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下的音乐课评价论文_魏立燕

新课程标准下的音乐课评价论文_魏立燕

山东省寿光市纪台中心小学 262722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提出:音乐课的基础价值在于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的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基础。

怎样才能体现这一基本价值呢?通过教材培训、实地观摩和平日实践,我发现“体态律动”是体现这一基本音乐价值较为直接的途径。

人类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具体到抽象。小学低年级音乐教育面对的是一批可塑性强的小学生,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了他们的抽象思维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以形象思维为主。他们有丰富的想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而且极具好奇心,他们能把一般的事物形象化。只有抓住这一阶段的认识发展规律,才能继续挖掘和激发他们内在的音乐潜力,培养他们今后对音乐艺术的热爱。

人教版音乐一年级下册教材中推广的资料就很适合小学生律动,如唱歌课《小蚂蚁》、《小雨沙沙沙》、《小毛驴爬山坡》、《保护小羊》、《快乐的孩子爱唱歌》、《藏猫猫》等。活动课、器乐课、欣赏课也不例外。正是迎合了学生好奇、好动这一特点,他们才乐学好学,最终才能学好。

基于此,我们音乐教师必须吃透课程标准,灵活把握教材,熟练地驾驭课堂,做好音乐课的导演,让学生在成功中享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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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唱歌课而言,我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尝试:

一、课前的准备活动

为了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每节课前可以让学生做一些身体运动训练(如律动)或做一些身体对音乐的即兴运动反应训练,让他们根据音乐发挥想像,即兴地、创造性地用身体语言表达对这段音乐的节奏、旋律、情绪等的理解。给他们一些自由发挥的空间,既让学生在轻松的心情下进入了学习状态,又使学生在“动”的过程中进行了创造的训练。

二、基本练习

利用低年级儿童爱玩游戏的特点,可以将教学过程中的发声练习设计成一种情境。例如带着学生到农场,听到一些小动物叫声,教师问:“小猫怎样叫?”“喵喵”,在唱的同时做出小猫的动作特征(双手五指张开,在嘴边左右拉动),而且要求学生能根据动物叫声的特点,改变其回答的节奏。这样不仅使得发声练习生动活泼,而且培养了学生的即兴创作能力和表现能力。

在节奏练习时,可以让学生发挥创造力和想像力,根据节奏填词,或者让学生用自己创造的语言动作去理解和表现节奏。这样既使得节奏教学不枯燥,又围绕“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方式理解掌握了节奏。

三、新歌教学

在新歌教学中,当学生第一遍听赏歌曲时,可以把歌曲作为一段即兴音乐,让学生随着音乐节奏的疏密、旋律的起伏和情绪的变化,去感受、想像、表现。如:用拍手的方式感受节奏的疏密,用肢体语言表现旋律的起伏,闭上眼睛想像歌曲的情境……

四、新歌表演

歌表演是新歌教学中最能体现学生对整首歌的理解和感受,同时也是进一步培养学生创造力、表现力的手段。由于在新歌教学过程中,让学生从开始接触音乐时就不仅学习用听觉去感受,同时学习用整个身体和心灵去感受节奏的疏密、旋律的起伏和情绪的变化的规律,因此,只有身心全部投入到音乐中后,内心对音乐的感受、理解才可能是精确的、生动的,这时身体对音乐产生的即兴运动(即创作律动)才是一种真正充满生命力的律动。歌表演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在理解歌曲的基础上,发挥其想像力、创作力和表现力,大胆地用身体语言来表现歌曲,而不是让学生一味地模仿教师的动作,那样就束缚了学生的思想,抑制了学生的表现力。

在小学低年级阶段,儿童的表现欲、创造力、想像力较强,合理地运用“体态律动”(即身体运动训练和身体对音乐的即兴运动反应训练)来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让学生在课堂上大胆地发挥音乐各方面的能力,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以此来更好地体现音乐课的基本价值。

论文作者:魏立燕

论文发表刊物:《中小学教育》2015年12月总第228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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