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风险控制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客观性因素
1、被审计人员责任目标不明确。省、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使得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参照,容易出现审计风险。
2、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不真实、经济活动资料不完整。一些部门、单位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信息虚假,有的原始凭证内容不真实。如有的使用不合规的票据,购物发票不填写购物单位或填制人签章等,这些都增加了审计人员辨别真伪的难度;还有的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不完整,审计人员像“挤牙膏”似的,只有查到某个问题时才提供,或者干脆拒绝提供(寻找各种理由搪塞)。由于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资料的不真实不全面,虽然实行了双向承诺制,但审计风险仍然很大。
3、审计对象任期时间长、情况复杂。经济责任审计是近几年才逐步开展的一项工作,而一般被审计人员的任职期限较长,有的可达十年以上。这些单位情况相当复杂、会计资料繁多,反映的问题也比较多,有的资金来源渠道多、资金量大,导致确认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审计工作量大,加之这些单位财务人员更换频繁,新任的财务人员对过去的一些经济事项可能不甚了解,这些都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形成潜在的审计风险。
4、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尚未出台一个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审计人只能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结合行业特点确定审计内容,摸着石头过河。如果遇到相同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同的审计组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这不仅加大了审计处理难度,也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5、经费预算不足。我国县市审计机关处于最基层,由于内地县市经济欠发达、地方财力有限,审计经费未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审计机关工作经费基本不能保证工作需要,可能导致两种不利的后果:一是受审计经费的制约,对有些问题的调查,只能是通过函证方式取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证据的真实性,造成审计风险。二是受审计经费制约,一些办公设施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的保密性、独立性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也是造成审计风险的原因之所在。
(二)内部主观性因素
1、审计程序不到位。个别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没有严格遵循审计程序,审计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审计项目取证不符合审计证据准则要求,有的重要证据由于取证不及时而灭失,有的重要线索未及时进行跟踪追查等等。如需要盘点获得审计证据的,由于监盘不及时,而错过时机;还有的忽视审前调查和审前公告工作,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未经对方签字;有的不召开审计业务办公会就出具审计报告等,这些都潜藏着审计风险。
2、审计方法单一。目前部分审计机关审计方法创新不够,主要表现:一是仍停留在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上,计算机辅助审计尚未起步。多数审计人员还习惯于用传统的方法,从纸质财务资料中获取审计数据,这样既费时又费力。二是重视财务账内审计,而忽视账外的审计。有些领导干部的一些经济活动信息并未在财务账内反映,有些情况需要借助外部的信息,特别是要向被审计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座谈询问,才能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来龙去脉,把握领导干部活动的准确信息。三是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关注多,对领导经济决策程序及方法关注少。很多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比财政财务指标重要得多,这些重要情况往往在审计过程中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就潜在着审计风险问题。
3、审计人员素质不够高。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很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各类财经政策法规、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目前,部分基层审计人员深感力不从心,在审计项目中漏项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时,个别审计人员不能遵守职业道德,抵御不了各种说情、利诱、甚至威胁,出现违规操作,违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这些都使审计风险增大。
4、内控不到位,审处未分离。由于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少,往往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从制定计划、下发通知、现场审计,到审计定性、处理处罚,直至审计决定的落实,均由同一个业务部门(审计组)“一竿子插到底”,个别基层审计机关有的可能就是一两个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一包到底”,缺乏必要的制衡与监督,出现“权力真空”的现象,形成相对独立的“势力范围”。这既不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又容易滋生腐败。
二、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对策
(一)健全机制,理顺体制
要尽快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条例及一系列工作规范,从法律、法规上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应履行的经济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要明确审计人员执法的权限,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动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1、优化审计工作环境。首先,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使党委、政府领导经常关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及时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好的政治环境;其次,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保证其联动渠道畅通,促使各尽其能,特别是要科学地安排审计项目,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创造和谐氛围;第三,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让社会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监督管理的扩展和延伸。
2、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鉴于经济责任涵盖范围的广泛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及审计等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以便划分直接经济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与客观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过失责任与舞弊责任等。这样不仅让在任领导干部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而且也为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直接的参考依据。
3、建立责任评价体系。
要规范、细化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相互结合起来,有效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资金管理和效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避免因评价不当而形成的审计风险,为干部任用、奖惩和监督提供详实的依据。
4、化解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当审计风险的产生涉及到审计以外的其他部门时,应注意区分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如遇有审计手段难以查处的问题时,还应及时提请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解决,遇到审计人员不熟悉的专业问题时,可请有关专家参加;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的蛛丝马迹时,要及时请纪检监察机关介入等等。总之,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注意化解风险的方法。
5、配备相适应的审计力量。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需要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才能解决。要选拔既精通财务知识,又了解经济管理、资源环境、工程技术、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人才。要围绕“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三个标准,在选人、育人、用人上下功夫,积极引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急需的人才,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
6、实行审计“八不准”。要增强审计独立性,首要的就是要解决必要的审计投入。实行审计“八不准”,切断审计组与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联系,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这样审计报告才更具有公正性。
(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
1、严格审计程序和突出审计重点。一是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审计程序是规范审计作业的准则,不能认为时间紧、任务重就可随意简化审计程序。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应评估审计项目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化解审计风险。二是在审计内容上,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还要注重审计委托书的要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抓住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行政能力及效果,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情况展开审计,对重大问题及重要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为确保审计重点,要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注重利用已有的审计成果。准确地抓住重点查深查透,保证审计质量。
2、创新审计方法。由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效性强、工作量大、检查范围广、事前保密性强等特点,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很难适应这项工作。为此,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必须进行创新,一是提高计算机审计技术水平,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二是跳出以查账来评价经济责任的方法,要围绕权力运行去看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效果,结合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履行职责情况看执行政策能力,对重大事项可以采取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函等方式,集思广益,查找线索,跟踪到底。三是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之路,效益审计是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时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而且有助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进行客观评价。
3、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审前评方案、审中评疑点、审后评质量的“三评制”。要建立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检查制度。重视审计工作底稿和证据的复核,坚持三级复核制度。通过复核,一方面可以促进审计人员认真对待经济责任审计的每一个环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逐级把关,多重控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在健全审计质量检查制度的同时,还应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加审计人员责任感。
4、建立审处相分离管理模式。经济责任审计要改变审计组包揽一切的做法,在机关内部合理地分配审计人员的权限,建立相互制衡的机制,实行审计与处理分离。这样认定问题将更加准确,同一性质的问题,处理标准一致,审计执法不偏不倚,执法尺度统一。不仅树立了审计权威,而且降低了审计风险。
5、客观谨慎作好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当根据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政策目标,行业标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客观公正原则。要以充分的客观事实为基础,以审计工作底稿作支撑,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有根有据。对问题要根据客观条件进行分析,要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决不能单从表象论功过、断是非。二是谨慎性原则。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要有针对性。审计证据不足或模棱两可的事项不作评价,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评价的措辞要谨慎,审计评价不用感情色彩浓的词语,要客观描述审计事项的结果,要实事求是。三是权责分清原则。对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权责要分清,要全面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业绩、问题,分析列举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采取的与审计结果有直接联系的重大措施,并评估领导干部所采取的措施对审计结果的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分清是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还是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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