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特点与内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因论文,国际合作论文,高技术论文,领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们一般把以科学最新成就为基础、知识高度密集且对经济、军事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兴技术群称为“高技术”。从技术体系角度看,高技术是以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空间技术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为主导的新兴技术群。
在当代,高技术的研制与开发能够显著增强一个国家在科技、经济、政治和军事等诸方面的国际影响与竞争实力,因而高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已引起各国政府、产业界、军界及科技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主要国家相继制订的高技术发展战略规划,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历史与现实均表明,科学技术只有通过国际范围的合作才能获得更快地发展。虽然高技术领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但也有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由于高技术本身的特点,加之其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军事价值和政治意义,因而其国际合作也表现出独特之处。
1 跨国公司是高技术领域合作的积极参与者
在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跨国公司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联合国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统计,全球75%的技术贸易以及80%的高技术开发项目都由跨国公司控制。80年代末以来,跨国公司,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参与了许多重大高技术项目的国际合作,引起各界广泛关注。1992年,美国IBM公司、 德国西门子公司和日本东芝公司联合开发256兆位计算机动态随机存储器集成电路芯片, 这种芯片每个可储存2.56亿条数据,相当于两部莎士比亚全集。该项目的前期投资达10亿美元之巨。同年7月, 美国先进微设备公司与日本富士通公司联合研制电子程控只读存储器和闪显集成电路,该项目的前期投入需7 亿美元,同时双方还互相购买对方5%的股份作为合作的“诺言”。另外,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与日本日立电器公司、美国摩托罗拉公司与日本东芝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与荷兰菲利浦公司以及美国惠普公司与韩国三星集团的高技术合作计划均令世人瞩目。
跨国公司积极参与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原因主要是:
①利益需要。跨国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从根本上说是以强大的科技力量为后盾的。跨国公司正是凭借其技术上的绝对优势,才保证了产品在国际上的先进性和垄断性,进而获取高额利润。高技术作为新兴技术群,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高额的利润回报。因此,跨国公司从自己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必然积极参加有关的高技术国际合作。
②加快科研进度。高技术是知识与智力高度密集的尖端技术,涉及多种专门技术和学科,其研究与开发难度很高。因此,单个跨国公司很难单独在短时间内配齐有关高水平的专门人才和技术装备。以微电子技术的研制为例,它所涉及到的技术领域就包括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新型元器件材料、超导技术、激光技术、生物技术等。同时,微电子技术的研究还需运用相关的基础科学理论,如固体物理、量子物理、量子化学、结构化学、分子生物学、逻辑学、计算机科学等。如此众多的专门技术和学科,若只有一个跨国公司去开发,则将大大延长科研周期。而通过合作,跨国公司可发挥各自的优势与专长,集合起优秀人才和研制设备联合攻关,这将大大加快科研进度。由此可见,高技术的国际合作是科学技术发展本身的一种客观要求。
③共担分险。高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投资大、风险高,从而促使跨国公司联合起来共担风险。在西方,高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一般被称为“吃金子”的行业,所需经费极高。上面提到的IBM、 西门子和东芝三家合作开发256兆位新型集成电路芯片的项目,共需资金20亿美元, 前期研发及设计10亿美元,后期商品化生产10亿美元。可以想见,如此巨额投资,若只有一家跨国公司开发,一旦失败,则将大大削弱该公司实力。这是跨国公司参与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又一重要因素。
2 各国政府是军事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主角和推动者
军事高技术是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一个重要领域。事实上,多数高技术的研制均与军事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其成果一般也首先在军事领域得到应用,然后才推广到民用领域。
在军事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中,主权国家的政府起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因为绝大多数军事高技术项目的合作是由政府一手控制或促成的。
在历史上,美、英、法、加等国联合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是军事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成功的典范。该计划历时3年,耗资高达5亿美元,加上战后投资合计20亿美元,最后以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爆成功而告一段落。二战之后,由于独特的历史以及国际政治方面的原因,美、英、法、加等国在其他军事高技术领域一直进行着合作,内容包括高速计算机、通信导航及间谍卫星、洲际导弹、核潜艇、生物武器、微波与离子束武器、激光武器等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于地缘政治的考虑,欧共体(现欧盟)各国也在许多军事高技术领域加强了合作,这些合作涉及航空、航天、核武器、高速计算机、通信、新材料等诸多领域,且成效显著。苏联解体后,美国与俄国也在一些军事高技术领域开展了双边合作,目前已公开的有航天技术、卫星技术、空间技术、军用通信技术等,估计今后合作的领域还会进一步扩大。另外,美国与以色列在军用飞机、导弹、通信技术等领域也在进行合作。近年来,美日正在联合研制以F-16为基础但性能更加优越的FSX战斗机, 该机主要设计工作由日本承担,并于1997年开始生产。美日两国在这一军事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已引起太亚各国的广泛关注和严重不安。另外,我国政府近年来也与一些国家(如俄国、以色列等)展开了军事技术的合作。
各国政府成为军事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主角和推动者的原因是:
①国际政治的需要。自古以来,出于国家安全、民族利益或政治目的的考虑,一些国家结成政治联盟或军事集团的现象十分普遍。当联盟或集团各国面临战争威胁或正处于战争状态时,为赢得战争胜利,它们除在军事行动上进行协作外,也同时在军事高技术领域进行合作,以求用先进武器装备击败对手。这种情况以二战中同盟国与轴心国的例子最为典型。很明显,此类军事高技术的国际合作虽直接为战争服务,但其背后却是国际因素在起作用。另外,即使在和平时期,各政治联盟或军事集团内的各国也在进行军事高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其目的在于通过合作增强自己的军事实力或保持已有的军事技术优势,以形成对另一集团或其他国家的威摄,从而达到特殊的政治目的。冷战时期北约与华约两大军事集团的对抗即属此种情况。由此可见,军事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最终是为国际政治服务的,是各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进行较量的一种特殊手段。
②特殊条件的制约。军事高技术研究的目的一般是开发直接或间接为战争服务的先进武器和技术装备,其涉及的领域与民用技术相比具有很大的特殊性。正因此,这类研究受到各种国际公约、条约、协议或各国国内法律、政策的约束,其“自由度”和“公开度”均比民用技术小得多。当今世界,像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太空武器、中远程导弹及某些常规武器装备如地雷,均已达成或正在协商形成有关的限制条约。在此情况下,只有主权国家的政府才有资格出面参加有关的军事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当然,具体的研制工作由政府所属的军事科研部门、军工企业进行,政府只是组织者和相关国际条约法律责任的承担者。
除研究内容特殊外,军事高技术成果还是一种特殊商品,其开发与生产一般不太考虑成本因素,而注重性能与效果。而且,军事高技术成果的购买者绝大多数也是政府及军界,而非民用企业。由此,也导致军事高技术的国际合作者大多为各国政府。
3 世界经济区域化格局促进着高技术领域的区域化合作
1985年,欧共体(现欧盟)首次提出“内部大市场计划”(又称“欧洲统一市场”),经7年努力,该计划于1992年12月31 日起正式实施。随后,美加墨三国经谈判决定于1994年1月1日起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欧洲统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表明世界经济的区域化、集团化已成定局。时至今日,中美洲经济共同体、中非经济共同体、中东暨北非经济共同体均已相继成立。1994年11月在印尼茂物召开的第二次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上,各国政府已原则上同意建立“亚太经济一体化组织”。
经济区域化格局的形成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十分显著。据统计,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其内部贸易量由31.5%升至37.3%。1994年上半年,美对加墨两国的出口量增加了11.6%,而加墨对美的出口则分别增加了10%和21%。1990年,欧共体内部贸易量则由52.4%上升至63.4%。
世界经济的区域化格局必将对未来国际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进而波及与经济紧密相关的科学技术。目前的明显迹象是,区域内国家、企业间大大加强了在高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
早在1982年,欧共体就签订了一项“信息技术研究与发展战略计划”,其目的是想在信息技术领域赶上美国和日本。该计划具体包括集成电路芯片技术、第五代电子计算机、机器人技术、电信技术、生产自动化技术,共投入15亿欧洲货币单位。在生物技术领域,欧共体于同年制订了“生物社会计划”,合作领域主要是遗传工程和酶工程。1985年,西欧17国发起了著名的“尤里卡”高技术研究计划。另外,欧盟每4 年为一周期的科研纲要框架计划中,也含有高技术领域的合作项目。如在第五科研纲要计划(1998~2002)中,涉及的高技术就包括毫微米技术、量子技术、光子技术和生物电子技术、新一代集成电路、超高能计算机、超智能网、知识的表达、建立与操作技术等。与此同时,欧共体各国企业间的高技术合作也在加强。80年代,西门子(德)与菲利浦(荷)就已在联合研制先进集成电路技术方面达成了协议;另外,西门子、布尔公司(法)与国际计算机公司(英)三方共同成立了慕尼黑先进电子计算机技术研究中心,2000年欧盟开始联合开发世界最大的客机—A340空中客车飞机。
区域内国家、企业间加强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原因是:
①区域利益的驱动。70年代以来,西欧各国发现自己在一些重要的新兴高技术领域明显落后于美、日等国。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将使它们在技术上严重依赖美日,在经济上遭受损失(贸易逆差扩大),而在政治上将沦为听命于别人的二流国家。以西欧强国前西德来说,它在信息技术领域与美日“存在巨大的新技术差距”,这些技术包括电子数据处理、电子技术、电话通信、机器人技术等,它们是未来经济增长的支柱部门,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在微电子技术方面,1982年前西德只能满足国内需求的60%, 其余全靠进口, 而美国和日本的自给率分别为113%和123%。据此,前西德政府在“信息技术报告”中尖锐地指出,“由于对外来技术的依赖,一旦因政治因素美国政府实行出口限制时,西德就会受到威胁”。西欧第二强国法国在信息技术领域也大大落后于美国。1982年,法国90%的CAD/CAM系统、70%的全自动生产线、67%的计算机、60%的先进数控机床以及50%的机器人均依赖进口。
上述情况到90年代虽有所改善,但仍与美日存在很大差距。面对这种严重局面,欧盟各国才认识到,只有加强合作才能摆脱困境。正如前西德外长汉斯·根舍1984年5 月在波恩一次讨论欧洲技术合作问题的会议上所说:“欧洲只能以全力对付挑战,只有当它们的力量聚合在一起时,才能在尖端技术方面同美、日并驾齐驱”。根舍先生最后道出了这种合作的目的:“欧洲只有团结合作才能成功地对付高技术的挑战,才能以其价值和理想在世界上成为其他地区一个平等的和受人尊重的伙伴,才能成为其命运的主人。”为提高自己信息技术水平,德国目前正大力吸引世界各国信息技术人才,劳工部已同意提供2 万个绿卡给相关专业的外国人。
②避免重复研制与投资。欧盟各国过去在许多高技术项目上各自独立研制,重复开发,浪费了不少宝贵的资金、人才和设备资源。其结果是,欧盟各国在某些高技术开发上的投资总额远高于美、日,但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却不如后两者。以公共数字电话交换系统的研制为例,欧盟各国投资额累计高达190亿西德马克,按1984年汇率计算,合70 亿美元,这相当于日本同类技术开发费用的4倍,美国的2倍。由于各自独立开发,欧盟各国共研制了10套不同标准的系统,均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由于高技术项目的开发投资巨大,如研制新型公用数字电话交换系统的投入至少为5亿美元,如无大宗定货,各种费用很难收回。由此, 欧盟各国认识到,只有合作开发高技术才能节约开支、降低成本,进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提高与美、日的竞争能力。
另外,从经济学角度看,欧盟各国国内市场的容量较小,只有通过合作开发,然后在整个欧盟市场销售,才能保证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上述特点值得我国有关各界关注,它对我国制订高技术领域国际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方式等,均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