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宏观管理与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管理论文,经济特区论文,优势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国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的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经济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要改善环境,拓宽领域,引导投向,优化结构;增辟融资渠道,加强国内配套。”实现“扩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这宏伟发展计划的实施,无疑给正在发展中的经济特区赋予了更重要的历史任务。据此,本文通过分析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宏观管理的某些状况,探讨新形势下增创特区“三资”企业管理新优势的问题。
一、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及其主要特点
(一)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经营绩效日益明显
十多年来,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特区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得到成长和壮大,在先期建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的比重已经占到整个特区工业总产值的五成以上,成为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厦门市“三资”企业的数量比上年增长47.73%,而所实现的产值已占到全市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3.2%(1994年为68.5%),据广东省外经委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1995年底的累计,深圳、珠海和汕头共批准举办外商投资企业21934家,其中深圳13217家,协议投资额达201.51亿美元,实际投资额66.61亿美元;珠海4469家,协议投资额79.83亿美元,实际投资额23.59亿美元;汕头4248家,协议投资额61.06亿美元,实际投资额26.86亿美元。据1995年的统计,在厦门已开业的2381家外商投资企业中,生产型的占了70%。“三资”企业的盈利面达90%,增资扩大的企业有127家,增资额达7.16亿美元。(引自1996年4月全国特区工作会议资料)截止1994年底的累计,海南经济特区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达8200家。另据《海南日报》1996年5月2日载,今年第一季度海南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总值,对比上年同期增加30%。
(二)主要特点
1.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大体适应的市场体系。众所周知,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对经营运作活动需要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因其生产资料和产品的销售既需要依靠国际市场,同时也需要国内市场,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为适应特区这类企业发展的需求,经济特区率先进行了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目前我国五大经济特区生产资料除农药、化肥、煤等少数商品外,绝大部分放开由市场调节,至于消费资料的市场方面,已全部放开。同时逐步完善了诸如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金融市场等各种市场体系,而且,市场管理也先后实行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法规进行卓有成效的必要监督、协调与管理。总之,通过10多年来的建设,初步为特区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组成部分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2.率先为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引起举世瞩目的反响。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外商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运作活动中,普遍强烈反映有程度不同的政策歧视,内外企业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对内外企业厚此簿彼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不能不在一定程度影响到我国特区吸引外商投资的规模与效益等问题,因此这方面如何按国际贯例办事,对特区今后发展关系重大。深圳、厦门经济特区在这方面又率先实施“国民待遇”的第一个吃“螃蟹”的试验。例如深圳从1996年初开始,率先为外商投资企业试行国民待遇的政策,(1)主要包括A.开放外商投资企业部份产品的内销市场,对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技术先进、替代进口的产品不作内销比例;B.取消“三资”企业部分产品原料采购国产化比例的规定;C.对实行上述政策的“三资”企业相应调整税收政策;D.对外商开放进出口贸易;E.在特区内对外商贸易开放商业批发、零售业务;F.试办外资国际旅行社,允许其开展国际旅客的中国境内旅游服务,以及按外事规定许可的中国公民的国际旅游服务业务;G.放宽信息服务限制;H.对特区内外国公民的服务价格实施国民待遇。厦门特区也颁布了“放宽内销比例、实行‘市场换技术’、适当延长经营期限和扩大经营范围、放宽合作比例、试办投资公司、扩大外商投资流通领域等八大方面对外商实施国民待遇的规定。这些率先进行的给外商投资者于“国民待遇”之政策的试验,引起强列反响,使中外投资者刮目相看。
3.在协作经营中再创辉煌。在经济特区早期建立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多数为个别企业本身的“独立”作战,实践证明这样成本高,难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随着经济特区对经济环境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企业加强了上游、中游和下游企业的协作,合力“结网捕鱼”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果。例如,在1995年,工业产值已占到整个工业总产值73.2%的厦门外商投资企业,不少采取协作网(带)以一带二连三的网络式经营,这种新的经营方式形成紧密的分工协作体系,既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取得较好的效益,又促进了协作网(带)中较大规模运作的良好整体构架的逐步形成。(2)
4.台湾资本进入特区进行举办投资企业的比例逐步增大。近年来台湾资本是继港澳资本之后进入经济特区的主要投资者。据资料显示到1994年底,在广东的三个特区举办台资企业达521家,占同期特秦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4.6%,同期在海南特区的台资企业达到902家;而到1995年8月底的统计,台资企业在海南特区已达到1061家,合同投资额达到10亿美元。(3)到1994年3月为止,在厦门共引进台商项目933个,其中投产开业的占6成。而到1995年底为止,厦门(全市)已投产的台资企业增加到近千家,台资企业的工业产值约达百亿元,产品出口值已超过10亿美元。(4)
5.带动了特区逐步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拓展。特区外商投资的建立和发展,通过先进技术、设备的引进,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特区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向高附加值、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据资料显示,1993年深圳、珠海经济特区依靠高新技术所实现的产值已占到整个工业总产值的14.2%和12.6%。深圳到1994年底的考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有59家,认定高新技术的项目35项,国家级重点项目达30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企业达500多家,有高新技术产品的种类13类共250多种,产值达139亿元,占当年深圳工业总产值的17.2%,约占广东全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30%。(5)1995年,深圳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又提高到20.5%,珠海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提高到15%,汕头160个高新技术的产品创产值27亿元,对比1994年增长61.7%。
6.对“双向辐射”日益产生积极的效应。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在实现特区对外辐射、对内辐射中起着重要作用,1994年我国五大特区的进出口贸易额达到334亿美元(其中出口额达169.6亿美元),而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额几乎占一半以上。(6)例如,海南特区1994年外商投资的出口额占全省自产产品出口额的72%(《海南特区报》1995年12月14日)。1995年我国五个特区的进出口总额达到574亿美元,约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0%。有的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还联合内资在境外举办实业,由此增强特区的对外辐射功能;另一方面,特区通过在内地举办企业,发挥对内辐射的积极作用。如,到1995年8月底的统计,仅深圳就在内地举办企业7000多家,其工业产值和出口值均占深圳工业总产值与出口值的1/3。同时,深圳向内地投资约100亿元,在全国80多个城市、地区举办项目500多个,已初步形成的内地——特区——国际市场“三点一线”的发展格局又有了新的发展。(7)
二、强化科学的监管与有效的服务,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序和持续发展。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创特区新优势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宏观管理的关系。近年来,人们对如何继续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的问题连续进行过热烈的讨论,基本的共识集中在我国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人才优势等方面。国家主席江泽民则在1994年6月对经济特区全面发展的势态提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要求,认为中国经济特区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探索和创造更多的经验;要保持特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要在外引内联方面作出新贡献;要在实施“一国两制”中作出更多的贡献;更大力加强在精神文明方面的建设。1996年4月1-3日在珠海召开的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李鹏总理等又进一步对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问题作过重要的指示.有的专家学者也对经济特区的优势创新别具一格地提出“特区势”的认识。(8)因此,继续保持和努力创新特区发展的优势,成为制约特区今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既然我们要讨论的增创新优势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必要的宏观管理问题,那么上述二者是不是矛盾的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我国经济特区在其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把引进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经验辐射到内地,给内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这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到1995年底的累计,深圳、珠海、汕头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1934家,实际投资金额达117.06亿美元。同时期,厦门(全市)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达到2381家。(9)而海南特区到1994年底的累计,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8200家。(10)而从全国来讲,到1995年底,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25.9万个,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2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1354亿美元。(11)由此可见,外商投资企业从经济特区日益向全国普及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提高,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前来拓展业务。在这样的格局下,未来经济特区增创新优势与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前来投资办厂形成紧密的联系,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上述两者的关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或措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必要、适宜的宏观管理,增创特区“三资”企业宏观管理新优势,是促进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成为新时期增创特区新优势的重要前提。创办特区伊始,我国赋予经济特区发展战略中,要求经济特区的经济结构以“三资”企业为主,这一战略目标经过16年来的发展,从先期创办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的情况来看,这一目标基本或接近达到。问题是这些企业的经济不尽人意(主要从受资国根本的角度考察)。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细胞,只有企业的绩效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才有言可谈。在实践中,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有的明亏实盈,有些的确是由于经济不善造成亏损,还有的是钻空子转移企业利润等。因此,增创特区新优势中不能忽视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效益问题。假如我们通过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使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绩效真正显示本来面目,使投资方和受资方双方(或多方)有利,合作愉快,无疑会促使特区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对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效益的科学、公正的证实(有的学者称之为堵暗证明),应当成为增创特区新优势中的重要条件,并且能为其他地区提供新的启迪。
(三)进一步搞好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宏观管理,是在新形势下增创特区新优势的重要内容。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今已成为特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以深圳为例,1995年“三资”企业的产值达到626.49亿元,占当年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900.12亿元的69.6%(12)这充分显示了外商投资企业对经济特区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成功的运作和科学的管理及其卓有成效的业绩等,促进着企业逐步向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特别是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营造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运作中的许多成功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范围内的其他地区借鉴和推广。一般来讲,企业经营的绩效无非是主要靠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如果在基本相同的内部环境的条件下经营运作,那么企业外部环境的状况对企业的绩效就起决定性的作用了。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所在国进行经营活动,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是否给予及时的投资引导,科学的经营、决策咨询以及提供周全的服务,必然成为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在经济特区外商投资的发展过程中,探讨出行之有效的、必要的宏观管理监督的手段或者方法,旨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策略,并且这些策略、措施,对全国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那么这本身就是增创经济特区新优势的重要内容,因为,它为全国如何科学、有序地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提供了新鲜经验。
总之,新形势,新要求,增创优势,继续前进,这是历史赋予我国经济特区的特殊使命。我们在增创经济特区的诸多的新优势中,必须重视挖掘和充分发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宏观管理的新优势,因为特区这类企业宏观管理新优势的有效发挥,无论是对企业本身,还是对特区社会经济的整体的待续发展,乃至对其他地区的借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注释:
(1)《洋城晚报》1996年1月17日;
(2)《澳门日报》1995年1月8日;
(3)香港《广角镜》1996年1月16日;
(4)《汕头日报》1996年3月2日;
(5)、(6)《深圳商报》1995年7月6日;
(7)《经济参考》1995年9月19日;
(8)参见周文彰《特区导论》海南出版社1995年10月版,第252页;
(9)《深圳特区报》1996年4月2日;
(10)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研究所信息开发部检索资料;
(11)《海南日报》1995年2月23日;
(12)《深圳特区报》199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