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晋北方士族与南方社会的融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士族论文,东晋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0209(2003)05-0134-08
一、问题的提出
东晋政权是由来自北方的高级文化大族和南方的土著高门士族共同建成,而此后的宋齐梁陈则皆由出身寒微的中低级士族建立。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晋宋之际是关键时期。当时,高门士族在国家政治中尚能保留一席之地,但与权力中心已经渐渐疏离,而中下层士族与寒人却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探索这一历史变局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对于正确理解东晋南朝的政治和社会变化,有着重要意义。
以往有学者曾对这一历史现象进行了研究。陈寅恪先生指出,东晋以后掌握国家政权的高门士族已走向腐朽,军权转移到中下层士族即所谓“楚子集团”手中,国家政治格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1](P172)。祝总斌[2]、陈勇[3]、毛汉光[4](P306)等先生的观点与此相近。他们还注意到,北方士族在东晋时期开始衰落,到梁末即被彻底摧毁,在这个历史变局中,他们的城居化[1](P202)、官僚化[4](P56)以及与宗族乡里势力的脱离[5](P172),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这些见解使本课题的研究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很自然地,也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新问题:如果把北方士族衰落归因于与北方宗族乡里势力的脱离,那么,同样来自北方,为什么高级士族衰落了,而中下层士族反而崛起,并最终夺得政权了呢?史实表明,渡江不久,东晋即侨立州郡县,安置侨民,北来高门大族多有与原籍同名的侨州郡县,聚居着来自其家乡的乡族势力(注:日本学者安田二郎认为:“一般说来,侨州、侨郡、侨县中,构成其根本的是侨县。侨置当初无实土的侨县不过是流住的单位乡里性质的集团,即‘乡族’集团”。这个乡族集团形成的基础就是宗族和乡党。见该氏著《晋宋革命和雍州(襄阳)的侨民》,收入刘俊文主编:《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139页。)。可是为什么高门士族未能与这些乡族势力结合起来,形成新的社会力量呢?历史还表明,高门士族来到江南,深入腹地,求田问舍,培植经济力量,可偏偏未能与南方土著社会结合以形成新的乡族势力,这又是为什么呢?
以往的研究主要建立在传统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所以未能充分注意到这一层,这是很自然的事。对我们来说,情况却不同了。近年来,江苏地区出土了一批东晋南朝时期北来士族的墓志资料,颇为珍贵,为本课题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能。本文即利用这些材料,并结合传统文献,从南北联姻、籍贯变化、居地葬地几个方面,看北方士族与南方社会融合的具体情况,尝试对上述新问题,作出自己的回答,尚祈方家指正。
二、南北是否联姻
1949年前,江南地区六朝墓志极为罕见,在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中仅收集有4方。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六朝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江苏地区已发表的资料中,出土的墓志就有42方之多,这样,连同解放前出土的墓志,至2002年止,在东晋南朝统治故地共出土了墓志46方。从内容上看,可分为两类:一类属皇帝及宗室,一类属各级北来士族,下层平民的墓葬中均无墓志发现(注:根据罗宗真《六朝考古》,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4页,至此书出版时共出土墓志22方,近年来又出土20方。1991年,南京博物院在南京西善桥附近发掘了一座南朝墓葬,出土铭文砖l方,朱国平、王奇志《南京西善桥“辅国将军”墓志考》(《东南文化》1996年第2期)认为是墓志,而章湾、力子在《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志质疑》一文中(《东南文化》1997年第1期)则认为是买地券。因志文不清,性质未定,故不将其计入总数之内。)。
东晋时期,南北士族隔阂较深,最顽固的表现就是南北不婚。北方士族能否与南方社会融合,首先要看能否打破南北不婚这一南北融合的重要障碍。
东晋南朝士族特重婚宦、门阀,这在墓志中有所反映,如对家族的世系、家族成员婚宦的情况都有详细记载,可作为第一手资料,以补充传统文献的不足。
传统文献对南北不婚有生动记载。《世说新语·方正第五》[6](P305-306)和《晋书》[7](P2024)均载:东晋初年,王导欲结援吴人,请婚陆玩,陆玩云:“培无松柏,薰莤不同器,玩虽不才,义不能为乱伦之始”,以自谦的手法巧妙地拒绝了王导的求婚。据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云:“培,小阜。松柏,大木。”“薰,香草,莤,臭草”。“薰莤不同器”出自《家语》。《文选·弹事》载沈约《奏弹王源》中沈约弹劾与富阳满氏结婚的东海王源,认为满氏“非我族类,往哲格言,薰莤不杂,闻之前典”,满氏的身份一是寒族,一是南人,沈约用此典的目的是指作为寒族的满氏和作为士族的王氏不是一类,王满通婚是薰莤相杂,婚姻失类,而陆玩用此典显然是意指南人和北人不是一个族类,若通婚就会被视为乱伦。南北士族之间的隔阂如同士庶之别一样不可逾越。
对此,墓志资料也有所反映。在南京地区出土的东晋到刘宋初年的墓志共有29方,共记载了70桩联姻,除2桩婚姻中女方的籍贯不明外,可以判定只有6桩属于南北联姻,即王闽之娶吴兴施氏[8],高崧娶会稽谢氏[9]以及宋乞一家的4例[10],只占总数的8.6%。
那么,这6例南北联姻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呢?
王闽之是王导从弟王彬的第四子兴之的长子,属第一流高门,而吴兴施氏则位望不显,在东晋南朝政治中无杰出人物出现,这两个家族之所以联姻,最可能的原因还是出于政治的需要。王导作为东晋初年杰出的政治家,对于东晋政权的建立和稳定立有不世之功[11](P48)。出于政治的需要,王氏家族对于南人的态度和一般的北人是不一样的,正如前文所引,王导采取的是主动联姻的态度。但是吴姓的高门士族对与北人联姻却怀着严重的抗拒心理,故陆玩会坚决回绝王导的求婚。这样,即使王氏家族有着与南人联姻的愿望,也不会得到与其身份地位相当的吴姓高门的响应,而吴姓的低等士族,可能抗拒的心理没有那么严重,而且,王氏的高门地位也有相当的吸引力,故能打破南北隔阂,与王氏联姻。
高崧来自广陵郡,广陵密迩长江,临近江南,江南人和北人都不将广陵人视作北方人,与高崧同出广陵的戴若思被陆机称为“东南之遗宝”[7](P1846);祖逖北伐时戴若思被任命为征西将军,都督兖豫幽冀雍并六州诸军事,引起祖逖不满,主要原因就是祖逖认为戴若思是吴人,“虽有才望,无弘致远识”,与北人的利益不一致,担心他会阻挠北伐[7](P1697)。所以,严格说来,高崧与会稽谢氏并不能算是南北联姻。
宋乞父祖官不过郡吏,属于低等士族,他本人及其一女二子全部与其侨居地所在的丹阳建康的家族联姻,这种大规模与南人联姻的情形在当时是极为鲜见的,从中可见低等士族间南北隔阂远远小于中上层士族,这亦可为王闽之能与南人低等士族联姻提供佐证。
从墓志反映的情况看,高门和次门士族都很看重婚姻的地域性和身份性,次门更重视地域性,他们的通婚对象绝大多数集中于北方家乡及其附近的地区,如平原明氏家族与清河崔氏、平原刘氏的累世为婚就能很清楚地说明这一点[12][13]。
总之,南北不婚在中上层士族间并未打破。
三、籍贯是否变化
北方士族能否放弃原有籍贯,以南方新住地为籍贯,是衡量其是否融入南方社会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郡望对士族而言,既有地缘性的意义,也有血缘的意义,是他们的门阀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北方高级士族一直固守着他们的郡望。虽然东晋南朝为整理侨州郡县,实行了10次土断[14],但对王公大臣采取优惠政策,结果土断对高门士族而言只是具文。如东晋咸康七年(341)土断规定: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7](P183)。实际上规定了身份为王公的一部分北方士人可以不必土断,这样,终东晋南朝之世,一流士族的郡望皆无改异。墓志中也没有关于高级士族改变籍贯的记载,与传统文献记载的情况吻合。
文献中有关中下层士人改籍的记载最早见于《宋书》:南阳宗越土断属叶[15](P2109)(注:宗越本为南阳次门,在刘宋初年的“条次氏族”中被点为役门,属于中下层士族。宗氏被土断属叶具体时间不详,当在东晋时。又东晋时的土断共有四次:即咸和土断、咸康七年土断、兴宁二年的庚戌土断、义熙九年土断[14]。)。而墓志记载的中下层士人因土断而改籍之事却早至东晋中期。1999年在南京吕家山发现的属于广平李氏家族的三座墓葬,出土墓志5方[16]。出土墓志正面铭文为:“晋故平南参军湘南乡侯广平郡广平县李府君讳缉字方熙夫人谯国谯县陈氏”,侧面为:“升平元年十二月廿日丙午”;出土3方墓志,一方正面书写:“晋抚军参军广平郡广平县李繤故妻颍川郡长社县武氏”;侧面:“升平元年十二月廿日丙午”;另外一方为:“晋故宜都太守魏郡肥乡李繤宁康三年十月廿六日”。第3方:“夫人东海郯县何氏”;出土墓志正面铭文:“晋故中军参军广平郡广平县李摹字仲山”;侧面:“升平元年十二月廿日丙午”。从墓志看,李缉的情况不明,李繤和李摹名字中皆有草字头,可能为兄弟,李繤与其妻武氏、何氏合葬,李缉、武氏、李摹均葬于升平元年十二月廿日丙午,入葬时间如此巧合,显系迁葬。问题在于,李缉、李摹的籍贯皆为广平郡广平县,武氏的墓志中亦称李繤的籍贯为广平郡广平县,但李繤本人的墓志却称其籍贯为魏郡肥乡。魏郡、广平郡原属司州,肥乡原属广平郡,《晋书·地理志》[7](P463)和《宋书·州郡志》[15](P1029)皆记载了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8)侨置魏郡、肥乡,“寄治京邑”。发掘报告认为:“李繤改籍,显因土断,就地划归侨寄郡县”[16]。从武氏在升平元年(357)入葬时李繤尚未改籍来看,李繤之改籍当发生在升平元年(357)和宁康三年(375)之间,考诸史籍,此间仅有一次土断,即兴宁二年(364)的庚戌土断。李氏家族应是在升平元年之前作为广平郡广平县侨民迁入建康,在庚戌土断中,因侨广平郡寄治丹徒,故将寄居京邑的广平郡广平县侨民属籍于魏郡肥乡。
根据传统文献,东晋南朝的土断中有一种是省并,即由于民户寡少,将来自于几个地方的侨民土断属于一个地方,其他的行政区则省废。如咸康八年(342),尚书殷融上疏:“襄阳、石城,疆场之地,对接荒寇。诸荒残寄治郡县,民户寡少,可并合之”[17](P281)。侨东平郡的设立也属于这种情况(注:南齐永明七年(489年)光禄大夫吕安国上疏说:“北兖州民戴尚伯六十人诉:‘旧壤幽隔,飘寓失所。今虽创置淮阴,而阳平一郡,州无实土,寄山阳境内。窃见司、徐、青三州,悉皆新立,并有实郡。东平既是望邦,衣冠所系。希于山阳、盱眙二界间,割小户置此郡,始招集荒落。使本壤族姓,有所归依’。臣寻东平郡既是此州本领,臣贱族桑梓,愿立此邦。”[17](P257))。根据墓志资料可知,李繤来自广平郡广平县,居住于京邑,而侨广平郡寄治丹徒,土断皆以所居为正,咸康四年侨立魏郡肥乡后,李繤在庚戌土断中即属籍魏郡肥乡,郡望也因此而发生了改变。土断以后有几种情况,有失去侨籍,土著化者,有获得新的侨籍者,亦有因侨籍割实而不必改籍者[18](P216),墓志记载的李繤当是失去旧的侨籍而获得新的侨籍者(注:发掘报告认为:“这是六朝墓志中首次发现的墓主改籍的现象,揭示出东晋南渡后特殊的社会背景,同时反映当时一部分南渡士族逐渐面对现实,更加实际的复杂心态”[16]。实际上,从东晋的土断政策来看,这种改籍的现象并不是主动发生的,作为中下层的士人,广平李氏并无享受特殊待遇的权利,而在政府的土断之列。而且,作为脱离了原来乡族集团的侨人,土断属籍于同州的魏郡和同郡的肥乡,比之土著化而言,亦是不错的选择。广平李氏和下文将要论及的陈郡阳夏的宋氏一样,应正处于土著化的前一个阶段。)。李繤的改籍也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当时土断实效的一种依据,同时也说明,中下层士族的郡望并不像上层士族那样神圣不可侵犯,在土断中,他们的郡望可能会发生数次的改变,如李氏家族在东晋末年虽改籍魏郡肥乡,后魏郡再省(注:据《宋书·州郡志》载,魏郡在东晋曾经多次省置[15](P1100)。),他们的籍贯可能还会发生再次改变,这样他们对原籍的依恋也会在多次改籍中失去,而更容易对侨居地产生认同。
据墓志资料,未被土断为当地人的某些中下层士人也有与南人杂居者。1996年,南京市博物馆收藏了志主为宋乞的3方墓志[10],3方墓志上均云宋乞的籍贯为:“扬州丹阳建康都乡中黄里领豫州陈郡阳夏县都乡扶乐里”。在目前我们见到的墓志中某人的籍贯或称本贯、或称侨籍,这种形式的籍贯在南方是第一次出现。在六朝时期,“领”一般指上下级之间的统属关系,由州领郡、郡领县、县领乡,或是指在地方行政官员的任命中,由京官遥带郡县或由上级官带领直属之下级官[19](P376),像这样由同样级别大小的实土领侨籍的现象在史书中记载不多。考诸史籍,笔者发现这种情况可能与东晋南朝设立侨州郡县时出现的用遥隶的方式管理侨置行政机构有关。侨州郡县设立之初,在土断之前,皆隶属于原来的州郡县,若在南方未侨置更高一级的行政机构,或与侨置的高一级行政机构不在一地,则侨置的下级机构在名义上仍属原来的高一级行政机构管辖,称为遥隶,而具体的行政事务则由侨置当地的行政机构代为监督。如扬州的义成郡,侨置为郡,置于襄阳,由雍州建督而遥隶扬州[18](P213)。史籍中并未留下这种“遥隶”关系的名称,从宋乞墓志我们可知这种关系称为“领”。《宋书·州郡志》载阳夏令属南汝阴郡,南汝阴郡侨立于合肥,所以,宋乞名义上虽仍属豫州陈郡阳夏都乡扶乐里,实际上却由其侨居所在的丹阳建康都乡中黄里代为管理。目前所见侨置的地方行政机构仅止于县级,宋乞的墓志不但提供了侨置县以下的地方行政机构乡与里的线索,还使我们看到了当时侨旧居民杂居的真实情况,“既而民单户约,不可独建,故魏邦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15](P205)。不过,我们还应注意到,下层侨民并不一定都居住于其所属的侨郡县中,集中居住的设立侨郡县,对于数量不大的杂居侨民,政府也不是全无管理,而是侨置乡里,并由当地的实乡实里来进行管理,通过这种手段,对杂居的侨民也能加以控制。文献中也有对这一现象的记载,如《宋书·符瑞志》载:“晋孝武帝宁康三年(375),六月辛卯,江宁县建兴里侨民留康家树,异本生连理”;“元嘉十九年(442)十月,白鸟产晋陵暨阳侨民彭城刘原秀宅树。”江宁县建兴里和晋陵暨阳都是实土,北来流人居住于正常编制的乡里之中却仍然保留了侨民的身份,与宋乞的身份相似。宋乞死于东晋太元中(376-396),墓志所记载的下葬时间是在刘宋元嘉二年(425),因此,墓志所反映的还应是东晋末刘宋初年的情况,“领”的关系的存在说明宋乞还未被土断为丹阳建康人。这种侨旧居民的杂居状态无疑非常有利于南北人民的融合。在宋乞家族中出现的全部与丹阳当地人联姻的情况当与宋氏和当地居民杂居的状态有关。这种籍贯的形式未在史书中保留下来,可能正在于它的杂居性和暂时性,经过数次土断之后,由江南的实土行政机关监管的居民可能都已贴属,像宋乞这种情况的北人后代的籍贯皆已改为丹阳建康了。
总之,高门士族仍保有原来郡望,而中下层士族的一部分在土断中却逐渐改变籍贯。
四、居地和葬地是否固定在侨州郡县
居地和葬地是否固定在其侨籍所属的侨州郡县内,这是衡量北方士族是否能与处在侨州郡县中的乡族集团结合的重要方面。
东晋政府最早侨立的是琅邪郡,史载当年侨立的过程是“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丹阳虽有琅邪相而无土地。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15](P1039)已有学者根据南京地区所出墓志考证出琅邪临沂的大致范围:北至长江,南到今富贵山至鸡鸣寺北一线,东到甘家巷一带,西则至于下关江岸[20]。从文献记载来看,籍属琅邪的王氏家族和颜氏家族都没有居住在侨琅邪郡的范围内,而是居住在秦淮河以南的地区。《景定建康志》十六引《旧志》云:“乌衣巷在秦淮南。晋南渡,王、谢诸名族居此,时谓子弟为乌衣诸郎”,卷四十二又引《旧志》云:“王导宅在乌衣巷中,南临骠骑航”;《北齐书·颜之推传》引其作《观我生赋》,其中有“我祖于是南翔,去琅邪之迁越,宅金陵之旧章。……经长干以掩抑,展白下以流连。……”自注云:“长干旧颜家巷”;“靖侯以下七世坟茔皆在白下”。六朝时秦淮有长干地名,在《萧敷墓志》[21](P30)中亦言其葬地所在今太平门外甘家巷一带名为长干里黄鹄山,因而难以确定颜氏旧居所在[20]。不过,从六朝时期世家大族多聚居于秦淮河以南来看(注:秦淮河南地区不仅是王谢的故居,也有其他士族居住,如《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载:“王、刘共在杭南,酣宴于桓子野家”。杭,即朱雀桁。桓子野家在杭南,即在秦淮河南。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6页。《晋书·纪瞻传》亦载纪瞻立宅于乌衣巷,《晋书·贺循传》载张闿立宅于小市。),颜氏旧居还应该在秦淮河以南的长干里,而非太平门外。从琅邪郡的范围来看,这一大片地区尚处于明城墙之外,在明代都还是远离城市的郊区,更何况在六朝时期,这一大片地区应该还是荒无人烟之所,故可以将这里最早划为琅邪郡的实土,而甘家巷一带是丛葬地区,颜氏更不可能居住在那里,颜氏应是居于当时城市中心地带的秦淮河以南地区。陈郡谢氏也居住在那里,《景定建康志》卷四十一引《旧志》:“谢安宅在乌衣巷骠骑航之侧,乃秦淮河南岸,谢万居之北”。东晋时期,侨陈郡立于江北,侨阳夏县属南济阴郡,立于合肥。原籍为陈郡阳夏县都乡吉迁里的谢氏家族也并没有居住在其籍贯所在的侨陈郡或阳夏县中,从上述分析可知,世家大族的居住地与其侨籍所在地是分离的,多数世家大族并没有居住在其所属的侨州郡县之中(注:按如前文所言,中下层士人也有散居于其所属侨州郡县以外的现象,如李氏和宋氏。不同的是,高层士族始终保持其郡望,而散居的中下层士族大多被土断,这两种情况与下文将要论及的集中居住在所属侨州郡县中的中下层士人都是不同的。)。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南京地区陆续发现了琅邪王氏[8][22][23][24][25]、颜氏[26]、陈郡谢氏[27][28][29][30][31]、广平李氏[16]、广陵高氏[9]等北来士族家族墓地,其中,琅邪王氏族葬地所在的象山和颜氏葬地所在的老虎山在侨临沂县的西北地区,特别是琅邪王氏墓地占地广阔,大约有五万平方米,可见高门士族与其侨籍所在的侨州郡县多少还有些联系,葬于侨籍所在地,可以取得归乡葬的意义。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除史书记载说颜氏有七世葬于白下以外,在其他家族的墓地中,发现的墓葬最多不过祖孙三代,与北方大族那种大规模的绵延数世至十数世的族葬群有着明显的不同。出现这种情况虽然与考古发掘的偶然性有一定关系,但如果与其他材料相印证,就会发现,世家大族虽有聚族而葬的传统,但家族的不同房支却也有选择葬地的自由,可以自创坟茔[32]。现在已出土的琅邪王氏的墓志,全部出土于南京北郊的象山,且全部来自王彬一支。王彬为王导从弟,王正之子,正三子旷、廙、彬皆于永嘉乱后过江。在象山出土了王彬继室夫人、长女及二个儿子、三个孙子、儿媳和孙媳的墓志,虽然王彬的墓至今尚未发现,但王兴之和王丹虎的墓志中都提到王彬就葬于附近(注:如王彬子王兴之墓志:“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廿六日葬于丹杨建康之白石,于先考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都亭肃侯墓之左”[22]。王彬女王丹虎墓志载:“晋故散骑常侍特进卫将军尚书左仆射都亭肃侯琅邪临沂王彬之长女,字丹虎。……葬于白石,在彬之墓右”[23]。王彬的墓至今未发现,可能已被破坏。)。王导的墓也在象山,《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润州上元县条:“晋王导墓,在县西北十四里幕府山西”(幕府山即象山),象山七号墓墓志风化,根据墓葬规模和出土器物的特征,可以判断墓主人为王[8]。这样王正的三子中有二子(王彬、王)葬于象山,但是王正的另一子即王羲之的父亲王旷却葬在了临川或会稽一带[8],其子羲之的墓也在会稽(注:《太平御览》卷四七引《会稽记》:“诸暨县北界有罗山。……王羲之墓在山足,有石碑。孙兴公为文、王子敬所书也。”),羲之后人的主要活动也在会稽展开(注:参见《世说新语》及《晋书》王羲之本传。)。王导的儿子王荟也没有葬在建康(注:按王荟子廞传载其“以母丧,居于吴”,可见其母葬于吴,考王荟曾任吴国内史,可能那时迁居吴地,又六朝往往夫妻合葬,可见王荟也没有葬于建康的家族墓地,而是单独葬于吴。见《晋书·王导传》。)。谢氏家族亦是如此,谢氏最早死于江南的是谢鲲,葬于石子岗[27],谢安也葬于石子岗(注:《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润州上元县条:“谢安墓,在县东南十里石子岗北。”《陈书·始兴王叔陵传》载:“晋世王公贵人,多葬梅岭”,及叔陵所生母彭氏卒,“叔陵启求于梅岭葬之,乃发故太傅谢安旧墓,弃去安柩,以葬其母”[34](P494)。梅岭即石子岗。)。谢安父谢裒亦葬建康(注:《世说新语·任诞第二十三》:“王、刘共在杭南,酣宴于桓子野家。谢镇西往尚书墓还,葬后三日返哭。”谢镇西为谢尚,尚书为谢裒。杭为朱雀桁,在建康秦淮河边。)。从墓志看,谢奕八子之一的谢攸的后人则另辟墓地,葬于丹杨郡江宁县赖乡石泉里,今司家山一带[29][30][31],而谢攸的另一子谢玄却葬于会稽,《宋书·谢灵运传》载灵运家于上虞,父祖并葬会稽始宁山中,灵运父为瑍,祖为玄。谢安虽葬于建康,但其墓在陈时被毁,他的后人迁墓于吴郡之长兴(注:参见《世说新语笺疏》第644页余嘉锡先生考证谢安墓址的变化原因和过程,引钱泳《履园丛话》卷一九云:“谢安墓在长兴县西南六十里,地名三鵶岗。今尚有子孙守墓者。陈叔陵发冢以葬其母,裔孙夷吾适为长兴令,徙葬于此。”从这条资料可见,谢氏家族在南朝衰落以后,子孙大多已定居东土。)。谢氏家族另一成员谢琰(?)葬于溧阳(注:南京博物院《江苏溧阳果园东晋墓》,《考古》1973年第4期。墓主身份不明,从其籍贯为陈郡阳夏县都乡吉迁里,夫人为王濛之女来看,其应属陈郡谢氏。)。
这样,北方高门士族无论是居住地还是葬地都没有固定在侨籍所在的侨州郡县中(注:世家大族不固定居所的原因有很多,因游宦、退隐、迷信等原因离开他们到南方后第一居所的例子很多,虽然原因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相同的,那就是与侨州郡县及宗族本家的脱离。),魏晋时人多将祖先的葬地看作家乡所在。居住地和葬地特别是葬地不能固定在侨州郡县中,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世家大族不能对侨州郡县产生情感的认同。而更为重要的是,侨流人口多以乡族集团的形式集中居住,故东晋政府得以设立以旧壤命名的侨州郡县以集中管理。侨州郡县是乡族势力最为集中的地方[33](P139),与侨州郡县的脱离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与乡族集团的脱离。
中下层士人则与高门士族不同,正如前文所言,他们中的相当一批人在晋宋之时就因土断而改变籍贯,所以他们更易于融入侨居地或南方社会。下面我们就以在晋宋之际的政治变革中发生重大影响的青徐流人为例,说明中下层士人与侨州郡县的关系。
《宋书·州郡一》载:“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晋成帝咸和四年(329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当时,京口、晋陵地区先后立有侨州3个,侨郡27个[18](P219),这批侨民的祖辈在西晋末年渡江,到东晋末年皆历数世,如刘裕家族,原为彭城县绥舆里人,在曾祖刘混时始过江,“居晋陵郡丹徒县之京口里”,到刘裕时已历五世[15](P1),刘裕集团的刘粹[15](P1379)、孟怀玉[15](P1407)、檀韶[15](P1372)、向靖[15](P1373)等人的传中皆言他们来自于青徐兖等州,而称“家在京口”或“世居京口”,他们父祖坟茔也葬于京口、晋陵境内。如刘裕母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壁里雩山”,宋初追崇尊号,称兴宁陵,继母萧氏死后,未祔葬兴宁陵而是开别旷与兴宁陵合坟,原因是“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妇人礼有所从,可一遵往式”,可见刘裕之父亦葬兴宁陵,刘裕妻臧皇后亦葬于丹徒[15](P1280-1281)。
生活在东晋末年京口地区的中下层士人,地位不高,不像高门大族那样有迁徙的自由,京口、晋陵地区不仅是他们的侨籍所在地,而且还是他们的“生焉终焉之所”,是他们的“归依”,他们虽然来自于不同的州郡,但是京口却成了他们共同的家乡,在晋宋时期的史籍中虽然还没有出现这一批士族的改籍现象,但是,正如我们前文所言,由于身份地位的限制,他们的郡望并不是神圣而不可更改的,故较容易形成对侨居地的心理认同。他们世居京口,同属南徐州,先有一层乡里之谊。由于社会地位相同,又常常互为婚姻,如刘裕母为下邳赵氏、继母为兰陵萧氏,刘裕妻为东莞臧氏,南彭城、南下邳、南兰陵、南东莞都是寄治京口的侨郡。刘裕父官不过郡功曹,臧氏父亦为郡功曹[15](P1282),彼此身份地位相当[35]。更重要的是,这批次等士族世居京口,家族人口繁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宗族势力。这样,由乡里之谊、婚姻关系和宗族势力结合起来的京口次等士族就形成了一种集团的力量。刘裕京口建义的核心成员皆来自这个集团(注:《宋书·武帝上》载同武帝义谋者为何无忌、刘道规、沛郡刘毅、平昌孟昶、任城魏之、高平檀凭之、琅邪诸葛长民、太原王元德、陇西辛扈兴、东莞童厚之;参加举义的还有魏之弟欣之、顺之,檀凭之从子韶、韶弟祗、隆、道济、道济从兄范之,刘裕弟道怜、刘毅从弟藩、孟昶族弟怀玉、河内向弥、管义之、陈留周安穆、临淮刘蔚、从弟珪之、东莞臧熹、从弟宝符、从子穆生、童茂宗、陈郡周道民、渔阳田演、谯国范清等27人,皆为北方侨人,而以居于京口者为多,互相之间又以宗族、姻亲的关系联系起来,这是刘裕集团发展壮大的核心力量。)。这个集团之所以形成,关键就在于这批士人与侨居地形成的共同的紧密联系(注:史学界对刘裕军事集团的形成有着许多论述,多认为这个集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这批人共同的侨流背景和共同的政治、军事利益。从本文的分析来看,这批来自青徐兖地区的流人,对共同的侨居地京口地区的情感认同,和在共同的地缘关系中长期形成的宗族、乡里、姻戚关系是这个集团得以形成的重要基础。)。对此,刘裕有着深切的体会,永初元年(420)八月下诏云:“彭、沛、下邳三郡,首事所基,情义缱绻,事由情奖,古今所同。彭城桑梓本乡,加隆攸在,优复之制,宜同丰、沛。其沛郡、下邳可复租布三十年”[15](P55)。此处所指之彭城、沛郡、下邳显指侨郡,皆在京口,这个诏书说明,在刘裕这个北方侨民的眼中,侨地京口地区已取代了原籍,成了他的桑梓本乡。
综上所述,从墓志和文献记载来看,北方士族内部的三个阶层与南方社会及侨州郡县的结合程度和方式是不一样的,高门士族固守南北不婚的传统原则,固守自己的郡望,而远离南方土著社会,又由于居住地和葬地都没有固定在侨郡县中,因此,不但不能对侨居地产生情感的认同,而且也不能与侨郡县中的乡族势力结合,使之成为支持力量,笔者认为这是造成其在东晋后期以后逐渐失去国家领导地位的重要原因。而中下层士族,虽然也保持着他们的地域和婚姻集团,但却能以侨地为依托,形成乡族势力,因此能在东晋后期掌握国家大权,实现晋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