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运年谱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谱论文,谢灵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谢灵运是晋宋时代的重要作家,也是六朝作家作品研究中陶渊明之下的另一个研究热点。中外学者的研究论文姑且不论,依笔者之管见,仅谢灵运年谱便前前后后、大大小小刊出过六种,还不算汉语之外其他语种的传记研究(如日本著名汉学家小尾郊一先生即著有《谢灵运传论》)。本人于1997年至1998年间应东方出版社之约,撰写《谢灵运传》,所以留心研习、比对了六种谢灵运年谱及其他有关传记研究著述,在领受教益与嘉惠的同时,也感到谢灵运年谱传记研究中尚有需要进一步加以考辨的问题,于此谨将千虑一得奉献出来,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所参读的六种年谱是:叶瑛《谢灵运年谱》(简称“叶谱”,《学衡》33期,1924年9月);丁陶庵《谢康乐年谱》(简称“丁谱”,《文学周刊》1925年10月);郝立权《谢康乐年谱》(简称“前郝谱”,《齐大季刊》6期,1935年6月);郝昺衡《谢灵运年谱》(简称“后郝谱”,《华东师大学报》1957年3期);杨勇《谢灵运年谱》(简称“杨谱”,《饶宗颐教授南游赠别论文集》1970年);顾绍柏《谢灵运生平事迹及作品系年》(简称“顾谱”,《谢灵运集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此外,叶笑雪《谢灵运传》(《见谢灵运诗选》,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沈玉成《谢灵运》(《中国历代著名文学家评传》,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年)也在学界有重要影响,故亦在参考之列。
下面主要就“谢封康乐侯(公?)表”、“停军十五日”、“千秋亭饮酒”、“随州从事郑望生”等四个问题加以考辨。涉及诸年谱成说时,因“顾谱”所列资料最详且最晚出,故以“顾谱”所列材料及观点为首引,兼及其他。
一、“谢封康乐公表”抑或“谢封康乐侯表”辨及谢灵运袭封时间考
谢灵运袭封康乐公,入宋以后降为侯,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收有谢灵运的《谢封康乐侯表》,注明材料来源是《艺文类聚》卷五一。“顾谱”认为“侯表”是“公表”之误,将此表系在“隆安三年(己亥公元399年)十五岁”条下,曰:
关于《谢封康乐公表》,《艺文类聚》卷五一作《谢封康乐侯表》;又据灵运传,刘裕建宋朝,“降公为侯,食邑五百户”,似乎《类聚》与此一致,故丁氏《年谱》将此表系于永初元年(公元420年)。实误。通观全表,无对刘宋代晋的赞美之辞。且云“岂臣尪弱,所当忝承”,证明灵运上表时年龄很小;而永初元年,灵运已三十六岁,不当如此言。故将此表系于是年。参阅二郝《年谱》。
六年谱中,“叶谱”简约,未涉及此事;二“郝谱”及“顾谱”均主“公表”,“丁谱”明确主“侯表”,在“元熙二年庚申此年即宋武帝永初元年三十六岁”条下曰:“降封康乐侯,有《谢封康乐侯表》。”并作按语曰:
此年六月,恭帝禅位于刘裕。刘裕降晋室诸臣,降封康乐公为县侯。邑五百户。则本传云高祖受命,降公爵食邑五百户,起散骑常侍。集内有谢封康乐表,皆此年事。表即在此年作也。
“杨谱”虽未于降公为侯之永初元年条下明确上表之事,但于“元兴三年甲辰(404)二十岁”条下言及袭封康乐公时引述到《谢封康乐侯表》。
可以说,改集内之“侯表”为“公表”是从“前郝谱”开始的。“前郝谱”在“袭封康乐公,食邑三(当是“二”)千户,上表陈谢”条下作按语曰:
灵运袭封康乐,当在十五岁还都以后,《艺文类聚》五十一有灵运谢封康乐侯表。侯当作公,表有“岂臣尪弱所当忝承”之语,可证非宋武帝时降公爵为侯之作。
由此看来,改“侯表”为“公表”的根据仅仅是“岂臣尪弱”四字;“后郝谱”无异,“顾谱”亦未提出新的佐证。然而仅凭“尪弱”二字,实不足以改“侯表”为“公表”。因为“尪弱”的意思是病弱、瘦小虚弱;单一个“尪”字指骨骼弯曲变形的病症,并不能作为“年龄很小”的证明。《辞源》中列与“尪”字搭配的词条还有“~劣”、“~怯”、“~病”、“~羸”;《佩文韵府》所列词条还有“~疹”、“~疾”、“~瘵”、“~顽”、“~伛”、“~纤”、“~蹇”、“~顿”、“~蹶”、“~陋”、“~闇”、“~悴”、“~弊”,俱与年龄大小无涉。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举出将“尪”字词组用在“年龄很大”阶段的例证:宋范仲淹《剔银灯》词曰:“人世都无百岁。少痴呆,老成尪悴。只有中间,些子少年,忍把浮名牵系。”“老成尪悴”,正可为郝、顾之说的反证。
诚然,受封、改封、袭封、降封均需上表称谢,如魏陈思王曹植作过《谢初封安乡侯表》、《改封陈王谢恩章》,又代儿子作过《封二子为公谢恩章》;魏武帝曹操作过《谢袭封费亭侯表》等。但此类谢表作为一种程式化的具文,很少流传下来。流传下来的,大多于称谢之外别有一些可资参考的特殊意义,只要看一看《艺文类聚·封爵部》收录的文字便可以一目了然。
那么谢灵运的这封谢表究竟是谢封康乐公表还是谢封康乐侯表,我们确需“通观全表”来找答案。“顾谱”称表中“无对刘宋代晋的赞美之辞”,但有无赞美之辞也不能作为改“侯表”为“公表”的根据。细味文意,此表正关合刘宋代晋事,并暗含着对刘宋政权的讥讽。谢表全文如下:
昔强氐暴虐,恃僭历纪。既噬五都,志吞六合。遂陷没西河,倾覆南汉,凌籍纪郢,跨越淮泗。于是策尽惟疑,地险已谢;咸惧君臣同泯,有生无余。亡祖奉国威灵,董符戎重,尽心所事,克黜祸乱,功参盘鼎,胙土南服。逮至臣身,值遭泰路。日月改晖,荣落代运,输税唐化,生幸无已。不悟天道下济,鸿均曲成,乃眷遐绩,式是兴征。分虎钮龟,复显茅土,鸣玉拖绂,班景元勋。泽洽往德,恩覃来胤,永惟先踪,远感崩结,岂臣尪弱,所当忝承?臣闻至公无私,甄善则一,皇恩远被,殊代可侔。是以信陵之贤,简在高祖之心;望诸之道,复获隆汉之封。观史叹古,钦兹盛美;岂谓荣渥,近沾微躬。倾宗殒元,心识其会,酬恩答厚,罔知所由。
此文大致可分三段:开篇至“胙土南服”为第一段,述先祖谢玄临危受命,渡淮拒敌,取得淝水之战全胜的战功,这是封康乐公的缘起。“强氐”云云,俱是实录。氐,古族名,又称西戎,文中以指苻秦。在淝水之战(383年)前四年左右,苻秦已陷落晋之樊、邓、鲁阳、南乡、魏兴等郡,“既噬五都”,当即指此。而交战前夕,晋廷面对强秦,确有亡国之虞,车骑将军桓冲即说过“天下事可知,吾其左衽矣”(《晋书·桓冲传》)的话,所以灵运说“亡祖”“功参盘鼎”并不为过。
“逮至臣身”迄“所当忝承”为第二段,此段实即触到了刘宋代晋事。“日月改晖”、“宋落代运”俱就王朝兴替而言;“输税唐化”及“天道下济”、“鸿均曲成”正是虚美之辞。“唐化”乃“唐尧之化”或“唐虞之化”的省文,《三国志·魏书·苏则传》录苏则劝谏之语曰:“陛下方隆唐尧之化,而以猎戏多杀郡吏,愚臣以为不可。”《晋书·虞羲传》载羲上表之语曰:“陛下以圣明之德方隆唐虞之化,而事役殷旷……”可知“唐虞(尧)之化”乃当时熟用之语,为行文齐整而简化作“唐化”,亦当为时人所知。“天道下济”指天助人事;“鸿均”指太平之世。两句指刘宋王朝秉承时运,初定天下。故而才有封官赐爵之事。“分虎”即“分符”,分一半符节给功臣作信物,即《史记·高祖本纪》所谓“乃论功,与诸列侯剖符行封”。旧时符节多为虎形,故称“分虎”,以与“钮龟”成兽名之对。“钮龟”为封官,汉制“列侯即黄金龟纽”(汉卫宏《汉官旧仪·补遗》)。谢灵运《辞禄赋》中即有“散龟纽于城邑,反褐衣于丘窟”的文句。“茅土”是封侯的代称,帝王分封诸侯时,取社稷坛五色土中封地所在方向之一色土,以茅包之,称为“茅土”,给受封者在封国内立社用。“复显茅土”即再次行封之意。此正“谢封康乐侯表”之明证。若承袭康乐公爵位,断不会有“复显”之辞,更不会有从“分虎钮龟”至“班景元勋”的排比之句,这显然是写大规模、成系列的封赏情况。自言“尪弱”,一方面流露出谢灵运内心的虚弱,另一方面也暗含着对降爵的不满。不满情绪在第三段中有较为集中的表现。
“臣闻”云云至终篇为第三段。第三段的核心在“信陵之贤,简在高祖之心;望诸之道,复获隆汉之封”两句。句中使用了汉高祖刘邦施恩于前朝功臣后裔等典事:“信陵”指“春秋四公子”之一的魏国公子信陵君魏无忌。高祖得天下后,安排人专门管理秦、楚、魏、齐、赵等亡绝后代的前朝君王陵墓,信陵君虽非君王,但高祖还是安排五户人家住在他的陵地。事见《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釐王、齐缗王、赵悼襄王皆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望诸”指燕赵大将望诸君乐毅。高祖得天下后,封其孙于乐卿。《史记·乐毅列传》载:“高帝过赵,问:‘乐毅有后世乎?’对曰:‘有乐叔。’高帝封之乐卿,号曰华成君。华成君,乐毅之孙也。”写汉高祖施恩前朝孑遗,正为宋武帝降前朝功臣名将后嗣封爵而发,讥刺之意,不言而喻,且灵运非常自然地将刘裕放到与刘邦相比对的位置。二人俱为刘姓,俱为开国之君,一有尊贤继绝之封,一有改弦易辙之诏,孰优孰劣,自不待言。所以表中“观史叹古,钦兹盛美”是真,“酬恩答厚,罔知所由”是假。一篇谢表,于称谢的表面文章下,是前朝贵胄的孤高和对新王朝的怨怒与不屑。“谢表”形同“战表”,表示了明白的不合作态度,从此也注定了谢灵运在刘宋政权下的悲剧命运。
在弄清《谢封康乐侯表》通篇文章之后,我们可以说《艺文类聚》收录的谢表文字不误。治六朝文学的沈玉成先生在涉及灵运袭封之事时,初从郝谱而误,后在作《谢灵运》评传时特加小注予以订正曰:
表中明言“逮至臣身,值遭泰路。日月改晖,荣落代运”,“皇恩远被,殊代可侔。是以信陵之贤,简在高祖之心;望诸之道,复获隆汉之封”,其为易代以后所作,当无疑义。“尪弱”云云,是一般的谦词,非必实指年岁。拙作《中古文学丛考》(载《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3辑)中提到谢灵运袭爵事,承郝说而误,谨此订正。
沈先生求真求实的勇气很令人感动,但在沈先生身后,“郝谱”之误仍为学界所承袭。
与谢表有连带关系的问题是袭封康乐公的时间。现将诸谱所定灵运之父谢殃卒年及灵运袭爵年岁列表如下(谢玄卒年为太元十三年(388)正月,《晋书》本传已载)
父瑍卒年
袭封康乐公年岁
叶谱十六岁
丁谱
太元十年(385)生旬日而谢安亡,父瑍寻亦亡
前郝谱 生旬日而父殒十五岁还都之后
后郝谱 (同上)
(同上)
杨谱
太元十三年父瑍袭封康乐公;元兴三年父卒
二十岁
顾谱
(生)旬日而父瑍卒十五岁
关于袭爵时间,“叶谱”定在“十六岁”;“丁谱”未涉及;二“郝谱”定在“十五岁还都之后”,沈玉成《谢灵运》亦同;“顾谱”定在“十五岁”。其根据皆来源于《宋书》本传的一段文字:“以国公例,除员外散骑侍郎,不就。为琅邪王大司马行参军。”沈玉成《谢灵运》文页末小注曰:
谢灵运袭爵的具体时间,史无明文,本传(引上录《宋书》文字)……琅邪王德文为大司马,事在义熙元年(405),中间又隔了一段桓玄篡逆,前后两年,由此推知当在元兴元年(402),谢灵运十八岁左右。
这是“十五岁以后说”中辨析最为详明的说法。然此说实际上把袭爵时间与“除员外散骑侍郎”的时间混为一谈。“以国公例”,说明灵运在除官以前已具有“国公”身份。也就是说:袭爵在前,除官在后,二者并不是处在同一时间段中。
要弄清灵运袭爵的具体时间,我们首先要对爵位继承的典章制度有所了解。
首先,爵位继承并无年龄限制。据《晋书·桓玄传》载,桓温幼子桓玄袭南郡公时年七岁;又据《宋书·武三王传》,庐陵王刘义真于景平二年(423)被杀,年十八岁。庐陵王无子,故“太祖以第五子绍字休胤为嗣”,时距义真之亡九年而刘绍年仅一岁。所以灵运袭封并不一定要等到十五岁之后。
其次,关于袭封的具体程序,笔者尚未在晋宋典籍中看到相关记载,但汉班固所撰《白虎通义》开卷十章所述即是一个“爵”字。其中“诸侯袭爵”条下有这样的文字:“《韩诗内传》曰:‘诸侯世子三年丧毕,上受爵命于天子。所以名之为世子何?言欲其世世不绝也。’世子三年丧毕,上受爵命于天子何?明爵者天子之所有,臣无自爵之义。”清陈立于此作疏证曰:“然则世子三年乃受爵者有二义:一则不忍当父位;二则无自爵之义也。”(《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1994年版)《白虎通义·爵》部还有这样两段文字:“爵人于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童子当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国命之。明王者不与童子为礼也。”由上述材料可知,袭爵的程序是在老爵位拥有者去世后,继承人(世子)守孝期满即可受命袭爵,意在表明爵为天子所赐。仪式通常在朝中举行,而童子受命,是朝廷派大臣到其封国举行仪式。
目前诸谱已基本达成共识的是灵运父谢瑍卒于灵运出生后不久(注:“杨谱”以为灵运嗣爵于父,或以《晋书·谢玄传》明载:玄亡后“子瑍嗣,秘书郎,早卒。子灵运嗣。”然以谢瑍卒于元兴三年(426),则灵运时年二十岁,其父年当四十岁上下。据“杨谱”所列灵运族人年状,鲲,四十三卒;尚,五十卒;据,三十三卒;安,六十六卒;万,四十三卒;石,六十三卒;玄,四十六卒;韶,三十三卒;思,四十七卒;瞻,三十五(三十七)卒;(晦,伏诛,年三十七);弘微,四十二卒;惠连,三十七(二十七)卒(朓,下狱死,年三十六)。除死狱伏诛者外,谢氏家族可统计的平均寿命为四十四岁,若谢瑍卒年在四十岁左右,便已接近谢家的平均寿命,不应该说是“早亡”(《宋书·谢灵运传》)。又,灵运十五岁作“乌衣之游”时其父已卒,《宋书·谢瞻传》:“灵运父瑍,无才能,为秘书郎,早年而亡。灵运好臧否人物,混患之,欲加裁折,未有方也,谓瞻曰:‘非汝莫能。’乃与晦、曜、弘微等共游戏,使瞻与灵运共车,灵运登车,便商较人物,瞻谓之曰:‘秘书早亡,谈者亦互有同异。’灵运默然,言论自此衰止。”由此看来,谢瑍之亡,已是往事,若距亡期未远,谢瞻断不会出此言。此段材料,正谢瑍“早亡”之明证。唯《晋书》明载灵运嗣爵于父,此事尚需进一步加以考索。),而祖父康乐公谢玄卒于太元十三年正月,时灵运四岁,而谢玄一支又别无其他继承人,所以灵运是直接袭爵于祖父。按,《宋书·礼志二》载曹郎诸葛雅之议曰:“今长子早卒,无嗣,进立次息以为世子,取诸《左氏》,理义无违。”谢家属世子早卒,有嗣,当以嗣绍承。按照汉制,灵运袭爵时间是在“三年丧毕”的太元十六年,也就是灵运七岁的时候。
晋时是否遵守汉制?我们可以从桓玄袭爵的事例中找到佐证。桓温卒于公元373年,幼子桓玄生于公元369年,桓温卒时,桓玄恰好也是四岁。《晋书·桓玄传》载:“乃生玄,……温甚爱异之。临终以为嗣,袭南郡公。年七岁,温服终,府州文武辞其叔冲,冲抚玄曰:‘此汝家之故吏也。’玄因涕泪覆面,众并异之。”由此可知,晋循汉制,服丧三年后袭爵。袭爵前,府中事物由家族中其他人代理。桓玄四岁丧父,七岁袭爵,正巧为灵运袭爵时间之参证。至此可以明断:谢灵运袭封康乐公时年七岁。而《艺文类聚》中所存谢表,显然不是七岁孩童的手笔。
二、“停军十五日”辨
“停军十五日”,乃谢灵运从弟荆州刺史谢晦与宋文帝所率讨伐大军对阵事,见《宋书·谢晦传》。关于宋文帝亲率六军西征谢晦,诸谱或详或略均有列述。“顾谱”在“元嘉三年(丙寅 公元426年),四十二岁”条下略述此事曰:
二月……文帝始发建康西征。到彦之、檀道济大破谢晦于隐矶。谢晦在安陆延头被擒,送京师伏诛。
又特于此年大事记后注明:“以上见《宋书·文帝纪》、《资治通鉴》卷一二○。”关于文帝征谢晦,“后郝谱”语焉最详:
宋书文帝纪“三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徐羡之,尚书令、护军将军、左光禄大夫傅亮,有罪伏诛;遣中领军到彦之、征北将军檀道济讨荆州刺史谢晦。上亲率六师西征。二月戊辰,到彦之檀道济大破谢晦于隐矶,己卯,擒晦于延头,送京师伏诛。”(此段为撮述,实不当加引号)又谢晦传“晦死时年三十七”。
关于此事的记述,《宋书·文帝纪》与《宋书·谢晦传》有相龃龉处,虽与谢灵运无甚相干,但作为谢灵运年谱中不可忽略的事件,还是辨析明白为好。特别是《资治通鉴》卷一二○在“文帝元嘉三年二月”条下叙此事时将《文帝纪》与《谢晦传》的材料兼收并取,杂糅一处,使龃龉更加彰显,这便是“停军十五日”的真实性问题。《通鉴》记述如下:
庚申,上发建康。……谢晦自江陵东下,何承天留府不从。晦至江口,到彦之已至彭城洲,庾登之据巴陵,畏懦不敢进;会霖雨连日,参军刘和之曰:“彼此共有雨耳;檀征北寻至,东军方强,惟宜速战。”登之恇怯,使小将陈祐作大囊,贮茅悬于帆樯,云可以焚舰,用火宜须晴,以缓战期。晦然之,停军十五日。乃使中兵参军孔延秀攻将军萧欣于彭城洲,破之。……戊辰,台军至忌置洲尾,列舰过江,晦军一时皆溃。
上文甲子纪日处文字取自《宋书·文帝纪》;庾登之畏懦求缓战期、“停军十五日”云云取自《宋书·谢晦传》。传载,虽然停军十五日后谢晦仍然取得了局部战斗的胜利,攻下了彭城洲,但在总体格局上却贻误了战机,至使朝廷大军开到后晦军不战而溃。
问题的关键在“庚申”、“戊辰”两天和“停军十五日”的关系上。查《中西回史日历》及《中国史历日和中西历日对照表》(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元嘉三年二月庚申为2月11日,戊辰为2月19日,也就是说,从文帝发兵建康到谢晦兵溃,其间总共只有九天时间,何来“停军十五日”?《文帝纪》精于纪时而疏于纪事,《谢晦传》详于纪事疏于纪时,且二月“丙子(17日),帝自芜湖东还”,整个西征战役也不过只进行了十七天,所以当以《文帝纪》记述为准。至于《谢晦传》中的“十五日”,窃以为或是“五日”之误。这虽是谢灵运年谱中的旁枝末节,但于史传之龃龉粗疏,却不得不明而辨之。
三、“千秋亭饮酒”事辨
元嘉五年(428)谢灵运第二次归隐故乡后,曾与会稽郡守孟顗结怨,至有孟顗“其异志,发兵自防,露板上言”;谢灵运“驰出京都”,诣阙辨诬事(见《宋书·谢灵运传》)。
《宋书》谢传载致怨之由为二事:一、“太守孟顗事佛甚精恳,而为灵运所轻,尝谓顗曰:‘得道应须慧业文人(此处有版本异同,下文详辨),生天当在灵运前,成佛必在灵运后。’顗深恨此言。”二、“会稽东郭有回踵湖,灵运求决以为田,太祖令州郡履行。此湖去郭近,水物所出,百姓惜之,顗坚执不与。灵运既不得回踵,又求始宁岯崲湖为田,顗又固执。灵运谓顗非存利民,正虑决湖多害生命,言论毁伤之,与顗遂构仇隙。”
《南史·谢灵运转》记谢孟仇隙时又增出“千秋亭饮酒”一事。传曰:“又与王弘之诸人出千秋亭饮酒,倮身大呼,顗深为不堪,遣信相闻。灵运大怒曰:‘身自大呼,何关痴人事。’”此事诸年谱并不取,亦未加辨析。笔者“以意逆志”,若不是出于为尊者讳的考虑,便一定是因为此条材料在记述上与史实有出入。
首先,此条材料置于“复为御使中丞傅隆奏免官,是岁,元嘉五年也”之后,也就是说是灵运东归以后,即元嘉五年以后发生的事。然《宋书·隐逸传》、《南史·王镇之传》附弟弘之传记王弘之卒于元嘉四年:“弘之四年卒,时年六十三。”“弘之元嘉四年卒。”言之凿凿,不容不信。四年已卒之人,五年以后何以会在千秋亭饮酒?可断《南史》谢传为误记。
其次,孟顗出任会稽太守的时间必在元嘉三年谢方明卒于会稽太守任之后。《宋书·谢方明传》载:“永初三年,出为丹阳尹,有能名。转会稽太守。……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又《宋书·郭世道传》:“郭世道,会稽永兴人也。……元嘉四年,遣大使巡行天下,散骑常侍袁愉表其淳行,太祖嘉之。……太守孟顗察孝廉,不就。”知孟顗元嘉四年已在会稽太守任上,此时灵运尚在京城任秘书监,至灵运东归,弘之已亡,谢、王、孟三人断不可能同时出现在这一时间段中。
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尽管《南史》记千秋亭饮酒事于史实有差误,但记王弘之事有误并不能说明记谢灵运事有误。且此事记录在谢灵运传中,作为事件的核心人物,传记作者必会付与最多的关注。所以我们不能以事件相关人物失实而认定核心人物的载记亦失实。以《宋书》、《南史》并见的“孟顗事佛”事为例,《宋书》所载灵运讥辞为“得道应须慧业文人”;《南史》则作“得道应须慧业,丈人生天当在灵运前,成佛必在灵运后”。“文人”从下作“丈人”,《南史》版本显然优于《宋书》。“丈人”这一面对面的口语化称谓,不仅使行文更为条畅,亦见出灵运的讥诮声口。
那么《南史》的载记何以会较《宋书》增出千秋亭饮酒一事,我们有必要对《南史》的成书和记述风格有所了解。
《南史》与《北史》是初唐人李延寿所撰,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官方批准流传。在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之外再编《南史》、《北史》,除顺应唐代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外,作者在史料上也有所增删。在删减大量册文、诏命、奏议、文章后,传记的叙事部分更加醒豁,此外作者也根据当时所能见到的资料作了不少补充。这一点,中华书局编辑部在校点本《南史》的出版说明中言之凿凿:“例如《南史》补了王琳、张彪等人的专传,在《循吏》、《文学》、《隐逸》、《恩倖》等类传中也补了若干人的整篇传记。……至于增加附传或在原来的纪传中补充史实的地方也为数不少。有的原传文字无几,增补的部分超出数倍。如《南史》的《恩倖传》就是例子。”李延寿本人在《上南北史表》中自述撰史主旨及过程曰:“北朝自魏以还,南朝从宋以降,运行迭变,时俗污隆,代有载笔,人多好事。考之篇目史牒,不少互陈闻见,同异甚多,而小说短书,易为湮落,脱或残灭,求勘无所。一则王道得丧,朝市贸迁,日失其真,晦明安取;二则至人高迹,达士宏规,因此无闻,可为伤叹;三则败俗巨蠹、滔天桀恶,书法不记,孰为劝奖?臣轻生多幸,运奉千龄。从贞观以来,屡叨史局,不揆愚固,私为修撰。……臣既夙怀抱慕尚,又备得寻闻,私为抄录一十六年,凡所猎略,千有余卷。连缀改定,止资一手,故淹时序,迄今方就。唯鸠聚遗逸,以广异闻。编次别代,共为部秩。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若文之所安,则因而不改。”从中可知,李延寿所补的史料除“屡叨史局”所涉猎的正史外,还有“备得寻闻”的口头材料及“小说短书”等杂史札记,应当说《南·北史》在史料上可与“八书”相补充,我们不当偏废。而于“八书”所不载的新增史料,尤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南·北史》采用了家传体的记述方式,按世系而不是按时代先后编次列传,凡子孙皆附于父祖传下。这当然是受到南北朝时代门阀制度之社会现实的影响,但家传体的方式也反映了李延寿对士族统治和家族传承的关注。我们在谢灵运一族的传记中可以看到,裸身狂饮之举并不限于谢灵运一人。灵运子凤,凤子超宗,超宗子为才卿、几卿。这几卿便也有裸饮的骇俗之举。《南史·谢灵运传》附几卿传载:“又尝于阁省裸袒酣饮,及醉小遗,下沾令史,为南司所弹,几卿亦不介意。转左光录长史。”祖灵运于千秋亭裸身而饮,世孙几卿于阁省裸饮,较乃祖大有过之。《南史》两载谢氏家族裸饮事,当是刻意之笔,我们不应忽略。
我们还应注意到,《南史》所言是“王弘之诸人”。元嘉五年,虽王弘之先期谢世,但“诸人”中另一位隐士孔淳之还在。王、孔俱为灵运初隐始宁时所识。其在《与庐陵王义真笺》中曾将二人并提:“至若王弘之拂衣躬耕,逾历三纪;孔淳之隐约穷岫,自始迄今;阮万龄辞事就闲,纂成先业。”孔淳之卒于元嘉七年,所以很可能参与灵运千秋亭饮酒活动,而当时的“小说短书”也很有将孔淳之误传为王弘之的可能。
最后还有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千秋亭位置何在?
历史上留下遗迹的千秋亭有两处:一是河北内丘县(旧柏乡县,春秋时晋之鄗邑)。《后汉书·光武帝纪》:“光武于是命有司设坛场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二是河南渑池县东。《太平寰宇记·渑池县》:“千秋亭在县东二十里,潘岳丧子处。”这两处千秋亭显然均与谢灵运无干。谢灵运裸饮大呼的千秋亭必在会稽郡内。然此千秋亭位置已不见于文字记载,查《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会稽郡附县”条载有这样一行文字:“千秋桥,县东南七里。”此千秋桥或即因千秋亭而得名,若此,千秋亭当距之不远,当然这还是一个有待证实的推测。
四、“随州从事”与“随”“州从事”
《宋书》本传记谢灵运临川兴兵事曰:“在郡游放,不异永嘉,为有司所纠。司徒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灵运执录望生,兴兵叛逸,遂有逆志。”
此事“叶谱”、“杨谱”系于元嘉九年(432),他谱系于元嘉十年,即灵运被杀之年。关于“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一句,研究者多生误会。六种年谱除直接引述原文者外,两“郝谱”作“司徒遣随州从事郑望生”。虽然“前郝谱”称引自《南史》、“后郝谱”称引自《宋书》,但俱脱史书中的“使”字,便成了“司徒派遣随州从事”如何。叶笑雪《谢灵运传》即直接作“派遣随州从事郑望生”,沈玉成《谢灵运》亦同。“顾谱”更蛇足为“司徒刘义康遣使随江州从事郑望生拘捕灵运”。
读书至此,不禁生疑:“江州从事”、“随州从事”,干临川何事?“江州从事”的由来,或因《建康实录·太祖文皇帝》“元嘉九年”内有“江州部从事收灵运,乃徙广州,敕于南海行刑”的载记(《南史》、《宋书》记灵运弃市之年为元嘉十年,独《建康实录》为九年,不知何据);“随州从事”则是年谱作者读书不细的误会。因为刘宋时代并无“随州”之名。
随州即今湖北随县,刘宋时称“随阳郡”,齐梁时称“随郡”,入西魏版图后始称“随州”。所以《宋书》、《南史》谢传中所谓“随州”并非地名,“随州从事”也并非官职名称。中华书局校点本两书于“随州”之下并未打专名线。“司徒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以白话译解则是:“司徒刘义康派遣使者跟随着州从事郑望生一道前往临川拘捕灵运”。“州从事”,实是在临川任职的部郡从事。
部郡从事,汉时全称为“部郡国从事史”,州吏名。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属下均置此官,职在检察非法。《后汉书·百官志》“司隶校尉一人”条下曰:“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晋袭汉制,亦设部郡从事。《晋书·职官志》“司隶校尉”条下曰:“属官有功曹、都官从事、诸曹从事、部郡从事、主簿、录事……凡吏一百人,卒三十二人。”《宋书·百官志下》“刺史”条下曰:“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汉制也。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由汉代至刘宋的官制推知,郑望生必临川部郡从事无疑。因其职在“察举非法”,所以将谢灵运在临川的表现举报朝廷,致有司徒派使者随之返回临川,收捕灵运事。灵运所以“执录望生”,也正因为郑望生是事件的直接引发者和前来收捕他的主要负责者。我们只有弄清郑望生的身份,才能对灵运临川拒捕事有顺理成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