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务员补发6个月工资
2018年年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在该通知中,明确指出: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13350.2亿元资金,分配给辽宁、河南、四川、湖南、广西等26个省份。其中辽宁分到334.72亿元。
结合上述通知,人社部和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政策,各地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开展了工资调整的申报批审工作,人均增加300元/月,并且将持续补发6个月!
增加离休费的标准 从2018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700元,省部级副职115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