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运行模式——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收入分配改革的现实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轨论文,收入分配论文,国有商业银行论文,现实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进程不断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已经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首要内容。但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的改革或者是在原有计划经济收入分配制度上做一些改良,或者是大刀阔斧彻底推翻原有分配制度进行全面重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上述两种改革模式都出现了一些问题。前者对收入分配格局变化刺激较弱,从而达不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后者作为一种强刺激手段,影响面广,触动各方面利益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带来很强的负面效应。如何在现有改革初始条件下选择一条行之有效的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道路,就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收入分配改革的初始条件
任何改革模式的选择都是在历史形成的既定初始条件约束下形成,在推动改革的某个时点上,初始条件的好坏将影响到改革推进的难易程度和路径选择[1]。因此,在研究如何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部收入分配改革时,有必要把握当前所面临的运行体制、经营环境、经营状况等一系列改革的初始条件。
1.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外部条件。一是外资银行和新兴股份制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形成很大的竞争压力。加入WTO后,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进一步加快,外资银行大量涌入,5年后将取得国民待遇。他们经过上百年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资本实力雄厚,在赢利能力、防范风险能力、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明显优于国有商业银行。他们不仅在业务上对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很大的竞争,而且,在实施“本土化”战略过程中,凭借灵活的机制,采用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薪大量挖走国有商业银行的骨干人才,其中也包括新兴成长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就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推进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变得更加紧迫,而且参照系标准提高,承受压力加大。二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完善,直接融资比例逐步提高。再加上利率市场化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赢利空间进一步缩小。这对本身就处在经营困境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讲,自我造血功能就进一步减弱,缺少足够的增量利润来进行收入分配改革。
2.国有商业银行实施内部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内部条件。一是当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着资产质量低下、财务包袱沉重、机构冗员过多、经营成本高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上述问题的存在,必然形成对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制约,增加改革的成本。二是现有分配机制导致国有商业银行效率降低和激励缺失[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职工工资总额在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宏观调控前提下,执行人事部制定的金融系统行员等级工资制度,虽然后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工资总量受计划控制的政策并没有根本性突破,收入分配与绩效挂钩不明显,工资差距没有真正拉开,经营者(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行长们)的奖金与员工的奖金拉不开档次,行长们的任务只是执行指示,贯彻计划。直接导致了收入分配激励作用的缺失,经营工作效率低下。
二、初始条件对收入分配改革模式选择的影响和约束
1.改革的紧迫性与完善初始条件长期性的矛盾。健全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是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分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基础上,彻底摆脱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计划干预,才能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当前体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摆脱政府干预,工资费用总量受计划控制,没有增量来源补充,使其收入分配改革受到很大局限。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收入分配改革必须与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综合改革同步推进。然而,在我国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并不能一蹴而就,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产组合,减少冗员,降低成本等,走出经营困境。提高自身盈利水平来“补偿”收入分配改革也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指望上述两项初始条件改善后再进行收入分配改革那是不现实的。因为,从改革的外部条件看,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和竞争压力日趋严峻,这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现实动因。
2.加大改革力度与稳定发展的矛盾。现有改革初始条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采取激进的改革方式,即对原有收入分配方式进行彻底改造,尽快建立市场化的收入分配制度,以提高经营工作效率适应竞争需要。但由于在旧的收入分配体制下虽然也有一定的奖励制度,但激励作用十分微弱,工资总量计划核定使银行又不能通过自身创造利润进行补偿的情况使得在实际收入分配制度上造成了激励缺位。实施激进的改革方式能拉大收入分配差距,但又必然导致大量员工收入水平下降或大量裁减人员,引起广泛的不满和不稳定因素,使改革的风险、成本、阻力加大。弄不好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与改革的初衷相悖。
3.在初始条件还没有改善,新的分配制度没有建立就打破旧体制的情况下,如何在现有收入分配制度的缝隙中培育或发展起新的完全市场化运作。这部分的成长,可以通过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原有部分效率提高和提供不断增长的“收入增量”,从而为原有部门实施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外的“补偿”,这样既可以相应减少改革的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又可以减少改革的现实阻力。这样,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分配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率先进行改革的部分,市场化收入分配发挥作用,是一个保持快速增长的部分。第二是改革相对滞后的部分,计划分配方式发挥主要作用。这部分起到一种维持稳定的作用,避免了收入下降、失业等引发的社会冲突。因此,实施收入分配的双轨运行模式就成为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一个现实选择。
三、实施收入分配双轨运行的形式
在原有收入分配体制下,选择市场化分配的部门、岗位和群体应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这些部门、岗位和群体是在计划体制下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受压抑最为严重的环节。一旦对其进行改革最能够产生效果,进而能对其他部门、岗位和群体的效率改进提出要求,推动改革不断进行。二是这些部门、岗位和个人所代表的既得利益较少,对改革抵制较弱,因而改革风险小、成本低。三是对这些部门、岗位和群体实施的市场化收入分配改革有现成的机制可以替代,而且替代制度成本低,生成期短。根据以上标准,我们认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收入分配双轨运行模式的三种形式:
1.在条件相对具备的分支机构首先推开。首先在某些经营管理水平高,业务发展速度快,赢利能力强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分支行实施市场化收入分配改革试验,在取得成果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由点及面,进而扩大其实施范围。这种形式可以把试错成本分散化,损失只在一定的范围。
2.在相对独立的新兴业务部门首先推开。选择一些市场化运作水平高,赢利性较强,相对独立的新兴业务部门,如市场营销部门、票据业务、银行卡业务等部门首先实施收入分配改革。以点带面,促进改革的不断深化,从而达到根本目的。
3.在某些重要的岗位和群体中首先推开。如在技术创新、经营管理等重要岗位及投资、理财等“专家”型人才以及客户经理中比照市场价格进行分配;采用“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即用计划经济条件下员工的合约条件(当然是隐含的)继续对待老员工,让他们继续享受计划分配制度下的基本工资和福利。而对于在人才市场上采用自由签订合同聘用进来的新员工(他们没有享受到计划收入分配体制下的福利,而且是国有银行改革发展必需的人才),则采用市场化的收入分配。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调动这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意识,这对于完善改革的理念非常重要。
四、国有商业银行实施收入分配双轨运行的具体措施
首先,要加快传统的计划收入分配管理体制改革。按市场化和商业化标准运行。一是逐步推行利润提成制度。允许基层行每年根据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费用,使盈利和分配机制结合起来,以鼓励盈利行多创效益,增强亏损行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二是下放费用分配权限,打破经营性费用与人力费用之间的计划控制。要按照效益、效率优先原则,将费用分配权限下放,允许基层行在保证必须的业务经营和开拓所需的经营性费用正常开支前提下,适度将富余经营性费用调剂为人力费用,自主使用;三是拉开基层行费用分配差距。从资源最优化原则出发,增加向重点行的费用投入,提高投入产出比,适应市场竞争和业务开拓的需要。
其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一是合理配置岗位和明确岗位职责,通过评价每一岗位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特点、知识层次、所需员工的素质要求及对实现整体目标的重要程度,划分工作岗位和岗位等级作为收入分配双轨运行的依据。二是建立起以利润指标为核心,切实可行、公平择优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涵盖内部所有部门、所有基层行、处的考核框架,科学评价其经营绩效,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金融资源丰富、经营管理规范、投资回报率高的基层行和具有独立性的容易与市场接轨的新兴业务部门首先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拉开收入分配差距。三是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绩效考核。对基层行临柜员工等普通群体的绩效考核,应根据柜员工作所具有的业务性质单一、计量方便清晰的特点,直接考核到人,即将所得薪酬与业务量挂钩,根据业务量大小确定薪酬高低,按贡献分配。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家型人才、客户经理等群体的绩效考核,应建立面向个人的考核激励机制,即实行收益提成,在对其的考核奖励体系中设立存款、贷款、资产质量、中间业务等指标,通过对其完成的项目收益确定最终奖励金额。对非一线职工继续实行岗位工薪制,综合考虑其当年工作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定其效益报酬。
第三,健全配套制度。双轨运行必须要有配套的保障机制。一是要按照市场化要求完善合同用工制度,加快员工的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资源使用率,使员工的收入单位均值得以提高。二是要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竞争上岗[3]。让员工在部门。岗位间合理流动,使优秀人才能顺利向创收增效部门和岗位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