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文字源头缺失环节的异域追踪--兼论三星堆器物的刻字_甲骨文论文

商代文字来源缺失环节的域外觅踪——兼论三星堆器物刻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代论文,域外论文,器物论文,缺失论文,环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1.3;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1)04-0060-12

一、商代文字的远源、近源和商代文字来源的缺失环节问题

汉字发展到商代文字(包括商代的甲骨文、金文、陶文、石文等),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文字体系。此后各个时代的汉字都是由商代文字发展而来的。因此,汉字的起源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商代文字的来源问题。

许多学者认为,商代文字起源于象形程度不高的原始文化符号,笔者也赞同这个观点。但这不等于说距今约八千年的大地湾文化彩陶上的绘写符号、贾湖遗址出土器物上的刻符、距今六千年以上的仰韶文化彩陶刻符等等,是商代文字的直接来源。这些原始文化符号,与商代甲骨文、金文,从形体上比较,有较大的差异,象形的程度很低。但认为这些原始文化符号是商代文字的远源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大地湾文化、贾湖遗址所处的裴李岗文化以及仰韶文化等黄河中上游的原始文化,都是孕育中国文明的文化,而商文明是远承这些文化发展而来的。如果我们承认商文明是远承黄河中上游原始文化发展而来的,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否认商代文字也远承了作为这些原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符号。当然,商代文字远承这些原始文化符号并不是原样照搬。所谓远承是指文化发展的一脉相承,是渐进式地发展演变的。商代文字与其远源的形体差异,是发展演变的结果。

我们说明了商代文字的远源,并不等于说我们已经证明了商代文字起源于中国本土。由于远源的原始文化符号与商代文字相较,它们的形体还有很大的差异。如果我们找不到商代文字的近源,如果我们即使找到了商代文字的近源,却不能证明远源与近源的关系,我们还是不能最终证明商代文字起源于中国本土。近年来,日本学者在日本岛发现了石器时代刻在岩石上的“各种符号和文字”,其数量已达500个[1](85-86页)。如果有人说这些岩刻“符号和文字”是日本现在使用的文字的“远源”,就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因为日本文字的来源是汉字,日本的这些岩刻文字符号与汉字并无关系。同样,如果我们仅仅说明商代文字的远源,却不能说明其近源,或不能说明远源与近源的关系,在逻辑上我们存在着犯同样错误的可能。

所谓商代文字的近源,是指距离商代文字年代较近的、形体和结构方式也较接近商代文字的原始文化符号。笔者认为,大汶口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马家窑文化,大溪文化等原始文化的符号是商代文字的近源,这些原始文化符号的形体更接近商代文字,其中有些符号的象形程度已经比较高了。

从原始文化的发展序列与原始文化群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的角度,我们可以说明商代文字的远源与近源是一脉相承的。换句话说,从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的刻划符号到早商文化的陶文、刻符等,都是从仰韶文化的符号发展而来的。根据考古学者的论述,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受到仰韶文化强有力的影响,较晚的良渚文化则是受到仰韶文化的间接影响,因为良渚文化的崛起是建立在“用鼎文化”内部的广泛交流的基础之上,而“用鼎文化”则受到仰韶文化的强有力的影响[2](45页)。由此可以推知,仰韶文化的原始文化符号也随着这种文化影响,直接或间接地传播到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的地域。当然,原始文化符号的传播并不仅仅是原有符号的照搬,也包括创造符号的意识。

中原地区不仅影响周边文化,同时也受到周边文化的影响。考古学者认为,中原地区吸收周边文化因素在公元前2500年前就已经开始,这个趋势到公元前2500年以后变得愈发明显。周边文化的文字符号也可能对中原文字系统的形成起过重大作用[2](46页)。如果说大溪文化、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的文字符号是商代文字近源的早期阶段,公元前2500年以后周边文化的文字符号就是商代文字近源的晚期阶段了。在这个阶段,黄河下游的龙山文化范围内,丁公遗址、永城王油坊遗址、城子崖下文化层、青岛赵村等都有陶文出土,岳石文化的史家遗址也有陶文出土。在长江中上游龙山文化晚期在湖北罗田庙山岗遗址出土了陶器刻符,四川的三星堆发现了器物刻符,江西吴城商代遗址出土了陶文和刻符。这些遗址的陶文和刻符既受到中原文字的影响,反过来也影响商代文字。在黄河中游,二里头文化的陶文和刻符、早商文化的郑州南关外遗址和藁城台西村遗址的陶文和刻符则更是商代文字的直接来源,是没有疑问的了。

但长期以来,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商代文字的来源存在着缺失环节。究其原因,是由于他们只认定某一地区并且是较晚的原始文化符号是商代文字的来源。如唐兰、裘锡圭以大汶口文化的象形符号为商代文字的来源[3][4](162-166页),吉德炜又断言良渚文化陶文是商代文字的前身[5](101页)。而大汶口文化和良渚文化的符号总数不过十多个,远远少于商代文字的数量,自然就会出现缺失环节了。

在笔者看来,商代文字来源的缺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寻找到和填补的。其关键在于仅仅是以某一地区的原始文化为商代文字的来源,还是以原始文化群的文字符号为商代文字的来源。如果我们不仅从中原地区的原始文化符号中寻找商代文字的来源,而是将范围扩大到周边文化中发现的文字符号,那么缺失环节就会大大减少了。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商代文字的近源有400多个文字符号,其中独体象形符号有115个,合体象形符号有29个。近源有38个独体象形符号的形体与商代文字十分接近,其中有22个与作为部首的甲骨文(注:日本学者岛邦男所撰《殷墟卜辞综类》从甲骨文中归纳出164个部首。)形体相近。这22个独体象形字具有较高的能产性,因而具有较大的补足商代文字来源缺失环节的可能性。但商代文字毕竟有近5000个形体,而近源只有400多个文字符号,二者数量相差还较悬殊。我们还可考虑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商代文字的来源,以期最大限度地补足商代文字来源的缺失环节。

二、中国文字符号的西传——商代文字来源缺失环节的域外觅踪

从17世纪以来,就有不少西方学者包括日本学者提出中国的汉字源于埃及,但瑞典著名的汉学家高本汉却“相当坚决地发表了关于中国文字体系和中国语言有其土著性的意见”[6](337页)。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进一步证明了高本汉意见的正确性。由于考古材料的不断发现,越来越多的考古材料有利于证明汉字起源于中国本土。不仅如此,一些国外的考古材料似乎表明在商代早期乃至更早的时代,中国文字曾经西传,印度河谷图形文字与中国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原始符号及商代文字的较多相似之处使我们产生了这一想法。如果这个想法能够得到证实,那么殷墟商代文字之前的一些缺失环节与空白可以进一步得到填补。下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印度河谷的古代文化遗址在1920年被发现,其后印度、巴基斯坦和美国考古学家相继发掘了Harappa、Mohenjo daro、Gujarat地区的Lothal、Rangpur等处遗址,出土了大量重要古物,色括印章、铜片和陶器残片,上面刻有动物的形象和图形符号。最近几十年来,各国学者对印度河谷文物的研究渐趋踊跃,一时成为显学。而我国学术界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对印度河谷文物了解甚少。在90年代笔者才有幸读到饶宗颐先生介绍印度河谷图形文字的文章,受到很多启发。

学者们通常认为印度河文明的年代大约是公元前2350年—前1750年[7](61页)。饶宗颐先生认为:“Harappa文化的年代,根据放射性碳素测验的结果所得,在Kalihangan,Rajasthan的Harappa文化,其年代为3075±100年,而Pre-Harappa Period可至4195±115年,在Lothal及Gujarat的年代,大抵是介乎3405±125至3915±130年之间。Rangpur陶器多数是属于Preiod ⅡA及Period Ⅲ的器物,所以它的年代大约为3405±125至3820±120年之间。从上面看来,可知中国殷墟器物的年代(1384B.C.±1978A.D.=3362年),跟印度河谷文化年代颇为相近;而印度河谷文化则比半坡文化又迟了二千多年了。”[8](366页)饶氏所述印度河文明各遗址的年代,除了Kalihangan和Rajasthan晚至公元前11世纪外,其他遗址的年代下限都在公元前14-15世纪以前。比其他学者估计的下限公元前1750年晚300-400年左右,比John Marshall估计的下限公元前1500年相差100多年[7](61页)。依照饶氏所述,印度河文明的上限约相当于中国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其下限等于或早于中国殷墟器物年代。依照其他学者的估计,则印度河文明的下限早于殷墟器物年代。综合考虑各家说法,印度河文明约开始于我国龙山文化末期或二里头文化早期,终结于殷墟早期,其存在时期主要是在殷墟之前。

饶宗颐先生将印度河谷文字与中国石器时代陶文、商代甲骨文和其他古文字进行比较,发现印度河谷文字中,Rangpur的陶文与半坡陶文相同的有9个符号,与华侨新村陶文相同的符号有7个,与明刀背文相同的符号有8个。根据饶宗颐先生的比较结果,印度河谷图形文字与中国石器时代陶文、商代甲骨文及其他古文字相同或相近的达25个[8](352-360页)。现在,我们根据饶宗颐先生在他的《梵学集》中披露的印度河谷图形文字资料,同我们已经了解的商代文字的近源——即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原始文化符号——以及商代文字进行比较,对饶宗颐先生比较的结果有所增订。

A.数目字的比较

印度河谷文字中有以下8个符号与中国新石器后期的原始文化符号以及商代甲骨文中的数目字相似,兹列举如次:

以上印度河谷文字的54个象形符号与中国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符号和商代甲骨文中的象形符号相同或近似,较饶宗颐先生比较的结果多出一倍多。加上数目字与非象形符号,印度河谷文字总共有77个符号与中国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符号和商代甲骨文相同或近似。

相距遥远的两个文化区域,其文字有如此高的相似程度,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异。我们自然而然地会考虑,这两个文化区域的文字的相似之处是偶然的巧合呢,还是曾经有过某些联系而导致文字相似?饶宗颐先生早就指出,印度河谷图文与商代甲骨文“彼此的年代也很接近,文化的程度也可能距离不远,甚至互有交往和影响也难逆料”[8](352页)。现在看来,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影响是有可能的。关键在于上揭相同或相似的符号在这两个文化区域内是首先产生于哪个文化区域内。

笔者认为上揭印度河谷文字与中国新石器时期原始文化符号以及商代文字相同的符号,有一部分可能在中国产生,然后通过某一渠道传播到印度河谷地区。

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印度河谷文明约开始于我国龙山文化末期或二里头文化早期,终结于殷墟早期,其存在时期主要是在殷墟之前。既然印度河谷文明的存在时期主要在殷墟之前,那么印度河谷文字与商代文字相同的符号会不会是从印度河谷传来中国呢?有些西方学者据此推测中国文字出自印度(注:饶宗颐先生指出:“若干西方学者……信口就认为中国文化是从西方传来的。如I.J.Felb教授,他在所著Origin of the Alphabet的文字树当中,就把Chinese Pict.的年代列为1400 B.C,把Proto-Indic Pict.列为2200 B.C,并且将Chinese Pict.放置在Proto-Indicpict.之下(见Study of writing卷首的图表)。I.J.Gelb又怀疑中国象形文是出自印度。”《梵学集》353页。)。其实这是片面看问题导致的错误。从以上印度河谷文字与中国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符号以及商代文字比较的结果看,应该得出与某些西方学者不同的结论。

印度河谷文字虽然比殷墟文字稍早,但我们已经阐明,殷墟文字自有其远源与近源,其递相承传的脉络是大体清晰的。不仅如此,殷墟文字的远源和上面列举出的近源中年代远远早于印度河谷文字的一些符号,在印度河谷文字中也有其相同或相似的形体。,而印度河文明通常认为是开始于公元前2350年,故印度河谷文字比以上中国原始文化符号晚3700年至700年。由此看来,以上中国原始文化符号一般不会由印度河谷地带传到中国。

国外学者通常认为印度河文明“可能起源于西亚文明的各主要中心”,是“同伊朗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古代文明有共同之处但又有其显著特点的一种文明”[7](8页)。由此可以推测印度河谷文字有可能受到产生于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文的影响,也有可能受到埃及象形文字影响。我们认为,印度河谷文字除了受到苏美尔文和埃及象形文的影响之外,还有可能受到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原始文化符号的影响。前面我们揭示的早于印度河谷文字的中国原始文化符号在印度河谷文字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形体,可能就是这种影响的表现。下面我们要作一些具体分析。

。考虑到印度河谷文字受到苏美尔文甚至埃及象形字的影响,如果这些字在苏美尔文或古埃及文字中有相同或相似的形体,则印度河谷文字中这些字的来源难于断定,因为这些字有可能来自苏美尔文或古埃及文字,也有可能来自中国。

以上字形如果的确是由中国传入印度河谷地带,那么商代文字来源的缺失环节和空白可以得到进一步填补。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只是认为存在着一定数量的中国文字符号传人印度河谷地带的可能,并不是说整个中国文字体系传入了印度河谷地带。

三、中国文字符号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途径

以上我们主要是通过字形比较,提出在殷墟文化以前,可能有一定数量的中国文字符号传入了印度河谷地带。但字形的相同或相近,尚不足以说明两种文字中的文字符号具有同样的来源。正如王元鹿先生指出的:“许多文字系统具有若干同义而形近的字并不足怪。”“两个民族的文字是否同源的结论,不仅需要文字学上的证据,还需要文字史乃至民族史上的证明。”[13](140、142页)印度河文明与古代中国文明的联系,已经有许多考古学材料的证明。因此,两个文明之间的文字符号的相互传播存在着可能。一般说来,较发达的文字符号系统会有较多的文字符号传入不够发达的文字符号系统,古代中国的文字符号可能较多地传入了印度河谷地带。饶宗颐先生指出,印度河谷图形文字,“跟印欧系统的语言结构完全相违背”[8](325页),这一情况似乎说明,处于印欧语系之中的印度河谷地带,其文字可能较多地由其他文明传入,而殷墟文化之前的文字符号可能是它的来源之一。下面我们要讨论中国文字符号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途径。

许多学者认为,在史前时期,中印文化就已经有了接触。有考古材料证明在新石器时代,中国西南与印度之间就已经存在直接的交通,这条路线就是所谓的滇缅商道,或称之为藏彝走廊[14][15]。这条路线实际上也是中国的中原地区与印度交流的重要通道。从印度方面看,印度东北地区的阿萨姆、中央邦的纳夫达托里和南部邦格纳莱邦的帕特帕德出土的陶器,以及阿萨姆地区的干栏式房屋都受到中国西南和南方的影响[14]。从中国方面看,中国西南的蜀与中原的关系十分密切,无论是文献记载与考古材料都可以证明这一问题,学者们所论已多,这里不必多赘。因此,中原地区与印度进行文化交流的一条重要通道大致是由渭河流域入蜀,再经滇穿越缅甸,进入印度。这条践线就是现在学术界提出的“南方丝绸之路”。

笔者认为,这条路线也就是中国文字符号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途径。这条路线首先是一条商道,中国的丝绸及其他产品是由这条道路输入印度,印度和沿途地区的产品也是由这条道路输入中国,如殷墟用于占卜的龟甲中,有“今缅甸及印度尼西亚一带出产的龟种”[16](234页),应当是由这条道路运到殷都。英国文字史学家D.Diringer说:“贸易的发展有利于文字的传播这一事实是大家一致承认的。”[12](227页)随着贸易的进行,中原一带的一些文字符号传入了印度。巴基斯坦学者A·H·达尼说:“当次大陆其他地区还处在发展的低级阶段时,印度河地区的文明已经发展起来。印度河的商人逐渐向东扩大其活动范围。”[7](72页)印度河文明的商业的发达,为它接受其他文明的文字符号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三星堆遗址的陶器和玉器刻符是中国文字符号沿着这条西南商道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最直接的证明。我们目前能见到的经正式披露的三星堆遗址的刻符有以下8个[9](461页):

前面我们已将这8个刻符中的一部分与印度河谷文字进行了比较,指出三星堆遗址刻符与印度河谷文字有相似之处。这8个符号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原始文化符号相比较,也有相似之处。虽然仅有8个符号,但与中国原始文化符号和印度河谷文字相比较,却有以下三种情况:

并非只象一束丝,而是象几束丝捆扎在一起的形状,故应是一捆丝。这一情况说明在商代乃至商代以前,中原地区与印度河谷地带就已经在进行蚕丝贸易了。这条商道经过了三星堆文化所在的古蜀地,从文字学上可以找到有力的证明,这就是四川汉墓中发现的符(注:饶宗颐谓:“四川汉墓(R.C.Rudolh书p.26)有形,鲁氏谓为Endless design of seven loops。”《梵学集》335页。)。汉墓中的这个符号可能沿袭自商代以前,后来成为从事蚕丝贸易的行业标志。类似的符号出现在旅顺李家沟西汉贝墓陶奩上,

虽然这样的符号在四川晚至汉代才发现,但造成这个符号的时代可能会早得很多。我们在三星堆刻符中并没有发现这个符号,但可以认为这一符号在三星堆文化的区域内实际上是在使用的。这一情况可以解释,为何古蜀地区处于中国文字符号传入印度河谷地带的途径之中,而在这个地区却只发现了为数不多的刻符。另外,在成都发现的商周卜甲上未发现文字[20](8页),这与殷人在甲骨上镌刻卜辞的习惯不同,这大概是古蜀人的占卜习惯。由于古蜀人不在卜甲上刻辞,使我们现在无法获见更多的当时使用过的文字符号。

[收稿日期]200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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