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高校院系调整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院系论文,年代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中国成立伊始,在百废待兴之机,中央政府决定对高等院校进行调整。这一举措是当时政治、经济的需要,是国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管理的重大步骤。调整中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对其后的教育体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一、高校院系调整的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原国民党政府办的所有高等院校均由新的中央人民政府接收,并由政务院进行教育体制的改革。1949年10月1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前,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明令宣布"废除反动课程(如国民党党义、六法全书等),添设马列主义的课程,逐步地改造其他课程"。(注: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大学专科学校文法学院各系课程暂行规定》,《新华月报》第1卷第2期(1949年11月)。)同时要求进行新的思想教育,实行新学制。1950年8月14日,教育部重申:"废除政治上的反动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藉以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指出大学的课程"相当大的部分还不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还不能符合新中国的需要"。高等院校(包括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修业期限以3-5年为原则;确立向工农开门办学的方针。(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新华月报》第2卷第4期(1950年8月)。)
新中国在政治、外交上采取"一边倒"的政策,在教育上也要求引进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这就需要对过去仿效美式的高等教育进行"改造"。1949年10月5日,刘少奇在中苏友好协会成立时指出,中国革命是"以俄为师"的,今后,建国也必须"以俄为师",从苏联学习教育学(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教育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页。)。教育界开始对苏联的教育理论、经验、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等,进行广泛的介绍和系统的学习。不久,在解放区干部学校基础上创办一批"人民革命大学",如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等,主要用于培训干部和工人;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明定中国人民大学的办学方针为"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结合"。而哈尔滨工业大学则仿效苏联工业大学的模式进行管理。这些措施使高等院校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50年代初,中国有私立高校65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8.65%,学生约2.1万余人。(注:《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1950年12月29日政务院第65次会议通过),《新华月报》第3卷第3期(1951年1月)。)1950年8月14日,出于对私立高校统一管理的设想,教育部要求各私立高校在办学宗旨、学制、课程、教学及行政组织上,都要遵照《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及《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办理(注:《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新华月报》第2卷第4期(1950年8月)。)。
据1950年8月统计,中国有受外国教会津贴的高校24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0.55%,学生约1.4万余人。"在中国的二十所教会高等学校中间,受美国津贴的即占十七所之多"。(注:《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1950年12月29日政务院第65次会议通过),《新华月报》第3卷第3期(1951年1月)。)1951年初至年底,国家完成了全面接收由国外教会资助的高校的行动。被收归国有、实行公立的学校有辅仁大学、燕京大学、津沽大学、协和医学院、铭贤学院、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华中大学、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华西协和大学等11所,接收后改为中国人自办、维持私立性质、由政府出资补助的有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圣约翰大学、之江大学、齐鲁大学、岭南大学、求精商学院等九所。教育部把这些学校纳入新的教育体制,要求各学科有计划有步骤地编写出新教材和参考书;除外国语文系外,应逐步过渡到一律用中文授课。但如何利用这些高校的教育资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951年底,全国有高校206所,主要分布在北京(21所)、上海(27所)、天津(8所)、江苏(12所)、广东(12所)、辽宁(15所)等沿海地区的大城市。由于历史原因,中西部仅四川(25所)和湖北(11所)的高校较多。而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中西部地区的高校数目加起来才只有29所(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第975页。)。从地区上看,华东区有高校85所,占全国总数37.4%。"全国高等学校中约占百分之十五是创设在老解放区或经过改造的,这些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一般均能适合实际的需要,但有的尚未完全发展成为正规的高等学校,急待充实与提高。至于约占全国高等学校总数百分之八十五的新解放区原有高等学校,其教学内容和方法及院系设置,基本上还不能符合国家建设的需要"(注:《全国教育工作基本情况》,《新华月报》第2卷第4期(1950年8月)。)。高校分布严重不平衡,对中西部和偏远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十分不利。
1951年全国206所高校中,综合院校47所,工业院校36所,农业院校15所,医学院校27所,师范院校30所,财经院校19所,政法院校3所,语文院校8所,体育院校1所,艺术院校18所,其他院校4所。从表面上看,各类院校的比例并不算失衡。但1951年的招生数是工科17689人,农科3049人,林科764人,医药7199人,师范6836人,文科3972人,理科1977人,财经7726人,政法888人,体育150人,艺术1439人。(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969页。)显然,工科和师范专业的招生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国家发展教育的需求,而综合院校量多质劣,亟待调整。
经过几年的准备,从1952年秋起,中央教育部开始对全国高等院校大规模的院系调整。
二、院系调整的决策与实施
为了学习苏联高教体制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教育部从1951年上半年开始考虑进行全国性的院系调整。
1951年5月18日,政务院批准教育部长马叙伦的报告,确定适当地、有步骤地充实和调整原有高等学校的院系,此项工作先从华北、华东两大区做起,首先调整或增加工学院系。11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会上提出了对全国工学院进行院系调整的具体方案:(1)北京大学工学院、燕京大学工科各系并入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改为多科性的工业高等学校;清华大学文、理、法三个学院及燕京大学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改为综合性大学,撤销燕京大学。(2)南开大学工学院、津沽大学工学院、河北工学院合并,组建工科院校天津大学。(3)浙江大学改为多科性工业高等院校,之江大学的土木、机械两系并入浙大,浙江大学文学院并入之江大学。(4)南京大学工学院、金陵大学电机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及之江大学建筑系合并组成南京工学院。(5)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两个航空工程系并入交通大学,成立航空工程学院。(6)合并武汉大学水利系、南昌大学水利系和广西大学土木系水利组,成立武汉大学的水利学院。(7)武汉大学的矿冶工程系、湖南大学矿冶系、广西大学矿冶系、南昌大学采矿系合并,于长沙成立中南矿冶学院,并增设采煤系和钢铁冶炼系。(8)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广东工业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南工学院。(9)西南工业专科学校航空工程专科并入北京工业学院(即原华北大学工学院)。(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233、965页。)
1952年秋,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制定了发展专门工业学院、加强综合院校的原则,并开始对华北、华东、东北三区为重点进行高等院校院系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为:将原教会学校辅仁大学并入北京师范大学,撤销辅仁大学校名;新设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中央财经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华东工业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航空工业学院、华东体育学院(后易名上海体育学院)、重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重庆化工工业学院、东北地质学院、东北林学院、沈阳农学院、八一农学院等17所院校;将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改为综合性大学;将南京工学院、重庆大学改为多科性高等工业学校;撤销金陵大学、圣约翰大学、齐鲁大学、之江大学、沪江大学、震旦大学、岭南大学、华南联合大学等七所院校校名,其系科并入当地其他院校。(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233、965页。)至年底,全国已有3/4的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调整后,华北区的高校数量增为41所,华东区高校数量降为54所。
1953年,教育部继续对中南区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并对华北、华东、东北三区高校进行专业调整,对西北、华南地区高校进行局部院系和专业调整。
经过这次调整,全国共有高校181所。其中综合大学14所,工业院校38所,师范院校33所,农林院校29所,医药院校29所,财经院校六所,政法院校四所,语文院校八所,艺术院校15所,体育院校四所,其他院校一所。(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233、965页。)在校学生达216765人,比1947年增加了40%。(注:《人民教育》,1954年9月号。)至此,高校院系调整基本完成。
1954年3月,全国高教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在高教方面继续贯彻"调整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重点培养有关工业建设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54年全国又独立设置和新建工业院校12所,调整和归并五所。至年末,全国高校共有188所,比1953年增长七所。(注:刘光主编:《新中国高等教育大事记》,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页。)
1955年,为继续改变高校过于集中于少数大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布局,支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与文化发展,教育部决定将沿海地区一些高校的同类专业、系迁至内地组建新校或加强内地原有高校,将某些高校全部或部分迁至内地,扩大内地建校规模,增设新专业。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在武汉、兰州、西安、成都等市设立新的高校。1956年暑期后,上海交通大学部分专业迁往西安。1957年,新建的成都医科大学开学。新建学校中工科院校七所,综合大学一所,医药院校三所。1959年,又在呼和浩特设立了内蒙古大学。
对高校专业设置的调整是与院系调整同时进行的。从1952年起,各专业的设置基本依照苏联模式进行。高校取消院一级的建制;调整出工、农、医、师范、政法、财经等系科,或独立建学院,或将这些系科合并到同类学校中。到1953年初,全国高校共设置专业215种,其中工科102种、理科16种、文科19种、农科16种、林科五种、医科四种、师范21种、财经13种、政法二种、体育一种、艺术11种。
1957年,根据"高等教育建设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必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计划相配合,学院的设置分布应避免过分集中,学校的发展规模一般不宜过大;高等工业学院应逐步地和工业基地相结合"的原则,教育部制定了《1955-1957年高等工业学校院系、专业调整、新建学校及迁校方案(草案)》,对高校专业设置再次进行调整。1957年,全国高校共有323种专业,其中工科183种、理科21种、农科18种、林科九种、医科七种、师范21种、文科26种、财经12种、政法二种、体育二种、艺术22种。(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239页。)
到1957年底,对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基本结束。此时,全国共有高校229所,设置专业323种。
三、院系调整的深远影响
院系调整后,工科院校的地位得到加强,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1952年的调整中,大大加强了清华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等工科院校;并组建了12个新的工业院校。1953年,184所的全国高校中,工科院校38所,占20.65%;工业院校开设的专业达到102种,占总专业数的47.4%,1957年更达到183种,占56.66%。为工业发展急切需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直至今天,中国科技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仍然受益于院系调整中确立的工科院校体系。但为适应以重工业为龙头的工业发展构架,工科专业设置基本照搬苏联的工科院校专业目录,矿业、动力、地质、冶金、机械类专业占工业专业的39.9%,而轻工业类专业如化工、粮食、轻工纺织仅占专业总数的11.32%。这种工业专业布局上的失衡和各地对高校划地为牢,造成工科院校专业设置的盲目跟风,形成低水平的重复与浪费;专业划分越来越细,业务范围越来越窄,学非所用现象较为严重。院系调整结束了高校性质不一的局面,国家将全部私立院校收归国有。1951年底始,国家分期分批地接收私立高校,将之转变为公立,结束了旧教育性质不一、管理各异的弊端。不仅使各院校专业设置上的混乱状况得到改善,而且初步形成了令出一门、宗旨划一、专业齐全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新体制。但由于国家对高校无力投入更多的财力,而教学与管理上的统一性,又彻底抑制了社会办学的力量,致使高校教育长期停滞不前。1952年,全国共有高校210所,1972年全国高校达到331所,表面看是有了发展,但实际上是对"大跃进"时各地盲目上马200余所工业院校的消化所致,形成了量多质劣的状况。直到1972年,全国大学生数量仅比1952年的191147名增加了2572名。(注:《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第965-966页。)
照搬苏联高教体制。从工学院的独立设置到削弱文科院系,无不沿用苏联模式。据统计,到1955年4月止,全国共制定了193个专业的统一教学计划,基本上都是沿袭苏联的相关专业教学计划;采用苏联教材的高校课程达620门之多。1952-1956年,共翻译苏联高校教材1393种。工科专业大大增加,学生在校人数也成倍增长;但文、政法、财经等科的学生却急剧减少,1947年三科学生占大学生总人数的47.6%,1952年下降为22.5%,1957年更是仅占9.6%。各专业间相互隔离,分工越来越细,交流与渗透越来越少,严重背离了现代科学发展规律。原是要加强综合院校,但综合大学却普遍没有得到重视。"对理科,既没有充分准备,又要求过急,专业设置缺乏计划性,而对本科和专修科的摆法也不够妥当。加之学习苏联经验时没有结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造成师生忙乱现象。对文科,则采取了一种消极态度,缺乏具体步骤,特别是没有发挥教师的潜在力量。"(注:《人民日报》,1953年10月15日。)工、理、文等专业的分离设置,一方面导致理、文科学生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另一方面又层致工科学生过分注重实践而忽视理论的指导。
50年代的高校院系调整,是新中国建立后对教育体制的重新定位。它注重教育为经济建设与文化发展服务,注重高校布局的平衡和专业的实用性,具有积极意义;但大量减少文、法、商科专业,盲目全盘引进苏联的高教体制,使高校教育的发展偏狭,造成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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