的中小学又分为公立学校和独立学校。公立中小学由政府出资主办,独立中小学由私人和民间团体出资主办。一般来讲,独立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和经费来源均优于公立学校。目前英国有500多所独立中学,其学生约占全国中学生总数的12%,83 %的英国儿童在公立中学就读。
英国的教育行政系统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为国家教育部,直接受教育大臣领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为市、郡、县的教育局。多年以来,英国在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到底是中央集权还是地方分权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斗争和摇摆。 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工党执政期间,强调教育地方自治, 因此教育行政的管理权主要掌握在地方教育局手里。80年代中期,保守党上台后,强调要加强教育行政中央集权领导。经过保守党政府10多年来的教育改革,目前英国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了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治相结合的基本格局。具体来说,中小学校的教育方针、课程计划、学校标准、教师标准及部分学校的办学经费,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和控制;而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服务方向、基本规模、部分课程、校长任免及部分小学的办学经费则由地方教育局控制。
二、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英国中小学内部的管理组织系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即领导层、中间管理层和基础操作层。领导层主要由校董事会、校长和高级管理委员会三方组成。中间管理层主要由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和接待室(类似于校长办公室)组成,基础操作层主要由教研组、年级组和班级组成。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从总体上讲属于董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因此,校董事会可以说是学校最高的权力机构。在英国,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都有董事会。私立学校董事会由于承担着对学校投资的责任,因此拥有更大的权力。公立学校董事会可以被看作是吸收社区、教育局、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并对学校实施集体领导和广泛监督的一种机构。校董事会在人员构成上坚持任何利益不占优势的原则,即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教育局代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的人数应大体相等。我们在案例学校的走访调查中,也的确看到了这样的事实。例如位于莱斯特市的茂特(Moot college)中学的校董事会由15人组成,其中社区代表4人,家长代表4人,教育局代表4人, 校方代表3人(含一名校长和二名教师)。校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私立学校董事长一般由给学校出资最多的法人单位的代表担任。公立学校董事会的董事长原则上由社区代表担任。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校长皆为董事会当然成员,但校长原则上又都不能担任董事长。董事会设有全体成员会议,其职责主要是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董事会一般每学期活动1~2次,遇有特殊情况由董事长随时召集。董事会下设各种专门委员会,其中最主要的是财政预算委员会、课程计划委员会和人事管理委员会。英国学校董事会的具体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办学方向,讨论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计划。 学校的发展规划由校长起草和提出议案,但最终实行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2 )讨论通过学校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3 )讨论通过学校财政预算方案;(4)招聘和任命校长。私立学校校长由董事会招聘任命, 公立学校校长由董事会和教育局共同招聘任命;(5)讨论解聘教师。 教师的招聘权在校长,但对已聘用教师的解聘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关于校董事会的具体作用,茂特学校的董事长海沙先生曾对我们这样形象地描述:“假想学校是一列火车,车上乘坐的是教师和高级管理委员会成员,董事会铺设铁路,校长则驾驶火车。”
校长是英国学校管理的核心人物。在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校长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在对外的民事活动中,校长充当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办得如何,也由校长最终向校董事会和地方教育局负责。英国中小学校长的职责和权力可以概括为:(1 )有权确定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的办学目标、发展规划虽须经董事会审定通过,但在具体内容和价值取向上主要反映的是校长的思想和意志。(2 )有权确定国家课程之外的教学课程和计划。1988年之前除三门核心课程外,校长有权确定每个年级的所有课程;1988年英政府规定了10门国家课程,目前除10门国家课程之外的其他课程仍由校长确定。同时,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安排也都由校长控制。(3)掌握学校财权。 财务支出和审批由校长控制。(4)掌握人事权。校长有权招聘和任命副校长, 有权选聘教职工。(5)控制学校的校刊、简报、墙报等新闻媒体。 通过这些新闻媒体,校长可以渗透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管理意旨,营造自己所期望的校园文化。
英国中小学校长产生的方式通常是招聘制。招聘以登报和广告的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招聘校长时,有明确的学历、任职资历、业务素质、人品修养等方面的要求。应聘者的竞争相当激烈,通常需经过履历审查、面试答辩、试用期考核等最终才能确定。
英国的所有中小学都设有一种称之为“高级管理委员会”(Senio—management meeting,简称SMT)的管理机构,其成员主要由正、 副校长、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组成。高级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类似于中国中小学中的校务会议,其性质是一种审议性的组织机构。我们在案例学校中看到,凡学校教育教学、总务后勤和人事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经过高级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和审议。从权力体制上讲,校长虽拥有最终决定权,但通常校长的决策都是建立在高级管理委员会成员充分深入的讨论及大多数成员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之上。
英国中小学的中层管理机构主要由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和接待室组成。高级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仅次于校长和副校长,通常是高级管理委员会成员。高级教师的角色类似于中国的教导主任,主要职责是领导以教研组为主的课程教学系统的工作。教育活动协调人的作用,在中国的学校管理系统中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角色,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以年级组为主的教学辅导系统的工作。英国中小学中的“Receiption”名为接待室,其实际职能则是校长办公室,而且其职权范围要比中国中小学的校长办公室大得多。一所中小学一般只设一名高级教师和教育活动协调人,且均由教师兼任。学校的来访接待、文件收发、门卫安全、考勤登记、日常行政、学校财务以及后勤生活服务等均由接待室处理。在英国中小学中设有类似于中国中小学的教导处和总务处,因此学校的日常行政和总务后勤一律由接待室管理。接待室根据学校规模大小,设3~5名秘书或干事,分管上述工作;而且不设主任,由校长直接领导。
英国中小学的基层管理组织主要由教研组、年级组和班级组成。教研组由任课教师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开展集体备课,交流教学经验,切磋教学技艺,提高教学质量。年级组的重要职责是研究对儿童进行个别辅导的经验与规律。班级是中小学最基层和最基本的教学单位。英国中小学的班级规模比中国小,一般在25~30人之间。班级设班主任负责管理。班主任通常由资历较深、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小学的班主任通常要承担全班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平均每周的课时量在24节课左右。中学班主任通常要承担本班语文或数学核心主干课程,平均每周课时量为14节左右。在英国,每学年学校对每个儿童都有一份为家长和学生十分关注的鉴定评语,该评语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三、几点启示
透视英国的中小学管理体制,以下几点值得中国在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中借鉴。
1.管理机构精干高效。与中国相比,英国中小学管理机构更多地给人以精干高效的印象。首先是学校管理机构层次少,体积小。学校中没有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等此类庞大的中层管理机构,而只设有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等少数的中层管理人员。在整个管理系统中,指令的传递和反馈极为迅捷有力。其次是管理队伍精干,极少冗员。学校中的管理人员少,管理跨度大,并且从校长、副校长到高级教师、教育活动协调人等均为教师身份。他们在承担管理工作的同时,兼任教学工作。除接待室的管理人员外,学校中极少有专职管理人员。师生比基本上可以代表教职工与学生比。目前,英国小学师生比为1∶21.8, 中学的师生比为1∶15.2。从这一点看, 英国中小学的管理效益和办学效益明显较高。
2.家长、社区、教育局和教职工充分参与学校管理。学校董事会成员由家长、社区、教育局和教职工四方面代表组成,这就从体制上保证了学校管理要倾听各方面意见,满足各方面要求。与此同时,学校还通过“家长会”、“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学校为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与外界环境保持密切的联系。从外观上看去,学校也没有围墙,与外界社区融为一体。这种开放办学模式使学校的内部管理始终能够得到外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3.个人负责和集体领导相结合。英国中小学的领导体制属于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既保证了校长权力的行使,又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既避免了政出多门、无人负责的弊端,又保证了管理的民主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水平。
4.教育管理法制水平高。英国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教育有十分完备的法规体系,各级各类中小学内部又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员工和管理人员也都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整个学校管理活动呈现出按章办事、各循其则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