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问题分析论文_李庆伟1,唐健2,江良元3

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问题分析论文_李庆伟1,唐健2,江良元3

李庆伟1 唐健2 江良元3

1山东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2 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3 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市政工程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各项工程的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招投标工作的优化与完善被市政单位给予了高度重视。众所周知,工程招投标与竞标单位的利益具有直接联系。所以,尽管有关部门一直要求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却仍然存在各种影响招投标严肃性和公信力的行为。基于此,文章首先对现阶段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来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市场行为。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

一、市政工程中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意义

1.有利于不断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做好招投标的管理工作,有利于不断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良好环境。市政工程招投标所涉及的内容复杂,难度较高,因此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严格执行操作,这就需要从工程规划阶段开始,经过采购设计、工程施工以及竣工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展开,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前期招投标管理工作,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现象,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2.有利于保证工程造价相关的管理工作具有有效性

可以保证市政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具有有效性。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相关的管理工作,必须要充分保证公平公正,招投标工作主要是充分利用市场竞争的相关机制,来使供应方以及需求方能够相互选择,彼此督促,进而促进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在招投标工作中,如果市场价格得到了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平均劳动消耗水平的降低,同时也对工程的造价进行了有效调控。

二、市政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阶段的问题分析

招标是工程立项后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实在众多竞标单位中选择最佳的施工团队,以此来确保工程施工建设满足需求,然而就目前部分市政工程建设现状来看,建设单位往往会为了提高自身利益而将原本的公开招标转变为邀请招标,即指定施工团队直接发包。还有些施工单位进行虚假招标,实行明招暗定。比如说,在工程立项后内定好承包单位,而后象征性的进行公开招标,同时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队伍围标、陪标。这样一来,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就毫无意义,丧失了其原有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此外,还有些建设单位会将项目化整为零,使施工项目无法达到法定的招标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标准,进而省去招投标这一环节,建设单位则通过内定来决定承包单位,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2.评标阶段的问题分析

评标阶段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参与评标的评委多是固定的,且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这样一来,就会存在权钱交易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到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部分业主在招标信息公布之后,就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接触,各自从切身利益出发达成互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在对竞标资格标准进行制定时,就会从刻意以业主“意向”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或降低条件、或抬高标准,已达到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操控的目的。上述行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竞标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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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标阶段的问题分析

在定标阶段,建设单位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会向中标单位提出一系列不合理条件,比如说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压价;指定购买施工材料及设备等,甚至还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外签订“阴阳合同”。此外,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由于建设单位“意向”的投标单位未中标,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便会处处刁难,甚至还会在合同签订中设置障碍,排斥中标人。这样的行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秩序,不利已市政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施工企业问题

针对我国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而言,对自身具有的企业资质等级和施工技术水平,无法做到真实的呈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实现长久发展。竞争行为作为企业招投标的核心,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升具有很大作用。但是,一部分企业对招投标的标价过于重视,通过盲目压价、恶意竞价的卑劣手段,获得中标机会。

长此以往,企业为了获得中标资格,就会将自身的报价进一步降低,使企业的成本核算与企业的实际情况无法匹配。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中标资格后,在后续施工中,企业为了进一步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将投机取巧的目标转移到降低施工材料质量或者工程分包方面,对工程整体质量的优质性,造成严重损害。

三、完善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对策探讨

1.建立健全招投标法律结构体系

我国市政工程行业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态,特别是对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已经制定出一系列招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使招投标工作能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对管辖区域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时,必须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使行政法规的内容和地方法规的内容一致,避免矛盾的产生,保证招投标工作的每一步操作,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2.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一般来说,在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负责招标的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施工中所用的资金以及工程质量的好坏几乎与之没有较大的利益关系,这种情况就给一些不法行为提供条件,导致“内定”、“陪标”等现象比比皆是。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尝试采用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就要为其承担相应的惩罚,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负责人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视度,而且也可以为工程质量的提升提供保障。

3.完善评标方法,减少串标行为

当前之所以存在较多的串标行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评标方法不完善导致的。所以,在未来的时间里,建设单位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设置不同的权重。针对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工程,只需由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则以现场抽签为主,这种方法可以有效避免串标行为的发生。

4.完善有形建设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首先要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杜绝一切影响建设市场秩序的行为,最大程度规范市场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其次要大力促进竞标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陪标和串标现象。此外,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市政工程的长足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市政工程建设数量的逐渐增加,如何规范招投标市场成为了相关部门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从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招投标阶段、评标阶段还是定标阶段,建设单位的部分行为和做法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影响了市政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在未来的时间里,建设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招标和投标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同时,规范市场行为。

参考文献:

[1]丛晓霞.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8(36).

[2]张扬.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8(01).

[3]孟宪亮.新时期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策略研究[J].黑龙江科学,2019,(06).

[4]王继兵.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J].城市开发,2019(06):68-69.

论文作者:李庆伟1,唐健2,江良元3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细部》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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