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东盟全面进展的15年(1977——1992),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盟论文,试论论文,进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东盟(ASEAN)全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现有6个成员国为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文莱,陆地总面积30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亿左右,国民生产总值为3100亿美元。它是第三世界中规模较大并卓有成效的区域性合作组织,也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东盟自从1967年8月成立以来,不仅为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为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等方面的成就日益显著。因此,东盟在第三世界中、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令世人关注。特别是,正当有关专家学者惊呼人类历史将由欧洲大西洋世纪步入亚洲太平洋世纪之时,世人更是倍加重视东盟国家所处的东南亚地区。
我国与东盟国家是友好近邻,我国人民与东盟各国人民有着悠久而深厚的传统友谊。进入90年代,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联系业已进入全面友好合作的新时期。正是为了发展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良好关系,扩大经贸合作,加深对东盟的了解,本文着重探讨东盟国家团结合作、全面进展15年(1977—1992)历程的有关问题。
一
东盟经历创建及其前10年(1967—1977年)的缓慢进展之后,1977—1992年则是团结合作、全面进展的15年。所谓“全面进展”,是指东盟国家团结合作的结果,在政治、外交、经济和安全诸方面都取得可观的进展。
首先,东盟国家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合作和外交活动,积极主动打开局面。此项工作始于第2次东盟国家首脑会议,东盟五国首脑会议后立即与应邀前来吉隆坡的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3国首脑举行非正式的联席会议,并分别发表了联合声明,还就日本向东盟国家提供资金以及澳、新减少关税壁垒问题达成协议。这是东盟成立后成员国首次采用共同的立场与外国对话。考察东盟国家对外关系的宗旨,即在东盟国家与其他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机构的联系中总的指导思想是:(1)与东盟组织的合作不应有损于现存的双边关系;(2)应该加强而不是取代东盟的潜在能力;(3)应该有利于东盟所设想的区域性发展计划或成员国的发展计划;(4)所有对外关系应该是无条件的。[①a]在处理对外事务工作中,东盟各成员国的具体分工为:印度尼西亚负责联络日本和欧共体,马来西亚联络澳大利亚和中东国家,菲律宾联络美国和加拿大,新加坡联络新西兰,泰国联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太经社委员会。由此可见,尽管1972年在马尼拉召开的东盟外长会议确立了东盟同中国建立和平友好关系,随后1974年4月、1975年6月和7月,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纷纷与中国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但从总体来看,东盟国家偏重于与西方先进工业国家的联系上。1979年的东盟后部长会议(PMC)确立了东盟国家与西方国家正式对话的制度。此后,在每年东盟外长会议之后随即举行,应邀的对话伙伴有日本、美国、欧共体、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991年又增加韩国的代表。历次东盟后部长会议的主要内容,通常是东盟国家要求西方国家减少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进一步向东盟国家开放市场,要求以不同方式增加对东盟国家的经济援助和扩大投资,也讨论过柬埔寨、东南亚防务、反对毒品走私和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问题;其作用是,通过对话,东盟国家与先进工业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的交流日益扩大,大体上东盟国家每年可获得100个经济援助项目。
其次,东盟国家在政治与外交方面一向把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和中立区”作为合作的目标,并提出了建立东南亚无核区的设想和主张。在越南侵占柬埔寨期间(1978年12月至1989年9月),东盟国家多次召开外长会议,协调行动,一致谴责越南的侵略行径,强烈要求越南无条件从柬埔寨撤军,让柬埔寨人民解决自己的问题。东盟组织还严厉谴责越南1980年6月对其成员国泰国的入侵,拒绝前苏联和越南要求东盟国家与印支3国举行地区性会议的建议,而呼吁召开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东盟国家不仅以实际行动支援柬埔寨国内各派抗越力量的联合斗争,而且为寻求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先后多次在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上、从第34届起的历届联合国大会上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尤为突出的是1990年7月,第23次东盟外长会议上就全面、公正、合理解决柬埔寨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要求联合国5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发挥更大的作用。东盟国家的正义主张获得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可见东盟在实现柬埔寨和平进程中也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为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二
当评述东盟国家政治外交合作所取得的成就之后,记得有位学者如此指出:“对于东盟5国来说,在处理对外事务方面寻求共同立场要比解决东盟内部问题容易一些。确实,比起东盟内部的经济计划来,无疑要成熟得早得多”。[②a]我们认为,尽管东盟国家政治合作与经济合作相比较确实有快慢早晚之别,但是两者之间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紧密相关。正是由于东盟国家政治合作和外交努力的结果才保持了东南亚地区相对的和平稳定,它们才能在70年代以来直至目前基本上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东盟国家最近几年来经济发展不仅高于世界经济平均增长水平,而且高于“四小龙”的发展速度,呈现旺盛的生命力。
谈到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时,有人认为:“东盟国家的经济活力应归因于各成员国的政策而不是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①b]限于篇幅,我在这里暂且不谈东盟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政策问题,而是着重论述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方面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1977年至1992年的15年间,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的成绩也是相当可观的。
第一,东盟初步建立了以特惠贸易制和工业联合企业为核心、以财政金融为保障的内部经济合作体制。其主要表现为:(1)1977年2月签署的《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这是东盟经济合作跨出的重要一步。协定中规定从1978年1月起实行的特惠贸易安排,为东盟国家之间的进口产品提供关税优惠。享受优惠的条件是,其产品的东盟内容即原产地规则应占50%,但逐项计算时可以减为占35%。特惠贸易安排所包含的项目起初是通过自愿提出和逐项产品进行谈判确定的。获得特惠贸易安排项目1978年为71种,优惠幅度为互减关税10—30%;1982年其项目增至8529种,1987年为12783种,1992年为16458种。[②b](2)为了发展本地区的工业,第1次东盟首脑会议就提出“各成员国应合作建立东盟大规模工厂”的意图。第2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兴办5项工程,即新加坡柴油机厂、泰国纯碱厂、菲律宾磷酸盐厂以及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各建一座尿素厂。协议规定,这5个工业合作项目所需资金由工厂所在地的东道国提供60%,其他4国各分摊10%;产品可享受东盟优惠贸易待遇。(3)1983年东盟开始实行工业联合企业,目的在于促进东盟内部私人投资者之间的投资,基本目标是通过集中资金和共享市场来提高本地区的工业生产,主要的奖励措施是对通常由参与的进口国所实行的关税给予90%的优惠幅度。截至1991年10月底,共有16项产品获得东盟工业联营企业的认可,包括机械动力齿条与驾驶系统、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氢氧化铝、搪瓷制品、重型设备和某些食品等。[③b]类似工业联营企业的还有商标互补性计划,其产品只要符合特惠贸易安排的原产地规则,就能享受至少50%的优惠幅度。(4)东盟成员国在金融、财政方面也采取相应的合作措施,先后成立汇划结算同盟和银行票据承兑市场,为东盟区域内的贸易提供方便。第3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提出由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参与,建立一笔一亿美元的备用贷款基金以解决临时的国际流动资金问题。后来基金总额增至2亿美元,贷款限额为8000万美元。第6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进一步提出成立东盟结算网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④b]
第二,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又广泛表现在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诸多部门,包括遇到自然灾害时“各成员国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援助和救济受难成员国”。[⑤b]比如,东盟成员国在基本商品合作领域内,特别是粮食和石油建立了供求协调的机构,还制订了互助计划,“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按照特惠原则,相互给予供应和购买的优先权。”[⑥b]1979年2月泰国曾主动向印尼供应30万吨大米,同年7月菲律宾也向印尼供应10万吨大米。印尼则在每天向菲律宾供应2万桶石油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桶。此外,东盟内部尚有许多合作机构,诸如东南亚贸易咨询小组、渔业发展中心、贸易、投资和旅游计划中心等,以及东南亚商会、东南亚银行理事会等。这一切为东盟内部经济合作打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
第三,推动东盟内部经济合作别出心裁的新模式的“成长三角”(又称“增长三角”)正在实践中。诚如前述,为加强内部的经济合作,东盟成员国确实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成绩并不明显。如东盟实施特惠贸易安排的使用率就不高,上述1987年所安排的12783项中只有337个项目享受优惠关税,使用率仅2.6%。据说这是没有做好宣传工作,加上申请过程中又必须经过繁琐的官僚程序,致使东盟工业联营企业反响不大,成效甚微。有鉴于此,又在世界经济区域化趋势的推动下,一个颇具影响的促进东盟内部经济合作的新构想,于1989年12月由当时还是新加坡第一副总理的吴作栋别出心裁地首先提出。所谓“成长三角”或称为“增长三角”这个名词,“是用来指有关三方共同存在于新加坡、巴坦岛和马来西亚柔佛州之间的经济互补性”。[①c]也就是说,由地缘相近的新加坡与印尼的廖内省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共同组成经济互补的增长三角区,以推动地区性的经济合作。其中既包括巴坦岛在内的廖内群岛和柔佛州提供土地、劳动力和诸如水资源等,又由新加坡提供金融、运输、电信等支持性基础设施、熟练劳动力、管理人才和进入世界市场的机会。如此“增长三角”对外国投资者很有吸引力。在巴坦岛的外来投资额1988年为6500万美元,1990年为2.95亿美元,1991年达10亿多美元。事实表明,第一个开始运转的增长三角区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并由此还引起了连锁反应。正在拟议中的有由包括槟榔屿在内的马来西亚北部诸州、印尼苏门答腊棉兰和泰国南部组成的所谓“北部增长三角区”;由菲律宾的达沃、印尼苏拉威西岛的马纳多和东马来西亚沙巴州的山打根组成的增长三角区等。[②c]由此看来,东盟国家通过“增长三角区”来加强内部经济合作是符合时势的,“这种以增长三角为范例的东盟经济合作新模式认识到市场比官僚机构具有更多的优点,外向发展战略比进口替代更有效。此外,东盟内部如果两方或三方愿意合作的话,它们可以进行各种联合项目。联合项目还可以包括东盟以外的国家”。[③c]
三
东盟国家在政治合作和经济合作之时,并不忽视它们在安全和军事方面的合作。虽然东盟一再强调它不是军事集团,但是,东盟国家却十分关注与军事、安全有关的问题。有关这方面的合作实践可以追溯到1971年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3国宣布共同管理马六甲海峡。然而,第1次东盟国家首脑会议签订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才比较全面而且具体体现这方面合作的意愿。
东盟国家缔结《友好合作条约》的初衷是:“希望按照联合国宪章、1955年4月25日在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通过的10项原则、1967年8月8日在曼谷签署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和1971年11月27日在吉隆坡签署的宣言的精神和原则增进和平、友谊和在有关东南亚问题上的相互合作”。[①d]条约的宗旨是:“促进缔约国人民之间的和平持久的友好合作,这将有助于他们的力量的加强、团结和关系的进一步密切”;其原则为:“甲,各国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征;乙,每个国家有权保持其民族生存,不受外来的干涉、颠覆或压力;丙,互不干涉内政;丁,用和平手段解决分歧或争端;戊,放弃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己,在缔约国内实行有效的合作”。[②d]《友好合作条约》不仅就其宗旨和原则,而且还包括友好合作以及和平解决争端等规定共计20条。至于《协调一致宣言》中则指出:“在有关安全事宜方面,联盟各成员国根据它们的共同需要和共同利益,在非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基础上继续合作”。[③d]
诚如前述,为保护东南亚地区在和平或战争时期都有和平发展的环境,东盟国家曾经提出过两个著名的主张和设想:建立东南亚和平自由中立区和无核区。由于70年代末越南推行对外侵略扩张政策,东盟国家为了自身的安全,在非东盟的基础上发展双边和多边军事合作。诸如马来西亚分别与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签订《边界协定》或《安全安排协定》。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3国签有《边界联合巡逻协定》,并包括彼此交换军事情报和培训军事人员。东盟国家举行双边和多边的军事演习,以共同对付外来侵略为目标,注意使各国武器标准化,演习规模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1988年2月,印度尼西亚与新加坡签订协议,允许新加坡军队使用苏门答腊的西亚布射击场;1989年12月两国第一次联合举行陆地军事演习。1989年5月,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两国进行第一次联合陆地军事演习。值得一提的是,正当苏联解体、冷战结束、柬埔寨问题基本解决之际,东盟国家却成为世界上防务开支仍在上升的少数地区之一。如马来西亚第6个五年计划中防务开支由上个计划的4.2%增加到11%。菲律宾打算用4.46亿美元购买18架KFIR战斗机等。泰国和新加坡准备为自己的第2个F—16战斗机中队购置飞机。印度尼西亚也准备购买英国隼式飞机。[④d]进入90年代以来,东盟国家双边和多边的军事演习明显增多。究其原因大抵是“90年代东盟面临的安全态势促使其成员国另外寻找一种出路的反应”。[⑤d]据透露,东盟正考虑至少今后5至10年内外国军队一旦撤走,东盟就要准备自己承担防御的任务。[⑥d]
四
上述历史事实表明,1977—1992年东盟国家在政治、外交、经济和安全诸方面团结合作成绩可观。正因为如此,就更不能忽视第3次东盟首脑会议的历史作用和第4次东盟首脑会议继往开来的历史意义。
第3次东盟首脑会议于1987年12月14—15日在马尼拉举行。这是由于上次首脑会议后的10年间,东盟成员因1984年1月文莱达鲁萨兰国的加入而扩大为6个;东盟组织及其成员国内部、东南亚地区乃至于整个国际形势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东盟国家需要取得共识和采取必要的共同步骤。会议的主要成果可归纳为:(1)会议签署的《马尼拉宣言》重申东盟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寻求本地区的团结和合作,早日把东南亚建成和平自由中立区的一贯立场,并强调大力加强东盟的经济合作。宣言表示,为了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各成员国将为寻求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而努力。(2)会议认为,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和东盟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发展不快,威胁着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为了加强成员国内部的经济合作,签署了《关于改进和扩大东盟优惠贸易安排的议定书》、《关于在东盟国家之间取消非关税壁垒的备忘录》、《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和《关于东盟工业联营企业基本协定的修正案》等4个文件。这次首脑会议的成功显示了东盟国家决心加强团结合作,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所采取的共同立场和集体行动的原则和一贯立场,充分表明东盟国家以务实的精神促进东盟继续沿着其宗旨与目标前进。因此,第3次东盟首脑会议之后,不论是东盟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还是东盟组织内部的经济合作均迈上了新的台阶。
众所周知,第3次东盟首脑会议之后,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原来意义上的东西方关系因冷战结束而不复存在,美国决定撤离在菲律宾苏比克湾海军基地,俄罗斯也要从越南金兰湾海军基地撤军,柬埔寨问题基本得到政治解决(1991年10月)。就世界经济形势而论,实力雄厚的欧洲统一大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即将形成,拉美和海湾国家自由区也正在筹建之中。东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随着冷战的消除,东盟的政治与战略基础已削弱,而且在柬埔寨问题之后的东南亚已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结构。因此,如果东盟想要作为一个有活力的实体而生存下去,它就很有必要具有政治约定以便通过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来增强其凝聚力。”[①e]这就清楚表明,东盟组织进展历程到了1992年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这主要是因为它所面临的挑战和必须作出的反应,就其性质和形式而言,是它诞生以来的25年间所未经历的。”[②e]第4次东盟首脑会议正是如上所述,即在面临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区域化的形势下召开的。
1992年1月27日至28日,第4次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东道国总理吴作栋在所致的开幕词中指出:“当前世界形势发生的根本变化,为东盟首脑会议定下了议事日程”;“我们不能一成不变,否则就会被时代的沙石掩埋”。[③e]由此可见,这次会议的任务显然是要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及时调整东盟的内外政策,迎接新挑战。事实早已表明,会议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东盟6国首脑签署了旨在确保本地区安全与繁荣的《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在此期间,东盟国家经济部长签署了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铺路的《有效优惠关税协定》。可将此次首脑会议的历史意义归纳为下列3点:
第一、宣言表明东盟将朝着一个更高层次的政治与经济合作方向发展,以确保本地区的和平与繁荣。为此,东盟将在15年内,即在东盟成立40周年之际的2007年实现自由贸易区。也就是,东盟国家在巩固原有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将通过有效优惠关税,从1993年1月1日起把工业制品、农业加工品和生产设备3大类共15种产品的关税逐步减到10%至5%,最高不得超过20%。“从理论上说,一旦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减低至零时,它就导致自由贸易区的实现”;然而,“一旦实现了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市场的规模将使其对于投资者很有吸引力。到时将还需要有更多的奖励措施和新的经济合作计划,最为重要的是政治承诺、确定性和东盟通过自由贸易区所能提供的吸引力。投资将不再仅仅出于共享资源的生产基地考虑,而且还出于共享市场的考虑”。[②f]这是推动东盟经济合作跨上新台阶的重大决策,也表明加强经济合作、争取共同繁荣已成为东盟新的持久的凝聚力,东盟正在创造条件争取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成功。
第二、宣言中表述的安全与防务观点有了新的突破。东盟国家在重申关于使东南亚成为中立区等主张的同时,公开强调加强与本地区以外的国家、国家集团和国际组织在安全方面的对话,明确表示在柬埔寨问题获得解决之后同意发展与印支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欢迎所有东南亚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宣言还表示东盟国家将积极参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活动,确保联合国成为一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由此可见,第4次东盟首脑会议根据世界与东南亚地区政治形势,首次公开强调东盟国家应就区域安全问题同域内外的国家和国家集团以及国际组织进行对话,表明它们在安全合作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
第三、这次首脑会议关于东盟改组措施和完善组织制度的决定,表明东盟组织更趋成熟。会议决定东盟今后将每3年举行一次正式的首脑会议,如有必要,还可以在此期间举行非正式的首脑会议。为了协调和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此次会议决定解散原有的5个经济委员会,设立一个更加有效的部长级理事会。会议还决定改组和加强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的地位提升为部长级,并把“东盟秘书处秘书长”改称为“东盟秘书长”;还扩大了东盟秘书长的权限,使之不仅可以提出,而且能够协调和实施东盟的计划。综上所述,第4次东盟首脑会议业已成为东盟组织更趋成熟和东盟国家团结合作、迈向未来的新里程碑。
注释:
①a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541页。
②a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541页。
①b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新加坡东南亚研究所:《东盟经济公报》第8卷第3期(1992年3月)。
②b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
③b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
④b陈乔之:《东盟的经济合作》,《东南亚研究资料》(广州),1980年第2期。
⑤b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17页。
⑥b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30页。
①c李曹原:《东盟的增长三角》,《私人投资与贸易机会》(美国)第10期(1992年6月)。
②c李曹原:《东盟的增长三角》,《私人投资与贸易机会》(美国)第10期(1992年6月)。
③c陈康贵:《东盟与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合作》,《东盟经济公报》1992年3月号(新加坡)。
①d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13页。
②d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13页。
③d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20页。
④d莱·布热津斯基:《冷战时代以后的东南亚》。
⑤d《亚洲概览》(美国),1992年第9月号。
⑥d《东南亚学刊》(广州),第8期。
①e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
②e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
③e《人民日报》,1992年1月28日,第7版。
①f马里·庞格斯图等:《重评东盟内部的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