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充分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论文_张英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充分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论文_张英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650224

摘要: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改革中一些环节、流程、岗位等难免滋生腐败现象。这就要求我们要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改革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推进,提前预防。只有在国企改革中充分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堵住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证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关键词:国企改革;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一批国企高管腐败案被查处: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对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黄保东,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张哲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进行立案调查……审计署在2014年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公布的11个中央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公告,无一例外存在问题。从近期落马个案及审计结果来看,隐性福利、少计利润、投资亏损、违规招标、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是国企改革发展过程中频发的“国企病”。

一、国企改革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的意义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项改革措施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在国企的改革中要注意配套和衔接,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国企中,就是要将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这样才能弥补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堵住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健康稳定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的有力保证。新一轮国企改革会不会形成新一轮的下岗潮?国企实行混合所有制,会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两会上,来自企业一线的职工吐露他们的心声。梳理国企落马高管,不难发现,虽然落马原因不尽相同,但大多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为自己谋取私利,最终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职工群众的利益。十八大以来,中央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反腐,在反腐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改革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相较以往改革,这次中央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股权多元化,为企业引入生机活力,对于企业不管是在资产监管,还是人事任免、工资管理等方面都会存在廉洁风险,在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对惩防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时,只有坚持超前思考,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国企改革的方方面面,才能为国企改革起到排阻、清障、助力、护航的重要作用。

二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国企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变企业的运作方式,进一步激发、提升发展活力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增值和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职工群众,进而实现职工的梦、企业的梦、中国梦。国企改革只有坚持“为民”的价值取向,把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保证正确方向、找到正确方法、实现改革的顺利推进。中央巡视组指出,企业职工反映一些企业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国有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采购营销等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超标配备公务用车,有的在业务接待上厉行勤俭节约做得不够等。在职工群众反映这些问题的背后,往往是企业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厂务公开、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等方面执行不够规范、不够严格。甚至,有的领导干部还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行为。这些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现象是与国企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的。职工群众是国企改革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国企改革的目的是要改善提高职工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如果改革不能让职工群众获益,那么改革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国企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好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

三是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和条件的必然要求。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价格“双轨制”,由于当时没有充分估计到实行价格“双轨制”可能发生的腐败现象,没有及时出台有力的应对措施,造成当时一些掌握生活资料审批权的岗位很快成了腐败的高发区。据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介绍,目前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国资流失的苗头:“有些央企负责人,在引进民资的时候,引进的都是自己朋友亲信开办的企业。”一些企业“把公司好的业务劈出去,交给自己人去经营,等混合之后,就顺理成章地交给自己人”。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针对改革中已经出现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治,对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采取措施从源头根治,坚决避免出现大面积、系统性的腐败问题。

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实践情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有企业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顶梁柱”,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国有企业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是分不开的。

云南冶金集团作为云南一家省属企业,自1989年由原云南冶金工业厅改制为经济实体单位以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工作:1995年被云南省政府列为全省第一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2008年引进民营资本并完成股份制改制;2013年引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资金对集团进行股权投资,形成股权多元化发展格局。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云南冶金集团实现了金属总产量、销售收入近10倍的增长。云南冶金集团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一手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激发活力、破解难题、推动发展;一手坚持反腐倡廉,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一)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云南冶金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建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关构架、工作规则制度、职责和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重点强化企业董事会建设,董事会与经理层分开,设立专职董事长,强化董事会独立决策作用的发挥。

(二)实施开展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一是围绕集团化管控转型,在集团范围内推进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建设,组织对制度建设、工作流程、部门职能职责进行梳理,着力解决集团部门之间以及集团与各级企业之间的权责划分、管放关系。从顶层设计上提高内控效率,降低内控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二是实施“数字化生产集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规范高效的业务流程、权责明晰的治理结构、简洁适用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制度体系,实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源头治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建立了“阳光采购”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招投标、物资采购供应等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中间环节实时在线监控,实现对企业内部管控关键环节公开、透明的监督,从关键环节上降低物资采购风险。

(三)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发挥好监督保障职能。在集团进入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时期后,呈现出点多、面广、战线长、干部年轻的特点,建立完善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组织,落实人员,完善制度,是适应集团改革发展的需要。集团专门下发通知,明确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审计干部人数,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按在职职工4‰的比例配强配足专职干部。参照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监事会人员,完善监事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禁止收受和赠送红包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购买配备公务用小汽车管理的通知》等反腐倡廉制度,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有效监督。

目前,云南冶金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建立,下一步,在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中,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权责、议事规则、运作程序和相关制度,确保企业规范经营,科学决策,高效运转。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方面,结合集团“数字化生产集成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高效廉洁安全运行。改革不停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亦不止步。改革离不开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离不开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国企改革中需要坚持改革发展与防治腐败同步。

三、国企改革中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考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如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既要防治借改革谋私利的交易性流失,又要防治因盲目投资、管理不善造成的体制性流失。在市场规则比较规范的今天,坚持公开透明、防控引导并举、改革反腐同步是防堵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一)将预防腐败工作与国企改革工作同步推进

一是要强化“三会一层”的权力制衡。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防止国有资产处置不当、“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出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国企选人用人机制,探索授权董事会通过市场化机制聘任经理人,并相应地实行市场化的考核和薪酬待遇。探索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层和职工共同持股的形式,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要推进权力公开。国企改革的操作程序应该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避免部分人利用国企改革的机会谋取私利。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推进人财物等重大决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全面深化企业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按规定召开职代会审议,应该公开的,都应主动公开。充分发挥党委会、工会、职代会“老三会”在企业中的动员职工、服务职工、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的平稳推进,维护好企业的经济利益和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利益。

三是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等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权力运行的流程和规律,利用信息化技术,有针对性的动态监控和实时监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功能,积极整合纪检监督、法律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重点对高风险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防范规避风险,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坚决惩治改革过程中伴生的腐败问题

一是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重视信访和审计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梳理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是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国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关口岗位的监督,严把“改革方案关”、“资产界定关”、“评估审计关”、“交易关”、“资金关”等重点关口,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对于造成国资流失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效能监察、审计及职工群众信访提供的线索,加强案件查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围绕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重点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等制度,践行群众路线,形成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刚性执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具体事务为突破口,联合法律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学习借鉴派驻纪检机构和巡视工作“两个全覆盖”的模式,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执纪监督的效果。

作者简介:

张英,单位: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50224.

论文作者:张英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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